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一中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完整版)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培养学生正确的行为规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校中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
第三条中学生违反本条例,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第五条学校将通过适当的教育手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分详解第一节违规旷课及处分第六条学生违规旷课,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种情况。
轻微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不超过3次,将给予警告或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次数超过3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次数超过5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二节宵禁及处分第七条学校设有宵禁时间,学生违反宵禁规定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不超过3次,将给予警告或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超过3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有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三节违反校规校纪及处分第八条学生违反学校的校规校纪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轻微,但不足以构成一般违纪,将给予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且有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四节违法行为及处分第九条学生违法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性质相对轻微,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记过处分。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下面是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的一般规定:1.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缺勤、迟到、早退;- 携带违禁品进入校园;- 打架斗殴;- 涉及校园欺凌;- 学术不诚实,包括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 损坏、破坏校园设施或他人财物;- 不听从班级或学校管理人员指导或命令;- 滋扰他人学习或生活,侵犯他人权益等。
2. 处罚措施:- 通报批评:对轻微违纪的学生,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的通报批评,提醒其注意行为规范。
- 记过:对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被记过,并在学生档案中作为不良记录,长期影响其学校、奖学金申请及其他相关事项。
- 警告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生将受到警告处分,并在学生档案中作为不良记录,长期影响其学校、奖学金申请及其他相关事项。
- 严重警告处分: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学生档案中作为不良记录,长期影响其学校、奖学金申请及其他相关事项。
- 开除学籍:对于极其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会被开除学籍,终止其在该学校的学习。
3. 处罚决定程序:- 学校将会成立专门的处理小组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 调查后,违纪学生将会被告知相关证据及违纪情况,并有权进行陈述;- 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经过学校相关负责人签署,并书面通知违纪学生及其家长。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一般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和程序可能因学校、地区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学校有关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学校违纪学生处罚条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对学生坚守校规校纪的要求。
以下是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详细内容如下:第一条:违反课堂纪律的处罚1.学生迟到:第一次迟到警告,第二次迟到需家长签字认错书,第三次迟到罚写检讨。
2.学生旷课:第一次旷课警告,第二次旷课需家长到校解释,第三次旷课开除学籍。
3.学生随意离开教室:降低课堂表现评价,连续多次者需要进行严肃处罚。
4.学生故意干扰课堂秩序:严重扣分,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理。
第二条:违反校园纪律的处罚1.学生打闹斗殴:严重扣分或者留校察看,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记过或者开除学籍处理。
2.学生损坏学校财物:根据损坏程度进行扣分、赔偿或者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理。
3.学生偷窃、抢劫: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开除学籍处理。
4.学生传播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信息:立即开除学籍。
第三条:违反考试纪律的处罚1.学生抄袭、作弊:第一次记过,第二次留校察看,第三次开除学籍,并在毕业证、学位证上注明。
2.学生考试作弊器材: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开除学籍处理。
3.学生弄虚作假、伪造成绩单: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开除学籍处理。
第四条:违反宿舍纪律的处罚1.学生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开除学籍处理。
2.学生在宿舍内吸烟、喝酒等违禁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开除学籍。
3.学生在宿舍内互相斗殴:开除学籍处理。
第五条:其他违纪行为的处罚1.学生其他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视情况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理。
2.学生恶意攻击老师或其他学生: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开除学籍处理。
3.学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立即开除学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所列为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的一小部分,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还有其他可行的处理方式。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表现进行综合考虑,权衡处罚和改造的关系,旨在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违纪行为的定义:明确列举一中学校认定为违纪行为的具体内容,例如:作弊、打架斗殴、偷窃、涂鸦、吸烟、违规使用手机等。
2. 违纪行为的认定:规定一中学校对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例如:由班主任、任课教师或校长等根据学生的实际行为进行判断。
3. 违纪行为的处罚措施:明确规定一中学校对违纪学生采取的具体处罚措施,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训导、责令道歉、限制活动、劳动改造等。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考虑给予留校察看、停学、劝退等处罚。
4. 处罚的程序和权责确定:规定一中学校在处罚学生时应遵循的程序和权责确定方式,例如:应由相关教师或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处罚,并明确违纪学生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的途径。
5. 违纪学生教育纠正:规定一中学校在处罚违纪学生的同时,应加强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纠正等工作。
6. 处罚记录和档案管理:明确规定一中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记录和档案管理要求,例如:建立违纪学生档案,记录其违纪情况、处罚措施和教育改造情况,为日后评优评先、毕业证书和就业提供参考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并需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学学生违纪的处罚规定

中学学生违纪的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成长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所有中学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本校规定,涉及以下行为之一,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处罚分为轻、中、重三个级别,具体处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范,尊重他人,注重自身修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轻微违纪行为第六条延迟到校:轻微延迟到校者(在规定时间内延迟到校少于10分钟),给予口头警告;多次轻微延迟到校者,会有相应记录,并采取适当的补课或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教育。
第七条课间违规:违反课间规定(如迟到返校、随地吃零食、乱扔垃圾等),给予口头警告;多次违反课间规定者,会有相应记录,并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
未经教师允许离开课堂,打扰教学秩序、私自谈话、做游戏等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多次违反课堂规定者,会有相应记录,并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
第九条个人着装违规:学生着装不整洁、违反校服要求等,给予口头警告;多次个人着装违规者,将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
第十条借阅图书违规:学生借阅图书不尊重图书借阅规则,拖期归还等,给予口头警告;多次违反图书借阅规则,将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
第三章中等违纪行为第十一条打架斗殴:学生之间发生打架斗殴行为,致使轻微伤害者,给予口头警告加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或伤害他人者,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课、留校察看等。
第十二条携带手机上课:携带手机上课,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或影响他人学习的,给予警告并没收手机,由家长签署承诺书;经多次警告不改正者,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停课等。
学生参与考试作弊行为,经查实的,给予警告、扣分,并予以必要的教育;多次作弊者,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非法持有或传播淫秽物品:学生持有或传播淫秽物品,给予警告和检查,并进行相应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对其采取进一步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课、留校、辅导等。
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及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
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处分原则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教育的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学生在接受相应处分的前提下,学校与家长相互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克服缺点,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确保个人健康成长。
学校可视学生的表现给予减轻或消除相应处分。
对于欺瞒,态度恶劣,不能认识到自己错误,或者在已由处分的情况下继续违纪者,加重或延长处分。
二、处分的种类本着预防教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违规违纪行为,设置: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高中)七个等级的惩戒措施。
三、处分程序各种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由违纪学生写出违纪事实经过和认识等书面材料,在调查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政教处备案。
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处分的种类细则(一)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处分办法1、一般违纪是指学生违反一日常规及日常行为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者,包括:迟到,早退,上课或午休、晚休说话、活动打闹,不按时午休和晚休,在校期间不按要求穿校服、仪表不整,戴各类饰品,故意不完成作业,上课趴着、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课间操说话、打闹,不认真上操(包括眼保健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就餐时不排队、大声说话,浪费食物等行为。
2、处分标准: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1)点名批评;(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5)课后教导;(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学违纪学生处理规定
中学违纪学生处理规定一、违纪行为的界定中学违纪行为是指学生在学校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
二、违纪行为及相应处理措施1. 课堂违纪行为(1)违规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记录学生违纪情况,严重者可会提请开除。
(2)擅自离开课堂: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录违纪情况,并补课两节,第三次则记录并给予适当的处罚,如留校察看。
(3)打闹扰乱课堂秩序: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录违纪情况,并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协商处理,第三次则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分或留校察看。
2. 校园违纪行为(1)操行不端:a. 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记录扣分,过多扣分者需参加补课,并面临当年不晋级的后果。
b. 迟到早退: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录违纪情况,并记录扣分,第三次则给予相应处罚,如体罚、扣分或留校察看。
(2)校园打架:严重违纪行为,将立即通知学生家长,由学校安排独立调查小组调查处理,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罚,如停课、留校察看等,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3)恶意破坏校园设施:根据恶劣行为的情节,给予停学或者开除惩罚,并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违禁物品:学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者,将没收并记录违纪情况,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留校察看或者开除。
三、处罚的程序学校在处理违纪行为时,一般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信息收集:收集有关违纪行为的证据(如目击证词、监控录像等)。
2. 纪律委员会讨论:由纪律委员会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调查。
3. 调查和听证:如有需要,学校会成立调查小组对违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涉案学生提供听证机会。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纪律委员会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5. 处罚执行:学生收到处罚决定后,有义务按时到校执行处罚,同时学校会进行跟进,确保处罚得以执行。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模版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模版第一条:一中违反校规者将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严肃学校纪律,维护学校秩序。
第二条:学生在校内违反以下纪律规定,将会受到处理:1.违反课堂纪律,如旷课、迟到、早退、随意走动、吃东西、打闹、不听从教师指导等,将被给予警告或者批评教育,并要求家长配合进行思想教育。
2.在校内使用手机、电子产品或违反学校使用规定,将被没收并扣留一段时间,并要求家长前来学校配合处理。
3.违反校园安全规定,如不按规定进出校门、在校园内跑、打闹、违反禁烟、禁酒等,将被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家长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学生在校外违反以下纪律规定,将会受到处理:1.在校外参加不良组织或自发组织不健康活动,影响自身形象和学校声誉的,将给予警告或严厉批评,并要求家长进行严肃处理。
2.在校外参与打架、斗殴、涉及非法活动等,将被给予停学、开除等严厉处分,并要求家长进行法律教育和严肃处理。
第四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规定,将会受到处理:1.在班级、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有损学校声誉、影响团队形象的,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家长进行思想教育。
2.故意破坏学校设施、侵犯他人权益、盗窃公物等,将被给予停赛、停学或者开除等严厉处分,并要求家长进行法律教育和严肃处理。
第五条:学生使用暴力或恐吓、欺凌他人,在学校内外违反道德行为的,将会受到处理:1.对同学、教师、职工进行恶意侮辱、辱骂、伤害他人的,将被给予停课、停学、开除等严厉处分,并要求家长进行法律教育和严肃处理。
2.学生参与网上欺凌、散播谣言等违法行为,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同时给予停学、开除等严厉处分。
第六条:对于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学校将依法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给予开除学籍等严厉处分。
第七条:处罚决定根据学生违纪行为的轻重程度、违纪频次以及学生的前科记录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将按照学校的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学生和家长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按照学校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范本(2篇)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范本学生违纪是教育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学校对于学生违纪行为一向采取严肃处理态度,旨在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环境。
为了确保学生违纪处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严肃性,特制定以下违纪处罚条范本,供学校参考。
一、违反校规校纪1.作业抄袭对于作业抄袭行为,学校将进行如下处理:(1)第一次违规:扣除该作业分数,学生需重新完成该作业,家长需签字承诺。
(2)第二次及以上违规:扣除该作业分数,同时扣除其他科目的一定分数,家长需参与学生的作业完整性检查并签字承诺。
2.迟到早退对于迟到早退行为,学校将进行如下处理:(1)第一次迟到早退: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迟到早退原因,并做相应的警示教育。
(2)第二次迟到早退:扣除一定的学生参与活动分数,家长需参与学生的行为规范培养并签字承诺。
(3)第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扣除一定的学生参与活动分数,并要求学生参与校级违纪处罚动态教育活动。
3.校园暴力对于校园暴力行为,学校将进行如下处理:(1)轻微冲突:双方当事人到班主任处进行冲突化解和道歉,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和宣传教育。
(2)较严重冲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家长共同到学校相关负责人处进行调解处理,并进行心理辅导和宣传教育。
(3)恶劣冲突:报警处理,由警方介入,参与纠纷的学生暂停上课并接受严肃处理。
二、违反课堂纪律1.迟到早退对于迟到早退行为,学校将进行如下处理:(1)第一次违规: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违规情况。
(2)第二次违规:扣除一定班级表现分数,家长需参与学生的行为规范培养并签字承诺。
(3)第三次违规:扣除一定班级和个人表现分数,学生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学习规范教育讲座。
2.缺席课堂对于缺席课堂行为,学校将进行如下处理:(1)第一次违规: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违规情况。
(2)连续两次缺席:扣除一定课程表现分数,家长需参与学生的行为规范培养并签字承诺。
(3)三次以上缺席:扣除一定课程表现分数,并要求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课堂纪律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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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一中学生违纪处罚办法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促使学生守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做到事实调查清楚,慎重而又严格,坚持以教育
为主,以处分为辅,教育和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违法行为者,由
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后果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依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并参考其对
错误认识程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一年、劝其退学、开除处分。
第四条在班主任配合下保卫科及时查清学生违纪事实,保卫科将学生所犯错误的
交代材料、检讨书、保证书、旁证材料汇总,并附一份“调查事实认定”材料交政教
处和分管校长,政教处对违纪学生批评后拟定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长和校委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对违纪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面谈,向家长和学生本人通报学校处
分决定,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疏导与转化工作。
第六条学生或家长如认为处分有误,可向分管副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
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终决结论。
第七条凡是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没撤销之前,不得享有助学金、奖学
金等任何形式的资助,不得参与大学自主招生,取消保送资格,不得担任班委会、团
委会、学生会干部,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不得入团,高考综合素质评价“公民
道德素养”等级定位不合格,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装入考生档案袋。
第三章分则
第八条对学生打架斗殴行为的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直至开除处分。
违纪学生应承担医药费、营养费、
护理费。
一、以言语不和动手打人。
二、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
三、以劝架为由,偏袒一方,使事态扩大。
四、策划、挑动或暗中指使他人打架。
五、结伙斗殴的为首者。
六、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斗殴者。
七、学生道外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第九条学生带智能手机、MP3、MP5、不健康书籍或影像视频、管制刀具、铁棍、激光束、仿真枪、烟花等进入校园,学校领导、老师、保安、宿管老师一经发现,有权收交,期末由家长申请,班主任签字,家长领取、学校对该生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条打牌、抽烟、喝酒、男女生非正常交往、翻越校园围墙、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学校分别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故意在校园乱扔各种废弃物、践踏草坪、攀花折枝、弄脏校舍墙壁、破坏公物、盗窃财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中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化妆打扮,不准佩戴首饰,不准染指脚,不准穿拖鞋、背心、超短裙、露脐装,不准染发、烫发,男生不得留长发、怪发。
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劝其退学。
第十三条寄宿生经常被子不叠、物品乱放、卫生不打扫、不按时起床、早操不参加、大声喧哗、串寝室、把校外人员带入寝室、不服从甚至顶撞宿管老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课时者(包括擅自离校者,一天课时按11节计算)。
一、达10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达20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达30课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旷课超过一周给予劝其退学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以口头、书信短信、网上留言、恶作剧等方式辱骂、诽谤执勤学生会成员、教职工的,或者殴打教职工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处分。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十六条违反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
三、检举揭发
四、防止事态扩大或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的
二、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很坏,严重败坏校风校貌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四、作伪证的
五、已受过一次学校处分的
第十八条违反法律已受到司法记关处罚的学生、学校给予该生留校察看以上处
分
第十九条对于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建议班主任叫其家长带回家教育三天,三天后家长送交班主任。
第四章解除学生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解除处分适用于下列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记过
三、留校察看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处分:
一、触犯国家刑事法律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在校期间累计受过两次以上纪律处分(含两次)。
第二十二条学生申请解除处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受到警告处分者,从处分公告之日起经过六个月的考核;受到记过处分者,
从处分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年的考核;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从留校察看满一年起再经
过六个月的考核。
二、改正错误的态度诚恳,认真撰写思想小结,主动向班主任汇报思想。
三、在考核期内未受到其他纪律处分或者通报批评。
四、在考核期内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学习成绩进步。
第二十三条有先进事迹受到学校以上表彰且符合第二十二条,考核时间已达
到三个月以上者,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原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应当在考核期满时,向政教处提出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书,并填写《利辛一中学生纪律处分解除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二十五条解除处分的工作程序:
一、班主任根据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间内的日常表现及考核档案,组织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学生代表或者全体学生民主评议,提出班级初步意见,报请政教处审核。
二、学校政教处对班级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提出解除处分的处理提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三、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决定。
第二十六条班主任应当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一、违纪处分文件下发当日,班主任要及时找受处分学生谈话,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二、建立受处分学生日常考核档案,由班主任及时记录受处分学生的日常表现,并整理归档。
三、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文件下发后,应当及时就本人所犯错误的认识和对改正错误的承诺写出一份书面材料,以后每个月应当针对自己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思想汇报,
上交班主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没有列举到的违纪行为,但需要给予处分的,参照以上办法中类似条款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