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光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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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抛光通用检验规范

打磨、抛光通用检验规范
9.打磨凹凸不平以无手感为限,尤其是电镀和平光粉的产品表面尽可能控制打磨
10.产品表面有棱角或圆弧时,注意控制打磨不可塌边,保持边角或圆弧线条形状
11.针孔、凹坑等现象应进行刮灰处理,不能出现漏刮灰现象,否则会造成后续喷涂不良(铜排无需进行此处理)
目测
1.非汔车类产品依据GB/T-2828.1抽样计划.
2.线条完整,无明显变形、抛塌现象,尖角自然不刺手。?
3.装配位置不允许加工。
4.孔位处无明显抛塌,(最低保证装配后不影响外观)。?
5.产品不允许出现变形等现象
6.表面有镀层产品,打磨完毕以后必须马上进行喷涂处理,防止产品生锈。
7.不能出现漏打磨或打磨不干净的情况,焊点、毛刺等需打磨干净。
8.打磨后产品表面需平整,不能凹凸现象,不能影响产品外观及装配。
2.
汔车类产品依据C=0抽样计划
1.如有变更将以最新图纸进行检测。
2.如有新的外观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
1.适用范围:
所有打磨、抛光工件
2.检验目的:
产品打磨以后满足后续喷涂/电镀等要求
3.检验条件:
在1000±100Lux(相当于40W的日光灯)光源下检验,且光源距离材料75±5cm;
检验员目视距离:眼睛到材料的距离为30~45cm。
No.
检工具
检验水准
备注
1


1.产品表面不允许有严重变形、波浪、砂痕、布轮痕、锈迹、碰刮伤等不良。?

抛光产品检验标准

抛光产品检验标准

抛光产品检验标准Q/HTL004-2009/07代替QB/S004-2007/1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表面分区、抛光后的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黄铜材、锌合金、铝合金和不锈钢抛光产品表面质量检验。

2表面分区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察产品的习惯,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

见表13表面质量要求。

3.1黄铜材抛光产品3.1.1镜光产品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合格的镜光产品表面质量按表2执行;降级接收产品按表3执行。

表2 镜光产品表面质量要求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当表面出现2个缺陷点以上时,两个缺陷点的距离应大于10-20毫米。

3、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缺陷点的总个数。

3.1.2黄铜拉丝产品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产品表面质量按表4执行。

3.2锌合金压铸件抛光产品3.2.1锌合金镜光产品按磨光抛光工艺磨抛完工后,合格的镜光产品表面质量按表5执行;降级接收的产品按表6执行。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产品表面缺陷点大于2时,两个缺陷点间距大于10-20毫米。

3、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缺陷点的总个数。

3.2.2锌合金拉丝产品按磨光抛光工艺磨抛完工后,锌合金拉丝产品表面质量按表7执行。

3.3铝合金产品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产品表面质量按表8执行执行。

3.4不锈钢抛光产品3.4.1不锈钢镜光产品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不锈钢镜光产品合格的表面质量按表9执行;降级接收按表10执行。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的缺陷点总个数。

3、表面缺陷点大于2时,两缺陷点间距大于10-20毫米。

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12

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12

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
1.0目的:针对抛光后的产品进行外观检验,避免不良品流入客户,影响客户使用;同时避
免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以节约成本;
2.0范围:抛光后的产品或半成品外观
3.0检测方法
目力测试,视力大于,一般需在600---1200LUX荧光灯条件下进行作业(约2盏40W 日光灯),灯管悬挂高度为80—100CM,目测距离为45±5CM。

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抛光件。

产品水平放置用3—5秒的时间进行外观检查。

在连续工作90分钟后,应稍作休息。

(在连续工作90分钟后将出现严重的视觉疲劳,误检概率急剧上升)
不锈钢抛光产品验收标准
按磨砂纸抛光工艺完工后,不锈钢镜光产品合格的表面质量按表1执行;降级接收标准按表2执行。

表2 不锈钢镜光产品表面质量降级接收要求尺寸单位:mm
注:1、缺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免得表面积。

2、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点的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的
缺点总个数。

3、表面缺陷点大于2时,两缺陷点间距大于20mm。

外观标准尺度的把握
在检验产品外观时是并非越严越好,外观标准应该恰到好处;如果“过严”会导致成本浪费,“过松”又会导致客户部满意而引起抱怨。

外观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客户不同产品档次定位的不同来进行判定。

抛光产品检验标准

抛光产品检验标准

。称匀角直的成构面个两持保后工完光抛�面个两的直垂、d 。 �外除求要殊特�陷凹能不求要合符须线角棱接交面两、c 。象现形变曲扭现 出得不�滑平要面曲�面浪波的伏起低高或陷凹现出得不�整平要面平、b 。象现形变长拉现出得不�称匀要孔、a 象现形变列下有许允不�后工完光抛、3 。路纹错交的观外品产响影不但�的微轻有许允位部曲弯的品产 �致一向方路纹计设的品产与路纹光抛的面一每的品产�致一细粗路纹 、2 面坯毛留残有许允不 、1
面方质材
钢锈不
验检行进面方三护保品产和量质光抛、质材从�收验对比板样品产光镜按 求要准标量质面表 质 材
求要面表品产光镜钢锈不
9表
。行执 01 表按收接级降 �行执 9 表按量质面表的格合品产光镜钢锈不 �后工完磨抛艺工光抛光磨按 品产光镜钢锈不 1.4.3 品产光抛钢锈不 4.3
。陷凹和洞孔 mm52.0 为度深留残许允不、2 。伤碰、痕压、伤夹有许允不、1 面方护保
点陷缺个 1 加 增�米毫方平 0005 加增积面表品产 2 2 1 1 0 面B 5.0≤径直孔沙 面A 00001� 00001--0005 0005--0052 0051--0001 ²mm 积面表的 在所点陷缺 0001≤ 0052-0051
mm�位单寸尺
面A 面B 求要收接级降孔沙面表品产光镜金合锌
。口缺、洞孔、缝裂有许允不 、2 。花擦、伤碰、痕压、伤夹有许允不 、1
6表
面方护保
面方光抛
。称匀角直的成构面个两持保后工完光抛�面个两的直垂、e 。 �外除求要殊特�陷凹能不求要合符须线角棱接交面两、d 。象现形变曲扭现出应不�滑平要面曲、c 面浪波的伏起低高或陷凹现出应不�整平要面平、b 。象现形变长拉现出应不�称匀要孔、a 象现形变列下有许允不后工完光抛 、3 。路纹麻和路纹沙留残许允不 、2 面坯毛留残许允不 、1 纹水、孔沙有许允不 点质杂有许允不

打磨抛光检验标准

打磨抛光检验标准
打磨抛光工序检验标准
页码
第2页,共2页
生效时间
2006年10月9日
工序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方法
标准等级和要求
缺陷分类
特性等级
抽查方式
不合格处置方式
一级
二级
三级
A类
B类
C类
打磨抛光
外观
毛刺披锋
卡尺
目测
手感
测量
不可见或无刮手感
可见,≤0.1mm且均匀不允齿状
≤0.3mm,且均匀不允齿状无明显刮手
>0.5mm以上
允许出现3mm长可见但不伤及材料的划痕
允许出现5mm长可见但不伤及材料的划痕工
允许出现8mm长的轻微划痕
超出30*30mm范围的深度划痕
出现20mm的一般划痕
出现10mm长的轻微划痕
一般
抽检
变形
卡尺直尺拉尺
目测测量
不可见,点线面轮廓清晰
≤0.1mm/M2,单面不超过3个点。
≤0.2mm/M2,单面不超过5个点。
≤0.5mm
>0.3 mm,<0.4mm
关键
全检
让步
返工
降级采用报废
编制
审核
批准
>0.5mm/ M2,单面超过5个点。
>0.3mm M2,单面超过5个点。
≤0.3/mm M2,单面超过2个点。
一般
抽检
锈迹
卡尺直尺拉尺
目测
不可见
重要
全检
漏底
目力
目测
不可见
可见8*8mm以下
5*5mm以上
可见5*5mm以下
3*3mm以上
可见3*3mm以下
严重
抽检

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

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

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不锈钢抛光是指通过机械、化学或电化学方法,使不锈钢表面获得一定的光洁度和光亮度。

在工业生产中,不锈钢抛光是非常重要的工艺环节,因为它直接影响着不锈钢产品的外观质量和表面光洁度。

为了保证不锈钢抛光质量,制定了相应的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首先,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需要对抛光后的不锈钢表面进行光洁度检测。

光洁度是指不锈钢表面的光亮度和反射性能。

检测时可以使用光学仪器或者肉眼进行观察,根据国家标准对光洁度等级进行评定。

光洁度等级的划分一般包括镜面、亚光面和磨砂面等级,不同的产品要求光洁度等级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还需要对抛光后的不锈钢表面进行平整度检测。

平整度是指不锈钢表面平整度和平整度的一致性。

检测时可以使用平板仪器或者平直尺进行测量,根据国家标准对平整度进行评定。

平整度的合格标准一般包括平整度误差范围和平整度一致性要求,以确保不锈钢表面的平整度符合产品的要求。

另外,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还需要对抛光后的不锈钢表面进行清洁度检测。

清洁度是指不锈钢表面的清洁程度和无污染性能。

检测时可以使用清洁度仪器或者化学试剂进行检测,根据国家标准对清洁度进行评定。

清洁度的合格标准一般包括表面无油污、无杂质和无氧化物等要求,以确保不锈钢表面的清洁度符合产品的要求。

最后,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还需要对抛光后的不锈钢表面进行耐腐蚀性能检测。

耐腐蚀性能是指不锈钢表面的抗氧化、抗酸碱和抗盐雾等性能。

检测时可以使用盐雾试验仪器或者化学试剂进行检测,根据国家标准对耐腐蚀性能进行评定。

耐腐蚀性能的合格标准一般包括腐蚀时间、腐蚀程度和腐蚀形貌等要求,以确保不锈钢表面的耐腐蚀性能符合产品的要求。

总之,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是保证不锈钢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不锈钢表面光洁度、平整度、清洁度和耐腐蚀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测,可以有效地保证不锈钢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有利于提高不锈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不锈钢产业的健康发展。

抛光验收标准

抛光验收标准

抛光验收标准
(一)亮度
抛光后,亮度计数在80–90度以上,色泽鲜艳,光亮照人,实体倒影清晰度在75%以上。

(二)漆面
1、车身表面无污垢(研磨剂、油渍、沥青)存留,全车间隙之间无任何残留杂物(水珠、泥污、固化研磨剂),无圈迹,无旋光。

2、检验是否有漏抛(漆面光泽暗淡、划痕较多)或抛漏(出现底漆)的地方。

(三)划痕
1、抛光后,在无外界事物(波浪海面、脏毛巾)接触的前提下,车身表面应无任何细微划痕,经过清洁处理后,在车身表面会留下一些细微的划痕,这是不可避免的。

2、对于中深度划痕来讲,若不进行水磨处理的情况下,仍然会存在于车身表面,只不过表面效果会改善固有的20%左右;进行水磨处理,中度划痕会消失原有程度的85%以上,深度划痕(伤及底漆)仍无法消除,只有进行烤漆处理。

(四)用时与用量
1、在整个抛光施工过程中,单车抛光研磨剂的使用量不超过300毫升。

2、有两个施工人员,车漆较软(日产车)的情况下,一般在1小时左右完成,如果车漆较硬(奔驰、宝马等)一般需要1.5小时左右完成施工。

13注塑抛光件检验标准

13注塑抛光件检验标准

1规范注塑件进料及抛光检验标准,促进品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供应商生产的本体、面板、装饰圈、墙座等需全部抛光或半抛光作电镀的注塑件3、定义3.1A面:这是决定产品外观效果最关键的区域,A面通常是显示产品外观最显著的部位,是在安装之后离使用者最近,或者使用者第一眼就能看到的部位。

3.2B面:这个区域也是重要的,但较A面离客户较远,在安装之后B面也是比较容易看得到。

3.3C面:在安装后的可见区域中,不能直接看到,你必须大幅度的移动头部或产品可动部件才能看到的面。

4、抛光件管制内容4.1制品两条拉伤线必须抛除,且抛光后线条处无裂缝,变形以及黑点(毛刺)现象,从外观上看应圆滑无瑕疵。

4.2制品合模线需确保均匀不刮手,不可出现不均匀、断断续续的现象。

4.3工件表面抛光处理应无麻点、凹坑、冷料痕、起泡、凸点、刻划伤、抛焦等不良存在,原则上不允许有溶胶线存在。

4.4制品与其它零件配合面(制品头部与尾部边缘处)不能有飞边外溢,缺口,变形及刮手之不良。

4.5检好之产品需包装保护,层与层之间用隔板隔开,摆放整齐有序,每层数量一致,每筐数量准确一致。

5检验方法5.1检验员的视力应达到1O以上;5.2光源要求:检验灯光应为N3001X,及相当于40W的日光灯发出的光,光源于物件距离为50OnIm左右,物件与检验员眼睛距离应在30Omm~400mm范围内。

5.3观察时间:A面6s、B面4s、C面2s。

5.4在5.1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可疑缺陷时∙,应拿近物件或者根据光线缓慢转动产品进行更详细的观察、判断,这时不受5.3的观察时间限制。

但在正常的30Om1n距离不能观察到,拿近物件后才可观察到的其它细小瑕疵不应作为拒收缺陷,起泡、起皮或脱层除外。

拿近产品发现的外观缺陷肯定比5.1条件下发现的外观缺陷多。

此外请注意:•用肉眼检查,放大镜通常只用来作为对确认缺陷或检查特殊的视觉要求。

•在可能条件下,检验用灯光满足MaSeoSPeC400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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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镀酸铜1000#砂带痕小于1 mm长,点距大于30 mm以内二处,气孔小于0.1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二点(一次性镀铬不能存在本项所述缺陷),同一平面轻微焊疤(小于φ10 mm) 少于2个。
检验
项目
允 收 标 准
C面
(1)允许拖尾巴长不大于0.5 mm,点距大于30 mm以内一点。
(2)杂质(组织缩松面)面积小于1 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两处,但没有气孔。
(4)不允许有布轮痕。
(5)线条完整:无明显变形、抛塌现象,尖角自然不刺手。
(6)丝纹:直看:无丝纹只能表现为防皮革丝绸状亮面;
横看:无斜丝,连续线条为轻微丝印,长度≤15 mm。
(7)装配位置不允许加工。
(8)阀芯端面不允许有变形。孔位处无明显抛塌,(最低保证装配后不影响外观)。
(10)镀酸铜产品:遵守①~⑥条规定,允许有孔径≤0.05 mm²的针孔存在。
抛光外观检验标准页次
版次
修订
审核
批准
2011/03/30
/
系统文件新制定
4
A/0
/
/
/
批准:
审核:
编制:
抛光外观检验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检验的抛光品
2.检查方式
类别
检验
项目
允 收 标 准
检验
方式
检验
仪器
备注
外观
通用标准
(1)不允许有变形。
(2)不允许有波浪。
(3)不允许有砂痕。
(11)酸铜露底:颜色逐渐变淡,酸铜线条不完整。
(12)退镀产品:装配尺寸不允许明显抛小。
1、目测:在光照度不低于400LX距离物体300mm进行正常目测检验。
2、实物装配。
相应产品零件。
不允许出现(1)~(7)所述情况。
A面
(1)若有明显质点,可抛1000#砂带修平擦亮后镀酸铜。
(2)须镀酸铜产品,允许1000#砂带痕最多可留1 mm长,针孔小于0.05 mm²,点距大于300 mm以内一点。
(3)同一平面轻微焊疤(小于φ10 mm)只允许有1个。
B面
(1)明显质点抛1000#砂带修平擦亮后镀酸铜。
(2)允许杂质小于0.2 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一点,小于0.1 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2点,但没有气孔。
(3)气孔小于0.1 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一点,小于0.08 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二点。
(3)气孔小于0.2 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一点。
(4)允许不平深度小于0.2 mm,长10 mm以内。
(5)镀酸铜的产品,1000#的砂带痕小于2 mm长,气孔不大于0.2 mm²,点距大于30 mm以内二点,(一次性镀铬不能存在B面第(4)所述的缺陷, 同一平面轻微焊疤(小于φ10 mm)少于3个。
D面
(1)(非抛光面)不平的地方抛平,尺寸按图纸规定,公差不得超过0.5 mm。
(2)加工部位不能变形。
备注:1.以上A面指主要面,B面指次要面,C面指隐蔽面,D面指非抛光面。
2.所有的内孔或螺纹内孔不能有抛光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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