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指南(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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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分析技术与风险控制(公开课打印稿)

7月7日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分析技术与风险控制(公开课打印稿)

谁借款?
什么借款?
还款来源?
万一还不了?
合法合规?
客户主体
用途真实性
财务状况 信用风险
担保可靠性
法律风险 操作风险
借款合同 发放贷款 与客户签订合同 抵押合同 保证合同 监管风险 客户支取款项 贷后管理 合同风险 贷后检查 处置风险 审 批
不作为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的两个基本点
风险偏好是经营管理者对市场、风险、 效益的一种看法,也是对风险和效益组合的 态度,是一种经营观。 任何银行或企业都会有自己的风险偏好, 并形成其发展战略。 风险容忍度是指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 对各种风险以及损失的承受能力。
3、怎么看资产的真实有效性
什么是企业的资产 资产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资源 企业的财产未必一定是资产 企业的资产不一定是高质量资产 高质量资产必须是 价值稳定、有变现能力、可以核算核查
4、资产价值及构成
关注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异 计价方式、公允价格、中介评估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 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般情况下评估使用历史成本,不使用公允 价值,部分特殊情况使用市场价格和评估价 值。 主要资产项目分析 重点: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就业者看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和报酬 政府官员看企业的纳税能力 股东看企业的投资盈利能力和分红 消费者看企业的产品品牌
银行认识客户最重要是看——偿债能力
还款来源和能力的可靠性
经营收入
重新融资 抵押品清偿 即期现金流
资产转换、资产销售
远期现金流
担保人偿还
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勿当典当行
资本资料的审核
股权关系同工商注册登记是否相符 对外投资、产权转让是否有相应的过户、变更 登记证明 增资、转赠资本是否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实收资本:是否存在抽逃资本金情况 交叉检验: 其他应收款中是否有大股东是大量借款; 如预付账款较高,可能是企业有非法转移资金、 违规借贷以及抽逃资金等行为。 规避: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在结清我行贷款前不得 归还股东借款/员工集资款”。

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指引

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指引

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指引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附件1:中信银行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指引为进一步加强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控制,促进小企业金融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信银行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制度、《中信银行小企业非金融专营机构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在部分分行业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引。

各分行应结合本行业务管理和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一)满足投向管理政策各分行应切实强化小企业贷款投向管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源头。

分行小企业业务管理部门应明确小企业目标市场和客户,围绕“一链两圈三集群”确定重点营销的客户范围。

1.审查审批人员应判断业务是否符合分行制定的投向管理政策要求。

若单笔业务之前已对集群客户进行了整体授信安排,应判断单笔业务是否符合整体授信安排所确定的单户准入条件及其它相关要求。

2.对重点支持的集群客户范围之外的零散客户,原则上应落实强担保条件。

(二)落实收益覆盖风险的要求小企业授信业务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即业务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支出和目标利润之后应不低于业务的预期损失。

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其资金成本和日常经营的影响,在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定价水平。

(三)还原真实信息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应建立在企业真实信息基础之上。

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通过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检验、渠道检验等多种交叉检验方法(附件1-1),还原企业的真实信息。

1.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注重对非财务信息的分析,重点关注水电表、海关报关表、纳税单、企业及企业主个人的银行流水、征信记录、业务合同及发票等。

2.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通过独立的渠道进行信息核实,重点关注上下游企业、公众媒体、相关管理部门等信息渠道,通过比较分析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辨别信息的真伪。

中信银行某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 审批实施细则2013年1.0版

中信银行某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 审批实施细则2013年1.0版

中信银行分行个人经营贷款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1.0版,201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优化零售信贷结构,规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根据《中信银行标准个人经营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额个人经营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3年)》、《中信银行标准化个人经营贷产品操作规程(1.0版,2013年)》、《中信银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2年)》及总、分行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要求,结合分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规定的贷款对象。

若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贷款对象发生调整,本办法适用的借款人随之调整。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经营贷款”是指我行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或实际经营者发放的,用于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持有超过10%股份的自然人。

实际经营者是指企业出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明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自然人以及分行信审会认可的合法合规的实际经营者。

第四条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1.审批权限分行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为有效保证与房产足值抵押1000万元/信用200万元(含)。

对有权审批人的转授权按《中信银行分行(同城机构)2013年第2次小企业授权及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调整方案的通知》【2013-7381】规定执行,若对权限进行调整,按调整执行。

主要政策如下:(1)个人经营贷款3年以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必须提供足值抵押。

(2)分行无权审批抵押物在异地的个人经营贷款。

(3)同一自然人及其所控制的一家或多家小企业在我行办理的个人经营贷款及小企业授信合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

2.审批流程个人经营贷审批流程包括专职审批流程和分行信审会审批流程。

中信银行XX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 审批实施细则

中信银行XX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 审批实施细则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个人经营贷款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1.0版,201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优化零售信贷结构,规范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根据《中信银行标准个人经营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额个人经营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3年)》、《中信银行标准化个人经营贷产品操作规程(1.0版,2013年)》、《中信银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2年)》及总、分行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要求,结合分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规定的贷款对象。

若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贷款对象发生调整,本办法适用的借款人随之调整。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经营贷款”是指我行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或实际经营者发放的,用于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10%股份的自然人。

实际经营者是指企业出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明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自然人以及分行信审会认可的合法合规的实际经营者。

第四条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1.审批权限分行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为有效保证与房产足值抵押1000万元/信用200万元(含)。

对有权审批人的转授权按《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同城机构)2013年第2次小企业授权及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调整方案的通知》【2013-7381】规定执行,若对权限进行调整,按调整执行。

主要政策如下:(1)个人经营贷款3年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必须提供足值抵押。

(2)分行无权审批抵押物在异地的个人经营贷款。

(3)同一自然人及其所控制的一家或多家小企业在我行办理的个人经营贷款及小企业授信合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

2.审批流程个人经营贷审批流程包括专职审批流程和分行信审会审批流程。

中信银行XX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2013年1.0版

中信银行XX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2013年1.0版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个人经营贷款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1.0 版,2013 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优化零售信贷结构,规范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根据《中信银行标准个人经营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1.0 版,2013 年)》、《中信银行小额个人经营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1.0 版,2013 年)》、《中信银行标准化个人经营贷产品操作规程(1.0 版,2013 年)》、《中信银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 版,2012 年)》及总、分行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要求,结合分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规定的贷款对象。

若我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贷款对象发生调整,本办法适用的借款人随之调整。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经营贷款”是指我行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或实际经营者发放的,用于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10%股份的自然人。

实际经营者是指企业出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明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自然人以及分行信审会认可的合法合规的实际经营者。

第四条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1.审批权限分行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为有效保证与房产足值抵押1000 万元/ 信用200万元(含)。

对有权审批人的转授权按《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同城机构)2013 年第2 次小企业授权及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调整方案的通知》【2013-7381 】规定执行,若对权限进行调整,按调整执行。

主要政策如下:(1)个人经营贷款3 年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必须提供足值抵押。

(2)分行无权审批抵押物在异地的个人经营贷款。

(3)同一自然人及其所控制的一家或多家小企业在我行办理的个人经营贷款及小企业授信合计不得超过1000 万元。

2.审批流程个人经营贷审批流程包括专职审批流程和分行信审会审批流程。

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一、引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资金流动性较差以及信息披露不够透明等原因,其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尤其是在融资方面。

因此,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至关重要,有助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更好地识别、评估和控制授信风险,保护贷款资产的安全。

二、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1. 保护金融机构的贷款资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一旦借款方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金融机构将面临坏账和资产损失的风险。

通过有效的授信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识别高风险借款人,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可能的损失。

2. 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有效的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可以提高风险评估的精确性,并通过针对性的授信措施降低风险。

这样一来,金融机构可以在授信过程中减少人力资源和时间的投入,降低风险管理成本。

3. 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中小企业的授信风险管理不仅仅关乎金融机构自身的利益,也与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密切相关。

通过帮助中小企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金融机构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促进中小企业的持续成长。

三、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1. 严格的贷款审核在授信风险管理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全面了解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竞争情况等,并根据这些信息来评估企业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同时,金融机构应制定严格的贷款审核流程和标准,以确保所有贷款都经过充分的评估和审批。

2. 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为了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金融机构可以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例如提供担保服务、发行信用证等。

这样一来,即使一个中小企业无法按时偿还某一笔贷款,金融机构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保证自身的权益。

3.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模型、风险控制措施和监测机制等。

这样一来,金融机构可以及时发现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中小企业授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中小企业授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中小企业授信风险及控制措施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就业、推动创新和提升经济活力的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其规模相对较小、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等特点,中小企业授信风险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中小企业授信风险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的特点1.经营风险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份额较小,对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经营风险的增加。

2.财务风险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相对较弱,尤其是对于财务分析、财务规划等方面的能力短板,容易导致财务风险的增加,如现金流不稳定、负债过高等问题。

3.市场流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较大程度上依赖少数几家客户,一旦出现客户流失或支付迟延等问题,将对企业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增加市场流动性风险。

4.政策风险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等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较大,政策的变动容易导致企业运营策略的调整,进而加大了政策风险。

二、中小企业授信风险的控制措施1.风险评估针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申请,金融机构需要进行全面、详尽的风险评估。

包括对企业的市场前景、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准确评估,以便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2.严格的授信条件金融机构在制定授信政策时,应当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授信条件。

包括对企业的规模、经营年限、行业背景、财务状况等方面设定一定的门槛,以筛选出具备较低风险的中小企业。

3.多元化的担保方式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担保方式,降低风险。

既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常规方式,也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担保服务,以增加信贷的安全性。

4.完善的监控机制在授信后,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包括定期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情况、市场动态等的跟踪监控,预警问题的出现。

中小型企业授信风险浅析共36页

中小型企业授信风险浅析共36页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会 坚韧勤 勉。
谢谢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中小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授信风险浅析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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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指南(doc 10页)附件1:中信银行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指引为进一步加强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控制,促进小企业金融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信银行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制度、《中信银行小企业非金融专营机构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在部分分行业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引。

各分行应结合本行业务管理和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一)满足投向管理政策各分行应切实强化小企业贷款投向管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源头。

分行小企业业务管理部门应明确小企业目标市场和客户,围绕“一链两圈三集群”确定重点营销的客户范围。

1.审查审批人员应判断业务是否符合分行制定的投向管理政策要求。

若单笔业务之前已对集群客户进行了整体授信安排,应判断单笔业务是否符合整体授信安排所确定的单户准入条件及其它相关要求。

2.对重点支持的集群客户范围之外的零散客户,原则上应落实强担保条件。

(二)落实收益覆盖风险的要求小企业授信业务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即业务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支出和目标利润之后应不低于业务的预期损失。

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其资金成本和日常经营的影响,在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定价水平。

(三)还原真实信息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应建立在企业真实信息基础之上。

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通过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检验、渠道检验等多种交叉检验方法(附件1-1),还原企业的真实信息。

1.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注重对非财务信息的分析,重点关注水电表、海关报关表、纳税单、企业及企业主个人的银行流水、征信记录、业务合同及发票等。

2.授信调查及审查审批人员应通过独立的渠道进行信息核实,重点关注上下游企业、公众媒体、相关管理部门等信息渠道,通过比较分析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辨别信息的真伪。

(四)坚持本地化原则鉴于小企业信息不透明以及信息采集的复杂性,对“一链两圈三集群”的集群客户之外的小企业授信应坚持本地化原则,即原则上应在我行机构所在地范围内开展业务。

对于本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的小企业,原则上也应将客户范围控制在分行所在省内。

(五)符合审慎性原则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应坚持审慎性原则。

1.对于新客户要深入审查企业及实际控制人的背景,其中:对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业务或采用保证、信用担保方式的,审查人员原则上应进行实地调查;申请金额低于500万元及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审查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查。

2.对于他行退出的客户,应审慎介入;对于符合我行退出标准的客户,应坚决退出。

(六)坚持合规性原则授信基本条件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我行管理制度的规定。

在授信审批环节,审批人员应对授信流程使用、小企业客户认定等进行最终把关,并严格执行授信审批权限,不得违规越权操作。

二、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的基本流程小企业授信风险控制的基本流程是对企业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财务情况等客户信息进行分析,通过信息交叉检验还原真实信息,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融资需求、担保条件、授信方案等信息进行深入分析。

决策分析过程要突出对以下“六要素”的评价:1.还款意愿:明确的履约意向。

2.还款能力: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

3.担保情况:必要的第二还款来源。

4.资本实力:还款的基础保障。

5.授信条件:授信条件符合我行业务导向。

6.风险集中度:风险应尽量分散。

最后,综合得出授信审批结论(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小企业授信风险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分析通过对实际控制人的分析,判断企业的还款意愿,避免道德风险。

1.对于小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要重点分析其信用情况(须提供个人征信记录)、教育背景、从业经验、管理能力、个人爱好、家庭情况、经济实力等信息,并给出明确的综合判断结论。

不得对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信用问题或明显不良嗜好的企业授信。

2.对于法人控股小企业,要重点分析控股股东的所有权性质、控股比例、信用情况(须提供企业征信记录)及基本经营情况。

对于控股股东为小企业的,应进一步考察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关系分析 通过关联关系分析,理顺各种投资关系,防范相互担保、挪用资金、隐藏重要信息等风险。

1.对于集团企业授信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集团企业与我行已有合作。

先与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沟通,确定集团授信管理方式。

若属于“统一授信管理”的集团,经办机构应先与集团主办行联系,从集团授信总额度中切分部分额度供小企业客户使用;若属于“统一监控管理”的集团,按照正常程序审批通过投向管理目标市场 目标客户 实际控制人担保条件 授信方案关联关系融资需求审批结论财务情况 生产经营及管理还款意愿 还款能力 担保情况 风险资本实力 授信条件 六要素综合评价结果后,报信贷管理部门备案,纳入统一监控管理。

(2)集团企业与我行没有合作。

应审慎审核关联小企业的授信申请,防止小企业通过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多头授信,加强对授信总额度的控制和集团企业日常经营的监控。

2.对小企业授信与实际控制人个人经营性贷款实行总敞口控制,防止对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过度授信。

(三)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分析经营管理情况分析是判断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第一还款来源的重要依据。

1.从主营业务、产品技术、品牌知名度、产品及服务可替代性、管理情况、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企业的优势和劣势。

通过企业经营年限、主营产品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上下游企业合作关系等信息分析企业的经营稳定性。

2.通过水电表、购销合同、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信息判断企业的日常运转是否正常。

鉴于部分小企业运作不规范,要注意审查其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对于特殊的业务领域,要审查企业是否具备主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条件,防范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财务分析1.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分析是小企业财务分析的核心内容,是判断还款能力的重要依据。

企业必须提供至少一年的企业及企业主个人的银行流水,将银行流水与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分析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及其变化情况。

对企业基本财务指标的分析可适当简化,突出对经营规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直接影响营运资金的指标的审核。

2.资本实力。

对小企业授信应尽可能控制其核心资产。

对于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除了分析企业的核心资产之外,还应分析实际控制人个人的资本实力;对于企业经营活动与个人活动不能截然分开的企业,应将企业主的家庭资产负债纳入企业资产负债一并考虑。

3.融资及对外担保。

通过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实企业在其它银行的负债情况,对于同时在3家以上银行授信或频繁更换主办行的小企业应审慎介入;对于存在异常民间借贷的小企业应及时退出;对于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小企业应禁止介入。

小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对外提供担保视同其对外负债。

(五)融资需求分析1.融资缺口分析。

根据交叉检验后的信息,分析企业的融资缺口,核定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务必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核定,不得简单根据抵质押物价值和抵质押率核定,不得过度授信。

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审批人员可要求调查人员提供基于真实信息的贷款需求测算表(附件1-2),并在审批环节进行复核。

通过融资缺口分析,判断借款动因的合理性。

2.借款用途分析。

借款用途应明确、合法,只能用于企业主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股市、楼市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借款用途应合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计划相吻合。

严禁对借款用途不明确、不合法、不合理的企业授信。

(六)担保条件分析小企业授信应遵循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并重的原则,但不得因为提供担保而放松对其他条件的审查。

小企业授信应优先选择抵质押担保方式,其次是保证担保,审慎采用信用方式,担保方式的选用应满足客户信用等级要求。

1.采用抵质押方式的要确保抵质押物权属清晰,抵质押行为合法合规,重视分析抵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及其处置变现能力,不可简单根据抵质押物类型和抵质押率判断担保能力。

2.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要重点对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及历史信用记录进行分析。

其中:对担保机构要注重分析其出资人背景、运作规范性及风险控制能力,担保机构准入是否符合我行政策及担保公司业务管理要求,担保额度审批合规性以及担保额度核定的合理性。

3.小企业授信原则上应要求企业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七)授信方案分析1.授信产品分析授信产品应符合企业融资需求特点;授信期限应满足我行基本管理规定以及具体授信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授信期限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授信产品定价应满足我行一般性管理要求。

2.还款来源分析分析企业提供的还款来源及还款计划是否合理。

(1)通过现金流分析,预测约定还款日企业的现金流量能否覆盖应收本息,对于经营现金流量不足以支持到期还款而需要借助再融资还款的企业,除非落实强担保,否则不予授信。

(2)重视可控制资产及有效资本对债务的支持能力,对于可控资产及有效资本不能完全覆盖到期债务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授信。

(3)分析还款计划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影响还款计划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3.风险及控制措施分析(1)结合小企业客户评级结果,对企业和具体债项风险进行综合分析。

风险分析应采用“突出否决”原则,即如果某一项风险水平达到了不可接受的程度,应直接否决该笔业务,如企业实际控制人有赌博行为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

(2)风险分析还应控制集中度风险,重点关注集群客户授信总额度对分行小企业信贷资产组合风险集中度的影响,以及控制集群客户授信总额度内单一客户的授信上限。

(3)根据企业和具体债项的风险水平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授信担保、账户及资金监控等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追加其他的风险控制措施。

4.定价分析根据缓释后的风险水平,合理估计预期损失率,再次审核授信产品定价的合理性,判断收益是否能有效覆盖风险。

对于小企业,不得牺牲贷款定价换取其它业务。

(八)审批结论根据上述分析,综合考虑对“六要素”的评价结果,得出授信审批意见,同时列明具体的授信条件。

审批人员在出具审批结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授信审批结论必须明确,不得使用含糊性结论。

2.在有条件同意的情况下,要详尽列出需要追加的具体条件,条件的落实要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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