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管理程序
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管理程序

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管理程序Q/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1 目的:为了建立和维护评审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并使客户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得到满足2 适用范围:客户与本实验室达成的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监督检验、发证检验等*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令性任务;为履行合同所安排的评审;合同履行期间客户提出的必要的修改 3 职责:所长与客户签立检验协议,组织对非常规检测合同进行评审,负责解决执行协议所必要的一切人力、信息和物质等资源技术负责人组织为履行合同所实施的一切验证活动必要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履行合同所安排的一切培训文件管理员应负责保存一切与合同签立、履行有关的一切文件和记录监督员负责对检测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员应按照作业文件和要求开展验证和检测,并填写、编制与检测结果有关的记录和报告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 合同评审政策当客户向本所提出常规检测要求时,接待或授权人员应与客户就有关检验要求填写“委托检验单”的有内容,并在授权范围之内与客户签立检验协议签立后的协议,按照检验工作程序向检验部下达检验工作计划如果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有一个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对于新的、复杂重要的或需要采用先进技术的检测任务,则需在充分理解客户要求或合同基础上进行正式细致的评审,且需保存较全面完整的合同签立、评审、执行的记录Q/客户要求、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5 工作程序当客户向本实验室提出非常规的、新的、复杂的、需采用先进技术的、大宗的、特殊要求的检测请求时,实验室的负责人应及时向客户了解要求,并记录客户有关检测的依据、对象、目的、时间、数量、结果等细节要求,必要时应与客户签立检验合同草案技术负责人应就客户的请求起草文件化的程序文件,阐明客户的要求,拟订检测方法为降低使用方法造成的风险,在拟订检测方法时,最好首选国际、国内已经公布的公共标准,专业权威技术杂志,教科书等推荐的方法当需要由本所制定方法时,技术负责人也应参照上述公共标准所推荐的方法拟订的检测方法应当便于双方理解和接受技术负责人组织本所参加合同履行的相关人员对草拟的合同进行评审,评审应当从以下诸方面着手:社会效应与法律责任要素;利益和风险要素;技术能力要素;财务要素;合同交付要素;分包要素;样品要素备、安装、准备、返回或处置等);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要素;双方放弃权利和要求的声明;传送检测结果的要求;根据检测结果提供评价意见和建议的要求;合同变更或偏离时的要求;当检测存在风险时中止合同的规定;其他要求等Q/质检技术机构在接受指令性检验任务时,首先应确认检验产品是否在本机构认证认可的能力范围内质检技术机构承担超出认证认可能力范围的产品质量检验时,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可使用认证认可标识除按一般合同评审的规定明确的评审要素外,应重点确认检验方法,所需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及检测人员等合同评审的结果应及时通知有。
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CNAS质量手册

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7.1.1 总则公司应建立和保持《要求、标书、合同评审程序》,对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进行评审,对要求、标书和合同的任何偏离、变更加以有效控制,并记录必要的评审过程和结果。
7.1.2 要求、标书、合同评审的内容7.1.2.1为使客户的检测要求得到正确、及时和有效的满足,在办理委托检测工作中应执行《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以确保:(a)对包括使用方法在内的要求进行适当地规定并文件化,并被客户理解;(b)本公司具有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和资源;(c)选择适当的检验或检测方法并能满足客户要求。
对于内部或例行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可简化进行;(d)必要时,应给客户提供充分说明,以便客户在申请检验检测项目时能更加适合自身的需求与用途;(e)当使用外部供应商时,应满足本手册“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条款的要求,本公司应告知客户由外部供应商实施的本公司活动,并获得客户同意。
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使用外部提供的本公司活动:a)本公司有实施活动的资源和能力,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不能承担部分或全部活动;b)本公司没有实施活动的资源和能力。
7.1.2.2 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每项合同应得到本公司和客户双方的接受。
客户要求的偏离不应影响本公司的诚信或结果的有效性。
7.1.2.3当客户要求的方法不合适或是过期的,本公司应通知客户。
7.1.2.4当客户要求针对检测或校准作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如通过/ 未通过,在允许限内/超出允许限),应明确规定规范或标准以及判定规则。
选择的判定规则应通知客户并得到同意,除非规范或标准本身已包含判定规则。
7.1.3 要求、标书、合同的执行7.1.3.1公司应保存评审记录,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记录。
在执行合同要求、标书、合同执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检验检测结果与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05要求、标书、合同评审程序

05. 要求、标书、合同评审程序在进行招标采购过程中,要求、标书、合同评审是非常重要的程序。
本文将讨论这些程序的重要性,以及在评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要求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采购项目的需求、数量、质量、交付时间、费用预算等方面。
由于要求的重要性,招标单位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必须准确地描述采购项目的要求。
而对于投标商而言,了解采购方的要求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准备标书的时候,投标商需要确保自己能够满足采购方的要求,并尽力说明自己的优势。
因此,投标商需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确保自己理解采购方的所有要求。
二、标书标书是投标商向采购方提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意向,其中包含了投标商的技术方案、商务方案、价格等重要信息。
标书的准备需要建立在对招标文件的深刻理解基础上,标书需要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清晰、完整。
同时,标书也是投标商展示自身实力和特色的机会。
由于标书起着决定投标商成败的关键作用,因此,投标商在准备标书时必须仔细对待。
首先,投标商需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理解采购方的要求;其次,投标商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尽可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的技术方案、商务方案和价格方案;最后,投标商需要保证标书的逻辑连贯、语言准确、排版清晰、格式规范。
三、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合同是采购方和投标商之间的约定,合同评审是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合同评审需要仔细查看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特别是价格、供货期、质量标准、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条款合理、严谨、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
合同评审还需要着重考虑法律合规性问题,对其中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和法律效力,进行认真审查。
比如,对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约定内容,需要格外关注。
在进行合同评审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仔细查看合同内容,确保各项内容完善、准确、清晰;2.对于重要条款,进行逐条认真审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3.区分法律性和商业性条款,对法律性条款的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4.对于存在争议的条款,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解决。
标书、合同评审程序

标书、合同评审程序1.目的对要求、标书、合同评审及分包过程进行控制,能充分了解顾客的检验要求、标书和合同内容,在能力范围内确保检验工作满足顾客要求。
同时通过对检测工作分包的控制、管理,确保分包的工作质量满足与本公司相同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检验工作服务方面的公司有申请书、标书、合同的评审及分包工作。
3.职责3.1业务受理人员负责要求、标书及合同的受理。
3.2业务受理人员负责常规检测项目的合同评审。
3.3业务部主任及相关检验室主任根据需要,参与要求、标书及合同的评审。
3.4技术负责人负责长期委托项目、分包项目、仲裁项目和新开展项目的合同评审。
3.5业务部负责分包工作的归口管理。
3.6业务部会同检验室收集拟分包的实验室有关信息和资料,并对其考察和选择。
3.7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分包实验室的审批。
3.8检验室负责相关分包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每年至少一次向业务部提供分包实验室的检测工作符合本公司管理程序要求的记录。
4.工作程序4.1要求、标书、合同评审程序4.1.1要求、标书、合同评审及要求4. 1.1.1要求、标书及合同评审在本公司正式接受申请、投标及与顾客签订合同前进行;对每份要求、标书及合同都进行评审。
4.L1.2要求、标书及合同评审内容:a.产品检验的时间、收费、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b.是否具有满足顾客要求的资格、能力、资源;c.选择适当并能满足顾客要求的检验方法;d.客户要求不变的重复性检验,第一次由业务受理人员、相关检验室人员负责评审,做好记录。
第二次以后,由业务受理人员直接受理;e.对于新的、复杂的、先进的检验工作或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评审按“新开展项目/重大项目合同评审表”进行;f.对顾客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由业务受理人员或检验室负责记录,此记录作为检验依据之一。
4.1.2要求、标书及合同评审的方式4. 1.2.1当顾客送样品时,凡列入本公司计量认证目录内的常规项目,由业务部受理人员评审。
实验室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一、目的
对客户的要求及检测标书、合同(协议)进行评审,确定本实验室是否有能力和资源履约,以确保标书和合同能满足客户的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我实验室接受指令性任务、与客户签订标书或合同(协议)的评审及与客户的沟通。
三、职责
3.1 实验室主任负责来自省环境保护局等指令性任务的接洽和协调;重要、复杂、大型合同或委托协议的签订,标书的签发;
3.2 技术负责人主持评审会议和检测方案的批准;
3.3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材料的收集、保存及任务书的下达,例行、简单合同的签订。
3.4 项目承担科室配合合同管理员接洽业务,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案的编制,标书和合同的填写。
四、程序
4.1 业务接洽
4.1.1 实验室主任负责指令性任务的接洽并协调;
4.1.2 业务受理员负责客户委托业务接洽,检测室配合;
4.1.3 检测项目负责人选择检测方法,对分包项目、使用的非标方法、经我实验室验证确认但未经计量认证的检测方法要征得客户同意。
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编制检测方案;
4.1.4 检测方案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1.5 遇客户电话订约,应了解和记录客户的情况及其需求,向客户说明所能提供的服务,与客户达成初步意向。
4.1.6 对于招投标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标书;
4.1.7 业务受理员根据业务内容、范围和客户要求按以下两种方式,对合同、委托协议和标书进行评审:
(1)对于简单任务、例行和常规工作、内部客户要求由合同管理员按4.2.1有关。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管理程序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管理程序1 目的对合同进行评审,保证有效履约,使合同的履行满足客户要求,减少公司失误。
2范围适用于客户提出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3职责3.1常规检测工作由业务室直接受理,非常规检测工作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非常规的检测工作必要时报公司经理批准,业务室负责合同的签订;3.2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的执行和实施;3.3业务室负责评审资料的归档。
4 程序4.1 识别客户要求业务室业务受理人员至少应从以下方面了解客户的要求:a) 送样方式;b) 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c) 检测报告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d) 样品的保存和处置方式;e)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要求;f) 其他与检测工作相关的要求。
4.2 合同的评审4.2.1客户委托样品检测时,常规检测工作由业务室直接评审、受理,双方签订常规合同《委托协议书》;非常规检测工作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
常规检测工作是指公司定期发布的检测能力中公布的检测项目、检测限度、检测周期等满足客户要求。
4.2.2特定的客户如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本公司长期稳定的、检测要求基本固定的客户如龙大食品集团,作为本公司重点客户,由双方商定检测项目、完成时间及其他要求,形成书面协议,签订重要合同。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测人员评审,当合同发生改变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重新评审并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4.2.3评审内容4.2.3.1检测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及时间要求是否明确,本公司能否满足其要求。
4.2.3.2本公司能否采用满足客户要求并适用于其要求所进行的检测方法。
4.2.3.3分包出去的工作也包括在评审内容中。
4.2.3.4合同评审完,在开始工作前,必须解决公司与客户在合同方面存在的所有差异,对合同的任何偏离由技术负责人及时通知客户。
4.3 合同的拟定4.3.1综合办公室负责拟定客户委托合同4.3.2重要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a) 甲乙双方的相关信息;b) 检测项目、依据和要求;c) 履约方式、地点和时间;d)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费用和支付方式;e) 违约赔偿;f) 具体实施细则;g) 分包情况;h) 合同的有效期;i) 样品处置方式;j) 其他需要在合同中说明的内容。
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评审程序

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评审程序1.0目的通过对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评审,确保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以切实有效地履行合同,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0范围适用于公司进行投标和签订接受工程合同前,对相关文件进行的评审活动及于顾客之间的沟通。
3.0职责3.1办公室是合同评审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工程承包招投标及合同的评审工作。
3.2各部门按要求参加对标书、合同的评审。
3.3总经理对投标书和合同最后审批。
4.0程序4.1投标准备:办公室根据本公司的实际能力,在符合国家有关招标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拓宽招投标信息渠道,选定投标工程项目。
办公室负责识别顾客对投标文件和公司的需求和期望,组织相关部门评审,评审内容:A.顾客明示的工程质量要求、工期、交付、保修等;B.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预期隐含的潜在要求,为满足顾客要求应作出承诺;C.顾客未做明确规定,但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2投标前的评审4.2.1投标前办公室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规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标书实施评审,应确保:A.顾客的要求得到规定;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要求予以解决;C.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4.2.2若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出要求,公司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4.3标书编制A.办公室获得顾客书面信息或招标书后,组织工程技术部等对招标书进行评审,填写《招标书评审记录》,明确招标书要求,组织编制投标书。
B.办公室、工程技术部等部门根据招标书组织编制各自承担的投标书内容,按期交办公室汇总。
4.4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书中工程的质量目标、工期要求、施工方案、工程预算等进行评审,通过后经总经理审批。
4.5投标: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投标,并填写标书清单。
若未中标,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总结教训,找出差距。
4.6合同评审4.6.1合同分类A施工项目:a类造价在1千万以上(含1千万)的项目b类造价在1千万以下、1百万以上(含1百万)的项目c类造价在1百万以下的项目B监测项目:b类合同价在十万以上的项目c类合同价在十万以下(含十万)的项目。
CNAS检测实验室程序文件-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管理程序

1 目的对客户的要求、标书与合同(以下称“合同”) 进行评审,从而确保公司有能力和资源全面、按时履行合同,满足客户的要求与期望。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合同评审、签订、执行、偏离修改等的控制和管理。
3 引用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样品管理程序分包管理程序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管理程序记录目录清单4 职责4.1 公司总经理负责重大要求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4.2 技术负责组织特殊要求合同评审和签订。
4.3 办公室负责与客户沟通及一般要求合同评审和签订,协助特殊、重大要求合同评审。
4.4 业务受理员负责一般要求合同评审和签订。
4.5 相关部门/人员根据需要参与合同评审。
4.6 异地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异地实验室合同评审和签订。
5 措施/方法5.1 合同评审和签订5.1.1 合同分为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和重大要求合同。
合同的要素包括:a) 技术条款: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出限和不确定度等;b) 财务条款:费用、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c) 时间条款;d) 法律责任条款;e) 分包要求;f) 样品要求:样品形态、检测样品数、样品量(重量或体积)、样品的保护和处置要求;g)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要求;h) 传送检测结果的要求:报告形式、传送方式;i) 对检测结果提供意见和解释的要求;j) 其他要求,如提供测量不确定度。
5.1.2合同签订前应对公司的检测能力和资源能否满足客户要求进行评审。
对客户要求的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必要的技能和专业技术的检测人员,是否有必要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其它资源进行评审。
必要时向客户提供《报价单》,内容包含检测费用、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
5.1.3合同评审时,应明确了解客户的具体要求,特别包括方法要求,使客户的要求适当地文件化,便于双方理解。
如果客户的要求与合同有差异,应在合同评审时解决,使双方之间分歧消除,意见达成一致,使合同的内容完全得到双方的同意认可。
5.1.4 合同评审的核心是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的要求的检测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107(DLS)BZ905.1-201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1. 目的:为了建立和维护评审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并使客户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得到满足。
2. 适用范围:
2.1 客户与本实验室达成的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
2.2监督检验、发证检验等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令性任务;
2.3 为履行合同所安排的评审;
2.4 合同履行期间客户提出的必要的修改。
3. 职责:
3.1 所长与客户签立检验协议,组织对非常规检测合同进行评审,负责解决执行协议所必要的一切人力、信息和物质等资源。
3.2 技术负责人组织为履行合同所实施的一切验证活动。
必要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履行合同所安排的一切培训。
3.3 文件管理员应负责保存一切与合同签立、履行有关的一切文件和记录。
3.4 监督员负责对检测过程实施监督。
3.5 检验员应按照作业文件和要求开展验证和检测,并填写、编制与检测结果有关的记录和报告。
3.6 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 合同评审政策
4.1 当客户向本所提出常规检测要求时,接待或授权人员应与客户就有关检验要求填写“委托检验单”的有内容,并在授权范围之内与客户签立检验协议。
签立后的协议,按照检验工作程序向检验部下达检验工作计划。
4.2 如果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有一个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常规)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
4.3 对于新的(第一次)、复杂重要的或需要采用先进技术的检测任务,则需在充分理解客户要求或合同基础上进行正式细致的评审,且需保存较全面完整的合
同签立、评审、执行的记录。
Q/107(DLS)BZ905.1-2014
4.4客户要求、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5. 工作程序
5.1 当客户向本实验室提出非常规的、新的、复杂的、需采用先进技术的、大宗的、特殊要求的检测请求时,实验室的负责人应及时向客户了解要求,并记录客户有关检测的依据、对象、目的、时间、数量、结果等细节要求,必要时应与客户签立检验合同草案。
5.2 技术负责人应就客户的请求起草文件化的程序文件,阐明客户的要求,拟订检测方法。
为降低使用方法造成的风险,在拟订检测方法时(包括所涉及到的抽样方法),最好首选国际、国内已经公布的公共标准,专业权威技术杂志,教科书等推荐的方法。
当需要由本所制定方法时,技术负责人也应参照上述公共标准所推荐的方法。
拟订的检测方法应当便于双方理解和接受。
5.3技术负责人组织本所参加合同履行的相关人员对草拟的合同进行评审,评审应当从以下诸方面着手:
(1)社会效应与法律责任要素;
(2)利益和风险要素;
(3)技术能力要素;
(4)财务要素;
(5)合同交付要素;
(6)分包要素;
(7)样品要素(包括样品的选定、抽取、运输、保管、制(置)备、安装、准备、返回或处置等);
(8)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要素;
(9)双方放弃权利和要求的声明;
(10)传送检测结果的要求;
(11)根据检测结果提供评价意见和建议的要求;
(12)合同变更或偏离时的要求;
(13)当检测存在风险时中止合同的规定;
(14)其他要求(如在检测报告中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等。
Q/107(DLS)BZ905.1-2014(对内部客户的要求,合同的内容可以简化,对合同的评审可以以简化的方式进行。
)
5.4质检技术机构在接受指令性检验任务时,首先应确认检验产品是否在本机构认证认可的能力范围内。
质检技术机构承担超出认证认可能力范围的产品质量检验时,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可使用认证认可标识。
除按一般合同评审的规定明确的评审要素外,应重点确认检验方法,所需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及检测人员等。
合同评审的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下达指令性任务的部门及人员。
需下特殊检验结论的合同、无检验标准的新产品鉴定合同及管理层认为应归入特殊合同的均应纳入特殊合同评审的范畴。
5.5 对于首次实施的检测方法,技术负责人应再组织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可靠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的验证。
验证后的结果应作为与客户签立正式检测合同的依据之一。
5.6 当客户表示可以接受本所合同评审的最终结果时,所长与客户正式签署一份检测合同,合同中应载明与客户要求相一致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以及与本程序5.3条有关的内容。
并在合同生效后认真组织实施。
5.7 当合同执行中涉及有分包项目时,应将分包的内容写入双方签署的检测合同。
5.8 合同执行中如遇到对合同要求的任何偏离时,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地向客户进行通报,以保证能得到客户的理解或更改要求。
5.9 合同签立后,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需要修改合同时,技术负责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防止偏离后给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失。
5.10 如修改后的合同涉及到重大的变化,则技术负责人应重新组织有关人员对变更后的合同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作为检测合同的批注或附件由双方授权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应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防止出现工作差错给双方造成损失。
5.11 全部合同和合同修改件应与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副本以及其他必要的
文件一并归档。
Q/107(DLS)BZ905.1-2014 6.相关记录
合同评审记录
委托检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