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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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在公共交通工具中,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无论是出租车、公交车还是火车等,都存在乘客丢失物品的可能性。

对于运营者来说,如何高效地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不仅能提升服务质量,还能增强乘客对交通工具的信任感。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一、设立有效的寻物渠道首先,为了更好地解决乘客的物品遗失问题,运营者应设立有效的寻物渠道。

可以在交通工具上设置寻物招领区域,供乘客寄放丢失物品或拾获物品,并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

同时,也可以在相关的官方网站、APP等平台上设立“失物招领”栏目,便于乘客查询与发布信息。

通过这些寻物渠道的设立,可以提高失主与拾主之间的联系效率,为物品的寻找提供便利。

二、培养服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其次,对于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交通运营者应当重视并培养服务人员的敬业精神。

服务人员应具备责任心和耐心,并且应受到相关培训,了解如何妥善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当乘客发现遗失物品或者举报拾获物品时,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进行登记。

同时,在乘客下车或换乘等环节,服务人员也应提醒乘客仔细检查个人物品,以防止遗失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管理制度在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时,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可以包括寻物招领区域的管理、失物招领登记的规范以及失主认领物品的流程等。

运营者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让乘客了解到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存在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协助乘客寻找遗失物品。

四、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此外,在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中,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可以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对交通工具的部分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以便及时获取丢失物品的相关线索。

同时,还可以借助物联网技术,利用智能标签或附着装置,对乘客的常用物品进行监测和定位,从而降低物品丢失的风险。

五、加强宣传配合,提高乘客的自我防护意识最后,为了更好地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运营者还应加强宣传配合,提高乘客的自我防护意识。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公司内遗失物品能够及时、准确地返回失主手中,同时减少因物品丢失而引发的安全隐患和不必要的纠纷。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以及配套设施区域内发现的遗失物品管理。

三、责任主体
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监督失物招领制度的执行。

2.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失物招领工作。

3. 安保部门负责对捡拾到的物品进行初步分类和保管。

4. IT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如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四、操作流程
1. 发现遗失物品的员工应立即上报给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交给安保部门。

2. 安保部门收到物品后,需记录详细信息,包括物品描述、发现时间地点及上交人信息,并在24小时内公布于内部网络平台。

3. 失物招领信息将保留30天,期间失主可随时认领。

4. 失主认领需提供物品的详细描述和相关证明,经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回物品。

5. 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处理方式,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捐赠、拍卖等。

五、保密原则
1. 所有参与失物招领管理的员工必须对失物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失主的个人信息。

2. 未经失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他人失物记录。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故意隐瞒不报的失物,一旦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冒领他人物品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

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

(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

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

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

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出租车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一.值班制度为**汽车运输公司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制度1、失物招领处地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服务质量部2、失物招领处值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3012:30下午:2:3017:003、值班要求:⑴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⑵值班时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惜办公物品如桌椅、记录本、笔纸、工作证和钥匙等所有东西用完后都要归位摆放整齐更重要的是保护好上交的物品4、储存制度:⑴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⑵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⑶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5、登记制度:⑴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⑵填写认领表格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6、奖惩制度:⑴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⑵对于多次拾物并主动上交的驾驶员或单次拾获物品贵重者本公司将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全公司通报表扬⑶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公司将上报派出所处理二、失物招领流程1、拾物接收⑴拾到失物的驾驶员将失物交至质量服务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⑵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存放2、失物认领当工作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后需让领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三、注意事项1、工作人员在认领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确认失物与登记表描述的特征是否相符以防出现差错2、当拾物内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时应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3、在确认失物是否属于认领人时值班人员应注意态度及用语小心谨慎做到细心但不苛刻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柜子不用时须锁好四、其他1、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质量服务部主管负责检查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质量服务部主管负责解释xx年11月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篇2]一.值班制度为加强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制度1.失物招领处地点:客运站值班站长室2.失物招领处值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3.值班要求:⑴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⑵值班时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惜办公物品如桌椅、记录本、笔纸、工作证和钥匙等所有东西用完后都要归位摆放整齐更重要的是保护好上交的物品4.储存制度:⑴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⑵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⑶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5.登记制度:⑴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⑵填写认领表格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6.奖惩制度:⑴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⑵对于多次拾物并主动上交的驾驶员或单次拾获物品贵重者本公司将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全公司通报表扬⑶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公司将上报公安局处理二、失物招领流程1.拾物接收⑴拾到失物的驾驶员将失物交至质量服务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⑵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存放2.失物认领当工作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后需让领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三、注意事项1.工作人员在认领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确认失物与登记表描述的特征是否相符以防出现差错2.当拾物内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时应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3.在确认失物是否属于认领人时值班人员应注意态度及用语小心谨慎做到细心但不苛刻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柜子不用时须锁好四、其他1.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客运站主管负责检查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主管负责解释**总公司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篇3]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为践行“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的口号服务XXX学院全体师生减少其经济及精神损失帮助广大的同学们寻找不慎遗失的物品XXXXXX组织立足校园成立“海都学院失物招领中心”一、成立背景:同学们生活在同一所校园环境中由于粗心大意丢失自身物品的现象司空见惯;我们应互助互爱急公好义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成立目的:1、服务、帮助广大在校师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回丢失物品2、提高在校生的个人素质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三、失物招领中心地点:教育中心学生值班室四、工作人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日:中午12点—2点周二:中午12点—2点晚上19点—21点五、失物招领中心运作模式:3、值班人员将同学们捡到的物品进行登记后作简要分类(书籍类、生活物品类、贵重物品类)值班人员将失物放入保管处妥善保管;并及时的将物品信息在一号办公楼后的宣传栏处张贴方便失主到失物招领中心认领4、失物招领中心值班人员将丢失物品的信息做统计整理后及时的在各宣传栏处张贴便于尽快寻找到丢失物品5.每周一由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人员将本周内无人认领的失物进行统计然后周二在校园内张贴招领启事扩大在校生的知情面6.对于拾金不昧的同学海都学院失物招领中心将于每月进行汇总在全校范围内张榜予以表彰;在学期末会将名单送至各系团总支作为学年评优参考六、物品的保管及处理1、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妥善保管好受理的失物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已受理的失物的灭失2、失物招领中心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所保管的失物被冒领:失主认领失物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认领时做相应信息登记;失主如委托他人认领失物则认领人认领时还须出示失主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证明3、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人员应确认确系失主或委托人后方可返还代保管的失物返还失物时须办妥相关手续归还失物时须有监交人员到场监督失物的归还过程4、拾得者因管护、归还失物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5、失物招领中心对受理的失物保管期限为:贵重物品3个月;一般物品1个月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失物可经失物招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酌情捐献给希望工程。

店内失物招领管理制度范本

店内失物招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店内失物招领管理,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店内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内所有失物招领事宜,包括失物拾取、登记、保管、招领、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失物招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失物的安全、有效回收。

第二章失物拾取与登记第四条顾客或员工拾到失物后,应立即向店内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第五条管理人员接到失物报告后,应立即对失物进行清点,并详细记录以下信息:1. 失物名称、数量、特征;2. 拾取地点、时间;3. 拾取人姓名、联系方式;4. 报告人姓名、联系方式。

第六条失物登记后,管理人员应将失物妥善保管,并设置醒目标识,以便顾客查询。

第三章失物招领第七条失主可通过以下方式寻找失物:1. 前往店内失物招领处查询;2. 通过店内公示栏、广播、社交媒体等渠道查询;3. 联系拾取人或管理人员。

第八条失主前来认领失物时,应提供以下证件:1. 身份证件;2. 失物招领登记表;3. 管理人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管理人员核对失主信息及失物后,确认无误,方可办理失物领取手续。

第十条失主领取失物时,应支付合理的保管费用。

第四章失物处理第十一条失物招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过期未领取的失物,视为无主物品。

第十二条失物招领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员应对失物进行以下处理:1. 对失主有明确线索的,通知失主前来领取;2. 对失主无明确线索的,在店内公示栏、广播、社交媒体等渠道公告;3. 公告期届满后,失物归店内所有,可用于店内公益事业。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失物招领职责,确保失物安全、有效回收。

第十四条对拾取失物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玩忽职守、泄露失主信息或擅自处理失物的管理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店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银行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银行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银行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客户遗失贵重物品后的权益,维护银行的良好声誉和服务形象,规范失物招领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失物,是指客户在银行遗失或落下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卡、贵重证件、首饰、数码产品等。

第三条银行失物招领管理应坚持“诚实守信、主动归还、保密安全、便民利民”的原则,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银行的声誉。

第四条各分支行应当建立健全失物招领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规范程序流程,确保失物招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失物登记和保管第五条客户发现遗失物品后,应当第一时间向银行工作人员报告,并提交遗失物品的相关信息和证明。

第六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登记遗失物品的种类、数量、特征、颜色、规格以及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发放遗失物品登记凭证。

第七条银行应当设立专门的保管柜台或保险箱,对登记的遗失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并根据登记情况制作失物清单,并在银行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以便失主前来认领。

第八条遗失物品因特殊原因无法归还时,银行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和保管,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失物认领第九条客户认领失物时,应当携带遗失物品登记凭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前来认领。

第十条银行应当对客户认领的遗失物品进行严格核对,确保失物归还给合法失主,并要求认领客户在失物招领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如客户不能亲自前来认领,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证件。

第十二条对于无法及时认领的遗失物品,银行应当定期公示及通知失主认领,一定期限后,未认领的遗失物品可进行公益处置。

第四章物品处置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对无法及时认领的遗失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保障其安全,避免遭到损坏或失窃。

第十四条对于未认领的遗失物品,银行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益处置,并在处置后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公益处置的遗失物品所得的财产,应当在法定程序和时限内上交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章工作督导和评估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失物招领管理督导机制,定期对失物招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对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学校学生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学生人数的增加,学生们的遗失物品管理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利益,学校学生处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和解读这一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内容学校学生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失物招领、物品登记、认定归属、妥善保管、返还手续等。

这些内容的制定旨在方便学生遗失物品的认领及保护遗失物品的安全,确保学生们的权益受到合理的保护。

三、失物招领学校学生处建立了完善的失物招领平台,学生们可以通过校内公告、官方APP 等途径了解遗失物品的线索以及认领失物的程序。

四、物品登记一旦发现有学生遗失物品,学生处会立即进行登记,记录物品的特征、遗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将之保存在电子数据库中。

五、认定归属为保障遗失物品归属的公正性,学生处建立了一套明确的认定归属的程序。

原则上,认领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该物品确实属于自己。

六、妥善保管学生处将妥善保管的责任交给专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会负责保管登记在册的遗失物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物品的安全性。

七、返还手续若遗失物品被认定为归属某一位学生,学生处将会通过内部通知等方式联系学生,告知其物品已被找到,以便学生前来认领。

八、加强宣传为了提高学生对遗失物品管理制度的认知度,学校学生处积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班级会议、校园广播等渠道向学生宣传遗失物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方法。

九、学生应有的责任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并时刻保持对个人物品的重视和保管。

学生在发现他人遗失物品时应及时上报,并积极帮助寻找失主。

十、管理制度的优势学校学生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的实施,首先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失物招领途径,能够减少学生遗失物品后的不便和烦恼。

同时,学生处通过建立物品登记和认定归属的程序,保证了认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十一、改进建议尽管学校学生处的遗失物品管理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但仍有改进空间。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

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

(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

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

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

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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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

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

(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
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

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
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

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

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如果您的失物在本处最近的一次信息发布之时还没登记,本处会将您的信息及时向外公布。

第十三条如果您未通过本处与拾获了您失物的人直接联系,找回了您的失物,请您及时告知我们相关情况,以便于我们对您的失物信息的了解和本处信息的整理。

第四章拾得物品者须知
第十四条如果您拾获了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招领信息。

第十五条您必须保证所招领物品为合法所得。

一旦因招领物品的来路问题与失主产生法律纠纷,本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您将失物处理权转交给本处的物品,在本处确认失主后,将直接归还该物品,并及时通知您关于该物品的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您保留处理权的物品,该物品将由您自行保管。

如果能现场确认失主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您和失主的情况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对于您保留处理权的物品,如果得到与您拾获物品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十九条如果您拾获的物品在最近的信息发布之时还未进行公布,本处将会在下次更新时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如果您未通过本处与物品的失主直接联系,并得到了问题的解决,希望您及时告知相关情况,以便于对本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在非值班时间的失物招领信息登记,请通过我们公布的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化工学院11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所有。

要点:
1.值班人员应该认真负责,主动、热情地做好各项工作。

2.职权范围内给予大家充分的自由度,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的体系。

比如,在财物的保管与维护方面,物品的摆放、归类等等,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流程和制度。

3.该项工作需要相关人员提供协助和配合的,应热情地予以帮助,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工作的最终完成负全责。

4.定期对各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对表现有待提高者鼓励改进。

失物登记表:
1 失物登记表“备注”一栏的填写:
①若失主自己找到,则登记“已找到”
②若本处招领物品中有与之对应物品,对接成功,则填写对接物品的编号和对接时间,并在“对接”栏填“是” [编号规则见附表]
招领登记表:
1.详细信息一栏务必填写清楚,以方便对接和整理。

2 招领登记表“对接”一栏内注明是否对接上,若有编号,注明编号。

3 招领登记表登记一件物品,若不确定几件物品是同一个人丢失的,应分别登记。

即使有人上交物品后,不愿登记,也应自行为其登记已知信息(如:编号、详细信息等)。

4 原则上,招领物品应由本处保管,如果招领人意愿强烈,要求由其本人保管物品的,在备注栏注明。

5在登记招领登记表的同时,要将相关信息转载到招领物品一览表上。

若是上一班值班人员忘记登记,下一班的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

6每件招领物登记后,用标签纸写上编号,贴在物品上。

对于较贵重物品,必须由当前值班人员在本次值班时间内通知处长做好保管。

若一时联系不到,要妥善保管好。

7贴标签时要切记不要损害招领物品或是给失主带来不便,如将标签贴到眼镜面上。

8 如果来本处交招领物品的同学要求开具接收物品证明,本处人员应给其开具接收物品证明,证明的登记人应为本处人员,方便日后责任的确定。

所有证明一律须盖中心印章。

招领物品整理一览表失物整理一览表
值班副处长每周周末进行财物清点和资料整理,并将招领登记表和失物登记表整理,填写于招领物品整理一览表和失物整理一览表。

其他
1有同学前来进行失物登记,有以下三种情况:
A.查找“招领登记表”中的详细信息(一般针对较为贵重物品)
B.直接查找物品。

(一般针对非贵重物品)
C.上述两种情况下未找到物品,让失主等待通知
2 当失主领取文件柜中存放的物品(一般为较贵重物品)时,由值班人员对照招领表中信息,进行认真判断并对接,然后登记在案。

3 失主前来领取招领物,并且确认对接后,必须让其在失物登记表上登记,同时在对接表上签字。

4如果招领人选择自行保管的,即必须现场确认后才能予以对接的,应由当前值
班人员安排双方确认物品并实现对接,此时,招领人和领取人都应在对接表上签字确认。

5明确失主身份的招领物应由当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失主,并告知其尽快来本处领取,并做好相关登记。

6对接后,失主领取招领物并进行登记时,必须出示学生证或相关证件。

7失物及招领的信息发布应使用统一的A4纸。

所需公布的信息,由值班副处长进行整理后打印并及时张贴在主教4楼两侧黑板上。

附表:招领编号:以Z0904008为例,Z代表招领物品(Zhaoling的第一个字母的大写),09代表09年,04代表4月,008代表本月收到的第8件物品,总起来就是09年04月收到的第8件招领物品。

失物编号:基本上同招领编号,只不过是用S(Shiwu)来代表失物。

其他都同招领编号一样。

对接登记
姓名学号班级取回
编号具体特征为
联系电话为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领取人签字:
登记人签字:
201 年月日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接收招领物品证明(招领人凭证)
我处现接收____同学(学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招领物品_____,特征____编号_____,代为保管,特此证明。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盖章)
登记人签字:
201 年月日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接收招领物品证明(招领人凭证)
我处现接收____同学(学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招领物品_____,特征_____编号_____,代为保管,特此证明。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盖章)
登记人签字:
201 年月日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失物信息
望拾到以上物品者尽快到失物招领处登记。

我们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将物品送还失主。

在此,我们代表失主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值班时间:有人即可.
值班地点:主教422
热线电话:
失物招领处竭诚为您服务!!!
招领信息
请丢失以上物品的同学带学生证、身份证或院系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到失物招领处办理手续,以便领回您的物品。

在此,我们代表失主向上交以上物品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值班时间:有人即可
值班地点:主教422
热线电话:
失物招领处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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