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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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大专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自考大专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自考大专法理学知识点总结引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规律和原则等。

对于自考大专学历的学生来说,学习法理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法律,提高法律素养,为将来的法律理论和实践工作打下基础。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效力和变迁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总结,希望可以为自考大专学生提供一定的学习参考。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1. 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规律和原则。

它包括了对法律起源、发展和效力等方面的研究,是法学理论的基础。

2. 法理学的特点法理学是一门较为抽象的学科,它强调对法律的本质和逻辑的研究,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此外,法理学还具有继承性和创新性的特点,需要学生不断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同时也能够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索。

3.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法律的本质、法律的理论基础、法律的效力和变迁等方面。

同时,法理学还研究了法律的逻辑结构和法律的规范性质,以及法律体系的建构和演进等问题。

二、法律的本质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公布的,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证的一切社会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规范。

2. 法律的功能法律的主要功能包括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和解决社会矛盾等。

通过法律,社会可以达到规范化、有序化和公正化。

3. 法律的属性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稳定性和明确性等属性。

这些属性决定了法律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也决定了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方式。

三、法律的解释和适用1. 法律的解释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文字所含义的诠释和阐明。

法律的解释主要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等。

立法解释是指对法律的文字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对具体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对行政法规的解释。

2. 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定的过程。

法理学大一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大一重点知识点法理学是法学科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法律的本质、起源、目的、价值等问题。

在法学学科体系中,法理学是一个基础和支撑性的学科,它为法律的解释和运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分类、主要理论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什么是法理学法理学又称法律哲学,是对法律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进行研究的学科。

它关注的是法律的理性基础,通过对法律的深入分析和思考,揭示法律的内在规律性并探讨法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法理学是法学科目的基础,具有广泛的学科背景,包括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等。

二、法理学的分类根据研究内容和方法的不同,法理学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分类方式。

其中,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 形而上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的本质和理论基础,关注法律的存在形态和法律意义的哲学解释。

2. 伦理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的道德基础和法律与伦理的关系,探讨法律应当如何影响和保护人们的道德价值。

3. 逻辑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的逻辑规律和思维方法,关注法律推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 社会学法理学:它研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探讨法律在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

三、法理学的主要理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较广泛,涉及到法律本体、法律价值和法律规则等方面。

因此,法理学形成了许多重要的理论。

1. 法律本体论:它研究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探讨法律存在的基础和内容。

2. 法律规范论:它研究法律规则的构成和效力,关注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解释问题。

3. 法律解释论:它研究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探讨法律解释的合理性和权威性。

4. 法律价值论:它研究法律的价值和目的,关注法律的人权保障和社会进步作用。

四、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种方法。

1. 理论研究:它通过逻辑推理和分析,从概念、原则和逻辑上探讨法律问题。

理论研究重视从理性角度解释法律,帮助我们理解法律的内在规律。

2. 实证研究:它通过观察事实、采集数据和分析现象,从实际情况出发研究法律问题。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

第三节 中国法理学
• (参见p64-69)
第四节 学习法理学意义和方法
(参见p69-72) ◆ “法学对人的智识乐于提供也许是最好的科学思维技巧的训 练,——任何人,当他从法学转向其他科学时,都会感激曾有过 这种法学的润养。” ——(德)古斯塔夫· 拉德布鲁赫 ◆法理学训练的是:如果部门法是要训练对于该法有专长的人,那 么法理学训练的是------顶天立地之人:头顶着一般法理和价值的 天空,脚踩法律和技术之地! ------熊春泉 ◆1.人类精神的演化和科学的进步离不开思辩的哲学。 2.法理学不仅为人们提供学习法律的入门知识,而且更重要的 是培养法律和法学工作者的见识和境界。 3.法理学重在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能力。 由此,我们认为,空谈理论、轻视实践自然是不正确的。然 而,一味强调“功利”、“实用”,而轻视理论的价值同样也是 错误的。
二、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和法律现象以及法的关系
请看下面一段话: 鲁迅的短篇《药》,讲的是一户人家的孩子生了痨病。民间 的迷信是,馒头沾了鲜血给孩子吃,他的病就会好。或者说《祝 福》里的祥林嫂;祥林嫂是一个唠唠叨叨的近乎疯狂的女人,她 的孩子给狼叼走了。 让我们假象,如果你我是生活在鲁迅所描写的那个村子里头 的人,那么我们看见的,理解的,会是什么呢?祥林嫂,不过就 是一个让我们视而不见或者绕道而行的疯子。而在《药》里,我 们本身可能就是那一大早去买馒头,等着看人砍头的父亲或母亲, 就等着要把那个馒头泡在血里,来养自己的孩子。再不然,我们 就是那个小村子里头最大的知识分子,一个口齿不清的秀才,大 不了对农民的迷信表达一点不满。 但是透过作家的眼光,我们和村子里的人生就有了艺术的距 离。在《药》里头,你不仅只看见愚昧,你同时也看见愚昧后面 人的生存状态,看见人的生存状态中不可动摇的无可奈何与悲伤。 在《祝福》里头,你不仅只看见贫穷粗鄙,你同时看见贫穷下面 “人”作为一种原型最值得尊敬的痛苦。文学,使你“看见”。

法理学概论(标准版)

法理学概论(标准版)

法理学概论引论一、法学1、概念: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2、性质:(1)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者法律问题的;(2)法学具有务实性;(3)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所谓学问,是人的法律经验、知识、智慧和理性的综合体现;(4)法学是职业性知识体系,它所使用的语言是经过提炼的行业语言;(5)法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在于它研究的是一种“价值性事实”,即反映的是人类的价值观、价值倾向和价值意义的社会事实;3、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律制度问题;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应对的问题;二、法学思维1、概念:法学思维是指法学者在研究法律现象时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2、特点:法学思维是实践思维;法学思维是以实在法(法律)为起点的思维;法学思维是问题思维;法学思维是论证的思维、说理的思维;法学思维是评价性思维;三、法理学1、概念: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2、法理学体系:从研究范围和功能两方面研究。

从范围上看,法理学包括法本体论(尤其法概念论)、法价值论、法认识论和法方法论等,从功能上看,包括经验功能、分析功能和规范功能;3、学习法理学的意义(1)人类精神的烟花离不开四边的哲学;(2)法理学不仅为人们提供学习法律的入门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和法学工作者的见解和境界;(3)法理学忠在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能力;第一章法一、法的名称二、法概念的争议(一)应然法与实然法1、所谓应然法就是,“应该是怎样的法”,即根据其自身的特性而应达到的某种理想或理念状态的法,有是被称为“理念法”或“理想法”;2、所谓实然法,就是“实际上是怎样的法”即在现实中实际存在、实际发生效力、对人们的行为实际产生作用的法,有时也被称为“实际的法”。

(二)自然法与实在法1、自然法:以对人的预设为出发点,进而认为人得基本权利是自然发的关键,因此侵犯人的基本权利的法将会丧失实际上的约束力,即“恶法非法”,代表人物:格老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2、实证法:认为只有实在法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是实际存在的、具有实际效力并可以精确分析的法律,也只有实在法才是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张“恶法亦法”。

法理学概念

法理学概念

法理学概念法理学概念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性质和原则的学科,也被称为法学的基础学科。

它探讨法律的理论基础,包括法律的定义、形式和目的,以及法律与道德、公平和正义的关系等内容。

法理学旨在对法律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解释,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内容法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法律的定义和特性–研究法律的定义,即法律的本质和本质特征。

–探讨法律的形式和内涵,如立法、司法和行政法规等。

2.法理学的分类和流派–分析法理学的发展历程和不同的学派,如自然法学、实证法学和批判法学等。

–比较法理学的不同观点和方法,如象征主义和实证主义。

3.法律的解释和解释学–研究法律的解释过程和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和制度解释等。

–探讨法律解释与法律效力、法律适用和法律发展的关系。

4.法律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探究法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包括法律的道德性和公平性。

–讨论法律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如法律的合法来源和合法程序等。

5.法律与道德、公平与正义的关系–探讨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和关系,如法律伦理学和道义观念的相互作用。

–研究法律与公平、正义的关联,如法律的功能和法律改革的追求。

总结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本质和原则的学科,它涉及法律的定义、特性、解释、合法性以及法律与道德、公平和正义的关系等方面。

通过对法律的理论分析和解释,法理学为法律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

对于一名资深的创作者来说,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相关内容,可以为创作涉及法律问题的作品提供理论支撑和深度思考。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研究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包括法律的立法和执行过程。

•探讨法律的适用原则和方法,如根据法律的目的和精神解释法律。

法律的制定和变革•分析法律的制定和变革过程,包括法律的形成、修改和废止。

•探讨法律变革的原因和动力,如社会变革、制度改革和国际影响。

法律的权威和效益•研究法律的权威性和权威来源,如宪法、国际公约和司法解释。

•探讨法律的效益和社会效果,如法律的实施和法律的社会效力。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法理学考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法理学呢,就是研究法律这一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

简单说就是去琢磨法律为啥产生啊,法律本身是个啥玩意儿,法律怎么运行之类的。

②重要程度:在法学学科里那是老大哥的地位啊。

就像是大楼的地基,如果不懂法理学,那法学其他的科目学起来就跟漂浮在空中一样没根。

比如学民法怎么判案子,宪法为啥那么规定,如果没有法理学对法律基本原理的阐释,根本就理解不深。

③前置知识:学生得有点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对社会的基本秩序和规范有个基础的认识。

像明白为啥红灯停绿灯行这种最基本的规范逻辑。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可多了去了。

要是你想当个律师或者法官,还没点法理学的知识,那怎么能从法律的本质上去理解法律条文,做到准确运用法律呢?好比你仅凭习惯给人指路,但懂得地理知识后就能科学准确地指路,法理学就相当于法律学习的地理知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法理学就像树的主干,各个部门法学像树枝。

它是众多法学知识的源头一样的存在。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学紧密相连。

比如宪法里的权力分配和法理学中的权力制衡理论就相关。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概念很抽象。

像法的价值这些概念,什么公平、正义,不同人有不同理解。

关键点在于理解法律背后各个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及相互关系。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相当重要。

考查方式多样,有直接考概念含义的选择题,也有考原理分析案例的论述题。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

这就好比水源,水从哪里流过来的呢。

例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就是好多法律的渊源。

像其他的法律很多规定不能和宪法冲突,因为那是它的源头之一啊。

- 法的效力:就是法律在啥时候、啥地方、对啥人有效。

比如中国刑法在中国境内对本国公民都有效,但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也按照中国刑法处理呢。

这就像是一个游戏规则在特定场地对参与者都是有效的。

②特征分析:- 法律具有规范性。

法理学概述.

认为法是自然意志或人类理性的表现,国家产生
以前,人的行为受自然法支配,国家出现后,国家 制定的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实在法就没有 法律效力,人们可以不遵守,甚至有权推翻它。
(二)分析法学派 1、分析法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
产生于19世纪初,反映了处于资本主义相对稳 定时期的资产阶级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法律的愿 望。代表人物:英国的奥斯丁。
导论 法理学概述
一、正确理解法理学学科名称演变的线 索
1、在中国:法理学--法学通论--国 家与法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
2、在西方:法哲学---法理学。
二 介绍法学和法理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1、重点强调的法学定义 2、法学是以社会法律现象及其发展
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

2、重点讲授法学的研究对象 (1)静态--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 律渊源、法律文件。
产生于20世纪初的美国,影响很大,是帝国主义 阶段资产阶级公然抛弃法制的反映。代表人物: 美国的庞德、霍姆斯等。
2、社会法学派基本观点 (1) 根据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造成的社会效 果来评价、研究法。强调法的适用。 (2.) 从实用主义哲学出发,认为法的本质是 不可知的。法的目的就是实用和效果。凡是对社 会生活有利的,发生社会效果的,就是理想的法 律。 (3). 主张法官立法和自由裁量权。
2、分析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这个学派反对自然学派,也反对历史法学派。 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主权者以制裁和威 胁为后盾的强制命令。即使是恶的命令,也要 服从。法学的任务就是对现行法律从条文上、 形式上的研究和分析。而不必去研究法的本质 产生。
(三)社会法学派: 1、社会法学派形成的历史背景和代表人物
五 、重点讲授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论变革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的三个揭示;在法与

博登海默《法理学》

博登海默《法理学》简介《法理学》是法学界备受赞誉的经典之作,是法律理论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该书由法学家博登海默(Joseph Raz)所著,首次出版于1970年,被誉为理解法律的必读之书。

本文将对该书进行综合分析,从内容、观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讨论。

内容概述《法理学》一书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讨论了法律的性质和本质,第二部分则重点研究了法律的权威和合理性。

博登海默通过分析和辩证,提出了自己对法律理论的独特见解。

在第一部分中,博登海默主要探讨了法律是什么以及法律的目标。

他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为了调整人们的行为,更是为了保护和促进个体和社会的利益。

他提出了一种基于理性的法律服务观,即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正、效率和便利。

在第二部分中,博登海默关注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合理性。

他提出了权威性的正当性理论,即法律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乐观合理的原则和程序。

博登海默认为,法律权威的来源应该是通过一个公正的过程产生的,而不只是基于权力或强制。

此外,他还探讨了法律的合理性,认为合理的法律应基于道义和理智原则,并满足人们的正当期望。

观点分析博登海默的《法理学》与传统的法学著作有所不同。

他不仅关注法律的实际现象,还探讨了法律的本质和价值。

他强调法律应当服务于公正、效率和便利的目标,而不仅仅是一种权力和规则的集合。

通过评估法律的权威性和合理性,他试图解决法律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问题。

在法学界,博登海默的观点争议颇多。

一方面,他的理论方法和分析思路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来看待法律问题,激发了学术界对法律本质和目标的思考;另一方面,一些学者对他的理论观点表示质疑,认为他过于理性主义,忽视了法律的历史和社会背景。

尽管如此,无论是赞同还是批评,《法理学》无疑是一部不可忽视的经典之作,对于法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影响与应用博登海默的《法理学》对法学理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它引入了许多关键概念和理论框架,如权威性的正当性理论和合理性的要求,为学界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方式。

4法理学概述


• 二是它的宏观性。 • 法理学是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以法和法律最一般的重大的宏 观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 • 纵览人类社会法的现象的历史运动过程以及现实的法律生活,我们会发现, 法的现象世界中的法律问题确乎复杂多样。 • 但是,构成法理学研究对象的法律问题,应当是那些能够反映法的现象领域 普遍规律的宏观性的重大问题。 • 以下六个重大的宏观性问题处于法理学的核心范围。 • 第一个问题是法的现象的本体与价值。 • 它源自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即:我们生活在一个被规则和原则所统摄的有机 社会秩序之中,然而决定这些规则和原则的社会关系究竟是什么?这就需要对 法的现象存在的根据进行追问。 • 第二个问题是法律调整及其机制。既然法的现象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正当性, 那么就有必要进一步探究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法律调整机制的一般功能特 点。 • 第三个问题和第四个问题围绕着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作而展开。前者与法 律创制的机理有关,力图分析立法过程的矛盾关系及其物化形态;后者则与法 律的实现密切相连,借以考察从书面上的法律到行动中的法律的转变过程中 法律生活的复杂关系。 • 法的现象经历了一个源远流长的演化成长过程及其在当代的发展。因此,第 五个问题和第六个问题都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法的现象的历史逻辑的 揭示,构成了第五个问题的主要研究层面。而对于法制现代化的关注和思考, 则成为第六个问题的主旨,这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重大且宏观性的法律问题。
• 那么,法哲学是否既是法学、又是哲学的一门学科呢?这种观点 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 因为它明确承认了法哲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同时也看到 了法哲学与哲学在研究事物规律上的共同点。 • 但是,能否由于法哲学和哲学都研究客观事物的规律而把法哲学 并入哲学大厦之中呢?很显然,在这里不能简单地认识问题。 • 在古代希腊,由于立法不发达,因而法哲学无法独立出来,只是 作为哲学的“附庸”而存在。 • 在古罗马帝国时期,法哲学的发展获得了独立的意义,出现了一 个专业法学家阶层。 • 中世纪的意识形态领域是神学的一统天下,法哲学同其他学科一 样,沦为神学的“婢女”。 • 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与发展,法哲学逐渐摆脱了神学的 束缚,得到了迅速发展。 • 在整个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哲学一直支配着西方法学界;但 是由于当时立法活动不够广泛,所以,法哲学或是与政治学结合 在一起,或是成为哲学的一个部分。

法理学含义

法理学含义
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的学科,被誉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法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的本质与概念:深入探究法律的本质、特征,以及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概念等核心问题。

2. 法律的起源与发展:通过对法律的起源和历史演变进行研究,探寻不同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轨迹。

3. 法律的价值与作用:分析法律的价值观念、法律在社会中的功能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4. 法律的运行与实施:研究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和适用等过程,以及法律在社会中的实际运作。

5. 法律与社会:探讨法律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包括法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地位和作用。

法理学的研究对于深入理解法律的本质、发展规律、价值以及在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为其他法学学科提供了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的支持,还为法律实践提供了指导和启示。

通过法理学的研究,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法律现象,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总的来说,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提高法律素养、推动法治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是学术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法律实践的重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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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法理学概述
第二讲教学总结
课堂教学实施方案
i舒国滢:《法理学学科的缘起和当代所面临的问题》,《法学》1998年第10期,第11页。

ii关于日本“法理学”名称由来详见洪逊欣:《法理学》,台北1998年印行第4-5页。

iii舒国滢:《走出概念的泥淖》,《学术界》2001年第1期,第10页。

iv[英]奥斯丁:《法理学大纲——法理学的研究范围》,载《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01页。

v[英]奥斯丁:《法理学大纲——法理学的研究范围》,载《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01页。

vi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0页。

vii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

viii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出版社1994年版,第5页。

ix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13页。

x张贵成、刘金国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页。

xi孔庆明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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