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制度(试行) ()
存货管理制度规定

存货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存货管理行为,确保存货的安全、准确、高效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特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范围1. 存货管理包括采购、入库、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盘点、报废等一系列活动。
2. 存货种类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等,不同种类的存货根据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第三章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采购: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生产计划,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合理采购。
2. 安全储存:存货管理必须遵循安全、防火、防潮、防盗等原则,确保存货不受损坏和丢失。
3. 审慎出入:对存货的入库、出库需经过审批和确认,不得擅自操作。
4. 及时更新:对存货的进销存情况要及时记录和更新,确保数据准确。
5. 经济有效:对存货的管理要力求经济高效,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第四章存货管理的具体规定1. 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采购数量和时间的合理性。
(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采购管理程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管理。
(3)采购人员应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采购品质和交货期。
2. 入库管理(1)入库操作人员应按照企业入库程序进行操作,对所入库存货的品质和数量进行检验和确认,确保实物和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2)入库单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包括存货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做好单据的归档管理。
3. 库存管理(1)库存管理员应根据公司的库存管理策略,对存货进行分类、定位、标识和编号,建立存货档案。
(2)库存管理员应根据企业的库存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库存上限、下限和报警值,确保库存的合理化和稳定性。
(3)库存管理员应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处理。
4. 销售和出库管理(1)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计划,填写出库单据,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出库。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3篇)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的管理,保证公司存货的安全完整,加快存货周转,减少积压,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商品,与商品配套的物品,各类维修配件、耗材、赠品等,包括各类商品、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第三条仓库隶属于财务部门管理,仓库应按照存货管理规定建立台帐,对保管的存货按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进行详细记录。
第四条财务部要及时与仓库进行数量核对,并检查收、发、结存情况。
第五条财务部等部门必须健全各项原始记录、严格验收和清查盘点制度,做好存货管理工作。
第二章库存商品采购入库管理第六条采购计划管理1、制定采购计划的原则:保证合理的库存,加快库存商品的周转,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节约采购、仓储费用。
2、制定计划时需考虑的因素:分公司的销售计划;商品销售需求情况;商品实际库存情况;供应商的供货周期;供应商销售政策;经济批量等因素。
3、市场计划(专员)在制定采购计划时,把握好订货节奏,避免商品跌价而形成不应有的损失。
为了保证市场供应,分公司采购计划可按周或旬、月编制,采购计划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并送财务部一份以便组织安排资金,送库存管理人员一份以备收货。
市场计划(专员)应做好相应采购计划明细记录表,以便核查到货进度及实际收货和欠货情况。
第七条入库验收管理1、库存管理人员在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计划单”时,按供应商、库存商品类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货。
2、商品运到后,库房保管人员与市场计划(专员)一起验收商品(为了公正,商品入库验收不少于两人)。
一般情况下,若商品包装完好,可以按件清点商品数量;若出现包装破损,必须开箱验货清点商品数量。
验收清点完毕后填写“入库单”。
3、开箱后,如发觉内装商品与箱外货物标签或装箱单内容不同,所装载的商品有破损、变质、受潮、少数……等异常时,市场计划(专员)应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供应商,并按实际合格的商品数量办理入库。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附件)存货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公司存货管理,加强对存货的管理,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占用成本,减少因存货管理不当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存货管理。
二、管理责任公司总经理对存货管理的总体责任,包括:1.确保存货管理规范合理、科学高效。
2.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占用成本。
3.管理存货,保证存货的完整性和安全,并防止库存损失和浪费。
仓库管理员是公司存货管理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职责是:1.制定仓库的货品存放计划、存储安排。
2.对货品的进出仓库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3.对仓库内的货品进行定期盘点。
三、存货管理流程1. 入库流程1.1 仓库管理员对货物进行收货验收。
1.2 收货验收合格的货物按照规定进入仓库。
1.3 收货单据应齐全,记录登记准确无误。
2.出库流程2.1 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据对货物进行出库操作。
2.2 出库单据应齐全、准确,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2.3 发货前对货品进行品质、数量、外观等检查,保证发货满足要求。
3. 库存管理流程3.1 定期盘点存货,确保库存数量准确无误。
3.2 定期分类清理存货,防止存货过期或损坏。
4. 库存周转率4.1 不良品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存在库存中。
4.2 异常库存应及时调拨或销毁。
4.3 库存周转率要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库存周转率高级效益。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和建议,欢迎提出,谢谢!。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存货的采购、仓储、消耗、销售等环节的控制,保证公司物流各个环节的稳定、有效运行,使存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的核算准确,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存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和处于生产状态中的在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存货范围确认,应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
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集团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存货分为大宗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和产成品等。
第二章存货入库管理第五条采购计划一、计划制定的原则根据生产需要和合理库存定额,确定采购计划,目的是减少资金占用,避免存货积压浪费。
库存定额的制定由公司财务部、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储运部共同拟定各类存货的合理库存定额,每年修订一次,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计划制定程序1、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详细填写《存货需求计划》,于每月23日前报送供应部、设备部。
于每月29日向以上两部门分别报送材料、备品配件库存报表,于每月3日前向供应部报送大宗原燃材料库存报表。
2、供应部、设备部根据各单位的存货需求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各类存货库存量及库存定额,编制存货采购计划草案。
材料、备品配件计划于每月3日、大宗原燃材料于每月5日送储运部会签,储运部按上述采购计划制定原则于当日或次日认真提出本部门的意见。
会签后由上述两部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临时计划:因急需而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时,按上述程序填写“临时计划”,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的计划报送储运部一份,作为办理入库手续的依据。
4、技改、专项工程、大修计划由设备部审核各单位的《物资需求计划》。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实物资产的财务监管,使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够相互稽核、监督、牵制,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对财务部门在存货物资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对于存货资产的实物管理应依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依据管理体系的要求,仓库管理不直接隶属财务部门,但应接受财务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稽核工作。
同时仓库部门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立台账,对保管的物资进行记录,应将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晰。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对存货资产实行“数量、金额式”的分品种的明细核算,并于每月结账日及时结算出各品种存货资产的结存数量和金额,以便与仓库管理部门台账的稽查、核对。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计划性的特点,采购活动之前必须实行计划审批,由各事业部、仓库部门或生产部门签发“采购申请单”,列明该批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采购价格的询问比较情况,并按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审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采购申请单”,有关供应商进行采购交易谈判,并将采购的相关条款明确后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按照《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主要条款如: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总额、支付地点、验收依据、违约责任等填写全。
第七条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首先应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此批物资进行质量的验收和检测,检测的依据是《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在确认无误后,质量检验部门填写《验收单》,并签名盖章。
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货物直接发至工程现场的由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验收单》,将采购的物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仓库保管员应依据上述单据重点对物资的实际查收数量、品种、规格进行查验,并将查收情出具财务软件打印的“外购入库单”上。
存货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存货进出管理、堆放管理、保证存货账实相符,以及加快存货盘活管理等,特制定本制度。
存货涉及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外购商品、修理用备品备件、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等。
存货应当制定各品种最高库存量,明确负责人。
同步,但凡库存已达到最高库存量旳存货,仓管员应当回绝收货。
未经财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仓库,车间尚未使用或者剩余旳物质在月终盘点时必须全面盘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存货。
同步,也不得擅自增长仓库有关人员。
仓库划分待检区、退货区、合格区、次品区、暂存区和寄放区。
待查质量而将物资寄存旳区域。
供应商产品旳质量问题,采购部正在或者拟向供应商规定退货旳物资而将其寄存旳区域。
质检部检查质量确认质量合格而将物资寄存旳区域。
次品区(次品):以蓝色标记牌表达,是指物资在使用过程中经确认不能再使用或者不能以正品(合格品)看待而将其寄存旳区域。
部检查质量确认质量不合格而将物资暂时寄存旳区域。
或者客户采购后寄放而将物资暂时寄存旳区域。
来料加工物资可以独立规划“来料加工区” ,在本制度中放入“寄放区”进行规范。
公司设立废品仓库,并由仓管员建立废品台账。
各仓库不应当存在废品物资,应当定期清理,而次品区域旳物资更应当及时解决,该转入废品仓库旳要及时转入废品仓库,仓管员应当承当起管理旳责任。
仓库使用旳有关票据(单据)旳格式、联次、报送对象和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票据管理制度》旳规定执行。
仓库进出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波及旳所有票据都必须经仓管员签字确认才是有效旳单据;没有通过仓库旳物资,仓管员不得予以开具票据,也不得予以签字确认。
待检区、暂存区和寄放区旳物资不能内部(重要是车间)领用和销售,如果经质检部门检查可以使用,必须先办理入库再办理出库,否则不能发货,以保证账实相符。
寄放区旳物资如果是供应商或者客户自己使用,也要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后才干发放,保证账实相符。
仓库所有票据旳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书写工整,不得涂改。
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存货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医院(以下简称“集团及下属单位”或“公司”)存货管理工作,提高存货入库、领用、出库、盘点等工作效率,有效防范风险,保障业务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药品、内植入物(一般耗材和贵重耗材)、一般性医疗耗材(一次性卫生材料、医用耗材)、办公耗材等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物资。
其中:内植入物(一般耗材)是指单件价值在20000元以下的植入物;内植入物(贵重耗材)是指单件价值在20000元或20000元以上的植入物;办公耗材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办公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存货管理,是指入库、领用、出库、退/换货、盘点、减值计提等与存货有关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医院的存货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医院设备器械科负责物资验收,审查物资供应商“三证”,物资登记入库、办理出库,药品、一般性医疗耗材、办公耗材台账(指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及部分一般性医疗耗材、办公耗材保管等。
第六条各医院药房负责药品物资仓储保管、领用,日常管理和月末盘点等。
第七条各医院采购联络人负责内植入物(一般耗材)物资仓储保管、领用,内植入物采购台账(指《内植入物信息登记表》)登记,日常管理和月末盘点等。
第八条各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物资入账、物资付款,库存物资的监督和盘点监盘。
第三章存货的概述第一节存货的特征第九条存货一般特征:(一)存货是有形资产,存货包括药品、内植入物、一般性医疗耗材、办公耗材等,它们具有物质实体,区别于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对外投资等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二)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存货通常都会在短期内被耗用或销售,并不断地被重置,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和流动性,其区别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三)医院储备存货的目的是为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被耗用或销售;(四)医院的存货价值可能发生减值。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述 (2)第二章入库管理 (5)第三章存货领用管理制度 (10)第四章存货发放管理制度 (11)第五章仓库调拨管理规定 (13)第六章存货盘点 (14)第七章存货盘点报告 (19)第八章废料分类管理 (20)第九章退货管理制度 (22)第一章总述第1条目的。
为了使存货具有合理库存,减少存货损失,提高存货质量,规范存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采购计划提出及实施。
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批,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第3条验收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或劳务等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2. 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 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第4条收货准备。
1.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对于需要按重量、长度、体积等方面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5条待验货物处理。
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的货物分开储存,并规划出“待验区”以示区分。
第6条实施验收。
1.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根据“装箱单”、“订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
同时,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
2.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使用按顺序编号的验收报告,对那些没有对应采购申请的商品或劳务,一律不得签收。
3.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完毕后,对验收合格的商品或劳务应当编制一式多联、预先编号的验收证明,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和质量以及运货人名称、原购货订单编号等,作为验收商品或劳务的依据,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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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x x x x 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处置操作程序,提高存货管理水平,加速流动资产周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包括各种原材料(电子料、结构件、电源、螺丝线材、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代销物资、研发物资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各单位是指公司所属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有存货占用的部门、车间。
第四条财务中心负责全公司存货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业务指导、协调等工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汇总生成公司存货占用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提供给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参与公司存货报废鉴定小组的实物鉴定工作;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存货财务决算审计或其他项目评估(审计)工作,对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存货的盘点、报表的编制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审核各单位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的存货管理业务,并按规定对违规操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公司仓储管理部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各专业物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存货报废鉴定小组的实物鉴定工作,并出具实物技术鉴定意见;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存货决算审计或其他项目评估(审计)工作,对各单位存货的盘点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公司存货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负责制订、完善本单位的存货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存货报表及分析材料,并按时报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存货实物流和价值流的管理并确保一致;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进行实物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存货的确认与分类第七条各单位存货确认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即凡所有权已属于公司,或者能可靠判断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流入公司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不论公司是否已收到或持有,均应作为本公司存货;反之,不能作为公司存货。
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不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八条公司存货财务核算主要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代销物资、研发物资八大类。
各大类具体核算内容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除按财务核算分类外,还须按存货效用状况分为正常周转存货、积压存货、死库存存货三类,积压存货和死库存存货统称为不良存货。
正常周转存货:指除死库存存货和积压存货以外的用于生产、销售等正常周转的存货。
积压存货:指产成品库龄超过一年、其余类存货库龄超过六个月,且库存量远高于其正常周转量,实物形态较好,能满足生产、工艺或销售的需要,但在较长时期内不能进入周转,且预计销售净价低于其成本的存货。
死库存存货:指该存货已经丧失使用功能或原为客户定制剩余产品,或者虽然实物形态良好,但由于设计方案变更、计划或工艺变更等原因,无法实现再销售或在公司内部调剂使用,且预计售价远低于其成本的存货。
以生产保险为目的而必须库存的零部件即事故备件属于正常周转备件,但必须单独列示说明。
事故备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正常情况(1-2个大修周期内)不会损坏或磨损很少,但偶尔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可造成设备停机,并带来生产重大损失的备件;(二)发生事故后采取应急措施和进行修复都很困难,零部件修复和再制造需很长时间,交货期半年以上。
(三)使用部位关键,价值较高的备件。
第十条各单位应加强存货管理,避免形成不良存货,一旦产生不良存货,应及时分析其形成原因,拟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不良存货库存量。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中心结合每年的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存货占用和死库存、积压存货的利库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存货的日常核算和管理第十二条存货的日常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必须以真实的经济业务进行存货核算,进行核算的凭据必须真实、完整、合法。
第十三条存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消耗等实物转移参照公司有关专业管理办法执行,财务据实进行相应的核算,并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成本等的确认,确保账实相符。
财务在进行存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消耗等实物转移核算时,必须以原始单据(发票、出、入库单等)做为附件,不能单凭业务部门提供的收、发、存报表为依据进行核算,原始单据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并存档管理。
第十四条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及管理(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采购部,办理委托加工事项时,必须按公司合同审批流程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二)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库,由计划部门根据ERP中所设BOM及委托加工量计算出各材料的需求量后,由采购部门人员到仓库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公司必须制定材料消耗定额,并据此在BOM中体现,领料时按定额发料。
(三)委托加工完成交货,原则上应按批结算,如连续批量加工,应定期结转。
具体结转方法:1、按交货计量单位与单位消耗定额比较,超定额消耗的部分,按合同规定条款处理;2、交货时,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交验合格凭证后,仓库才能予以办理物资入库手续;3、加工价格的确定,委托单位在签定合同时应与工厂有关外协价格领导小组协商,未经财务中心会签,一旦造成损失由委托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采购部门应按月分别统计各委托加工商的材料结余,并及时上交财务中心委外会计进行账务的核对;第十五条在制产品的核算及管理(一)车间在产品由各车间归口管理,车间生产领料原则上不得多于三天的生产量;(二)在制品按品种、规格分类后在车间工作地有序整齐码放;(三)对未使用完成的物料,应每周集中按生产订单完成退料至仓库;(四)在每月轧账日,必须将已完工产品在ERP中办理入库,对未完工产品,需统计出各在产品的未完工状态,并按生产订单行号所对应的产品统计出各材料结存数量。
第十六条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统一按公司关于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存货库房管理第十七条存货入库前必须严格按照验收程序、验收规则进行计量、质量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入库。
进行抽样验收的,还应及时识别和尽可能减少抽样风险。
第十八条各单位对入库的存货及时进行ERP账务处理,详细进行账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销售项目等内容。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存货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
存货出入库应及时登记入账;对于生产用剩存货应及时在月末结账前办理退库手续,对于车间已领未用、下月需要继续使用的材料,可以采用“假退库”办法处理。
第二十条加强出、入库的账务管理,达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出入库单据为库房的原始单据,库房必须见单出入库,仓储各环节必须保证ERP系统24小时录入制,即在业务发生后24小时内,仓储人员必须将ERP系统外的入库申请单、请领单等以出入库单据的形式在ERP系统完成录入。
仓库的出入库单据必须先按单据、再按单据号进行整理,并每周将财务联上交财务中心,其最后轧账日的单据必须于次日17:00前送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会计必须及时对单据与账务进行核对审核,月末统一完成账务处理后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存档管理。
第五章存货盘点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存货盘点,统一采用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指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即分品名规格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地登记收入、发出的存货,并随时记列结存数。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建立日常盘点及月度存货盘点或抽盘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特点建立存货盘库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
月度、季度、年度盘点时,财务人员必须参与监盘。
对一些金额较大且需通过专门方法确认计量的存货盘点,必须组织专业部门或聘请专门机构进行盘点,并出具明确完整的盘点报告。
第二十三条存货盘库的内容:(一)在存货账上反映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代销物资、研发物资等。
包括代保管物资和备品备件以领代耗办理假退库的物资。
(二)不在存货账上反映、已进成本的已领代耗物资。
第二十四条存货盘库方式(一)盘点分为日常盘点和定期盘点,并且日常盘点与定期盘点要相结合。
各单位应根据存货的实物现状、价值大小、不同类型等,建立存货的盘点制度,日常盘点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半年度、年度盘点由公司组织,盘点实物管理部门为存货保管的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参与实物盘点全过程,在盘点时必须以实物逐一对应账进行盘点,而不能只以账盘实物。
(二)对备品备件等以领代耗办理假退库的物资盘点,由财务中心牵头,实物所在单位进行实物盘点,财务中心对照库存明细项目进行核对和审查。
(三)对已进入成本费用的已领代耗物资,由实物所在单位进行盘点,对已领代耗物资实物进行逐一清点,并对应统计台账,将盘点结果在《盘点明细表》和《盘点汇总表》中进行反映。
(四)对研发物资,由研发部门建立研发物资台账,按月做好自盘点工作,盘点时需对研发物资实物逐一清点,并对应统计台账,将盘点结果在《盘点明细表》和《盘点汇总表》中进行反映。
第二十五条对存货实物库龄的填列:各实物管理部门必须对所管理和盘点的存货实物库龄进行认真的填报。
第二十六条效用状况的判定:各实物管理部门必须对所管理和盘点的存货效用状况进行准确的判定,并分为正常周转存货、积压存货、死库存存货三类。
对形成积压、死库存的存货要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二十七条盘点要求(一)日常盘点、月度盘点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建立盘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确保账实相符。
(二)半年度、年度盘点由公司统一组织,各实物部门在盘点基准日后五日内将《存货盘点明细表》和《存货盘点汇总表》上报财务部门,各单位必须准确无误的填报《存货盘点明细表》和《存货盘点汇总表》上所有事项。
不在存货账上反映、已进成本的已领代耗物资、在产品、研发物资《盘点明细表》、《盘点汇总表》要单独报送公司财务部门。
(三)各单位盘点结束后必须由所在单位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形成完整的盘点情况说明书。
盘点情况说明书必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盘点时间、地点和盘点方式。
2、参与盘点的部门和人员。
3、按存货财务核算大类和存货效用分类列示的盘点汇总表。
4、盘点差异的形成原因及拟处置意见或建议。
5、不良存货入库时间,形成原因及拟处置意见或建议。
6、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公司存货须账实相符,对盘点出现的差异必须说明原因,若人为原因造成的实物短缺、毁损等,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按司法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