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

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中有一个统一准则,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公共秩序及劳动(工作)纪律

第四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得干私活、打扑克、下象棋、睡觉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次,罚款50元,严重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班中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五条:各类休假均要填写《请假条》,并按下述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①事假:生产及工作人员一次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下,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

②产假、婚假:假条由女工主任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

理批准。

③其它休假:假条分别由主管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否则,每无证外出一(人)次,对值班门卫及外出人员各罚款100元。

第七条:不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否则每进入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对所进入的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八条:不经批准,外来车辆夜间均不得在公司内停放,否则,每停放一辆(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九条: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否则,每辆(次)罚款50元。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十一条:严禁盗窃、损坏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按盗窃损坏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视情节,可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除名等处罚;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经调查,证实被盗物资确属从公司大门流出,可同时按被盗物资价值的2倍对值班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如属夜间有巡逻人员值班时,可同时给予巡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携带物资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外出,并没收其所携带物资;如强行外出,

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所携带的物资视为盗窃物资处理。如门卫人员玩忽职守,私自放出携带物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私人物资不经分管总经理批准,不得在公司内存放,否则将视为公司所有。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来收购废品商贩严禁进入公司及家属院内,否则,每人(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十四条:严禁任何人员带包出入生产区,否则,每发现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严禁无正当理由进入仓库等重地,特别是在下班后仓库无人值班时进入上述区域,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盗窃物资,按第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人员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驾车外出,否则,每次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的处罚,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除因公外,任何人班前严禁喝酒,否则,发现酒后上班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各级领导人员的正常工作等行为发生,否则,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每发现一次,对驾驶员罚款500元,如发生事故,所有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职期间(含内退人员),不得在公司以外从事与本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更不得采用任何方法对外传授技术,否则,除对责任人进行1000元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立

即开除。

第三章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所有生产人员、生产服务人员、质检人员上班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否则,每发现一人(次)违规着装者,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坚决杜绝酒后操作设备,否则,除按第十六条进行处罚外,同时给予单位负责人100元罚款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单位内部电缆地沟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各配电设施(包括开关、刀闸等)完好无损,不得私自乱拉、乱按输电线路及电器,输电线路不得有破损处,线头不得外露,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其单位负责人及责任电工各罚款50元,如出现在生活等区域,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没收所用电器。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设备安全规程,所有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各种电器装置绝缘良好,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否则,每发现一台(处)不合格,对操作人员及本单位电工各罚款5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修理后的设备,电控箱、电器开关及其它电器件必须恢复原样,否则,每发现一项(次)不合格,对责任电工、维修工各罚款100元。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所有消防器材不经批准不得动用,不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火炉等,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如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事故,每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的处罚,所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特别严重的(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可同时给予单位负责人罚款、降职、免职的处罚,给予当事人开除的处罚。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表面必须保持清洁,运行部件灵活可靠,部件齐全,电器装置、线路完整良好,脚踏板摆放整齐,否则,没发现一处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设备操作工罚款100元,设备维修工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否则,每发现一次违章操作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八条:如因违反规定发生设备事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的处罚,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特别严重的(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可同时给予单位负责人罚款、降职、免职的处罚,给予当事人开除的处罚。

第五章文明卫生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必须按照《文明卫生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做好文明卫生工作,如在卫生检查中,总分达不到13分时,每降一分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六章产品质量

第三十条: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否则,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罚款50-500元的处罚,给与单位负责人罚款50-200元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质量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购进物资及产(半)成品的检验,否则,如出现漏检。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检验员负责。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教育本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如部门内人员每月累计被处罚3人(次)及3人(次)以上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其它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第二章、第五章以综合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为主,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考核;第三章、第四章以生产供应部负责人为主,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考核;第六章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人进行考核。

各部门负责考核人员必须于每月20日将考核情况汇总后送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人员(安全、设备事故随时上报)落实考核。

第三十四条:出现本规定未尽违纪现象,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罚。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教学提纲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 第四条本规定处罚对象主体为员工个人,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具体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标准,由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的制订标准,设立专业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规定实施的支持性文件,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六条凡发现在贯彻执行本规定中有包庇、袒护、拖拉等失职行为者,按违规违纪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给予失职行为者相应处罚。 第二章职工违规违纪分类、处罚形式与处罚标准第七条职工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与产生的后果做如下处罚: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罚款:罚款金额为5—500元。 警告:警告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5%--10%的处分。 记过:记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15%--20%的处分。 记大过:记大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25%--30%的处分。 留用察看:留用察看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工资待遇按同期社会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金支付。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纪律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一)作息时间 1、白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为12时30分至17时。 2、波纹管夜班工作时间为15时30分至23时30分(其中18时30分至19时为进餐时间)。 3、如有特殊情况,由生产部临时通知。凡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均视为早退。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新编版)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总则 1.1为了保持良好的生产办公秩序,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根据《劳动法》及分公司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1.2由于本工程的性质和特点,本项目部原则上不实行每周双休,而是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调休、定休、轮休和年度探亲假。国家规定的每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劳动报酬均在岗薪奖金分配中得到体现,故本项目部制定的劳动作息时间应视为合法。 1.3项目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周边关系。 1.4本规定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全体人员。 2、作息时间 2.1本项目部工作时间原则上规定为每天起床:07:30;上午上班时间: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8:00;休息:22: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员工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员工的自省意识和自我修正能力,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与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过失行为 一、依据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仪容仪表、言语举止不符合职务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 2、未按规定使用办公用品或生产设配,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浪费公司财物; 4、培训活动无故缺席; 5、未经许可,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6、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等非指定区域乱扔垃圾; 7、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未造成损失的; 8、虽未影响工作结果,但工作拖拉; 9、一个月三次以上迟到或早退; 10、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二)一般过失 1、对领导和同事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非员工设施; 3、造谣生事,挑拨是非; 4、在工作区域喧哗、打闹,扰乱工作秩序而不服从纠正;

5、未经允许,擅自贴布告、通知或擅自涂改、撕掉布告栏任何公文告示; 6、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7、工作失误,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8、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做主,未造成严重后果; 9、不及时传达企业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适用于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10、上班时间开小差、擅离工作岗位或有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 11、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未造成损失及其他后果的; 12、其他一般过失行为。 (三)严重过失 1、不服从管理,顶撞、威胁、侮辱上司; 2、对同事粗暴侮辱,恶语中伤; 3、划地自封、各自为政,拉帮结派; 4、隐瞒事实真相,包庇他人的严重过失; 5、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将工作资料带出工作区,导致泄漏公司; 6、因工作疏忽遗失公司或商户重要资料和物品; 7、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 8、对危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及时阻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9、矿工1天或季度累计矿工3次; 10、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 11、擅自安排亲属在自己的职权围工作,擅自或瞒报实情介绍亲属在本公司工作; 12、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四)非常严重过失 1、服务态度较为恶劣,与商户或顾客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2、与公司部同事发生不道德的私情,影响公司声誉或个人工作;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001]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工程项目部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管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如仍拒不执行,将在日后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的整改责任,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施工班组,在经教导无效的情况下,一律清逐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

极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极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1. 处罚措施: 记过:员工犯A类过失记过一次并处罚金10元 记大过:员工犯B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罚金50元 处罚权限: 1.部门主管对本部门所有员工具有管理处罚权 2.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员工处罚执行第一执行人 3.公司总经办有监督执行的权利并对执行不利的部门主管做出处罚 的权力; 2. 执行流程: 1.部门主管发现或得知本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在了解情况、 确定事实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罚决定; 2.到办公室文员处填写员工处罚单; 3.通知违纪员工签字确认; 4.如被处罚人拒不签字翻倍处罚; 申诉流程: 1.如被处罚人认为处罚不合理的可向更高一级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必须上报总经理并在3日内会同综合部办公室 给出答复,此答复为公司最终裁定。

3. 过失类型 A类过失: 1.未经批准私自调班; 2.请假未办理有关手续; 3.未按规定接待公务或私人来访; 4.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衫不整,衣服污秽不干净的; 5.在公司禁烟区范围内吸烟; 6.工作时间内做吃东西,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7.未在公司指定地点用餐,影响办公室整洁环境; 8.未按规定佩戴工牌或工牌佩戴不规范者; 9.工作场合讲粗话,脏话; 10.违反仪表仪容及处事礼仪等各项规定; 11.开会时手机等通讯工具未按要求处于静音状态; 12.在办公区高声喧哗; 13.员工晚上下班后无故逗留在办公室。 14.擅离工作职位或外出公干但未报备者; 15.私换(配)办公室钥匙或私撬办公室锁; 16.会议资料准备不充分,又未在会上作必要记录造成后面的工作受 到影响; 17.擅自标贴或涂改公司的各类通告或在空白表单据上乱涂乱画等; 18.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司无关事物者;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 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中有一个统一准则,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公共秩序及劳动(工作)纪律 第四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得干私活、打扑克、下象棋、睡觉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次,罚款50元,严重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班中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五条:各类休假均要填写《请假条》,并按下述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①事假:生产及工作人员一次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下,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 ②产假、婚假:假条由女工主任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

理批准。 ③其它休假:假条分别由主管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否则,每无证外出一(人)次,对值班门卫及外出人员各罚款100元。 第七条:不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否则每进入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对所进入的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八条:不经批准,外来车辆夜间均不得在公司内停放,否则,每停放一辆(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九条: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否则,每辆(次)罚款50元。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十一条:严禁盗窃、损坏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按盗窃损坏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视情节,可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除名等处罚;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经调查,证实被盗物资确属从公司大门流出,可同时按被盗物资价值的2倍对值班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如属夜间有巡逻人员值班时,可同时给予巡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携带物资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外出,并没收其所携带物资;如强行外出,

恒大地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 规范各类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 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为劳动纪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集团总部考勤业务的管理工作,并对属下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检查。地区公司、下属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须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条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五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六条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点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七条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八条所有员工一律使用指纹考勤,员工每天上午上班前须打卡一次,因当天请小时假或非全天出差、外出者须在返回时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九条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楼层考勤机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十条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综合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综合奖金。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个工作日者,作擅自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上一级领导审批后报备,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如班车晚点,须在班车到达后立即到人力资源中心考勤员处签到(签到时需备注乘车地点),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周到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请假、外出、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辅导班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辅导班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辅导班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制定以下例条。 2:名词解释: [A01] 开除:被解除合同。 [A02] 员工:所属辅导班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员工之间相互监督义务及奖励 1:根据《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所定的标准,只要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该条例当中的行为,发现者必须及时向甲方如实举报。 2:举报属实后,被举报者此次被罚款总额的60%(百分之六十)奖励给举报者。 3:被开除的负责人,其罚金为其所有分成;被开除的派单员,其罚金为其所有提成;被开除的辅导人员,其罚金为其实际工资的1/2(二分之一)。 4:发现者如若包庇违规者,则发现者与被包庇者受同等的处罚。

5:监督举报奖励由甲方秘密单独发放给举报者。 第三条:违规;处罚;改正措施条例 1:适用于所有员工条款如下: (1)工作时间抽烟;喝酒。责令立即熄烟并嚼块口香糖; 如若不服从,立即开除。如若服从,每抽一支;每喝 一瓶(点燃一支;打开为一瓶);罚款 50 元。(2)工作时间,着装不整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A01] 穿较丑的没有鞋把的拖鞋(女同事的没鞋把的拖鞋比较时尚漂亮的话,可以穿,男同事一律不 准穿没鞋把拖鞋)。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 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20元。 [A02] 穿比较暴露的衣服,袒胸露乳(男女同事的衣服不能是透明的,可以从外面看到里面皮肤的那 种,除非透明衣服里面又穿了一件不透明的衣 服(胸罩不算衣服)。而且衣服都要有袖子,并且 女同事的衣服要能够盖到肚脐)。违规一次(每 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40元。 [A03] 穿比较短的裤子,裤腿只能够盖到膝盖上面的部分(女生可以穿长裙或超短裙,但必须穿安全 裤)。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 为一次)罚款10元。 (3)工作时间,仪容糟蹋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公司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平地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关心爱护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员工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克尽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自觉维护 公司声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上海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外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处罚类型 第四条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予以处罚。对违纪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扣发业绩工资;2、解除劳动合同;3、赔偿经济损失;4、除名;5、行政处分。对于 员工的同一件过失行为,公司有权采取一种或多种处罚方式。 第五条扣发业绩工资,是指按照相关标准扣发实际处罚月的业绩工资。 第六条赔偿经济损失,是指赔偿公司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公司依法实施解除劳动合同。 本规定中列明的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均属员工过失造成,按照《劳动法》等 有关规定,公司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除名,是对员工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达到一定期限,公司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第九条给予行政处分,是指根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对员工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三章违纪类型 第十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指不按规定执行企业规定、条例、制度等的行为。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1、旷工(包括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不按公司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或请假未获得 批准私自休假;请假期限已满,不继续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私自休假等情况)一个月内达到二天或年内累计达到四天。 2、虚报考勤、伪造病假单、代刷卡等考勤弄虚作假的行为。 3、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包括迟到、早退等)、违反《员工手册》中行为规范要求或公司其他规 章制度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次或年内累计发生六次。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 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 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 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 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

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 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 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 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 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 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 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 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 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保持良好的生产办公秩序,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根据《劳动法》及分公司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1.2由于本工程的性质和特点,本项目部原则上不实行每周双休,而是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调休、定休、轮休和年度探亲假。国家规定的每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劳动报酬均在岗薪奖金分配中得到体现,故本项目部制定的劳动作息时间应视为合法。 1.3项目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周边关系。 1.4本规定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全体人员。 2、作息时间 2.1本项目部工作时间原则上规定为每天起床:07:30;上午上班时间: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8:00;休息:22:30。根据季节和气候以及工程施工情况可做临时性调整。 2.2施工一线可视施工进度和任务量安排二或三班轮班作业,非紧急情况不能安排连班作业。 2.3对劳动强度特别大或高危险性作业,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3、劳动纪律 3.1严格执行考勤制。

3.1.1项目部日常考勤,每月3日前各部室和班组考勤表由部室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后报人事。 3.1.2事假或公休,先在人事领取请假单填写申请,一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同意,由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 3.1.3一天以上必须由项目部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并在人事办理请(休)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1.4技术干部请假必须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工)同意。 3.2因公外出办事或参加有关会议、学习的人员,必须有传真、电话通知及部室领导签字同意,一天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3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禁止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人事部门不定期作专项检查,凡有迟到、早退行为者以及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元,屡教不改者,清退出项目部。 3.4全体员工要自觉服从项目部的调配和安排。工作中要团结合作,在确保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服从临时安排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行为者,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情节严重者予以严处。 3.5全体员工严禁酒后上岗,严禁酗酒闹事,严禁赌博和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上述行为者,对相关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3.6员工一律在工地住宿,凡未办理请假手续,发现不在项目部住宿的,每发生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奖金10%,一月内出现三次的,予以清退。职工外出办事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参考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 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 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受处分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将处分决定抄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纪委,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一般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并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处分决定由劳动人事部门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同时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向公司监察部门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复议,也可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 第十六条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或申诉,一般应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经审查认为处分决定正确的,应予维持;认为处分决定不当或错误应予变更或撤销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维持、变更或撤销处分决定

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规定时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一)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 检查前自己主动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报告的; (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的; (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昌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南通昌华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 2.2发布范围:南通昌华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4.1人事行政部职责 人事行政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制定部门并负责对员工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员工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要求。 5.管理制度 5.1岗位规范 5.1.1 遵守上班时间,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因故迟到和 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 5.1.2 上班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快速高效的进行。 5.1.3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范,按照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生 产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1.4 工作中不扯闲话,不打闹,不擅自离岗、脱岗、睡岗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确 实有事需要离开时,应事先向上级领导请示。 5.1.5 严格遵守《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普通员工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厂区,禁止在生产 区内私打、接听电话,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工作岗位。 5.1.6 员工未取得上岗证、考试不合格禁止上岗。 5.1.7 保持安静,禁止在生产车间内大声喧哗。 5.1.8 下班时,文件、工具等归放原位,清理完现场卫生、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未完成交接离岗者视为早退罚款10元。 5.1.9 关好门窗,检查处理好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5.1.10 如实填写岗位操作原始记录,对发现可疑数据及时上报,确保产品质量。 5.2办公规范 5.2.1 文件不能随意摆放,应放入文件夹内,恰当分类,摆放整齐。 5.2.2 办公桌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2.3 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5.2.4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还原处。 5.2.5 未经同意不得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及其它物品。 5.2.6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5.2.7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5.3劳动纪律 5.3.1 上下班规定 5.3.1.1 员工严格遵守《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5.3.1.2 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当天工作安排,提前十五分钟上岗进行工作交接。 5.3.1.3 按规定作息时间就餐休息,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上下班请及时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单》,因工作无法正常就餐及时与人事行政部上报,非就餐时间公司将不予安排就餐。 5.3.1.4 员工山下班途中按秩序靠右侧行走,禁止占用机动车道,三人以上应成纵队。 5.3.1.5 员工上下班期间无条件接受公司保卫人员对出入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员工携带公司物品者给予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3.2 员工行为 5.3.2.1 公司员工自觉将车辆放置在公司规定位置,严谨乱放、自觉排成行违反规定员工给予10元罚款,禁止无证、无牌车辆入厂。 5.3.2.2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探亲需该员工到办公室登记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厂,同时外来人员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事情均有该公司员工负责。 5.3.2.3 倡导节约、杜绝浪费,员工在就餐过程中请自觉排队,禁止代打、多打,离开就餐桌时随手带走垃圾倒入垃圾桶内,提倡文明就餐。 5.3.2.4 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财物照价赔成,无法找到损坏财物责任人的由该部门负全部责任。 5.3.2.5 严禁在公司内酗酒、赌博等行为发生,违反规定员工罚款50元并作公司通报处理。 5.3.2.6 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禁止在公司内出现打架斗殴、恶意散播流言等行为,如有发生立即开除。

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又好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局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人员;在公司各单位工作的人才派遣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照本规定予以惩罚。 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除按本规定处理外,需要给予党纪处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企业党组织处理。 第四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调查处理权限 第五条违规违纪人员的调查、初核、审理,由公司纪察审计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组成

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研究决定,纪察审计部负责具体行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三章处理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规违纪人员,实行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 经济赔偿就是指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企业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受到损害,企业针对其行为,结合损失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要求当事人予以经济赔偿的一种处置方式。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免除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五种形式。 第七条公司对违规违纪人员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受处理人员在调查审理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参加公司相关的荣誉评比,不得享受奖金待遇。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减轻处理:(一)主动交代本人违规违纪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他人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规违纪所得的; (五)在配合案件调查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车间人员禁止抽烟(除了卫生间)违着扣罚一个月工资或当场辞退。 2、禁止员工上班喝酒,初犯警告一次,如果再犯,公司予以开除; 3、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对危害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公司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8、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9、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书面警告一次、罚款2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外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处理; 2、所有员工着装要得体,车间所有员工一律穿厂服,禁止穿拖鞋以及高跟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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