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复习自测题

《国际私法》复习自测题
《国际私法》复习自测题

一、名词解释

1.公共秩序保留

2.法定继承的同一制

二、填空题

1.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结构和()组成。

3.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外,还包括()和间接反致。

4.解决国籍积极冲突时,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以()优先。

5.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解决。

6.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则。

7.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住所,各国一般视其()为其住所。

8.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举证。

9.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公约适用于()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10.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出申请。

三、判断题

1.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

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2.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一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3.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不应以该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4.在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7.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

8.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9.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10.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一般由住所法确定,诉讼权利能力一般由属人法确定。()

四、单项选择题

1.卡弗斯提出了()。

A.政府利益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期末考试试卷(含答案)

福建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重修) 考试时间:2004年8月26日院、系:年级:专业:

答案: 福建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答案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重修) 考试时间:2004年8月26日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6分,请将答案填入表格内) 1.人们无法自由地选择生产力。 答:对。(2分) 生产力是在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的变换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社会物质力量。生产力的形成和运动虽然离不开人的精神因素,但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其运动变化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一定时代的生产力既是前人实践活动的客观结果,又成为后人进行实践的既定前提。因此,人们无法自由地选择生产力。(2分) 2.矛盾的基本属性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答:错。(2分) 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的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从辩证矛盾的含义可以看出,对立(斗争性)和统一(同一性)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2分) 3.错误的认识也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答:对。(2分) 人的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无论正确的认识还是错误的认识,都不是主观自生的,都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错误的认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歪曲反映,它也能从客观存在中找到根据。(2分) 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 答: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方式,没有无运动的物质。(2分)任何运动都有它的物质承担者,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脱离物质的所谓“纯粹”的运动是没有的。(2分) 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否认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认为物质从本质上是不运动的,即使有运动变化,也是由外部力量的推动而引起数量的增减和位置的移动。唯心主义则主张没有物质的运动。(2分) 2.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表现在哪里?

2018年《国际私法》形考作业及答案

2018年《国际私法》形考作业及答案 一、不定向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6.意思自治原则是(D)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 B.胡伯 C.奥斯汀 D.杜摩兰 7.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国际私法论述题

1在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的一种保留制度。因此它有时又被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公共秩序制度,在国际私法中又被称为“安全阀”制度。(1)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 (2)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与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在法律效力上是有区别的不能将两者完全等同起来。后者,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只有在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内国法时,才是必须予以适用的;而前者,甚至在冲突规范指定外国法时,也是必须予以适用的。 (3)公共秩序的运用不应与他国主权相抵触,■并且不应和外国公法的排除相混淆。外国 刑法、行政法、财政法等公法不为内国法院所适用,这几乎是各国过去一致的立场。其根据 就是认为公法本身只有域内效力,所以,没有必要把公共秩序用来作为排除外国公法适用的根据。(4)是否可以援引公共秩序制度来限制条约中的同一冲突规范的效力。几乎所有的统一冲突法公约都规定有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但应严格控制其适用,否则便会损害缔结统一冲突法的宗旨,故多以“明显地违反法院地公共秩序”作为限制。 (5)在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并不可一律代之以法院地国的内国法。总之,在运用公 共秩序保留时应注意避免以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或狭隘的国家主义歪曲公共秩序的本意。 2涉外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自意大利巴托鲁斯提出“法则区别说”以来,该冲突原则为各国普遍采用。侵权行为地法仍 然是解决侵权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或者一般原则。 1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各国司法提出了各种原则:第一,依加害行为完成地为侵权行为地,有法国、日本等。第二,依损害结果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有美国、土尔其、加蓬等。第三,依侵权行为过程中的任一地点作为侵权行为地,包括加害行为地、损害结果发生地及与侵权行为有联系的任一地点。 2选择适用法院地法现代有些国家在立法或司法实践方面,基于公共秩序的考虑,开始选择适用法院地

《国际私法》

期末作业考核 《国际私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血统主义血统主义是以父母的国籍决定出生婴儿的国籍而不问出生地何在的法律原则。其中,依父亲的国籍决定婴儿的国籍者,为“单系血统主义”(又叫父系血统主义),以父母双方任何一 方的国籍决定婴儿的国籍者,为“双系血统主义”。目前,以纯血统主义原则决定婴儿国籍的国家为数甚少,大多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办法,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即如此。 2.旗国法旗国法是指船舶、航空器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旗国法常用于船舶、 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涉外民商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 3.公共秩序保留公共秩序保留:①凡被认为是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就不再受版权法保护。 “公共秩序”的含义在国际上是不确定的,在不同国家(主要是西方国家)的不同情况下,对它可能有 不同解释。对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的一般解释是:有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低级下流的作品,诽谤他人的 作品,蔑视法律的作品,等等。在有些国家,也包括蔑视某种宗教的作品。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整个作 品仍享有版权,但作者如果行使版权中的某一项专有权,就会违反公共秩序,法院也可能对他的这项特 有权利予以限制。 4.跛脚婚姻跛脚婚姻,又叫跛行的婚姻,即在一个国家有效而在另一个国家无效或者解除的 婚姻。由于跛行的婚姻的存在,就可能出现一个人可以在不同国家的两个以上的配偶维持着所谓“一夫 一妻”制婚姻的奇怪现象。这样,势必违背一个国家的公共秩序、风俗、伦理道德,也使涉外婚姻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用以表现国际私法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除 了国内成文法和判例这两个主要渊源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可能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此外,一般 法理、国际私法之原则及学说也可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 2.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有哪些?《1994年关贸总协定》以货物贸易协定的形式规定 一成员方必须主动给予关贸总协定其他成员方无条件的、永久的、普遍的、多边的最惠国待遇。但是,随着世界经济集团化、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发达国家和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期末考试试题库答案

答案 一、单选题 1、B 2、B 3、C 4、C 5、C 6、C 7、D 8、C 9、C 10、B 二、多选题 1、ABC 2、ABCD 3、ABCDE 4、ABCDE 5、ABC 6、ACD 7、CD 8、CDE 9、CE 10、ABCDE 三、名词解释 1、经济基础: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 系各个方面的总和 2、理性认识:(1)使认得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对感性材料的抽象和 概括而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本质、内部关系和整体的认识。(2)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3)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3、社会进步:是对社会进步发展的总概括,包括社会形态的更替, 社会本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社会基本领域的变化和变革。 四、判断说明: 1、一切社会意识都是社会意识形式。 答:(1)此命题是错误的 (2)社会意识从高低不同层次看,可以区分为社会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是低水平的的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态则是高水 平的社会意识 (3)只有高水平的社会意识才是社会意识形态。

2、真理是有用的,所以有用的就是真理。 答:(1)错误 (2)这是正确的前提发引了错误的结论 (3)真理是有用的是指它能指导实践、改造客观对象 (4)有用的不一定是真理,“有用即真理”是实用主义真理观 五、简答题 1、简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及其辩证关系。 (1)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生产力的状况,生产关系,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的程度,人们日常物质生活 条件的状况等等。 (2)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客观世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精神生产的发展水平及其成果的体现,它包括两个方 面:智力、文化、方面和思想改造方面。 (3)二者关系:a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就没有一定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根本标志; b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物质 文明的正确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2、简述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 (1)人民群众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范畴,它包含的内容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人民群众是指居民中的 大多数,那些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和社会集团

2017年度电大《国际私法》网上第四次作业任务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选择一项: A. 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 B. 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C. 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 D. 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选择一项: A. 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 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C. 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 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

A. 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B. 法院地法 C. 原告住所地法 D. 被告住所地法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 选择一项: A.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B. 中国海运仲裁委员会 C. 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院 D.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反馈

正确答案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题目5 不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0.00分 题干 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边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 选择一项: A. 《关于承认仲裁条款的日内瓦议定书》 B. 《华盛顿公约》 C. 《纽约公约》 D.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公约》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纽约公约》 题目6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国际私法简答题

国际私法简答题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答:涉外民事关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1分)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3分) (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3分) (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3分) 2.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 (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l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2分) 3.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答: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4分) 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

国际私法笔记整理

第一编总论 国际私法的概念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际私法的产生 1、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是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 2、各国民商事立法存在差异; 3、各国在一定范围内要适用外国法。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或:含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同财产有联系的人身关系,包括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债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关系等。 国际私法所指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既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 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继承关系,也包括涉外公司法关系、涉外票据法关 系、涉外海商法关系、涉外保险法关系和涉外破产法关系等。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特点:1、国际民商事关系具有国际性或涉外性。2、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司法关系。3、是广义上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的实用价值: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发展;保护本国公民和国家利益;实现国家对外政策。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通过冲突规范来进行调整。即指出适用哪国法律,而并不直接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直接调整方法:通过实体法的方式来进行调整。即通过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明确,具有可预见性)(公约、国际惯例) 【两种方法并列,目前主要用间接方式,但以后会慢慢由直接占主流】 【思考】如何评价两种调整方法? 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 一、国际私法的范围(即:法律规范的范畴) 1、小国际私法(德、日) 主张国际私法仅仅包括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2、中国际私法(英、美) 主张国际私法应以冲突规范为主,但同时还应该包括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规范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范。(法国学者多认为国际私法包括国籍法规范、外国人法律地位规范、管辖权规范、法律适用规范。详见巴蒂福尔、拉加德合著《国际私法》。) 3、大国际私法(前苏联、中国、台湾地区)主张国际私法应该由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组成。 【韩德培教授“一机两翼”理论】 国际私法如同一架飞机,其内涵是飞机机身,其外延是飞机的两翼。 机身: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家直接应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机翼2:解决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重点】如何看待国际私法的范围: 1、冲突规范应该属于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范围。 2、国籍规范与外国人法律地位规范与法律冲突的解决密不可分,故也是国际私法规范的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期末考试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期末考试题(A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相应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的理论品质 A、解放思想 B、实事求是 C、与时俱进 D、求真务实 【】2、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 A、事物发展变化的程度和趋势 B、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和源泉 C、事物发展变化的状态和形成 D、事物发展变化的方向和道路 【】3、哲学和世界观的关系是 A、哲学是世界观的基础 B、哲学是世界观的表现 C、哲学就是世界观 D、哲学是世界观的学说 【】4、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杰出人物是 A、专指无产阶级政治家和思想家 B、专指被压迫阶级的政治领袖 C、对历史发展起重大促进作用的人物 D、专指著名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 【】5、哲学基本问题是 A、物质和运动的关系问题 B、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C、社会和自然的关系问题 D、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 【】6、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是 A、社会革命 B、社会改革 C、科学发展 D、教育普及 【】7、对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的不同回答是 A、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 B、划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标准 C、划分一元论和二元论的标准 D、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8、下列选项中,说明了联系具有普遍性的是 A、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B、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C、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D、监听则明,偏信则暗 【】9、把感觉经验当成世界的本源,这是的观点。 A、唯物主义观点 B、主观唯心主义 C、客观唯心主义 D、朴素唯物主义

国际私法w网上作业03任务_0004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03任务0004 (共20道试题,共40分。) 1. 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 通常情况下,适用()。 L 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B. 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fL丄.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2. 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 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A. 美国法 B. 法国法 C. 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 中国法 3.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 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FOB B. CIF C. CFR D. FCA 4. 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 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 A. 法国法律

B. 美国法律 C. 印度法律 D. 中国法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A. 船旗国法 B. 致害行为发生地法 C. 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6. 《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 A. 过失责任制 “ B.推定过失责任制 L-—-C.无过失责任制 厂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 7.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A.目的地法 "B.国旗国法 _C. 法院地法 2—D.出发地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期末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通俗哲学》期末考试试题 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一、单选择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60分。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 A、坚持人的主体地位 B、坚持用辩证发展的去认识世界 C、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D、从客观的物质活动去理解现实世界 2、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是() A、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B、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C、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D、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主要是() A、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 B、细胞学说和生物进化论 C、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 D、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4、“小小竹排江中游,巍巍青山两岸走”。这一观点() A、否认了运动的绝对性 B、否认了静止的相对性 C、认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D、认为运动是相对的,静止是绝对的 5、某先生病了,家人给他端来香蕉和苹果,他却说,医生让他吃“水果”,不是吃这些。这一病人的错误在于() A、否认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 B、夸大了共性和个性的联系 C、忽视了共性与个性的转化 D、不懂得矛盾的共性不能离开个性而存在 6、“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之所以是错误的,从哲学上看是因为() A、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B、违背了发展的观点 C、违背了世界的物质性原理 D、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7、有的人做事情往往急于求成,总是企图“立竿见影”。这样的做法违背了() A、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B、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 C、量变比质变更重要 D、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 8、下列成语与"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一诗句包含共同哲理的是()

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

国际私法简答论述

国际私法 (一)简答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答:(1)涉外性。即民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这三者之一涉外或其三者均涉外(或称外国成分)。 (2)广泛性。即国际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不仅包括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的涉外民事关系,而且包括合同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物权关系、国际贸易关系、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关系等涉外商事关系,同时还包括解决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纠纷而适用法律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3)国际性。即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涉外民事关系表现为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关系,但在实质上,它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既要受国家对外政策的调整,同时也要国家之间关系的制约。 (2)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 答:19 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3)简述法则区别说 答:法则区别说是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提出,他抓住了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域外 效力这个法律冲突的根本点,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把法则区分为物法、人法以解决法律适用的学说。 (4)简述既得权说 答:既得权说是英国杰出法学家艾伯特?维恩?戴西1835-1922 )提出的。既得 权说的核心内容是: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 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5)简述国际礼让说 答: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胡伯提出,主权国家对另一国家已在本国的领域内 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有这样做不损害本国国家及其臣民的权力或利益。这种理论,已经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放在国家主权关系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来加以考虑。胡伯的贡献在于他把属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权利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国际私法

1、涉外民商事关系: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三要素至少有一个要素与国外有联系(具有涉外性、广泛性和国际性) 2、公法冲突:发生在公法领域的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公法,同时调整相同的公法关系而在这些公法关系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3、私法冲突:发生在私法领域的法律冲突 4、法域:一般认为法域是法律适用的地域,其实,法域的概念不仅仅是地域上的,法域是法律有效管辖和适用的范围 5、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6、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它的系属指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仅选择其中一个加以适用的法律适用规范。 7、连接点:又称连接因素,连接根据,指冲突规范就范围中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地法律所依据的一种场所化或可场所化的事实因素。在准据法表述公式中,连结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8、系属公式:双边冲突规范对范围中所指的涉外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的准据法指定则是通过一些含有特定连接点的惯常表述来进行,我们把这种公式法的表述方式称为准据法表示方式,又称之为系属公式。(书) 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9、准据法: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确定国际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10、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到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11、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丙国法,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甲国实体法作准据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来判决该案。 12、法律规避:又称“诈欺法律”,或称“诈欺设立连接点”,是指在涉外民事领域,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接因素,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并获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适用的逃法行为。 13、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的国家的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130 14、国际私法协助:又简称为司法协助,一般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或协助实行与诉讼有关的一定的司法行为。

马克思主义哲学期末考卷(B)答案

《马克思主义哲学》期末考试(B)答案卷 出卷审核督导室校对份数日期 班级姓名学号得分 一、名词解释16 1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真正确反映。 2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3 思想政治素质----指一个人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理想,政治信念,政治观点 政策水平等方面的基本品质。 4 理想-------指人们关于未来的,有实现可能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 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二、填空题11 1中国古代哲学是以天人合一方式出现的主客体统一的思维方式,是一种神学唯心主义。 2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的需要和可能。 3,实践活动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4,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 5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是马克思的名言。 6意识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7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指人类所特有的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 8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的是哲学上的唯物主义。 9 辨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哲学学说。形而上学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看世界 的哲学学说。 10 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11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和其他事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 12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 部联系。 三、选择题23 1.哲学是(C ) A.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B.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统一的世界观 C.理论化和系统化的世界观 D.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世界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 B ) A.对于自然现象的基本观点 B.对于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 C.对于人生意义的独特见解 D.对于社会问题的具体看法3.现代西方哲学的两股主要思潮是(C ) A.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B.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C.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 D.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 4.认为原子是构成物质世界一切事物的最小单位,是堆砌宇宙大厦的“宇宙之砖”。这是一种( D ) A.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B.庸俗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C.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D.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5.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错误是( C ) A.否认物质的客观性 B.否认物质的可知性 C.把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与哲学的物质范畴相混淆 D.把可直接感知的实物当作世界的本原 6.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 B ) A.广延性 B.持续性 C.绝对性 D.规律性 7.下列各项正确反映物质和运动关系的是( D ) A.运动是内容,物质是其形式 B.运动是现象,物质是其本质 C.运动是暂时的,物质是永恒的 D.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物质是运动的主体8.《诗经》上说:“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就是说,高的堤岸可以变为深谷,深谷也可以变成丘陵。这是一种( A ) A.朴素辩证法观点 B.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C.形而上学观点 D.相对主义观点 9.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分寸,防止“过”或“不及”,这在哲学上属于( D ) A.抓事物的主要矛盾 B.确定事物的质 C.认识事物的量 D.把握事物的度 10.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果联系的是( C ) A.风来雨至 B.冬去春来 C.摩擦生热 D.电闪雷鸣 1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变革,因为它(ABD) A.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 B.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 C.使哲学发展到了顶峰 D.正确地解决了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的关系

西南大学《国际私法》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论述题]名词解释:国际私法 参考答案: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规范,同时,包括有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2:[论述题]名词解释:涉外民商事关系 参考答案: 涉外民商事关系,又可称为国际民商事关系或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其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民商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或者作为民商事关系的内容的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那些民商事关系。 3:[单选题]日本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飞行于日本和新加坡两国之间。因日本该航空公司所欠中国某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日本公司遂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公司,请求延期偿还债务。后来,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 A:中国法 B:日本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定地法 参考答案:B 4:[多选题]下列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私法范畴的规范包括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B: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由于违约而须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理论上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D: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ABD 5:[多选题]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是 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 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 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国际私法论述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论述 论述题 1、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A冲突法调整。又称间接调整,指在国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规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国法,什么情况下适用外国法,然后再按照冲突规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休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B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指制定统一实休规直接规定法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统一实体规是指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统一实体规能直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可以消除法律冲突。 2、A、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法则区别说是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1314—1357)创立的。他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他认为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位于国或国外,本国法对他都有效。物法具有域效力,凡位于本国境的物,不论属于国人或外国人所有,本国法都发生效力。 B、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法国法学家杜摩林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把法分成人法和物法,他主扩大人法的适用围,特别是在契约关系中,他主应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法国法学家达让特莱也主将法律分成人法和物法,他强调法的属物性,认为法律和习惯大都属物法畴,只有少数例外情况下才具有人法性质。 3、论系属公式。 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 (1)属人法 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不同的原则。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 (2)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期末练兵综合测试题 (一) 四、单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4.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循环反致 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A、具有美国国籍 B、具有日本国籍 C、具有中国国籍 D、不具有国籍 6.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A、一般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 B、CIF C、CFR

D、FCA 8.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 B、CIF C、CFR D、FCA 9.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A、收养成立地法 B、法院地法 C、收养人属人法 D、被收养人属人法 10.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A、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B、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C、归慈善机构所有 D、归国家所有 1.C、 2。A、3.D、4.C、5.C、6.B、7.B、8.C、9.A、10.D、 五、多项选择题 1.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 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 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 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2.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3.广义的反致包括()。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禁止性 5.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马克思主义哲学期末试题(选择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试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直接的理论来源是(C) A.古希腊罗马哲学 B.中世纪唯名论哲学 C.德国古典哲学 D.近代英国唯物主义哲学 2.哲学的基本问题是(A ) A.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B.经济和政治的关系问题 C.物质和运动的关系问题 D.自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结束了(A) A.作为“科学之科学”的哲学 B.一切唯心主义哲学 C.一切唯物主义哲学 D.一切思辩的哲学 4.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是(C ) A.掌握基本理论 B.亲自参加实践 C.理论联系实际 D.虚心向人求教 5.物质的惟一特性是(D ) A.实际存在 B.运动变化 C.可感知性 D.客观实在性 6.在物质和运动的关系问题上,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错误是(D ) A.夸大运动的绝对性 B.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 C.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 D.设想没有运动的物质 7.时间和空间(C ) A.同物质运动无关 B.是一种先验的形式 C.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 D.是运动着的物质自身 8.医学科学证明,如果人的大脑皮层受损,就会丧失思维能力,没有意识。这说明(B) A.人脑是意识的源泉 B.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C.人脑健康自然会有正确的意识 D.意识是对外界事物的正确反映 9.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C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 A.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 B.实践第一的观点 C.联系和发展的观点 D.对立统一的观点 10.在生活和工作中,凡事要掌握分寸,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和“不及”。这在哲学上符合(B ) A.内因和外因关系的原理 B.量变和质变关系的原理 C.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的原理 D.认识和实践相统一的原理 11.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尽管在发展中曾遇到和仍将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它已经取得并将继续取得巨大的成就和胜利。这说明(D ) A.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B.事物的发展是运动和静止的统一 C.事物的发展是间断性和连续性的统一 D.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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