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 部分央企今年利润上缴财政
央企部分利润上缴是利益博弈的暂时平衡

央企部分利润上缴是利益博弈的暂时平衡作者:桑百川来源:《市场周刊》2008年第03期根据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财政部、国资委近期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自2008年起,中央企业拥有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获得的国有资本收益开始部分上缴,上缴比例区分不同行业,分3类执行:烟草、石油、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比例为1096;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缴比例3年后再定。
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获得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及其他收入。
国有资本上缴收益除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支付国企改革成本等之外,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比起1994年以来中央企业利润基本由企业自己支配使用,现在上缴部分资本收益,是一种制度改进。
但这也只不过是财政部、国资委和央企博弈取得的暂时的利益平衡,是各方基本可以接受的临时选择,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它并非是最优的制度安排。
为什么央企资本收益不能全部上缴,不能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资本收益部分上缴会带来什么问题?有人担心: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全部上缴,会导致旧体制复归,企业财务上统收统支,会回归到计划经济的老路;甚至企业没有了财权,就会缺乏积极性,使企业效益下降。
所以,只能部分利润上缴。
其实,资本收益归资本所有者,这是所有者天经地义的权利。
我国在渐进式改革中通过放权让利调动企业积极l生,把利润留归企业自主支配,也并非利润归企业所有。
否则,利润归企业所有,用于投资,形成新的资本就该是企业所有的,长期积累下来,全民所有制就转化成企业所有制了。
央企利润由企业支配,加剧了社会不公平。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监督检查等预算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
第四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五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中期财政规划要求,实行滚动编制。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部门及其监管(所属)的中央企业,以及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
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金融企业(含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七条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二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八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中央部门及中央企业上交,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一)国有独资企业按照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三)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四)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第九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以下用途:(一)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二)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资本注入,包括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保持国家对金融业控制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分配浅析

DUFE财务管理研究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分配浅析学号:220100781专业:会计姓名:李恩亮教师评阅意见:论文成绩□95 □90 □85 □80 □75 □70 □65 □60 □60以下摘要2010年财政部颁布关于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和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决定,引起人们对国企红利若干问题的思考。
本文主要从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发展历程、标准以及国有资本收益支出的方向予以探讨。
关键词:国企红利上缴支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分配浅析随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分配提上日程。
2010年底,财政部颁布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的通知,由此一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近年来,央企经过所有制改革与重组,已经基本摆脱了资不抵债,连年亏损的窘况,以中石油、中移动为代表的大型央企俨然已经把钱赚的盆满钵满,利润指标也已全面飘红。
理所当然,其连年增长的红利如何上缴,又如何分配的问题将会再一次聚焦在镁光灯下。
一、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发展历程从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发展历程来看,国家对央企这位共和国长子可谓是关爱有加。
计划经济年代,国家统分统销,国企利润全额上缴。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开始对企业放权让利。
199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做出了明晰的划分,应该上缴国家的部分按统一税率征收税,剩余部分全部归企业所有。
1994年国家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考虑到当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负担,再加上国企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作为阶段性措施,国家暂停向企业收缴利润,这一停就是13年。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突破,国企的经营状况逐步好转,社会负担大为减轻。
关于国有产权和国有产权收益的认识逐步完善,要求国企上缴红利的呼声逐浪高涨。
2007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明确提出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监督检查等预算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歹0赤字。
第四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五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中期财政规划要求,实行滚动编制。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部门及其监管(所届)的中央企业,以及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
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金融企业(含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七条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二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八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中央部门及中央企业上交,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一)国有独资企业按照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三)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四)国有独资企业活算收入(扣除活算费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活算收入(扣除活算费用);(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第九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以下用途:(一)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二)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资本注入,包括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保持国家对金融业控制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腾讯新闻-财政部:将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

财政部:将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昨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将提高国企利润上缴到公共预算中的比例。
与之相关,财政部日前发布,今年前两个月,国企利润同比增长9.7%。
这是去年以来国有企业利润同比增速首次转正。
从行业角度分析,同期中游产业出现好转,房地产行业成为国企利润增幅最大企业值得警惕。
亮点1 国企利润增幅走出负增长财政部22日发布好消息:今年前两月,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65109.4亿元,同比增长11.3%;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060.1亿元,同比增长9.7%。
这是去年以来国有企业利润首次走出负增长。
而根据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2012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1959.6亿元,同比下降5.8%。
耐人寻味的是,国企利润交出的“及格”成绩单,地方国企却拉了“后腿”。
财政部公示,今年前两个月地方国有企业540.9亿元,同比下降16%。
与之相对,中央企业2519.2亿元,同比增长17.4%。
实际上,在整个国企利润份额中,央企一直独占鳌头。
以今年前两个月为例,央企的利润则占到80%以上!有人士分析,与地方国企相比,央企一般布局产业为关键领域,获得更具垄断性的资源,这造成国企内部的“两极分化”。
值得注意的是,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的增幅仍低于企业运营成本:同期国有企业累计发生营业总成本62685.2亿元,同比增长11.7%,高于营业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
其中,地方国企运营成倍同比大增15.1%,其中财务费用增长近两成。
而在不少上市国企的年报中,财务费用高企成为众多公司亏损原因。
“财务费用高企正是扩张过度的征兆之一。
”有评论文章称,作为财务费用的组成部分,盲目扩张导致的前期工程投入大,固定资产折旧额大幅度上升。
此外,在建工程也侵吞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迫使公司举债应付运营需求,支付大量利息。
亮点2 钢铁业扭亏为盈财政部表示,今年前两个月,实现利润同比增幅较大的行业为电子行业、电力行业、石化行业、施工房地产行业、医药行业、汽车行业等。
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2.23•【文号】财企[2010]392号•【施行日期】2010.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企[2010]392号)教育部、文化部、农业部、广电总局、贸促会,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从2011年起,将教育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详见附表1)。
二、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具体收取比例分以下四类执行(企业分类名单详见附表2):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三、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等相关工作,依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以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财企[2007]30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你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企[2010]240号)要求,上报你单位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附件1: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2: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分类表财政部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1:附件2:。
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会计核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会计核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2.28•【文号】财库[2007]12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会计核算的通知(财库[2007]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适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需要,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会计核算,现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净资产类增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编码为306。
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年终转账时,应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
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滚存结余,转入下年度。
二、在收入类增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编码为406。
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
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数。
本科目应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款级科目下的项、目级科目设置相应明细账。
三、在支出类增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编码为506。
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财政部:今年起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最高提升至25%

业 界 动 态
T h e/ I {  ̄ C 3 .
… 务 院 资 委 发 佰 《 父J : 公 从 f I
业
教 育、贸促 会等所属其他 中央企业上缴 比例 为 1 0 %,最后
一
资产转 I : 交易 务交易机构的通知 》
类是两 家政 策性 中央企业—— 中储棉和 中储粮 ,免交 当
权交 易所 2 . 天 津产权 交易中心 3 . 山西省产权交 易市场 4 . 内 蒙古产权 交易 中心有限 责任公 司 5 . 沈 阳联合 产权 交 易所 6 . 吉林 长春产权 交易 中心 7 . 黑龙 江联合 产权 交 易所有 限 责任 公 司 8 . 上海联 合产权 交 易所 9 . 浙江 产权 交易所有 限 公司1 0 . 山 东产权 交易 中心 1 1 . 武汉 光谷联合 产权 交 易所
工 、 纺 织 、 交 通 运 输 、 医药 、 矿 产 、 房 地 产 、食 品 、金 融 服 务 、 仓 储 物 流 、 旅 游 、 农 牧 等 行 业 。h t t p : / / w ww. t p r t c .
合 产权交 易所有 限责任公 司 1 6 . 贵 州阳光 产权 交 易所有 限
后利 润的 2 5 %, 第二 类 为 石 油 、 电 力和 移 动 通信 企 业 ,上
北京 汕交 易所推 j I l“ 汕 贸通”融 资新 f :
4月 2 8日,北京石 油交易所在金 融街 办公 区成功举办 了 “ 油贸通”融资产品推介会 。 中化 石油仓储 、中国工商 银行 ,以及 5 0多家石油石化 企业代表参加 了此次推介会。 此次 “ 油 贸通”融 资产 品推介会 的成功 召开,是 北油所创
缴 比例 为 2 0 %,第三 类是 国资委 所监管 的非 军工和研 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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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部分央企今年利润上缴财政
通信产业报讯日前,国务院正式签发《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首次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
其中,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等。
根据《意见》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来支出的主要方向是: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
《意见》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作为单独编制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了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支付国企改革成本等之外,“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据悉,财政部将负责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而国资委将主要负责研究制定中央企业经济布局和
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提出中央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及组织所监管的157家中央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等。
根据《意见》精神,中央一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2008年收取实施范围内企业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而在2007年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收取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