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4:国家助学金等级认定量化评分表
国家助学金认定表

注:本表仅供参考。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院系
专业
班级
在校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年月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
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人“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全日制本、专科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同时,实行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且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专业前10%。
评选材料准备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2 除了“国家奖学金〞表格中200字的申请理由外,另附1000字的个人总结。
3在教务系统中导出的个人成绩表4获将情况证明评选方法:申请人学业情况*40%+申请人奖学金排名*30%+申请人所得总学分排名*30%〔同等条件下,有附加分的优先〕具体如下:1、申请人学业绩点-本专业学生的平均学业绩点=申请人学业情况。
2、申请人四个学期的奖学金排名〔平均排名〕。
3、申请人所得总学分排名。
4、附加条件包括:获奖情况〔校级以上〕、科研情况、志愿者效劳评选程序二、国家助学金贫困认定准备材料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认定范围和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那么上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
申请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学生本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其难以支付学习费用、根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1〕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2〕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3〕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重大损失的;〔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或财产重大损失的;〔5〕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

5、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生源地未开通助学贷款等客观原因未办理,办理学费缓缴手续承诺缴交学费时间(8分)
二生活表现20分
1、生活俭朴,无购买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首饰、使用化妆品、抽烟、酗酒、大吃大喝等现象(10分)
四思想品德20分
1、正确树立“三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校;励志、图强、感恩、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6分)
2、诚信守约,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及时缴纳学费(7分);因经济困难开学未交齐学费,办理缓缴手续并按承诺时间交清学费(5分);恶意拖欠学费(0分)。
3、积极要求进步,表现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系部活动(7分);平时表现较好,经常参与学校、系部活动(5分);表现一般,偶尔参加活动(3分);表现较差,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0分)。
3、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分别约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20%、60%、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系部总人数30%以内。
2、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残疾、患有重大疾病、失业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需提供证明材料(10分)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列入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或城市低保家庭,需提供证明材料(8分)
加分10分
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3分),获得校级荣誉(2分);通过英语六级(5分),通过英语四级(3分);家庭遭遇国家确定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如洪灾、旱灾、雪灾、地震和泥石流等,导பைடு நூலகம்颗粒无收、房屋或人身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需提供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证明材料(10分);加分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各项分值不能累加。
2、正当消费,无高配置电脑、高档手机和相机,无在校外租房、无节假日外出旅游,无经常到网吧上网、ktv唱歌等高消费现象(10分)
【文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一)家庭成员情况:1、烈士子女;2、孤儿;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4、父母一方去世;(二)家庭经济情况: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定程序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
4、二级学院公示。
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助学金等级评定标准

国家助学金等级评定标准
一、学术表现
1.优秀:在学业上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
2.良好:在学业上表现良好,成绩稳定,位于班级前列。
3.一般:在学业上表现一般,成绩尚可,位于班级平均水平。
4.较差:在学业上表现较差,成绩不理想,位于班级后列。
二、家庭经济状况
1.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无法承担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用。
2.一般: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能够承担部分学费和生活费用。
3.富裕:家庭经济状况富裕,能够承担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用。
三、社区服务与志愿者活动
1.积极: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2.参与:有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的记录,但不够积极。
3.无参与:无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的记录。
四、个人品质与道德素养
1.优秀: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责任心。
2.良好: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道德素养。
3.一般:个人品质和道德素养一般。
4.较差:个人品质和道德素养较差。
五、推荐信和自我陈述
1.详实:推荐信内容详实,充分反映申请人的特点和优势。
2.一般:推荐信内容一般,能够反映申请人的特点和优势。
3.简略:推荐信内容简略,未能充分反映申请人的特点和优势。
4.不符合要求:推荐信不符合要求,无法作为评定依据。
在评定国家助学金等级时,将综合考虑以上五个方面的因素,以全面评估申请人的综合能力和需求。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国家助学金评分表

国家助学金评分表评分者:
评分标准
1、手机价格:1000元以下得分10,1200元以下得分8,1500元以下得分5,1800元以下得分3,2000元以下
得分1。
2、衣服是否品牌:杂牌得分10,一般品牌得分8,知名品牌得分5,国际名牌得分3,奢侈品得分1。
3、本月有无迟到、早退:无得分10,一次得分8,两次得分5,三次得分3,三次以上得分1。
4、各科考试成绩均分:均分80分以上得分10,均分75分—80分得分8,均分70分—75分得分5,均分65
分—70分得分3,均分65分以下得分1。
5、上课玩手机:从来不玩得分10,偶尔玩得分5,经常玩得分1。
6、值日情况:认真完成得分10,完成得分5,未完成得分1。
7、获奖情况:获市级奖励得分10,获区级奖励得分8,获校级一等奖得分5,获校级二等奖得分3,获校级三
等奖得分1。
8、处分情况:无处分得分10,警告处分得分8,严重警告处分得分5,记过处分得分3,留校察看处分得分1。
9、谈恋爱情况:未谈得分10,谈过一人得分5,谈过二人以上得分1。
10、尊敬师长情况:能尊敬师长得分10,通常能尊敬师长得分5,偶尔能尊敬师长得分1。
助学金评选量化评分表

助学金评选量化评分表助学金评选量化评分表一、评分项目1.学习成绩:占总评分的30%。
根据学生学年平均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进行评分,成绩优秀者得30分,良好者得20分,一般者得10分,较差者得5分。
2.综合素质:占总评分的20%。
根据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分。
有突出表现者得20分,积极参加者得15分,参与较少者得10分,未参与者得5分。
3.家庭经济状况:占总评分的30%。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得30分,困难者得25分,一般困难者得20分,较不困难者得15分,不困难者得10分。
4.个人申请与陈述:占总评分的20%。
学生需提交一篇不少于300字的个人申请和一篇不少于500字的个人陈述,内容需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学习生活情况。
根据申请和陈述的质量进行评分。
深入、真实、感人者得20分,较为深入、真实者得15分,尚可但有待改进者得10分,平淡、泛泛而谈者得5分。
二、评选流程1.学生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同时,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习证明等。
2.评议小组初步筛选:评议小组将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候选人。
筛选标准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个人申请与陈述的质量等。
3.候选人面试:经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将参加评议小组组织的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个人陈述中的相关内容。
4.综合评分与公示:根据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个人申请与陈述的质量等各方面的评分结果,计算出最终的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及候选人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监督。
5.发放助学金:根据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助学金。
助学金将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三、注意事项1.学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如发现学生提供虚假材料或作弊行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国家奖学金评分表及评定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院(系):班级:姓名:学号:时间:年月日说明:1、具体评分标准请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方法》;2、每项内容的评分以院(系)审核为准;3、此表复印件与推荐名单一起张贴在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创新能力的计分方法和得分构成如下:(一)计算公式为:创新能力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创新能力得分÷本院(系)上一学年创新能力个人最高得分×100×0.2(二)创新能力得分构成为: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每项得9分。
2、参加学科、专业技能等科技性竞赛获奖者,省(部)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以下得3分;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得9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以下得5分;在国际上获一等奖以上得15分,二等奖得9分,三等奖以下得7分。
3、在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省(部)级每篇得7分;国家级每篇得9分;在国际上交流或发表每篇得10分。
社会实践计分方法及得分构成如下:(一)计算公式为:社会实践评分=本人上一学年社会实践得分÷本院(系)上一学年社会实践个人最高得分×100×0.1(二)社会实践得分构成为:1、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写出的调查报告获得省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以下得3分;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得9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以下得5分。
2、在报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非学术性文章者,在省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得7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得9分。
3、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登记在册完成任务者,每次得1分。
综合素质的计分方法如下:(一)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评分=本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得分÷本专业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个人最高得分×100×0.2学业成绩计分方法及得分构成如下:(一)计算公式为:本科生:学业成绩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学分绩点÷专业年级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个人最高学分绩点×100×0.5专科生:学业成绩评分=本人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各科平均分÷专业年级上一学年个人学业各科成绩平均最高分×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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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讯开通参与评分)国家助学金等级量化评分表
班级: 学号: 姓名: :
项目 评 分 标 准
自评并提供证明
班委确认
家庭经济状况
1. 贫困证,及父母双亡或孤儿或烈士子女,或父母一方有残疾证且家庭无固定收入(占一种情况50分,累计不超过200分),
2、单亲(10分),
3、有固定收入,父母有残疾证(20分)
4、双亲但一人劳动力弱或无收入(10分)
5、每个兄弟姊妹8分
状况消费
1、 无手机或从不带手机(20分,半年前申请,班主任确认)或带手机每次交 2. 从不缺席学校食堂就餐(10分,5个以上同学可证明) 3. 每天穿校服(10分,班主任确认)
在校表现
4. 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早晚自习出勤率100%以上(20分,班级考勤
为准)缺午自习3次以下可忽略。
5. 老师从来没有干扰课堂点名批评(20分,同学民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批评一次减20分,老师谅解不减分)
6. 诚信守约,按时缴纳费(5分)
7. 积极参与班级管理(班长,劳动委员15分,其余各班委10分,分管班级各项工作10分,科代表8分,小组长8分。
评分在工作合格基础上有效,各项可叠加,负责数据混乱不加分)
8. 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班级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2-5分一次,班主任安排,班主任确认,班委安排,班委确认,自备资料)
住校生纪律
女生4-6寝室人数减6乘以3加分
寝室全年(有统计数据以来)无批评25分
班级卫
生
班级清洁卫生不合格扣2分一次
成绩(高考学科)
超过一班第一名计20分
全班第一50分。
第二40分,第三30分,第四20分,第五10分
高考学科每科20分以下下扣20分
课间操(宁佐麟记录)学校点名留下部分人10分一次,额外加
曾韵,姜浩,李瑞10分分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