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制度1.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继续医学教育科科长、科护士长组成,负责全面督导、检查工作。

2.每季度召开1次相关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

3.负责全院的护理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4.组织协调全院护理科研课题的申报及管理,以及院内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审核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5.协调组织护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培训安排。

6.组织全院护理学术活动,包括举办院内和院外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及学习班等。

7.负责全院护理学术论文的管理,定期做好登记、统计推荐和汇编整理工作。

8.组织审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外出学习及专业培训等工作。

审批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并做好考核鉴定。

二、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成立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培训与考评工作。

2.制订各级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及目标,定期考核,使之达标。

定期督查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计划落实情况,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评价。

3.依据护士岗位需求及层次培训要求,分层级进行培训与考评,考评结果与本人评优、职称晋升及薪酬调整挂钩。

4.根据不同阶段设置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护理专业理论及技能、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

5.有计划选送护理人员到院外、省外及国外进修及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班。

6.鼓励护理人员撰写护理论文,年发表论文数大于或等于护理人员总数的10%。

7.制定培训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处罚。

三、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管理制度1.新入职护理人员正式上班前均须接受3 周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2.新入职护理人员须进行理论及技能培训。

培训结束由护理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不合格者再次进行培训。

3.培训期间不能无故请假,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由本人提交请假申请,报护理部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护士连续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护士的专业水平,保障护理质量与安全,促进护士个人职业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从事护理工作的职业护士,包含全日制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护士连续教育应遵从“发展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布置、形式多样敏捷、激励机制完善、管理严格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护士连续教育是护士个人与医院共同义务,医院将供应相应的学习资源和培训计划,护士应乐观参加、自动学习、不绝提升自身素养。

第二章学习计划第五条医院将依据护理人员的具体岗位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订立相应的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将包含以下内容:1.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护士,订立相应的技能培训课程,如护理操作技能、急救技能、临床路径等。

2.专业知识学习:依据医院的科室设置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当的专业知识学习内容,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3.管理本领提升:针对护士将来可能显现的管理需求,进行管理培训,包含团队协作、沟通技巧、决策本领等。

第六条学习计划将由医院护理部门负责订立,并通过内部通知、培训会议等形式向全体护士员工发布。

学习计划应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

第七条护士可以依据个人实际情况,自己乐意选择学习计划中的培训项目,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护士的选择。

第三章学习资源第八条医院将供应多种学习资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专业书籍与期刊:医院图书馆将配备相关专业书籍和期刊,供护士借阅学习。

2.在线课程与视频:医院将与专业机构合作,供应在线学习平台,护士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3.实践培训与导师引导:医院将组织实践培训和导师引导,使护士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第九条护士可依据学习计划的要求,通过医院供应的学习资源进行自主学习。

医院将为护士供应必需的学习引导与支持。

第四章学习考核与嘉奖第十条为了确保护士的学习效果,医院将依据学习计划的要求进行相关考核。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医院医疗、护理、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目标;2. 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3. 以规范化、制度化为手段;4. 以终身教育为理念。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继续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继续教育小组,负责本科室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教育内容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1. 医学基础理论、临床知识和技能;2. 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3. 医学伦理、职业道德;4. 医学法律法规;5. 医学人文知识。

第八条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专题讲座;2. 学术会议;3. 培训班;4. 在职研究生教育;5. 自学考试;6. 函授教育;7. 其他形式。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学分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第十条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得低于总学分的50%。

第十一条学分计算方法:1. 专题讲座:每次1学分;2. 学术会议:每次2学分;3. 培训班:根据培训时间、内容等确定学分;4. 在职研究生教育:根据学制、学分等确定学分;5. 自学考试、函授教育:根据考试、毕业等确定学分;6. 其他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晋升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护理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培训及连续教育制度1. 绪论为提高医院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规范护理工作流程,我们订立了本《护理人员培训及连续教育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为患者供应安全、质量、高效的护理服务。

2. 培训需求评估•医院将依据护理工作的需求,订立年度护理人员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将充分考虑护理人员的不同岗位、工作年限和专业背景的差别。

3. 培训内容•护理专业知识:包含疾病诊疗、护理技术、药物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技能培训:包含各种护理操作的培训,如静脉穿刺、导尿等;•沟通与协作技巧:培养护理人员与患者、家属以及其他医务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协作本领;•临床推断与决策本领培养:帮忙护理人员加强分析问题、推断病情和做出决策的本领;•管理和领导技能:提升护士长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和领导本领;•职业道德与伦理:加强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伦理规范的学习。

4. 培训方法•内部培训:由医院护理部门组织内部专家或相关人员开展的培训,包含讲座、研讨会、技能实操培训等形式;•外部培训:护理人员依照培训需求,可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课程;•在线学习:医院将建立在线学习平台,供应丰富的网络培训资源,护理人员可依据需要自主学习。

5. 培训考核与认证•培训与学习完成后,护理人员需进行考核,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对于未能通过考核的护理人员,将进行再培训,并予以个别引导,直至实现培训要求。

6. 连续教育•医院鼓舞护理人员乐观参加专业学术会议、研讨会、讲座等学术活动,不绝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所参加的学术活动需要与护理专业相关,并经过医院护理部门的审核认可;•护理人员需定期参加连续教育,并将参加的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及时记录在个人学习档案中。

7. 学习档案管理•医院将建立护理人员学习档案,记录护理人员的培训、学习情况、考核成绩和专业证书等;•学习档案将作为护理人员职业发展、评优评先、晋升等紧要依据。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连续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提高医院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本领,保证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与时俱进,适应医疗服务质量不绝提升的需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护理人员。

第三条教育重点护理人员连续教育的重点是提高其临床护理、职业道德和沟通协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第二章连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教育计划的订立1.医院将依据临床科室的需要、护理人员的发展要求以及医学进展等因素,编制全年护理人员连续教育计划,并于每年年末向各科室公布。

2.连续教育计划应包含培训课程的名称、学时、教学内容、授课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学分管理1.医院设立护理人员连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护理人员参加和完成连续教育活动后,依据学时和学习情况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分要求由医院护理部门依据不同岗位、不同职称的要求订立。

第六条教育资源的保障1.医院护理部门应乐观争取教育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专业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

2.医院护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学设施,供应必需的教材和学习资料。

第七条奖惩措施1.对参加连续教育活动的护理人员,依据学分情况予以嘉奖,包含岗位晋升、职称评定、表扬等。

2.对未按规定参加连续教育活动的护理人员,将予以相应的惩罚,包含降低岗位职级、扣减薪资、限制职业发展等。

第三章连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第八条教育内容1.护理人员连续教育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临床护理知识、医疗技术、病情评估与处理、护理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2.教育内容将依据岗位和职称的不同,设置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第九条教育方式1.医院护理部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连续教育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专题讲座、学术沟通会、病例讨论等。

2.医院鼓舞护理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等外部的连续教育活动。

第十条学习小组的建立1.医院鼓舞护理人员自发组织学习小组,共同学习和研讨相关专业知识。

2.学习小组可以依据需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引导和授课。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的具体要求,院长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参加省市继续教育项目培训。

二、继续教育学分分为I、II两类。

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必须取得I类学分6分,II类学分9分:中、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必须取得I类学分10分,II类学分15分。

三、I类学分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项目及自学考试途径取得,结束后发1类学分证书; II 类学分取得主要主要通过参加刊授学习、学术刊物发表护理论文、学术会议交流、护理专题业务学习、院内业务学习(必须参加学习听课,签名有效,不得代签名),并进行相关的学分登记。

四、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为所有在职护理人员。

五、每位护士每年度必须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继续教育分是作为市卫生行政部门继续为护士注册从事护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任职期内或审核年度内学分可以累计,跨任职期或审核年度的学分累计无效。

七、继续教育学分证书五年一次的审核即护士再注册后,一律由个人保管。

护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培训与连续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本制度旨在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发展,提升医院护理服务质量,符合医疗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并适用于医院全部护理人员。

第二条培训与连续教育的定义1.培训:指医院为护理人员供应系统学习、专业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的教育活动。

2.连续教育:指护理人员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的活动。

第三条培训与连续教育的目标1.培训目标:确保护理人员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操作本领,能够胜任自身职责。

2.连续教育目标: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适应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科技进步的要求。

第二章培训体系第四条培训内容1.基础培训:包含医学基础知识、药物知识、人体解剖学等方面的培训。

2.技能操作培训:包含口腔护理、静脉注射、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专科培训:针对特定科室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4.护理管理培训:包含团队管理、沟通技巧、危机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培训计划1.医院护理部依照护理人员的不同等级和工作岗位,订立年度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应包含培训内容、时间、地方以及培训对象等具体信息。

第六条培训方式1.内部培训:由医院护理部组织的内部讲座、研讨会、实操培训等形式。

2.外部培训:护理人员可依据需求,由护理部审批后自行选择参加外部专业培训。

第七条培训记录与考核1.医院护理部在系统中建立护理人员的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评估。

2.护理人员参加培训后,需填写培训反馈报告。

第八条培训嘉奖与惩罚1.对于乐观参加培训、取得优异成绩的护理人员,医院可进行适当的嘉奖和表扬。

2.对于拒绝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护理人员,医院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连续教育体系第九条连续教育资源1.医院护理部将不绝优化和整合连续教育资源,包含图书、期刊、电子教育平台等。

2.护理人员可依据需要申请使用连续教育资源。

第十条学术沟通和研究1.医院护理部将组织学术沟通活动,供应护理人员呈现学术成绩和研究讨论的机会。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一、护理人员参加院内理论业务授课、护理技术操作培训,参加网上在职学历攻读以及外出参加进修、培训、学术会议、参观见学等均为护理继续教育延伸、提升护理人员业务综合水平的途径。

二、医院支持护理人员参加中华护理学会、河南省护理学会、及全军、全国的护理专业学术会议,并对相关护理杂志的论文投稿按照论文类别、等级由院方进行报销。

三、护理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或向会议投递论文,由医院护理部出具证明信或加盖公章。

四、凡参加学术活动的人员,会前做好认真准备,会议期间认真学习和交流,会后将参会体会及改进本院护理工作的建议及时反馈护理部,可根据情况制作幻灯片,由护理部审阅后,可组织院内授课进行推广、普及。

论文证书及学分证原件或复印件上交护理部。

五、凡经医院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会务费、路费及住宿费由院方报销(报销比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六、参加会议的时间,包括路途及会议时间,周六、周日计算在内,启程前,向院里说明离院及返院的时间,按规定填写请销假表并上报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参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一)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二)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三)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四)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五)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

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

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六)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

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

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
交护理部及主管院长审批。

(七)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

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

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八)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九)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院外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十)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护师及以上人员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