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

4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 .................................................................................................................................................... 3
5 主要参数项目评判 ........................................................................................................................................................ 3
3.1 独立性
2
DB31/T 684—2013 评估人员应遵照标准规定的评估参数和事项进行评判。给出单项结论时不应相互作为参考因素。 3.2 公正性 评估工作不应受非相关因素的影响。评估人员与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管理服务或提供服务的人员 不得兼任评估人员。 3.3 保密性 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评估对象个人及 评估的相关信息。 4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
8.1 评估质量的监督......................................................................................................................................... 9 8.2 评估质量的改进......................................................................................................................................... 9
《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1、什么是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以下简称“需求评估”)?2014年起,本市将原民政、卫生、医保等三套针对老年人照护需求的评估标准进行整合,形成一套统一的评估标准和照护等级。
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
2、为什么要施行需求评估?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制度是本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的共同“守门人”。
通过评估,实现照护服务与老年人照护需求合理匹配,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的公平有效配置。
3、《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管理办法》分为23条。
主要包括评估对象、评估工作的部门职责、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管理、评估流程、评估救济渠道、评估费用和服务供给等内容。
4、哪些人可以申请需求评估?本市60周岁及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需求评估:一是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三是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
5、如何申请需求评估?符合规定的人员,需要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可由其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向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意向服务机构。
申请人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
评估机构将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联系,并按约定时间派评估人员上门进行评估。
评估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评估结论告知申请人。
6、评估结论有哪些等级?评估结论包括评估等级和其他情况。
评估等级分为:照护1级、照护2级、照护3级、照护4级、照护5级、照护6级。
其他情况是指未达到照护1级和建议至医疗机构就诊。
7、评估结论出来后,如何享受相应的服务?经过统一需求评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意向服务机构登记确认并享受服务。
意向服务机构无法满足需求的,申请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服务机构或申请服务轮侯。
老年护理等级评分

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原则、分级标准、评估过程、护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上海市各类护理院、老年护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病房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卫医政发〔2011〕21号《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3定义老年护理院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其设施标准应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附录A)要求。
分级护理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4分级原则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护士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估。
5分级标准5.1患者病情按表1进行评估表1 病情评估表5.2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按表2进行评估,得出ADL评分备注:1、每一项目得分分别为0、5、10、15分。
2、评分结果:满分100分。
<20分为极严重功能缺陷,生活完全需要依赖;20~40分为重度功能障碍,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动需要帮助;45~60分为中度功能障碍,生活需要帮助;I—>60分为轻度功能障碍,能独立完成部分日常生活,生活基本能够自理。
6 评估过程6.1护士评估护士按照表1,对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得出ADL评分。
医生根据病情评估标准对患者病情级别,确定病情为重、中和轻度。
6.3综合评估医生按照ADL评分、病情程度,根据表3确定护理级别,并以医嘱的形式落实。
表3 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评估表ADL评分病情重中轻<20 A B C20 〜40 A B C45 〜60 B C D>60 B C D各护理级别评估标准:A级护理评分“0分,且病情为重度B级护理1、评分“5分,且病情为重度2、评分440分,且病情为中度C级护理1、评分“5分,且病情为中度2、评分440分,且病情为轻度D级护理评分245分,且病情为轻度6.4再次评估如果患者病情有变化,医生应随时根据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评估表调整相应的护理级别。
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

8 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 ............................................................................................................................................... 9 8.1 评估质量的监督......................................................................................................................................... 9 8.2 评估质量的改进......................................................................................................................................... 9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11•【字号】•【施行日期】2016.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闵行区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12月30日区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6年1月11日闵行区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评估体系、行业监管体系“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衔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资源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上海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上海市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意见(试行)》、《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办法(试行)》和《关于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区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掌握老年人照护服务基本需求,建立第三方需求评估机制,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受理窗口,整合各类老年照护服务资源,完善老年照护服务梯度化保障体系,建立保基本养老机构轮候入住机制,促使养老服务资源与老年人需求公平有效对接。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基本。
覆盖人群为本区户籍老人中申请接受机构或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的老年人;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或医保支付。
上海老年照护等级标准

上海老年照护等级标准上海老年照护等级标准是一系列用于评估老年人需求和提供相应照护服务的指南。
该等级标准旨在确保老年人获得适应他们健康状况、需求和偏好的照护服务。
以下是上海老年照护等级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一、目的:上海老年照护等级标准的目的是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力和特殊需求,对他们的照护需求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以便为他们提供恰当的支持和照护服务。
二、评估因素:1. 健康状况:评估老年人的身体和认知状况,包括慢性疾病、残疾、大型手术史、失能情况等。
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将其划分为轻、中、重度等级。
2. 日常生活能力:评估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包括个人卫生、进食、穿着、行走、如厕、转移等。
根据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将其划分为独立、部分独立、不独立等级。
3. 住宅环境:评估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包括住房结构、安全设施、生活设备等。
根据住宅环境的适应性,将其划分为适应、不适应等级。
三、照护等级划分:1. 一级照护:适用于健康状况较好、自理能力较强、住宅环境适应的老年人。
此等级的老年人只需要定期健康检查和日常生活辅助服务,如购物、清洁、烹饪等。
2. 二级照护:适用于健康状况较差、自理能力较强、住宅环境适应的老年人。
此等级的老年人需要定期健康监测和护理服务,如药物管理、个人卫生、营养饮食等。
3. 三级照护:适用于健康状况较差、自理能力较弱、住宅环境不适应的老年人。
此等级的老年人需要定期健康监测和全方位照护服务,如护理、日常生活协助、康复训练等。
四、照护服务提供: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划分,相应提供以下服务:1. 一级照护服务:提供居家护理、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服务,帮助老年人保持健康状态和独立生活能力。
2. 二级照护服务:提供居家护理、定期健康监测、日常协助等服务,帮助老年人保持生活质量和自理能力。
3. 三级照护服务:提供长期护理、定期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克服日常生活障碍,提高生活质量。
五、补充照护服务:对于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可以提供补充照护服务,如心理咨询、社交活动、紧急救援等。
上海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表

《评估表参数项目》
参数项目二:认知能力(主要参数)
评估事项
程度等级
判断评分
正常
轻度依赖
中度依赖
重度依赖
(1)
近期记
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清晰。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模糊。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遗忘,在提示下能记起部分。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经提示也不能记起。
正常轻度缺失中度缺失
打扫房间
□是□否
每周()次
陪诊
□是□否
陪同就诊□帮助配药□
购物
□是□否
每周()次
康复保健
□是□否
每周()次
其他服务
建议服务形式
□社区居家养老
□机构养老
原因: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三:养老服务建议(持续评估时填写)
照料等级
□正常□轻度□中度□重度
服务内容
是否继续提供
服务程度及频次
送餐
□是 □否
每日()次
物品整理
□是 □否
每月()次
物品清洁消毒
□是 □否
洗涤
□是 □否
衣物□被褥□每月次尿布□
打扫房间
□是 □否
每周()次
陪诊
□是 □否
陪同就诊□帮助配药□
购物
□是□否
每周()次
康复保健
□是 □否
每周()次
其他服务
建议更改服务形式
□社区居家养老
□机构养老
原因: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四:评估报告的确认
评估表基本信息
喜怒无常或毫无
正常轻度异常中度异常重度异常
1分
2分
上海长护险评估2到6级的具体标准

上海长护险是上海市为了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而推出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它为上海市户口信息老年人提供了长期护理保险。
长护险评估是确定被保险人的长期护理需求程度和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重要环节。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被保险人能够享受的护理服务和待遇程度,因此评估标准的具体内容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2级到6级的评估标准逐一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上海长护险评估的具体内容。
2级评估标准:1. 生活能力:被保险人无法独立完成部分日常生活活动,如穿衣、洗漱、进食等。
2. 就医情况:存在需要长期医疗照护和监控的严重疾病或症状。
3. 意识状态:存在认知障碍或意识障碍症状,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自理能力。
3级评估标准:1. 行动能力:基本不能自行行走或需要外部帮助和辅助设备才能行走。
2. 排泄能力:完全失去自我控制能力,需要他人24小时照护和协助。
3. 心理状况: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或行为异常,对自己和他人构成严重危害。
4级评估标准:1. 沟通能力:基本无法进行语言交流或交流内容严重受限制。
2. 饮食情况:食欲严重减退或不能正常进食,需要特殊饮食照护和喂食。
3. 睡眠情况:严重失眠或睡眠紊乱,需要长期监护和照料。
5级评估标准:1. 体位能力:不能完成体位转换和转床,需要特殊设备和人力协助。
2. 皮肤情况:存在严重的皮肤溃疡和长期创面愈合问题,需要长期身体护理和换药。
3. 自我照护:失去全部自理能力,需要全面的身体护理和生活照料。
6级评估标准:1. 意识状态:完全丧失意识,处于昏迷状态或不能恢复清醒状态。
2. 呼吸功能:存在严重的呼吸功能障碍,需要24小时呼吸机辅助生命维持。
3. 维生能力:生命体征不稳定,存在严重的终末期状态,各项生命功能彻底丧失。
总结回顾:在上海长护险评估中,2级到6级分别对被保险人长期护理需求的不同层次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评估。
这些具体的标准内容不仅帮助医疗机构和评估人员更准确地评估被保险人的实际护理需求,也为被保险人和家属提供了明确的长期护理待遇和保险报销范围,从而有效保障了被保险人的长期护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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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试行)2.0版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机构等老年照护服务的有机衔接,科学确定老年人的照护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依据)
本标准在整合现行的上海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上海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以及上海市老年护理医院出入院标准的基础上统一制定。
第三条(评估结果)
采用国际通用的分类拟合工具(线性判断法和支持向量机法),将评估结果分为:正常、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照护四级、照护五级、照护六级、建议至相关医疗机构就诊。
第四条(分级维度)
(一)自理能力维度
自理能力维度包含三个方面: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对应的权重分别为65%、10%、25%
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大便是否失禁、小便是否失禁、洗脸/洗手、梳
头/化妆、使用厕所、进食、坐立位起身、坐凳椅、平地步行(移动)、穿/脱上衣、穿/脱裤子、上下楼、洗浴等20项。
2.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搭乘公共交通、现金和银行账户的管理等
8项。
3.认知能力包括:定向能力、计算能力、记忆力、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判断能力和情绪精神症状等22项。
(二)疾病轻重维度
主要包括当前老年人群患病率比较高的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炎、帕金森病、糖尿病、脑出血、高血压、晚期肿瘤、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梗塞、下肢骨折、认知障碍等疾病。
每种疾病分成局部症状、体征、辅助检查、并发症4个分项,对应的权重分别为30%、30%、30%、10%。
其中,每一个分项包括若干子项,每一个子项有若干选择项及分值,全部分项的得分值相加为该种疾病的得分。
第五条(级别划分)
评估等级由自理能力和疾病轻重两个维度的得分值决定,分值范围为0〜100分,分值越高表示所需的照护等级越高。
1•疾病维度得分小于或等于30分的,根据自理能力维度得分的大小,从低到高划分为:正常、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照护四级、照护五级。
2.疾病维度得分大于30分且小于或等于70分的,根据自理能力维度得分的大小,从低到高划分为:正常、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照护四级、
照护五级、照护六级。
3.疾病维度得分大于70分的,根据自理能力维度得分的大小,从低到高划分为:正常、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照护四级、照护五级、照护六级,同时建议至相关医疗机构就诊。
第六条(评估指南)
根据本标准另行制定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指南,指导评估员开展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