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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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技工作的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公司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科技工作的部门、团队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以人为本,注重人才;(三)创新驱动,持续发展;(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施。

第二章科技规划与研发第四条公司科技工作应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为导向,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科技发展规划。

第五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科技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科技项目评审,确保项目质量,提高项目成功率。

第七条公司鼓励各部门、团队和个人积极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支持科技创新。

第八条公司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重点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

第九条公司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奖励,激发员工创新积极性。

第三章科技项目管理第十条科技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二)进度可控,质量可靠;(三)资源合理,效益最大化;(四)风险可控,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科技项目申报应经过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提出项目申报;(二)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三)公司领导审批;(四)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应定期向科技管理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科技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二)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验收;(三)公司领导审批;(四)项目结题。

第四章科技成果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科技成果分为以下类别:(一)技术成果;(二)管理成果;(三)经济成果;(四)其他成果。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科技成果的申请、鉴定、登记、评价、推广和应用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人才队伍建设第十七条公司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科技人才培养基金,用于支持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

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科技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为加强科技管理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企业科技发展,特制定本《科技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体制1.设立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科技管理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

3.设立科技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

4.建立科技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对科技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改进。

三、科技管理政策1.制定科技管理政策,保障科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科技竞争力。

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和奖励力度。

4.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与产业的融合发展。

5.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科技管理流程1.确定科技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和责任。

2.建立科技管理档案,做好科技管理相关信息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3.加强科技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4.建立科技管理的问题解决机制,对重大科技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五、科技管理人员1.科技管理人员应具备高素质的科技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

2.科技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和协调。

3.科技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科技管理水平,提高科技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4.企业应加大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科技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科技管理工作1.科技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2.科技管理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环节。

3.科技管理工作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工作激情。

4.科技管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形成科技管理的合力。

七、科技管理经费1.企业应建立科技管理经费制度,确保科技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学校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及管理制度

学校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及管理制度

学校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及管理制度一、领导机构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机构通常由科技部门和相关的专门机构组成。

1. 科技部门:科技部门是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的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执行和管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保护,科研合作与交流等。

科技部门:科技部门是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的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执行和管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保护,科研合作与交流等。

2. 专门机构:学校可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需要,设立一些专门的机构,如科技发展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创基地等。

专门机构:学校可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需要,设立一些专门的机构,如科技发展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创基地等。

二、管理制度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科研项目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评价等。

科研项目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评价等。

2. 科研成果管理:包括科研成果的申报、审核、评价、保护和转化等。

科研成果管理:包括科研成果的申报、审核、评价、保护和转化等。

3. 科研经费管理:包括科研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和审计等。

科研经费管理:包括科研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和审计等。

4. 科研合作与交流管理:包括科研合作的申请、审批、实施和评价,科研交流的组织和管理等。

科研合作与交流管理:包括科研合作的申请、审批、实施和评价,科研交流的组织和管理等。

5. 科研人员管理:包括科研人员的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等。

科研人员管理:包括科研人员的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等。

三、工作程序科技创新工作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科研项目申报:科研人员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向科技部门提出科研项目的申请。

科研项目申报:科研人员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向科技部门提出科研项目的申请。

2. 科研项目审批:科技部门对申请的科研项目进行审核,根据项目的质量、可行性和预期效果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项目。

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管理制度(最新版3篇)《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管理制度》篇1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对于科技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该制度应涵盖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调研分析、立项、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

各部门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以确保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取得较好的效果。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制定明确的科技工作管理制度,确立科技工作的目标、原则、范围、管理职责等。

2. 设立专门的研发部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和试制等工作。

3. 设立物控部门,负责科技工作中的物资管理和控制。

4. 设立生产部门,负责新产品的生产和制造。

5. 设立质管部门,负责新产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6. 各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协作,确保科技工作的顺利进行。

7. 要加强科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8. 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

9. 建立健全的科技工作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工作,并根据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

《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管理制度》篇2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对于科技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该制度应当涵盖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科研规划、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管理等。

以下是一些建议,以供参考:1. 制定明确的科技工作目标和规划:公司应当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发展需求,制定明确的科技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重点研发领域和方向,以及研发投入和预期成果。

2. 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预算、进度、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应当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取得较好的效果。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公司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控和风险评估,避免侵权和损失。

4. 建立人才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工作。

项目部科技管理制度

项目部科技管理制度

项目部科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的科技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项目部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科技管理工作,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项目部科技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的原则,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项目部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项目部科技管理部门是项目部科技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科技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二章科技创新第五条项目部应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着力提高核心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六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研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规划和组织,促进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效益。

第七条项目部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共享和交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鼓励科研人员进行创新性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章成果转化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第十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工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数据库,规范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资金支持,鼓励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动项目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加强与企业、产业园区等单位的合作交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科技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建立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数据库,监测、保护和维护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积极申请国际专利,扩大科技成果的保护范围,提高项目部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科技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科技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科技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科技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科技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科技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导安全科技管理指导方针,是科技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指南。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的安全科技管理工作及与安全科技管理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安全科技管理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采取科学管理的方式,保障科技工作的安全与稳定。

第五条安全科技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科技工作的安全与可靠,提升科技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促进科技创新和进步。

第六条安全科技管理的原则是科学、依法、公正、透明、高效、便捷。

第二章安全科技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组织设立安全科技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科技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科技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科技管理制度和规定;(二)组织开展安全科技培训和培训评估工作;(三)开展安全科技检查和评估工作;(四)组织应急处置和安全事件调查工作;(五)宣传安全科技知识,提升工作人员安全科技意识和能力;(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科技工作;(七)处理与安全科技管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八)其他与安全科技管理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安全科技管理制度第九条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科技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责任、权限和程序。

第十条安全科技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科技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二)安全科技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三)安全科技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四)安全科技管理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五)安全科技管理的培训和教育制度;(六)安全科技管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七)安全科技管理的信息交流和传递机制;(八)其他与安全科技管理有关的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科技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适应科技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第四章安全科技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安全科技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安全科技管理目标和计划;(二)建立安全科技管理体系和工作机构;(三)落实安全科技管理制度和规定;(四)组织安全科技培训和教育;(五)开展安全科技检查和评估;(六)采取措施防范和处理安全事件;(七)及时发布安全科技信息和通知;(八)总结和评估安全科技管理工作;(九)完善安全科技管理制度。

单位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单位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单位科技创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推动单位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开展,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单位设立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单位科技创新工作。

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设主任一名,直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2.设立科技创新管理处,由专职科技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科技创新工作。

负责编制和实施科技创新计划,建立并完善科技创新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3.设立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组,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评定和执行。

组织开展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和推广工作。

4.设立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科技信息,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5.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科技创新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制定科技创新资金使用规定,保障科技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6.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科技创新工作的推进责任。

三、科技创新规划1.制定科技创新规划,明确科技创新发展目标和优先领域,分阶段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科技创新任务和重点项目。

2.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制度,组织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确定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

3.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和宣传,制定科技创新奖励和激励措施,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工作。

四、科技创新管理1.建立科技创新档案管理制度,存档管理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和经验,建立科技创新数据库,供科技人员查询和利用。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和转让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高科技创新效益。

3.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强化科技创新宣传和交流,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五、科技创新监督与评估1.建立科技创新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评估科技创新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学校学生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科技工作的管理,激发学生的科技创新热情,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学生科技社团、科技竞赛组织者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学生科技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竞赛、科技实践活动、科技讲座等形式开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学生科技工作。

第五条学生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一)制定学生科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科技竞赛、科技实践活动;(三)宣传、推广科技工作成果;(四)协调相关部门,为学生科技工作提供支持。

第六条学生科技社团是学生科技工作的主体,应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发挥以下作用:(一)组织开展科技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二)组织科技竞赛,提高学生的科技实践能力;(三)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四)宣传科技知识,普及科学理念。

第七条科技竞赛组织者应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组织竞赛,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科技竞赛第八条学校设立各类科技竞赛,包括校级、省级、国家级等不同层次。

第九条科技竞赛分为以下类别:(一)科技创新竞赛: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二)科技制作竞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三)科技论文竞赛:提高学生的科技写作能力和学术素养;(四)科技发明竞赛:鼓励学生发明创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第十条科技竞赛的报名、评审、颁奖等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科技实践活动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实践活动,包括:(一)科技夏令营:组织学生参观科研机构、企业,了解科技前沿;(二)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农村的科技普及活动;(三)科技节:举办各类科技展览、讲座、竞赛等活动。

第十二条科技实践活动应注重学生的实际操作和体验,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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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职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职责、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科技(含小改小革和QC活动)成果的评审及奖励、附录做出了相关规定。

第三条为保证科技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及全面开展,供公司内部执行且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四条本办法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国网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国家电网科(2006)155号《省电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标准》 2006-11-11实施《湖北省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标准》 2006-11-01实施《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发布 1995-01-06实施《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1号《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年国务院修订)第二章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第五条正确执行国家科技政策,从输变电行业的实际出发,制定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期攻关目标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并对科技活动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针对公司和各单位存在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展目标和方向,合理的使用科技力量、物质和经费,科技面向施工生产,以应用型科技为主,制定科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七条各分公司(厂)应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首的科技管理机构,确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科技管理工作,赋予必要的职能。

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本公司下属单位科技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除按本制度做好科技工作综合性管理外,应按相关制度做好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信息交流、专利工作、科技档案的记录备查、新产品研发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科技工作应面向施工生产实际,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节约工程材料,降低消耗;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安全水平;提高施工质量,缩短建设周期;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引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和改进。

第十条为顺利开展科技工作,促进技术创新,应组织由行政、工会、群众团体、学术组织相配合的科技活动。

活动应包括:(一)科技规划讨论会。

主要讨论科技规划,广泛征求意见,使科技规划更充实,更完备。

(二)学术报告会。

由个人申请或单位组织,其内容包括科技发展和展望,国内外的考察报告,新技术的研究成果,新设备应用经验交流、论文发表等。

(三)科技工作考察。

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外单位的科技活动和先进经验进行考察、学习,以扩大视野了解信息。

(四)科技成果、经验应用交流会。

通过成果经验交流,达到推广先进经验和应用的目的。

(五)工程管理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单位发布最新科技信息,促进信息纵、横向交流及反馈。

第十一条公司档案室应对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为公司技术创新服务。

第三章科技管理职责第十二条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结合输变电行业的实际,收集、筛选、下达当年及中长期科技计划,明确科技项目的实施单位、任务及内容;(二)对科技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三)对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实行全过程管理;(四)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的评审、表彰、推广应用及成果查新、专利申请工作;(五)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资金预算,负责相关经费的落实并监督经费的使用。

(六)先进经验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七) 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单位发布最新科技信息,促进信息纵、横向交流及反馈;(八)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技术创新工作。

第十三条总工程师职责(一)总工程师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科技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科技工作的相关制度。

(三)指导科技规划的编制,提出具体目标和原则。

(四)协调部门、单位间的关系,处理科技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五)主持科技项目的审查、鉴定、评奖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职责(一)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科技工作的相关制度。

(三)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鉴定、评奖工作,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职责(一)组织科技项目的编制和立项审查。

(二)督促、检查科技项目的进展,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三)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审批和落实。

(四)组织革新、QC成果的评审和奖励,科技项目的评审和验收。

第十六条各二级单位经理(厂长)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审阅本单位科技工作规划,审批本单位年度科技计划。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科技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

(四)听取本单位科技工作汇报,处理科技创新活动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五)宣传、发动、支持、关心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十七条二级单位主任工程师职责(一)负责编制、上报、执行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年度计划,组织科技年度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的科技信息工作,加强科技档案、资料管理。

(三)负责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开展对外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活动。

第十八条科技专责职责(一)负责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科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点科研项目的技术报告。

(二)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科技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并指导科技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经验交流,组织本单位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和推广应用。

(四)负责科技成果的上报以及科技成果、专利和各种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科技项目组负责人职责(一)向公司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立项申请,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二)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组成;(三)制定项目实施规划,明确最终研究成果,并将课题分解落实到人;(四)领导项目组开展项目研究,督促、检查项目组成员的工作;(五)制定科研项目里程碑计划,并实行月报制度,对项目当月进展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存在问题上报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项目按时高效的完成。

第二十条财务部职责(一)根据国家有关科技开发费所得税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向税务机关提出科技开发费所得税加计扣除申请报告,并办理涉税相关事宜。

(二)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科技经费预算,负责筹措及安排科技经费。

(三)依据公司单项科技项目,进行单项科技研发核算体系,专款专用;(四)负责科技成果的经济评价。

第二十一条审计部职责负责监督、审计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重大科技项目审计。

第二十二条物资管理部职责负责科技项目中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的实施,并在调拨单上注明科技开发项目名称。

第二十三条机具管理部职责(一)负责科技项目中机具的购置,并在收料单、固定资产卡片注明科技开发项目名称。

(二)负责机具相关项目的科技开发。

第二十四条各级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对科技工作负有本职范围内的责任,在人力、资金、材料、设备场地、资料、培训、成果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科技计划、成果的实施、应用和推广。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部门应在科技计划的指导下开展各类技术创新活动,履行本职范围内的义务和责任,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科技工作。

第四章科技计划管理第二十六条科技工作必须实行计划管理,应做到:(一)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科技工作发展方向和近期技术攻关目标。

(三)合理使用科技经费,配备科技手段,使用科技力量。

(四)减少工作中的浪费,组织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安排好技术创新、引进、推广协作项目。

(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科技工作计划分为两类;规划是指五年以上中、长期的内容,以指导性、方向性、设想性的为主。

计划是指年度计划,应以实施性的为主。

(八)科技计划实行分级管理,有公司计划和各单位计划。

各单位下年度的计划要在当年的十月底以前报到公司。

公司要自下而上的收集,并面向施工生产实际,十二月底以前编制和下达指令性的年度科技计划。

(九)科技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有国家电力公司控制项目、省电力公司控制项目、公司控制项目、各单位自控项目。

各类项目可向上级申请(必须在当年的七月底以前),作为上一级的控制管理项目,在资金上实行上级拨款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

(十)科技计划项目在编制时,项目应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重点应突出,经济效益、安全效益或社会效益要明显,投资要节约,技术要先进,注重引进和推广,要以应用研究为主。

支持群众自发的技术创新活动并加以指导,纳入计划。

(十一)各单位向公司申请立项的科技项目,均应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任务来源、目的意义、课题内容、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技术关键、技术路线、技术方案、措施、承担条件及经济效益分析等,然后送工程管理部,并汇同计划经营部、财务部、安监部质管部、机具部等部门初审,最后由总工程师终审。

第二十七条科技计划批准后,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 主要内容包括年度目标,试验方案及内容,进度安排,组织措施(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以及经费预算等。

第二十八条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质量和工期负责。

第二十九条加强资料管理,做好试验记录、阶段小结和总结,技术资料要整,真实可靠,有完整的图纸资料和工艺参数或设备数据等技术文件,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都应负责人审阅、签字。

第三十条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听取汇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要按照制度,每半年填写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进展情况。

第三十一条做好组织协调,协调的内容是任务的分工、技术力量的安排,研究工作所需的设备、仪器、材料、资料、条件等。

第五章科技项目管理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每年十月底以前,在编制下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的同时提出申请项目所需经费的计划和来源安排,凡需向公司申请的项目和经费,均需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每年十二月底以前,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单位、部门提出的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立项。

第三十四条科技项目批准后, 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应在一周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工程管理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应按照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签约、结题四个程序管理的要求,做到资金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

第三十六条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负责人要对科研项目质量和工期负责。

第三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要加强资料管理,做好试验记录、阶段小结和总结,技术资料要完整,真实可靠,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都应有项目负责人审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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