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执法局人员管理制度

执法局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执法局人员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执法局全体在职人员,包括执法人员、辅助人员等。

第三条执法局人员管理制度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公平公正原则;(三)公开透明原则;(四)奖惩分明原则;(五)注重实效原则。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执法局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年龄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执法局人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执法局人员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执法局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二)依法开展执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执法局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执行职务;(二)获得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保障;(三)对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依法获得表彰和奖励;(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执法局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九条平时考核主要考察执法局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第十条年度考核主要考察执法局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遵守纪律情况。

第十一条专项考核主要考察执法局人员在特定工作项目中的表现。

第十二条执法局人员晋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三)工作实绩突出;(四)遵守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章奖励与惩戒第十三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执法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高效、规范、有序。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者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执法人员:(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三)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行政执法人员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年度培训和专项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岗前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政执法程序等。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调整或辞退。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二)要求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四)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三)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公务;(四)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纤维质量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纤检法规,了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三)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年以上,熟悉纤维检验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政策水平;(四)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能依法办事。

第三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综合培训或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综合或纤维质量专项行政执法资格。

第四条本局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在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中任命行政执法人员,并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和徽章。

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未经任命,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对本局的行政执法人员登记造册,报某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某某纤检局备案。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在其局取得的专业监督规范和法定的区域、场局内,履行下列职责:(一)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依法查处纤维质量违法的行政案件;(三)依法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纤检法规的行政相对人予以现场处理和现场处罚;(四)组织公正检验、委托检验、日常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五)履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某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授权。

第六条局长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每年要集中一定的时间对局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第七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按某某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和某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进行。

第八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凡不能胜任执法工作的,及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和徽章,上交某地质量技术监督法规科。

第九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借办案之机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徇私舞弊、违法违纪造成办案失误的,应视具体情节,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XX区城管管理体制下沉工作方案

XX区城管管理体制下沉工作方案

XX区城管管理体制下沉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贯彻城管下沉、街道统筹联动的城市管理工作责任体系,现就城管管理体制下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城市管理机制创新推进基层工作落实,坚持依靠群众,强化基层基础,强化城管工作责任体系,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进城管队伍文明执法,打造精细城管,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方式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从事后执法追责向前端服务管理转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在不增加城管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下沉工作力量,按照"一岗多责、一人多能,一人负责、多人协同"和"简单、高效、易操作"的工作要求,设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城市管理体制简便易行、长期执行。

要围绕城市管理职责,整合街道办所掌握的执法力量,形成逐级负责、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总体目标通过城管管理体制下沉为载体,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建立规范化的城管工作长效运行机制,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占道经营、道路管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暴露垃圾、房屋立面、空中管线和各类占道箱体、城市亮化等问题得到有效防治,有效化解城市管理的信访投诉,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从而实现城市面貌的有效改善与长效保持,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努力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城市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

四、工作机制调整管理模式。

区行政执法局所属城管执法支队按照中心城区街道对应设置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区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建立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新模式。

明确工作职责。

派驻到街道的执法人员负责本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环境保护、治安交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完成区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街道办事处负责城管执法大队的日常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共同做好区域巡查、秩序管理、环境整治、投诉举报等工作。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纤维质量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纤检法规,了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三)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年以上,熟悉纤维检验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政策水平;(四)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能依法办事。

第三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综合培训或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综合或纤维质量专项行政执法资格。

第四条本局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在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中任命行政执法人员,并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和徽章。

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未经任命,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对本局的行政执法人员登记造册,报某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某某纤检局备案。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在其局取得的专业监督规范和法定的区域、场局内,履行下列职责:(一)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依法查处纤维质量违法的行政案件;(三)依法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纤检法规的行政相对人予以现场处理和现场处罚;(四)组织公正检验、委托检验、日常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五)履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某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授权。

第六条局长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每年要集中一定的时间对局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第七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按某某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和某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进行。

第八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凡不能胜任执法工作的,及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和徽章,上交某地质量技术监督法规科。

第九条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借办案之机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徇私舞弊、违法违纪造成办案失误的,应视具体情节,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人员下沉实施方案

人员下沉实施方案

人员下沉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传统的办公模式逐渐被新兴的人员下沉实施方案所取代。

人员下沉是指将部分员工从总部或大城市调往基层单位或农村地区,以适应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

这一举措不仅可以缓解大城市的人口压力,还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基层单位和农村地区的人才素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2. 缓解大城市的人口压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等问题;3.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人员下沉计划。

针对不同的部门和岗位,制定具体的人员下沉计划,确定下沉人员的数量和调配方案。

同时,要充分考虑下沉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意愿,确保下沉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基层单位和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下沉人员到达基层单位和农村地区之前,要提前加强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为下沉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3. 促进下沉人员融入当地社区。

下沉人员到达基层单位和农村地区后,要加强与当地居民的交流和沟通,促进融合。

可以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增进下沉人员与当地居民的情感联系,提高融入感和归属感。

4. 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包括税收优惠、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为下沉人员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5. 加强监督和评估。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下沉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人员下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效果。

通过人员下沉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 基层单位和农村地区的人才素质得到提升,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2. 大城市的人口压力得到缓解,城市的交通、环境等问题得到改善;3. 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五、总结建议。

人员下沉实施方案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综合行政执法下沉执法人员考核制度

综合行政执法下沉执法人员考核制度

综合行政执法下沉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综合行政执法下沉是指将原本由中央或省级政府执行的行政执法下放到地方政府和基层执法人员手中进行。

为了确保下沉执法的有效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

下面,将对这样的考核制度进行探讨。

一、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要建立严谨的考核制度,首先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应当包括执法时效、执法效果、执法程序合法性等多个方面。

同时,应该综合考虑各种执法情况,注重量化管理,拥有完整的考核周期,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明确考核对象的范围和职责综合行政执法下沉的执法人员既有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也有基层执法人员等。

考虑到这些执法人员的职能和负责范围不同,我们需要根据工作任务和行政等级等因素,界定执法人员的考核对象范围,并对其职责范围进行明确。

三、制定灵活的考核方法由于综合行政执法下沉执法人员的职能和工作环境不同,考核方法应该灵活多样,注重个性化和区别化。

除了传统的试卷、考试等手段外,可以采用大数据分析、客观测评、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借鉴优秀的考核经验考虑到综合行政执法下沉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的新颖性和复杂性,需要借鉴国内外一些优秀的考核经验,以达到优化制度的目的。

例如,可以学习先进国家对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考核制度,也可以参照国内外行业标准和标杆企业的优秀考核经验,逐步完善和推进本地考核规范化。

综合行政执法下沉考核制度公正性和有效性关系到行政执法下沉所从事工作的顺畅和规范。

因此,建立健全的执法考核制度对于推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执法协作体系的高效运作至关重要。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一、下沉执法管理制度的背景在过去,我国的执法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执法主体的执法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地方公共管理的需要;二是一些地方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效率低下,导致执法结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三是一些地方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到位,容易产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探索下沉执法管理制度,逐步将一些执法权力下放到基层单位和执法人员,以期提高执法管理效率和公正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下沉执法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执法效率。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可以使执法人员更加了解和熟悉当地的情况,更好地满足当地的执法需求,从而提高执法效率。

2. 提高执法公正性。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可以使执法更加接地气,更加贴近民生,更加公正公平,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3. 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可以使执法人员更加积极主动,更加勇于担当,更加守法执法,更加关心民生。

4. 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可以使执法更加便民利民,更加服务民生,更加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5. 推动治理现代化。

下沉执法管理制度可以使治理更加贴近实际,更加高效科学,更加规范透明,更加普法惠民,从而推动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下沉执法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下沉执法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将一定的执法权力下放到基层单位和执法人员。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 设立基层执法机构。

可以设立基层综合执法机构,同时赋予其一定的执法权力和自主权,以提高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2. 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责任制度。

可以制定有关法规,明确基层执法机构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规范基层执法机构的行为标准和工作程序。

3. 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可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基层执法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下沉行政执法人员
管理考评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下沉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有效解决环境监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郑州市“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2013年工作要点》,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制定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网格任务:
1.负责市管网格区域内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和企业环境管理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

2.负责市管网格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市管网格区域内市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和日常环境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市管网格区域内领导交办、上级转办、媒体曝光和网络、热线、信访投诉等较大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

5.参与省以上环境监察机构组织查处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三条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网格责任:
1.支队长对市管网格整体工作负总责。

2.主管领导为主体网格领导责任人,对主体网络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

职责:在支队班子统一领导下,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指导、检查、督促网格环境监察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察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3.大队长为各主体网格主要责任人。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环境监察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监察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监察工作开展。

4.具体监察人员为各单元网格直接责任人。

职责: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撰写现场环境监察报告,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

第四条下沉行政执法队员的基础工作标准:
1.准确掌握责任区内企业的基本信息,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下沉人员能现场解决的,要第一时间内解决完毕;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包领导。

2.按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对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区域、环境敏感地区进行定期执法巡查,并做好记录。

3.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局机关、支队组织的培训,了解掌握网格化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及现场监察业务知识,并做好笔记。

4.按要求参加市管网格区域内的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公安、安监、工商、城管、质检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环
境执法监察力度。

严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程序要求,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对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

5.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6.负责领导交办或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条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的考评。

支队对下沉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

考评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其中:教育培训20分、巡查记录30分、工作落实50分。

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页脚内容4
页脚内容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