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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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科技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为加强科技管理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企业科技发展,特制定本《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体制1.设立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科技管理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

3.设立科技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

4.建立科技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对科技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改进。

三、科技管理政策1.制定科技管理政策,保障科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科技竞争力。

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和奖励力度。

4.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与产业的融合发展。

5.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科技管理流程1.确定科技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和责任。

2.建立科技管理档案,做好科技管理相关信息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3.加强科技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4.建立科技管理的问题解决机制,对重大科技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五、科技管理人员1.科技管理人员应具备高素质的科技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

2.科技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和协调。

3.科技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科技管理水平,提高科技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4.企业应加大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科技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科技管理工作1.科技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2.科技管理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环节。

3.科技管理工作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工作激情。

4.科技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形成科技管理的合力。

七、科技管理经费1.企业应建立科技管理经费制度,确保科技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科技成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本院承担的公益科研、公共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

第三条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相互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院正式发布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细则作为本办法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项目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项目策划、申报、立项论证(审查)及项目承接等前期工作;(二)负责组织合同谈判、招投标工作,负责科技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三)负责立项任务下达,监督项目执行进度、质量,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报告项目运行情况;(四)负责项目合同台账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五)负责项目对外委托和采购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项目技术审查、阶段评审和绩效管理工作;(七)负责项目评审、验收、产品交付、顾客回访工作;(八)负责项目成果鉴定、报奖、推广和科技宣传工作;(九)负责院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业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申报、立项论证、合同谈判的技术工作,负责技术文件、合同技术条款和项目预算的编制;(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经费使用控制,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三)负责项目对外委托、采购具体工作;(四)负责编写项目各阶段报告、评审及验收所需的技术文件;(五)负责项目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及归档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参与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二)负责项目经费收支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三)负责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四)负责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七条申报立项的项目应符合单位性质及事业发展需求,突出创新性、公益性和服务性,通过项目开展促进科研能力提升及事业发展。

第八条项目管理部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各部门获得项目委托或任务信息后应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

第九条对于公益科研和公共服务项目,项目管理部根据上级或相关部门的需求、通知、指南等,制定并公布项目申报计划,及时发布申报通知并组织项目策划;业务部门应按时完成申报文件填报工作。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活动应遵循与集团公司主营业务相符合的原则,建立服务现场、提质增效、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广泛与高校、科研院所、关联企业合作,开展项目技术难点攻关、前瞻性技术研究活动,实现科技水平与现场生产力的共同提高。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内容包括科研课题管理,项目科技攻关,奖项申报,专利、工法、标准、论文、软件开发管理及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科技创新工作管理。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由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含汉江重工和勘察设计院,-2-下同)、项目部三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由集团公司科技部(技术中心办公室)归口管理,发挥集团公司专家作用,充分利用企业技术中心、股份公司工程实验室等平台,负责各专业的创新引领工作,坚持自主研发,同时积极采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以及技术集成等多种模式开展技术创新。

(二)工程公司应相应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管理体系,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科技创新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应满足科技开发工作的需要。

(三)项目部科技创新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根据本项目承担的课题和科技攻关任务配备专人进行科技开发。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发布的相关科技政策。

(二)负责制度体系的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和维护。

(三)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创新计划,编制集团公司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查,组织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验收,负责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监督。

(五)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科学技术进步奖、工法、专利等评审、推优。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研究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其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相关管理。

三、科技创新管理机构
设立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科技创新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及科技创新计划的审批管理。

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1. 科技创新项目需经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定期向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3. 项目结题后需进行总结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办理结项手续。

五、科技成果转化管理
1. 对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确定转化潜力。

2. 对评估合格的科技成果进行推广、转化和应用。

六、科技创新经费管理
1. 统一编制科技创新经费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经费使用申请。

2. 对科技创新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奖励与激励机制
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制度,对取得显著科技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工作。

八、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
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科技创新
工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一、引言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科技信息已成为企业和组织发展的重要资源。

有效的科技信息管理能够帮助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决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科技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二、科技信息的定义和范围科技信息是指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各种数据、资料、文献、报告、专利、标准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研究与开发成果,如实验数据、技术报告、研究论文等。

2、技术创新和改进的信息,如新的工艺流程、产品设计方案等。

3、市场上的科技动态和趋势,如新技术的应用、竞争对手的科技进展等。

4、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科技信息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确保科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促进科技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团队的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

3、保护科技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

(二)原则1、集中管理与分散收集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专业性。

2、注重信息质量,严格审核和筛选,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遵循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四、科技信息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一)成立科技信息管理小组由技术部门、研发部门、市场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科技信息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1、技术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技术相关的信息,为研发和生产提供支持。

2、研发部门及时汇报研发过程中的新成果和新问题,为信息库提供最新的研究资料。

3、市场部门关注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的科技信息,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五、科技信息的收集(一)收集渠道1、内部渠道包括企业内部的研发项目、生产过程、员工的经验和建议等。

2、外部渠道如学术期刊、专利数据库、行业报告、技术展会等。

(二)收集方法1、定期检索相关数据库和网站。

2、参加行业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

3、与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六、科技信息的整理和存储(一)整理对收集到的科技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加工和提炼,使其具有系统性和可用性。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

科技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技信息管理,提高科技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应用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科技信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确保科技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传播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性:保护科技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损坏。

(三)共享性:鼓励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保密性: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科技信息,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

第二章科技信息的收集与处理第四条科技信息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性:全面收集与科技活动相关的信息。

(二)准确性:确保收集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及时性:及时更新科技信息,以反映最新的科技动态。

第五条科技信息的处理应包括分类、整理、分析和存储等步骤,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第三章科技信息的存储与保护第六条科技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存储,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七条对于重要或敏感的科技信息,应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科技信息的共享与传播第八条鼓励科技信息的共享,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九条科技信息的传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第五章科技信息的监督与管理第十条科技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技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科技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科技信息管理办法草案,实际应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科技行业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行业创新管理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科技市场中,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然而,要实现有效的创新并非易事,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创新管理办法来引导和支持。

以下是针对科技行业创新管理的一些具体办法。

一、建立创新文化1、鼓励冒险和尝试在科技行业,没有冒险就没有突破。

企业应该鼓励员工大胆尝试新的想法和方法,即使可能会失败。

对于那些勇于创新但未取得成功的尝试,不应给予惩罚,而是要进行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2、开放沟通与合作营造一个开放的沟通环境,让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员工能够自由交流想法。

促进团队合作,打破部门壁垒,使创新的灵感能够在整个组织中流动。

3、尊重和奖励创新对于提出创新想法并取得成果的员工,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物质奖励、晋升机会、荣誉表彰等,以激发更多员工的创新积极性。

二、人才管理1、招聘具有创新潜力的人才在招聘过程中,不仅仅看重学历和工作经验,更要关注应聘者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设置一些具有挑战性的面试题目,筛选出具有创新潜力的人才。

2、持续培训与学习科技行业变化迅速,为了保持创新能力,员工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

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包括参加行业会议、在线课程、内部培训等。

3、建立创新团队组建跨学科、跨部门的创新团队,让不同背景的人才汇聚在一起,碰撞出创新的火花。

同时,为创新团队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专注于创新项目。

三、创新流程管理1、创意收集与筛选建立一个有效的创意收集机制,鼓励员工随时提出创新想法。

然后,通过专业的评估团队对这些创意进行筛选,挑选出具有潜力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开发。

2、项目立项与规划对于筛选通过的创意,要进行详细的项目立项和规划。

明确项目的目标、时间表、预算、资源需求等,确保项目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3、项目执行与监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监控机制,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

对于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要及时进行调整和解决,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公司的科技进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二、发展规划1. 公司应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目标,确保科技进步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

2. 科技发展规划应包括近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三、科技创新体制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明确科技创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 科技创新体制应包括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科研团队和研发人员的管理。

3.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研发经费支持,保证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1.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技项目的筛选、评估和实施程序。

2. 科技创新项目应具备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估指标,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3.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并定期对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五、人才队伍建设1. 公司应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2. 公司应为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

3. 公司应建立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薪酬分配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表现。

六、科技成果转化1.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 公司应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让和转化。

3.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推广机制,确保科技成果的有效利用和推广。

七、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1. 公司应建立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科技成果具备竞争力和保护能力。

2. 公司应鼓励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结合,加强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3. 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盗用行为。

八、监督检查和评估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科技创新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1.4)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1.4) 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建设科技创新,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对科学研究、科技成果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结合赣龙铁路GL-2标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大桥局赣龙铁路GL-2标工程指挥部、各项目部及所属架子队。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指挥部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部科技创新工作。

组长:指挥部指挥长副组长:常务副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副指挥长成员由指挥部各部室部长、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担任。

第二条领导小组职责: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组织科研课题开题报告的评审;组织科研课题的内部评审;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负责科技创新的奖励与考核。

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指挥部部工程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课题立项第一条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专题项目研究方式,研究和解决工程建设施工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试验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国产化等方面的关键难题;研究和解决工程管理和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等。

第二条建立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每年投入科技创新经费不少于10万元,用于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研究的投入。

第三条科技创新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

1. 各项目部根据自身承担建设任务的特点,进行科技课题立项,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课题的立项由各项目部申报,指挥部工程技术部组织研讨、选题、编制申请报告及向上级单位办理赣龙铁路GL-2标科技创新立项事宜。

2. 对未报上级单位立项的课题,可选定一定数量的课题作为指挥部立项课题。

第四章经费资助第一条指挥部评审立项的课题由指挥部全额资助。

第二条对各项目部自立的科研项目,如成果被指挥部采用并应用到项目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资助,资助原则上要求有1:1配套项目经费,并由各项目部负责本单位科技创新经费的日常管理。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项目申请与立项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请与立项应充分考虑国家战略方向和市场需求,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研发规划,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者需详细阐述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时间安排、预算和资金来源等信息,以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策略。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1.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经理、项目成员等层级结构,明确各级别职责和权限。

2. 职责分工与人员配置: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依据任务性质合理分配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 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定期的项目沟通会议制度,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协调发展。

4. 考核与激励制度:制定合理的项目考核标准和激励制度,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1. 项目计划与进度表:根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2. 进度跟踪与调整: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适时调整项目计划。

3. 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成果达到预期水平。

4. 成效评估:定期对项目进行成效评估,深入了解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为后续项目改进提供依据。

四、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1. 风险识别:及时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对预案,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迅速采取行动,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3. 风险监控与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关注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验收与成果评估1. 验收标准与流程:制定明确的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预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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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供电局企业标准Q/GZG.G.0109-1999科技管理办法代替Q/GZG-G09-04.01-89 0 引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是企业强盛的决定性因素,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兴企、科技兴电战略的实施,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及全体职工投身科技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局科技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局科技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3 职责科技工作成立以企业一把手为组长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科技工作. 日常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科技部为管理职能部室。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科技项目的立项与申报4.1.1 科技项目的立项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发展的方针与政策,开展适应于电力工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攻关,为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和经济效益提供实用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成果. 紧紧围绕我局生产建设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尤其是带有普遍性的关键技术问题来立项。

4.1.2 科技计划立项必须优先安排生产中急需解决的课题以及对电力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具有显著效果和明显经济效益的新产品开发及应用项目。

4.1.3 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采取由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每年申报一次. 由各基层单位于每年的十月十五日前向安全生产科技部报送下一年度的科技项目课题书及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由安生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筛选后逐级上报立项。

4.1.4 凡申报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或省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的单位,均应认真填写科技项目立项课题申报书赣州供电局1999-07-31批准 1999-09-01实施1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表格由安生部统一下发)。

4.1.5 凡申报局科技应用计划的,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下一年度大修、更改计划时同时申报。

4.1.6 科技项目分为新技术应用及新技术开发两大类,各申报单位在填写时必须加以区分,认真填写课题书。

4.1.7 对已批准立项的网、省公司科技计划,由安全生产科技部统一汇总平衡后,报总工程师审核后,由计划发展部报局长审批后下达。

4.2 科技项目的计划实施与资金管理4.2.1 凡已列入网、省公司科技计划的项目,各项目负责单位应在网、省公司科技项目下达的一个月内与网、省公司签定科技专项合同,合同的具体签定工作,由安生部负责办理。

4.2.2 对已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计划部门应及时下达执行计划,项目负责单位应切实组织好力量,保证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于当年的十一月三十日前向项目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4.2.3 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原定内容需要调整与补充、转向或中止,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原因,报主管部门审批。

凡由网、省公司立项的,应报网、省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中止执行的项目,网、省公司将收回其下达经费。

4.2.4 重大科技项目需要协作的,经协作双方协商后,应签定技术协议书方可生效。

4.2.5 项目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实施进度进行全面监督,并每半年向项目下达部门报送一次执行情况,如无任何原因,项目负责单位有意拖延时间造成资金浪费的,主管部门将提出考核。

4.2.6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所有资料交主管部门归档。

4.2.7 凡列入网、省公司科技计划的项目,其项目经费由网、省公司下达。

4.2.8 局每年在更改自留资金中提取5%作为企业的科技发展基金,凡列入局科技计划的项目,其资金从科技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

4.2.9 科技经费是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生产力发展而设立的的专项经费,只能用于企业的生产技术改造、科技进步的有关方面,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3 科技成果的鉴定与评审4.3.1 科技成果必须进行鉴定. 鉴定是指科技管理部门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作出相应结论的一种方法。

4.3.2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和水平的方法之一,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方法得到评价和认可。

4.3.3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鉴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4.3.4 科技成果的鉴定应在其项目整体完成,成果应用半年后进行. 科技成果在关键技术或成果权属问题上存有争议的,应在其争议解决后再行申请鉴定。

4.3.5 科技成果的鉴定按其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由科技项目下达部门组织鉴定. 省电力公司科教处作为省公司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是省科委授权的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系统内成果的鉴定组织工作。

4.3.6 局内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由安生部组织,总工程师主持或聘请有关a) 专家组成鉴定评审小组,通过初审鉴定后,向省电力公司再行申报鉴定. 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应被应用实施半年以上,并提交可供鉴定的技术文件、资料。

其中包括1) 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2) 技术研究报告。

3) 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纪录)。

4) 设计与工艺图表。

5) 质量标准。

6) 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

7) 电力科研成果数据库查新检索材料及结论报告。

28) 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9)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0) 科技成果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11) 有关部门要求具备的其它文件。

B) 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成果完成单位应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三套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C) 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1) 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2) 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3) 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4) 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5) 应用技术成果所取得经济效率的计算及社会效益的评价。

6)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D) 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形式1) 检测鉴定:凡通过国家、省、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定机构检验测试,性能指标可以达到鉴定目的的科技成果(如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新材料等),应采用检测鉴定。

2)会议鉴定:对于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演示、测试和答辩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

3) 函审鉴定: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取函审鉴定。

E)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2)软科学研究成果。

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5)基层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

4.4 科技成果的登记与申报4.4.1 已完成鉴定的科技成果,应由项目完成单位做为申报单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4.4.2 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应由完成单位负责填写《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在鉴定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向负责部门申请进行成果登记,申请登记须报送如下文件a) 《电力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

b)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c) 《研究试验报告》及学术论文等有关技术文件一式三份。

4.4.3 凡未获得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不能申报国家、网、省局科技进步奖。

4.5 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传递与交流4.5.1 加强对电力科技信息的管理,为电力生产发展做好“耳目”与“参谋”。

4.5.2 加强技术标准管理,为电力生产管理、运行、试验、检修、基建提供最新技术依据。

4.5.3 收集国内外最新技术标准及技术发展动态,有计划的征订各类科技物、科技文献、技术标准。

4.5.4 对所获科技信息资料加以归类整理,并及时向各有关专业提供,切实做好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工作。

4.5.5 对有价值的科学技术情报,应根据生产需要及时向总工及有关领导提供。

4.5.6 采用索引、文献、译文、检索等方法向广大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科技情报服务。

4.5.7 开展科技情报的对外交流及咨询工作,做好科技情报网、站工作。

4.5.8 对科技成果的介绍与交流,应遵循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34.6科技工作及成果的奖励与考核4.6.1 对已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应用技术成果,经实际应用后在生产中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均可申请奖励。

4.6.2 凡在企业电力发展、建设、技术改造中取得一定效益的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成果、技术改进方法、技术合理化建议等,均可申报网、省电力公司科技进步奖及技术改进奖。

4.6.3 报送网、省公司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及技术改进项目,均应于每年的十一月底报出,并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申报书》一式三份,并附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做出分析说明。

4.6.4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献身科技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工作,营造科技人员脱颖而出的环境,省公司决定开展科技能手评定工作,对评为科技能手的人员实行津贴,每人每月30元。

享受期为二年。

4.6.5 科技能手的评定工作每二年进行一次,逢双数年进行(详见科技能手评定实施细则)。

4.6.6 对获省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每人每月可享受津贴50元,若主要完成者被集团公司批准为享受“全国特殊津贴者”,则每人每月可享受津贴80元,享受期为二年。

4.6.7 局对在生产技术改造成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及职工进行奖励,奖金视具体情况而定. 奖励分为三类a) 对已完成科技成果及科技应用成果已取得效益的人员进行奖励。

b) 对已完成的QC成果进行奖励。

c) 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

4.7 考核对妨碍及阻挠科技项目实施及成果应用者,局将按经济责任制予以考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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