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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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6)

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6)

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试行) (6)配电网抢修服务行为规范 (10)浅谈配网复电指挥中心在提升配网故障抢修水平中的意义 (16)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则为规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供电公司)配网故障处理,确保故障抢修和保修工作快速、高效、规范、优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结合开发区供电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对“95598”报修工作单和配网故障的处理流程进行了说明,并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提出了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开发区供电公司所辖10千伏及以下配网及计量表计的故障抢修和保修工作。

管理职责配网故障抢修和保修工作统一由生技部管理,涉及到计量表计故障的抢修和保修工作,营销部门应积极配合。

生技部职责负责配网故障抢修和保修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配网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实施反事故演习。

组织协调现场故障抢修。

负责配网故障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营销部职责检查、指导营业所的故障处理工作。

负责和电能计量中心协调计量表计故障的处理。

负责10千伏专用客户、计量表计故障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生产值班室职责负责24小时受理“95598”客户服务中心下发的故障报修工作单,并提供24小时故障抢修、保修服务。

根据故障类别和故障范围,向保修组或配电班、营业所下发抢(报)修工作单,并督促处理。

按规定时限向“95598”客户服务中心回复故障处理情况。

负责通过“95598”客户服务系统及时向客户发布因故障或临时处缺造成的10千伏线路的部分停电和低压台区的停电信息。

负责故障的统计和配电生产管理系统中的故障上报工作。

配电班(保修组)职责负责按生产值班室命令进行故障巡线及故障抢修、保修工作,并向生产值班室汇报故障处理结果。

营业所职责车城营业所负责10千伏专用客户的故障查找和故障处理工作。

沌口营业所负责380/220伏的表计欠费复电和表计故障的处理工作,沌口维护班负责军山地区的配电台区故障抢修、保修工作。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为了向全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用电可靠率的追求,真正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各项承诺,减少客户停电时间,为客户提供24小时优质快捷的服务。

特制定逊克县电业局电力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各供电所(局)设立24小时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对客户报修的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二、业务受理1、正常工作时间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各供电所受理报修电话。

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调度接听报修电话。

3、接到不属抢修范围内容的客户报修电话或其他人员接到客户请求报修电话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接到故障报告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从而便于确定抢修组织规模、工具、设备与器材。

5、接报后,应在《故障报修记录簿》记录备查,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5、组织抢修1)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力量处理故障,不得延误,当力量不足时可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

如果不是处理范围,应立即通知相应的部门。

2)如接到群众报告的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

6、交通与通讯工具配置交通工具由故障发生所在的供电所(局)负责安排。

特殊情况下可安排社会车辆,确保抢修人员快速行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参与故障维修或事故抢修的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与客户或单位联系。

7、记录接到报修后,应填写《故障报修记录簿》,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请报修客户在《修理票》上签字,返回交给值班员存档。

8、值班纪律必须有人坚守岗位(局组织活动时应留人值班),铃响5声之内必须摘机。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脱岗。

9 抢修纪律1)为客户抢修电气设备故障,必须按规程进行。

2)在可以满足安全用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但应向客户书面交待安全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制度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制度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电安全,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故障对用户的影响,制定本抢修管理制度。

二、抢修组织1. 抢修组织结构抢修工作由公司成立专门的抢修组织进行管理,抢修组织设置抢修部门,负责具体的抢修工作。

抢修部门下设各个抢修调度站,根据地区划分,负责具体的抢修调度。

2. 抢修人员抢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抢修能力。

抢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3. 抢修设备抢修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和工具,确保在抢修时能够有效的进行维修和修复工作。

三、抢修流程1. 故障发现故障可以通过用户反映、巡检发现、监控系统报警等方式进行发现。

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上报抢修部门,并记录故障信息。

2. 抢修调度抢修部门收到故障报告后,应根据故障情况和地区分布情况,派遣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调度站应及时将抢修信息通知抢修人员,确保抢修人员能够迅速到达故障现场。

3. 抢修处理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先进行现场调查,确认故障原因和范围,然后制定抢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修。

抢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并及时汇报抢修进展。

4. 故障恢复抢修完成后,应进行测试,确认故障已经修复,同时对抢修过程进行总结和记录。

抢修部门应及时通知用户,恢复供电。

四、抢修管理1. 抢修监督抢修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抢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抢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定期组织抢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抢修记录抢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抢修记录系统,记录每一次抢修的信息,包括故障情况、抢修过程、抢修人员等,便于后续查询和分析。

3. 抢修反馈抢修部门应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抢修工作。

同时,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抢修工作的评价。

五、抢修安全1. 抢修人员的安全抢修人员在进行抢修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抢修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抢修人员的安全意识。

供电抢修管理制度

供电抢修管理制度

供电抢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抢修管理工作,提高抢修效率,确保供电可靠性,保障用户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电力公司抢修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全体员工,在抢修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供电可靠、保障用户用电安全、维护供电设施设备安全这一中心工作。

第四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快速响应、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坚持优先保障重要场所、重要用户和重点设备的用电需求,确保国家重要领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抢修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

第七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抢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抢修工作机制,提高抢修管理水平。

第八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抢修管理工作档案,及时总结抢修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抢修案例。

第二章抢修值班制度第九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24小时抢修值班制度,确保抢修工作可以随时响应。

第十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熟悉抢修流程,能够迅速作出判断,并安排合适的抢修人员前往现场抢修。

第十一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做好抢修台账的记录工作,记录抢修情况、抢修人员到达时间、抢修设备故障及抢修结果等。

第十二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抢修情况,并按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和用户。

第十三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在抢修工作结束后做好抢修工作总结,并及时提交抢修工作报告。

第三章抢修流程管理第十四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抢修流程,确保抢修工作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抢修工作分为两级,一级抢修和二级抢修。

一级抢修主要处理一般设备故障,二级抢修主要处理重大设备故障。

第十六条一级抢修需在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

二级抢修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方案制定和抢修工作,必要时需要向上级主管汇报情况,并协调其他部门加入抢修工作。

第十七条抢修工作需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供电抢修管理规定(3篇)

供电抢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抢修管理,提高供电抢修效率,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保障用户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电力企业及其所属供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等。

第三条供电抢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人身安全;(二)快速响应,及时恢复供电;(三)科学调度,合理配置资源;(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五)加强监督,确保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电力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供电抢修机构,负责供电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

第五条供电抢修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供电抢修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组织抢修人员培训和考核;(三)负责抢修任务的分配和调度;(四)监督抢修工作质量,确保抢修效果;(五)收集、整理、分析抢修数据,为电力生产、运行提供依据。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设立抢修调度中心,负责抢修任务的接收、分配、跟踪和反馈。

第七条抢修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接收用户停电报告,核实停电原因;(二)根据停电情况,制定抢修方案;(三)调度抢修人员、设备、物资,确保抢修工作顺利进行;(四)跟踪抢修进度,及时反馈抢修情况;(五)协调解决抢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抢修流程第八条抢修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接报停电;(二)现场勘查;(三)制定抢修方案;(四)组织实施抢修;(五)验收抢修成果;(六)总结反馈。

第九条接报停电:(一)用户发现停电,应立即向供电企业报修;(二)供电企业接到报修后,应及时核实停电原因,并通知抢修调度中心。

第十条现场勘查:(一)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停电情况,确定故障原因;(二)勘查过程中,应确保抢修人员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一条制定抢修方案:(一)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制定抢修方案;(二)抢修方案应包括抢修人员、设备、物资、时间、措施等内容。

供电抢修日常管理制度

供电抢修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提高供电抢修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供电所、电力企业及其所属的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第三条供电抢修工作应遵循“快速反应、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供电抢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抢修工作。

第五条供电抢修领导小组下设抢修办公室,负责日常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调度。

第六条各供电所设立抢修班,负责本地区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第七条抢修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二)熟练掌握抢修技能,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抢修流程第八条抢修工作流程:(一)接到电力故障报修电话或通知后,立即通知抢修办公室;(二)抢修办公室核实故障情况,迅速安排抢修人员;(三)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电力设施抢修技术规范》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四)故障排除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电力供应;(五)做好抢修记录,包括故障原因、处理过程、恢复时间等。

第九条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求:(一)城区45分钟;(二)农村90分钟;(三)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第十条抢修人员处理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四章抢修物资与工器具第十一条抢修物资和工器具应按配置标准进行配备,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抢修物资和工器具应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定期组织抢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抢修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对抢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

第十五条考核不合格的抢修人员,不得参与抢修工作。

第六章质量与效率第十六条严格执行《电力设施抢修技术规范》,确保抢修质量。

第十七条建立抢修工作考核制度,对抢修工作质量、效率进行考核。

(完整)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完整)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有效应对配电设施各类故障,及时修复损毁配电网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供电局管辖配电设施障碍、外力破坏及突发自然灾害对公共配电网(10kV及以下)设施(不含用户内部配电设施)造成损毁而进行的应急抢修工作。

第二章应急抢修的原则第三条应急抢修工作必须以“有序、规范、快速、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四条应急抢修应明确工作职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全方位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抢修体系,细化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贯彻正确、高效、迅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全力做好配电故障应急抢修工作,努力降低故障停电修复时间。

第五条在本局的抢修队伍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抢修恢复任务时,申请上级调用其他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但必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应急抢修必须坚持:谁受理业务谁负责,谁下达任务谁负责,谁接受任务谁负责,谁组织指挥谁负责,谁到现场抢修谁负责,故障、隐患不消除不撤离现场的原则。

第三章部门(单位)和职责第七条本局部门和职责(一)生产技术部为配网应急抢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配电网应急抢修预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交通、通讯、信息发布及报告等工作要求;负责抢修业务外包队伍选定;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抢修业务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指挥协调跨区域应急抢修;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各项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并负责对上报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二)安监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负责对抢修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进行取证、调查分析;负责做好外力破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配网故障应急抢修管理规定

配网故障应急抢修管理规定

建湖县供电公司县城配网故障应急抢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有效应对配电设施各类故障,及时修复损毁配电网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建湖县供电公司县城配电设施障碍、用户故障、外力破坏及突发自然灾害对公共配电网(20kV及以下)设施(不含用户内部配电设施)造成损毁而进行的应急抢修工作。

第二章应急抢修的原则第三条应急抢修工作必须以“有序、规范、快速、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四条应急抢修应明确工作职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全方位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抢修体系,细化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贯彻正确、高效、迅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全力做好配电故障应急抢修工作,努力降低故障停电修复时间。

第五条在本公司的抢修队伍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抢修恢复任务时,申请上级公司调用其他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但必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应急抢修必须坚持: 谁受理业务谁负责,谁下达任务谁负责,谁接受任务谁负责,谁组织指挥谁负责,谁到现场抢修谁负责,故障、隐患不消除不撤离现场的原则。

第三章部门(单位)和职责第七条公司部门和职责(一)生产技术部为县城配网应急抢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配电网应急抢修预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交通、通讯、信息发布及报告等工作要求;负责抢修业务外包队伍选定;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抢修业务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应急抢修车辆租赁协议和安全协议;负责指挥协调跨区域应急抢修;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各项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并负责对上报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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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

**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有效应对配电设施各类故障,及时修复损毁配电网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供电局管辖配电设施障碍、外力破坏及突发自然灾害对公共配电网(10kV及以下)设施(不含用户内部配电设施)造成损毁而进行的应急抢修工作。

第二章应急抢修的原则
第三条应急抢修工作必须以“有序、规范、快速、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四条应急抢修应明确工作职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全方位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抢修体系,细化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贯彻正确、高效、迅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全力做好配电故障应急抢修工作,努力降低故障停电修复时间。

第五条在本局的抢修队伍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抢修恢复任务时,申请上级调用其它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但必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应急抢修必须坚持: 谁受理业务谁负责,谁下达任务谁负责,谁接受任务谁负责,谁组织指挥谁负责,谁到现场抢修谁负责,故障、隐患不消除不撤离现场的原则。

第三章部门(单位)和职责
第七条本局部门和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为配网应急抢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配电网应急抢修预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交通、通讯、信息发布及报告等工作要求;负责抢修业务外包队伍选定;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抢修业务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指挥协调跨区域应急抢修;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各项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并负责对上报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二)安监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负责对抢修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进行取证、调查分析;负责做好外力破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三)车队负责应急抢修车辆配置管理,负责制定应急抢修车辆更新补充计划;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应急抢修有关信息。

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应急抢修车辆租赁协议和安全协议。

(四)物流中心负责协调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供应工作。

(五)财务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费用及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的费用管理。

(六)营销部负责受理客户故障报修、及时派单、跟踪故障抢修工作并答复客户。

(七)调度室是配网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中心,按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准确、快速处理故障。

准确判断故障范围,及时通知各供电所、变电工区、修试工区等部门;迅速启动抢修流程,及时正确调整系统运行方式,迅速隔离故障、恢复其余客户供电,指令有关运行人员完成设备的倒闸操作,接受有关单位的停电申请,许可调度管辖设备的停电检修工作;故障抢修结束后,应及时发令送电。

(八)客服中心受理客户故障报修时应详细记录客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故障现象等详细的故障信息,尽力了解设备异常的详细情况(包括异常状态、地点、范围等),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为正确、迅速处理事故提供方便。

同时应做好相关的客户咨询、解释和答复工作,维护企业形象。

(九)各供电所全面负责配网抢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配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的储备、计划上报工作,做好抢修器材、备
品备件的领料、发料、统计工作;负责现场抢修工作质量验收;负责故障后的配网运行方式调整的倒闸操作;组织、协助外协抢修队伍故障抢修和巡视。

(十)修试工区负责10KV开关站设备的抢修工作,负责开关站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的储备、计划上报工作,做好抢修器材、备品备件的领料、发料、统计工作。

(十一)变电工区负责10KV变电设备(包括大部分开关站)的检修操作,负责开关站现场抢修工作质量验收;故障后的配网运行方式调整的倒闸操作。

第八条抢修业务外协单位和职责
台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为承接**供电局配网抢修业务的外协单位:负责落实应急抢修队伍建立与管理,制定完备的应急抢修各项管理制度和预案;负责配备抢修安全、施工工器具;负责对抢修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执行**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抢修工作指令,自觉接受**供电局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督;安全、优质、及时、正确做好现场安全措施、现场抢修、恢复供电。

第四章配网应急抢修的范围
第九条配网抢修的范围:凡属我局范围的10kV及以下我局资产的电力线路、开关站、变压器、配电柜等配电设备。

对客户资产性质的故障报修,本局的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后,必须首先向客户明确告知:该设备属客户资产,其故障不属我本局抢修范围。

但对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问题、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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