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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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有效应对配电设施各类故障,及时修复损毁配电网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供电局管辖配电设施障碍、外力破坏及突发自然灾害对公共配电网(10kV及以下)设施(不含用户内部配电设施)造成损毁而进行的应急抢修工作。

第二章应急抢修的原则第三条应急抢修工作必须以“有序、规范、快速、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四条应急抢修应明确工作职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全方位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抢修体系,细化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贯彻正确、高效、迅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全力做好配电故障应急抢修工作,努力降低故障停电修复时间。

第五条在本局的抢修队伍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抢修恢复任务时,申请上级调用其它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但必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应急抢修必须坚持: 谁受理业务谁负责,谁下达任务谁负责,谁接受任务谁负责,谁组织指挥谁负责,谁到现场抢修谁负责,故障、隐患不消除不撤离现场的原则。

第三章部门(单位)和职责第七条本局部门和职责(一)生产技术部为配网应急抢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配电网应急抢修预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交通、通讯、信息发布及报告等工作要求;负责抢修业务外包队伍选定;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抢修业务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指挥协调跨区域应急抢修;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各项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并负责对上报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制度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制度

电力故障抢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电安全,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故障对用户的影响,制定本抢修管理制度。

二、抢修组织1. 抢修组织结构抢修工作由公司成立专门的抢修组织进行管理,抢修组织设置抢修部门,负责具体的抢修工作。

抢修部门下设各个抢修调度站,根据地区划分,负责具体的抢修调度。

2. 抢修人员抢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抢修能力。

抢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3. 抢修设备抢修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和工具,确保在抢修时能够有效的进行维修和修复工作。

三、抢修流程1. 故障发现故障可以通过用户反映、巡检发现、监控系统报警等方式进行发现。

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上报抢修部门,并记录故障信息。

2. 抢修调度抢修部门收到故障报告后,应根据故障情况和地区分布情况,派遣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调度站应及时将抢修信息通知抢修人员,确保抢修人员能够迅速到达故障现场。

3. 抢修处理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先进行现场调查,确认故障原因和范围,然后制定抢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修。

抢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并及时汇报抢修进展。

4. 故障恢复抢修完成后,应进行测试,确认故障已经修复,同时对抢修过程进行总结和记录。

抢修部门应及时通知用户,恢复供电。

四、抢修管理1. 抢修监督抢修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抢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抢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定期组织抢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抢修记录抢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抢修记录系统,记录每一次抢修的信息,包括故障情况、抢修过程、抢修人员等,便于后续查询和分析。

3. 抢修反馈抢修部门应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抢修工作。

同时,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抢修工作的评价。

五、抢修安全1. 抢修人员的安全抢修人员在进行抢修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抢修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抢修人员的安全意识。

供电抢修管理制度

供电抢修管理制度

供电抢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抢修管理工作,提高抢修效率,确保供电可靠性,保障用户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电力公司抢修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全体员工,在抢修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供电可靠、保障用户用电安全、维护供电设施设备安全这一中心工作。

第四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快速响应、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坚持优先保障重要场所、重要用户和重点设备的用电需求,确保国家重要领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抢修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抢修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

第七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抢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抢修工作机制,提高抢修管理水平。

第八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抢修管理工作档案,及时总结抢修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抢修案例。

第二章抢修值班制度第九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24小时抢修值班制度,确保抢修工作可以随时响应。

第十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熟悉抢修流程,能够迅速作出判断,并安排合适的抢修人员前往现场抢修。

第十一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做好抢修台账的记录工作,记录抢修情况、抢修人员到达时间、抢修设备故障及抢修结果等。

第十二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抢修情况,并按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和用户。

第十三条抢修值班人员应当在抢修工作结束后做好抢修工作总结,并及时提交抢修工作报告。

第三章抢修流程管理第十四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抢修流程,确保抢修工作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抢修工作分为两级,一级抢修和二级抢修。

一级抢修主要处理一般设备故障,二级抢修主要处理重大设备故障。

第十六条一级抢修需在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

二级抢修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方案制定和抢修工作,必要时需要向上级主管汇报情况,并协调其他部门加入抢修工作。

第十七条抢修工作需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供电抢修管理规定(3篇)

供电抢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抢修管理,提高供电抢修效率,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保障用户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电力企业及其所属供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等。

第三条供电抢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人身安全;(二)快速响应,及时恢复供电;(三)科学调度,合理配置资源;(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五)加强监督,确保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电力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供电抢修机构,负责供电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

第五条供电抢修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供电抢修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组织抢修人员培训和考核;(三)负责抢修任务的分配和调度;(四)监督抢修工作质量,确保抢修效果;(五)收集、整理、分析抢修数据,为电力生产、运行提供依据。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设立抢修调度中心,负责抢修任务的接收、分配、跟踪和反馈。

第七条抢修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接收用户停电报告,核实停电原因;(二)根据停电情况,制定抢修方案;(三)调度抢修人员、设备、物资,确保抢修工作顺利进行;(四)跟踪抢修进度,及时反馈抢修情况;(五)协调解决抢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抢修流程第八条抢修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接报停电;(二)现场勘查;(三)制定抢修方案;(四)组织实施抢修;(五)验收抢修成果;(六)总结反馈。

第九条接报停电:(一)用户发现停电,应立即向供电企业报修;(二)供电企业接到报修后,应及时核实停电原因,并通知抢修调度中心。

第十条现场勘查:(一)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停电情况,确定故障原因;(二)勘查过程中,应确保抢修人员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一条制定抢修方案:(一)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制定抢修方案;(二)抢修方案应包括抢修人员、设备、物资、时间、措施等内容。

供电抢修日常管理制度

供电抢修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提高供电抢修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供电所、电力企业及其所属的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第三条供电抢修工作应遵循“快速反应、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供电抢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抢修工作。

第五条供电抢修领导小组下设抢修办公室,负责日常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调度。

第六条各供电所设立抢修班,负责本地区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第七条抢修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二)熟练掌握抢修技能,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抢修流程第八条抢修工作流程:(一)接到电力故障报修电话或通知后,立即通知抢修办公室;(二)抢修办公室核实故障情况,迅速安排抢修人员;(三)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电力设施抢修技术规范》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四)故障排除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电力供应;(五)做好抢修记录,包括故障原因、处理过程、恢复时间等。

第九条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求:(一)城区45分钟;(二)农村90分钟;(三)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第十条抢修人员处理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四章抢修物资与工器具第十一条抢修物资和工器具应按配置标准进行配备,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抢修物资和工器具应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定期组织抢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抢修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对抢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

第十五条考核不合格的抢修人员,不得参与抢修工作。

第六章质量与效率第十六条严格执行《电力设施抢修技术规范》,确保抢修质量。

第十七条建立抢修工作考核制度,对抢修工作质量、效率进行考核。

电力抢修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抢修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抢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持续稳定运行,提高电力抢修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用户的用电需求得到及时满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的抢修工作。

第三条抢修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电力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抢修计划和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五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抢修队伍,包括技术骨干、培训人员、装备配备等。

第二章抢修工作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抢修工作由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抢修指挥中心和分站点,统一调度抢修人员和装备资源。

第七条抢修指挥中心负责抢修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控,负责抢修队伍的组建、培训和考核,负责抢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第八条抢修分站点负责抢修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现场指导,负责抢修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第九条抢修工作分为常规抢修和应急抢修两类。

常规抢修指定期定点进行的维护、检修、更换等工作;应急抢修是指突发故障或用户报修后的紧急抢修工作。

第十条抢修工作应按照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确保抢修的安全、高效和质量。

第三章抢修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抢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力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抢修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在抢修过程中的个人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十三条抢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抢修工作。

第十四条抢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应急抢修能力。

第四章抢修装备和材料管理第十五条电力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适当数量和质量的抢修装备和材料,以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抢修装备和材料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持在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性能。

第十七条抢修装备和材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和入库,确保质量可靠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抢修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第十八条抢修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包括对抢修计划和方案的审核、对抢修过程的监测和评估,对抢修结果的检查和验收等。

抢修值班管理制度

抢修值班管理制度

抢修值班管理制度一、前言抢修是电力系统日常运行中难免出现的情况,管理好抢修工作对于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供电质量、降低抢修成本和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抢修值班管理工作,提高抢修效率,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全体抢修值班人员,包括抢修调度员、抢修队员等。

三、抢修值班管理流程1. 抢修值班轮班制度(1)抢修值班采用24小时轮班制度,每班8小时,按照白班、中班、夜班进行轮换。

(2)根据抢修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值班班次和时长。

2. 抢修值班管理制度(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严禁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值班主管汇报并得到批准。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保持联系。

(3)值班期间要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 抢修工作协调管理(1)抢修调度员负责协调抢修任务,分配抢修人员,并追踪和指导抢修工作。

(2)抢修人员需按照调度员的安排,及时到达抢修现场,进行抢修工作。

(3)抢修工作完成后,需向调度员及时汇报抢修情况,包括抢修时间、人员、设备、故障原因和处理情况等。

4. 抢修记录和统计(1)抢修值班人员需做好抢修记录,包括抢修时间、地点、故障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等。

(2)抢修调度员需要对抢修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抢修工作。

五、抢修值班管理制度(1)制定本制度的宗旨是为了规范抢修工作,提高抢修效率,保障用户用电需求,减少抢修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2)抢修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响应抢修任务。

(3)抢修值班管理制度需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抢修工作。

综上所述,抢修值班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供电质量,降低抢修成本和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做好抢修工作,为用户提供更加可靠、高效的用电服务。

(完整)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完整)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电网、电力)

**供电局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有效应对配电设施各类故障,及时修复损毁配电网设施,快速恢复电网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供电局管辖配电设施障碍、外力破坏及突发自然灾害对公共配电网(10kV及以下)设施(不含用户内部配电设施)造成损毁而进行的应急抢修工作。

第二章应急抢修的原则第三条应急抢修工作必须以“有序、规范、快速、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四条应急抢修应明确工作职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落实全方位快速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抢修体系,细化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贯彻正确、高效、迅速、协同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全力做好配电故障应急抢修工作,努力降低故障停电修复时间。

第五条在本局的抢修队伍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抢修恢复任务时,申请上级调用其他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但必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第六条应急抢修必须坚持:谁受理业务谁负责,谁下达任务谁负责,谁接受任务谁负责,谁组织指挥谁负责,谁到现场抢修谁负责,故障、隐患不消除不撤离现场的原则。

第三章部门(单位)和职责第七条本局部门和职责(一)生产技术部为配网应急抢修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配电网应急抢修预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抢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到达时间、备品备件、交通、通讯、信息发布及报告等工作要求;负责抢修业务外包队伍选定;负责与外包队伍签订抢修业务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指挥协调跨区域应急抢修;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各项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装备、设备、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计划安排,并负责对上报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二)安监部负责配电网应急抢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负责对抢修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进行取证、调查分析;负责做好外力破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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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为了向全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用电可靠率的追求,真正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各项承诺,减少客户停电时间,为客户提供24小时优质快捷的服务。

特制定逊克县电业局电力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
各供电所(局)设立24小时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对客户报修的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二、业务受理
1、正常工作时间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各供电所受理报修电话。

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调度接听报修电话。

3、接到不属抢修范围内容的客户报修电话或其他人员接到客户请求报修电话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接到故障报告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从而便于确定抢修组织规模、工具、设备与器材。

5、接报后,应在《故障报修记录簿》记录备查,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5、组织抢修
1)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力量处理故障,不得延误,当力量不足时可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

如果不是处理范围,应立即通知相应的部门。

2)如接到群众报告的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

6、交通与通讯工具配置
交通工具由故障发生所在的供电所(局)负责安排。

特殊情况下可安排社会车辆,确保抢修人员快速行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参与故障维修或事故抢修的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与客户或单位联系。

7、记录
接到报修后,应填写《故障报修记录簿》,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请报修客户在《修理票》上签字,返回交给值班员存档。

8、值班纪律
必须有人坚守岗位(局组织活动时应留人值班),铃响5声之内必须摘机。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脱岗。

9 抢修纪律
1)为客户抢修电气设备故障,必须按规程进行。

2)在可以满足安全用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但应向客户书面交待安全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

3)应当收费的项目必须按标准收费,严格保护企业利益(为孤寡老人、伤残人抢修故障免费权属局)不受损害。

4)严格遵守服务纪律,不得收受客户礼品和礼金,不得故意刁难客户。

10、违纪处理
1)电话铃响5声之内未摘机通话的,作过失一次处罚,扣50元奖金。

超过1分钟无人摘机扣200元。

2)接报后不安排抢修,又不报告相关部门作待岗处理。

3)因离岗影响正常安排超过15分钟的扣100元。

超过半个小时的作待岗处理。

4)因饮酒造成延误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待岗。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的受话人、•责任人一律待岗。

6)抢修中推诿塞职、•检修质量达不到规定、违反安全规程或违反服务纪律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7)以上规定中如有未尽事宜,以本局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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