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犯罪原因的生物因素
犯罪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关系

一:犯罪原因的概念解析在笔者对犯罪主观和客观原因论述前,必须明确犯罪原因的基本概念。
我国学界的主流学说为系统因素说,即将犯罪原因界定为各种促成犯罪的因素所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或者说,各种引起犯罪的因素的有机整合是犯罪的原因。
基于此种学说。
犯罪原因可以被定义为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具有决定作用的致罪因素所构成的动态系统。
可以看出,犯罪原因下的子要素为致罪因素,因而犯罪主观和客观原因是对这些因素的组合排列。
事实上,所谓犯罪主观和客观原因这组概念在学说专著中较少被使用与提及。
学者们通常直接对犯罪原因中的因素进行研究,例如意大利犯罪社会学家恩里科-菲利的著名犯罪原因三元论: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
以及德国刑法大师刑事社会学派的集大成者李斯特提出的著名的犯罪原因二元论:社会因素、个人因素。
所以笔者在此先对犯罪主观原因和犯罪客观原因作出定义。
犯罪主观原因是指犯罪人的人格,包括动机、思维、自我认知等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有决定作用的个人因素。
而犯罪客观原因是与犯罪人自身无关的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有决定作用的社会因素。
其中社会因素十分繁多,笔者认为根据各种社会因素的功能之别,可将犯罪客观原因分为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
犯罪客观原因的宏观因素是基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根源角度考量的社会因素,包括社会变迁和文化等。
而犯罪客观原因的微观因素是直接对个人产生社会化影响的社会因素,主要为家庭与社区等。
二:犯罪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联系两种原因的关系包括联系与区别,当上述一些概念被定义后我们不难发现二者的区别是比较明显没有疑意的,因而笔者主要讨论的是二者的联系。
本文的基本观点是犯罪客观原因影响犯罪主观原因,其中犯罪客观原因中宏观因素决定微观因素并以微观因素作为中介,通过微观因素的社会化作用于犯罪主观原因。
因此本文的论述分为两个部分,一为犯罪客观原因中宏观因素经微观因素间接对犯罪主观原因的影响,二为微观因素如何通过社会化直接对犯罪主观原因的影响。
犯罪心理与预防措施

犯罪心理与预防措施犯罪行为是社会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了解犯罪心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减少犯罪行为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探讨犯罪心理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
一、犯罪心理的原因犯罪心理是指导致个人从事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
了解犯罪心理的原因,是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重要环节。
1. 社会因素社会因素是犯罪心理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社会的不公平、贫富差距、失业问题等都会导致一些人产生犯罪心理。
对社会不满、愤怒和绝望感的积累,可能促使个人产生犯罪行为。
2. 心理因素个人的心理因素也是引发犯罪心理的重要因素。
低自尊、冲动、攻击性、依赖性等心理特征,都会增加一个人参与犯罪的风险。
此外,家庭环境不良、童年受虐待等也可以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
3. 生物因素生物因素是犯罪心理背后的生理基础。
一些人的大脑结构、神经系统功能等与常人有所不同,这些差异可能导致他们更易受到冲动和暴力倾向的驱使,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二、犯罪心理的预防措施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教育是预防犯罪的基础。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道德观念和责任感,帮助人们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2. 改善社会环境改善社会环境,缩小贫富差距,提供更好的教育、就业和生活条件,可以减少社会不满情绪的积累,降低犯罪的发生率。
同时,社会应加强矫治机构和法律制度的建设,提高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减少和防控犯罪提供有效的保障。
3. 心理干预对于一些具有潜在犯罪心理倾向的个体,采取心理干预是非常重要的。
心理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可以通过精神治疗、行为疗法等方式,帮助个体解决心理问题,减少犯罪心理的发展。
4. 加强社区监督建立健全的社区治安防控机制,加强对居民的社区监督和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社区的监督和帮助可以提前发现潜在的犯罪行为,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犯罪原因分析

犯罪原因分析四川大学法学院盛玉国【内容提要】犯罪原因在犯罪学的研究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
有人认为,犯罪学主要是对犯罪原因的探讨和研究,这当然是一种狭隘的犯罪学观点,但由此可体现出犯罪原因在整个犯罪研究和犯罪学体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
犯罪原因是由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统而言之大概由自然原因、社会原因、个体原因和文化原因。
各种犯罪原因类型呈现出系统性、层次性、复杂性、动态性、综合性。
各种原因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发展变化,最终导致犯罪的产生。
【关键字】犯罪原因层次性动态性自然原因社会原因个体原因文化原因引言:有学者曾说:"战争可以停止,犯罪却不止。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产生国家和法律以来,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病态一直伴随人类左右,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灾难。
犯罪的存在和危害迫使人们去探索犯罪的原因。
早在公元前3世纪,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就在《国家论》中提出:“人们为了金钱常常是许多犯罪的原因。
”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贫穷导致造反和犯罪。
”我国古代对犯罪原因也有很多朴素的理论,管仲指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⑴,董仲舒当时对社会的犯罪原因进行过论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故贫者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民愁之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白居易有“贫困思邪而多罪”的犯罪理论。
犯罪原因一直是众人关注和研究的重点议题。
一、犯罪和犯罪原因含义:关于犯罪的概念有刑法学和犯罪学两种意义上的理解。
在刑法学上对犯罪的定义是以刑事实体法规范为出发点,即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
按照我国的刑法理论,刑法学上的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一种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刑罚当罚性。
而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是以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为标准,将犯罪定义为与现行行为规范相冲突的行为。
对犯罪原因的认识描述

对犯罪原因的认识描述
犯罪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危害了国家、集体、社会、个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
对犯罪原因的认识,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描述:
1.社会因素:社会因素是犯罪原因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因素包括社会制度、
经济发展、文化背景、家庭教育等。
例如,贫穷可能导致犯罪率的增加,因为贫穷的人可能面临更多的经济压力和缺乏机会,从而增加了他们犯罪的可能性。
2.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是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心理因素包括个人性格、心
理状态、情绪稳定性等。
例如,一些人可能因为情绪不稳定或存在心理障碍而容易发生攻击性行为或犯罪行为。
3.生理因素:生理因素也可以影响犯罪的发生。
生理因素包括遗传、生物化学
因素、药物滥用等。
例如,一些研究表明,某些基因可能增加一个人犯罪的风险,而药物滥用也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4.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也可以影响犯罪的发生。
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环境、学校
环境、社交环境等。
例如,家庭暴力或虐待可能导致儿童长大后更容易发生暴力犯罪,而学校环境的不良也可能增加学生发生欺凌或攻击性行为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认识和预防。
为了减少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从社会、心理、生理和环境等方面入手,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教育和培训,以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犯罪学——精选推荐

类,认为前两种是真正的犯罪人,主观恶性大,具有先天的人体特质。 对生来犯罪人的特征进行了描述:罪犯的特征是有较小的头盖骨的容量,一个 较宽或向后倾斜的下巴,眼睛突出隆起,宽大的像猴子一样的耳朵,宽阔的嘴 唇,反常的、不对称的头盖骨和脸,完全偏向一边的或扁平的鼻子,过多的皮 肤皱纹,有额外的手指或脚趾等等。龙勃罗梭认为一个人具有五个或五个以上 这样的生理特征就应属于天生犯罪人。 主张应区分不同的犯罪类型实行不同的处罚,对犯罪人的处罚要与犯罪人的主
2、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性质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决定于犯罪学的概念。 我国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三个方面。 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大陆国家的犯罪学大体上都是狭义犯罪学,而英、
美(有说英美法系)、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广义犯罪学。 研究对象决定一门学科的学科性质和地位。 康树华认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是以法学、社会学、心理学为基础,融合各
体型犯罪倾向大。 4、物质代谢异常理论 认为一个人走向犯罪,与其体内各种元素的含量高低和平衡与否有密切关系。 认为对前途失去信心和生活贫困的人,会导致体内金属元素失去平衡,对其注 入维生素治疗,就可控制其暴力行为。 5、人种论 认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实施犯罪的数量和类型是不同的。民族、 种族的品质是人类长期遗传的结果。 德国犯罪学家乌尔芬认为,德国人是优秀的,不会犯罪,指出“种族和民族是 犯罪现象的重要生理因素”。有的学者还认为犹太人是容易犯罪的民族。 美国学者奎〃约翰逊指出“黑人的存在是犯罪率高的真正原因”,著有《黑人
染色体多一个,即XYY型。 研究发现: (1)多余的Y性染色体大大增加了个人的攻击性,使个人容易进行暴力性犯罪
浅谈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

我 国刑法认 为,犯罪行为 由主体、主观方 面、 客体 、 客观方面四个基本要素构成 , 从犯罪学 角度认识犯罪行为 ,也要从这 四方面来加 以阐 述。人是社会性 的动物 , 犯罪是人 的行为表现方 式, 它体现了人 与社会的一种关 系。 因此 , 把犯罪 问题放在社会学的层面上加以探讨应该是合理 的, 下面将侧重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对犯罪行为 加以分析 研究 ,以图取 得对犯 罪原因的新的认
一
1 — 81
法I I l 制 天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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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谈 犯 罪行 为产 生 的原 因
闰 冬
( 绥化市北林 区党校 , 黑龙江 绥化 12 0 )பைடு நூலகம்5 0 0
摘 要 : 的犯 罪意识 来源于社会 , 人 社会环境 塑造 了人的犯 罪意识 , 使人成为潜在的犯罪人 , 从而完成一个犯 罪行 为的形成过程。 犯罪行为是行
为人 主 观 意识 对 客 观 环 境 的反 致 行 为 。
关 键 词 : 罪 ;i ; 因 犯 4- 原 为
长期以来 , 广大教师献身于人民教育事 业 , 化 ,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候 , 人们的欲望受到 忠于职守。 辛勤工作 , 为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 了许多的限制 , 可能仅仅生存一次需求就占去 了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做 出了重大贡献 , 然 人的大部分心思和精力, 但在两个文明不断发展 则当前 我国学 校教育所存在 的种种 问题也是 不 的情况下 , 人们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更多的追求 , 容忽视的。 首先是教师素质 问题。 教师作为“ 人类 层次 E 越来越高 , 这些就 自然导致 冲突层次的多 灵魂 的工程师 ” ,是学生增长知识 和思想进步的 样 化。 三是冲突机率的频繁化。 先前 的人们, 受着 导师 , 教师 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 留下深刻 印 自 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 , 很少是背井离乡 , 象, 有的甚至影响学生一辈子。 因此 , 教师一定要 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 特别是经济发展的不平 识。 在思想政治上 、 道德品质上、 学识学风上 , 面以 衡 , 开始 了大量大范围的迁徙流动 , 全 人们 这种状 1 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 身作则 , 自觉率先垂范 , 教好书 , 育好人 , 真正为 况引起了人们之间展开竞争 , 加上各 自 所形成的 1 . 1物质方面 人师表。 由于生活的压力和我国教育 中不合理不 不 同风俗、 习惯、 观念 , 人们发生冲突的机率大大 这是最普遍最大量的。需要是一种不满足 科学的评价体系 , 教师根本无法在思想政治上 、 增加 , 正如许多犯罪学家指出的“ 犯罪是城市 的 感或对某种对象的必要感 , 它是推动人们以一定 道德品质上、 , : 学i q 风上作出表率。 q 相反的, 为了 问题” 为什么 , 。 就在于城市集 中了最多的冲突条 方式 向 前运动的直接力量 , 通常也是一个人犯 罪 教会学生适应这个社会 , 他们是以 自己对社会的 件和 冲突主体 , 因此城 市里的冲突最多 , 换一个 的直接原 因。 作为生物 , 人首先要谋求生存 , 生存 认识和体会来教导学生的, 这就使理想的教育模 角度说就是犯罪问题最多,从这个意义上讲 , 我 是人 的第一要义 , 如果不能生存下去 , 么人就 式转变为现实的教育模式。长期以来 , 国的教 们说人与人的冲突是犯罪发生的主要形式。 那 我 人与 不能作为人而存在 的。因此 , 因素对人具有 学内容陈旧 , 物质 方式僵硬, 年年的教学 内容都一样 , 人的冲突 , 体现在两个方 面: 利益冲突和思想冲 决定性意义 。 现实生活中, 由于社会环境 、 知身条 教师可以凭借他们那或许 已经模糊发黄 的教 学 突 , 利益冲突是指广泛单方上的利益的冲突 , 这 件和其他方面因素 的差异 , 人在求生存方 面所具 笔 记就完全可 以胜任这种样板式教育 ,这一 状 种利益冲突是前面所讲的人的受教育和社会化 备 的条件各不相同, 这就造成 了同—个社会 中因 况 , 不仅降低 了学生学习 的兴趣 , 也降低 了教师 的不 同而造成 的, 因为人的受教育和社会化的不 生 活条件不同而形成 的不同阶层 , 使社会 因财富 做好教育的热情。 同, 人与人 之间就存在各种不平衡 , 这些不 平衡 的差距而发生分裂 , 即有钱人阶层和无产或贫民 还有就是教育方式问题 。 迄今为止 , 的 使他们在获取利益时也呈现不平衡状态 , 我们 进而引 阶层 。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差距 的进一 教育方式仍是以僵硬化 、形式主义为显著特点 , 起人们为利益而发生 冲突 , 步扩大 , 掌握生产生活资料多的人将进一步增加 所谓僵硬化是指形式的呆板 ,无法激起人的兴 2 人与社会的冲突。人与社会 的冲突是由 - 3 优势 ,他们甚至可以过上不劳而获 的富裕生活 。 趣 , 这不仅体现在课本教育上 , 现在课 外教 社会所造成 的, 也体 政府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和行 为规 而缺乏生产生活资料 的人 的生活状况将进一 步 育上 , 课本教育的僵硬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 填 范等公共政策 , 把社会引向他们所预设的方 向, 恶化 , 他们将不断地论为穷人 和无产者 , 进而将 鸭式” 教学 , 整个课堂完全没有生机, 教师在上面 这一过程 ,可能因为规划或规范本身的不合理 、 危及他们的生存。因此, 物质方面的差距是根本 上课 , 在下面听 , 学生 整个过程体现 老师的思想 不完善而成为冲突根源 , 也可能因为规范或规范 的、 基础性 的。它所引起 的认识 差距对一个社会 认 识水平 ,学生 的自主思维能力没能充分挖掘 , 的非全 面性引起一些人的冲突 , 公共政策对犯罪 来说也是致命的 , 当人不能再作为一种生物 其拓展思路和视野的可能受到了限制。 因为 政策的影响是全方位的 , 特别是对经济犯罪 的影 存在时 , 任何的社会约束将不复存在 , 人就将沦 2犯罪行为的客观方 面 响, 更为人所关注 。 通常认为 , 如果没有政策 的突 为简单的生物而不是社会意义的人共同相处 , 调 21 , 个人内在冲突。个人内在冲突是指个人 变或者大量的发生 自然灾害或战争 , 在基本 的人 整人与人 的关系也将变成调整生物 的自 然规则 。 对 自 身条件与实现需求之间缺乏正确认识 , 一方 性状态不变和文化传统不变的情况下 , 社会犯罪 所以 , 任何—个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保障人的生 面是客观存在满足需求 的必要 , 另一方面却认 为 状况通常也是基本稳定 的, 不会突然发 明显的变 存权。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 法, 在实现了共产主 自 身条件无法实现这种需求 , 于是形成了 自 内 动, 身 由政府的干预 , 经济社会不断加强 , 目前这方 义后 , 人们的物质需求高度满足时 , 的违法 在 的认识矛盾 , 而使人陷于 自 所有 进 我对立 的圈子 , 面的冲突正显增加趋势 。因此 , 政府在进行各项 犯罪行为都将下降到很低的水平 , 已经不存 无法正确认识 自己。这种矛盾的渲泄或解决 , 犯罪 通 公共政策时 , 当具有政策成本 意识 , 应 包括在 防 在, 作为定 义犯 罪的法律也已经不存 在了 , 那时 常 以行为人的 自我抑制、 自我伤害 、 自我牺牲方 控犯罪方面的成本意识 ,起码要考虑 以下两点 : 的冲突 , 都是程度显著轻微并且可以通过冲突双 式实现。这种情形 , 对他而言 , 危害性并不大 , 但 是考虑将有利于社会治安秩序 的稳定 当作评 方在平等协商 中解决。因此 , 作为犯罪学研究意 对社会而言 , 其危害性仍是 明显的 , 因此这种情 价公共政策是否适 当的一个标准 ; 二是考虑通过 义上的物质这 因素 , 是指在物质条件不能充分满 形仍在社会禁止和救助之列 。表现在犯罪上 , 则 公共政策在减 犯罪上怎么做最适宜 。 足劳动仍为人们谋生手段的条件下而言 , 一个人 因这类人具 有精神 情绪低 落和心 理承受 能力 低 以上通过对犯罪行 为的主、客观方面 的分 在犯罪时,他会考虑满足 自己物质要求的标 准, 的特点 , 一遇挫折 、 困挠或其他刺 激往往不堪 承 析 , 可以得出结论 : 人的犯罪意识来源于社会 , 社 同时会选择适应 自己物质水平的方式去实施犯 受 而易失去控制 , 出偏激行为 , 做 对社会实施 报 会环境塑造了人 的犯罪意识 , ^ 使 皖为潜在 的犯 罪。 复, 具有 严重 的社会危害性。 罪人 , 从而完成一个犯罪行为的形成过程。犯罪 1 心 理 方 面 _ 2 22人与人的冲突。 . 社会是由人组成 的, 与 行为是行为人主观意识对客观环境的反致行为。 人 人的需要是多样性的 , 来说 , 一般 首先满足 人之间的冲突是 ^ 类社会 中最普遍 、最大量 的, 这便是犯罪行为人从主观到客观 的表现。 这一过 生物性需要 , 包括吃 、 穿 、 繁衍后代等物质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 , 住、 用、 这种 冲突是越来越复 程 的揭示 , 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对犯罪行为的 和生理 的需要 。生物性需要被逐个满足后 , 才开 杂 。 一是 冲突范围的扩大化。 生产力的发挥催生 认识 , 进一步提高我们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的水 始追求社会性需要 , 包括在社会群体 交往 中被人 了许多的新事物 , 使人们享受了越来 越多 , 与此 平 , 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 促进社会 和谐 全 承认。 同时也使 人 们在交往 中冲突的扩大 , 各种事物都 面可持续发展。 1 教育方面 . 3 可能导致 ^ 们的冲突发生。 二是 冲突层次 的多样 作者简介 : 闫冬(9 8 )女, 16 一 , 绥化人, 讲师。
犯罪因素

犯罪行为的因素中国从来就不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法制日益完备的今天,犯罪行为不仅没有改善却愈加严重,着实让人费解。
现存的法律、法规,合理的措施、方案本应该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但为什么还会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这就要深入研究犯罪行为的因素了,看看是什么因素导致犯罪行为的屡禁不止。
犯罪行为发生的影响因素,是指那些对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变化直至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影响作用的因素。
据研究这些因素有:一.生理因素(一)年龄因素首先,犯罪率的高低与年龄相关。
其次,年龄与犯罪类型的选择也有一定的关系。
(二)性别因素首先,性别影响着犯罪的主动性。
其次,性别对犯罪的类型和方式也有影响。
(三)神经类型因素神经类型之人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
在犯罪心理形成过程中,主体神经类型所表现出的心理特点,是与其他心理因素相联系而起作用的,使主体在选择犯罪种类时体现出各自的特色。
有资料表明,暴力犯罪中,兴奋型的人为多;盗窃犯罪中,灵活型、安静型的人多。
(四)异常生物学因素1.遗传素质2.精神障碍3.脑损伤、身体残疾4.内分泌和物质代谢异常5.酒精中毒及药物依赖二、心理因素(一)低级的认知水平(二)个性倾向性中的不良因素(三)性格不良因素除以上因素外,环境因素也是影响犯罪行为的因素:一、家庭对犯罪行为的影响(一)不良的家庭教育方式对犯罪心理的影响,通常我们把家庭不良的教育方式归纳为三种:过分溺爱、简单粗暴和放任自流。
(二)家庭破裂对犯罪心理的影响,家庭破裂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即结构破裂和心理破裂。
(三)家庭中不良行为对犯罪心理的影响,父母充当家庭教师这一角色,是不可选择的结果。
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特殊联系,使得父母的思想、观念、态度和行为必然会对其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父母的言行举止,无论好坏,都极易被孩子无意识地模仿和学习。
二、学校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学校环境中存在的不良因素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学校教育内容失衡对犯罪心理的影响(二)学校教育方式对犯罪心理的影响,学校教育方式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只教书不育人,二是以处罚代替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讲课讲稿

引论对于生物因素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本文首先论述生物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犯罪,并从生理因素与病理因素两大方面探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最后归纳总结研究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的意义。
文章在此并非宣扬先天生物决定论,而是要全面的看待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积极有效地减少犯罪发生率。
一、犯罪原因中生物因素的概述(一)生物因素的概念生物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和病理因素。
①生理因素是指人类正常的生理机能活动;病理因素是指人类异常的生命机能活动。
犯罪的生理因素,主要揭示人类生理现象所决定的本能行为对犯罪的影响。
例如,有学者通过对单卵顺干细胞和双卵双细胞的成长过程进行比较,以确定遗传的影响。
德国慕尼黑的内科医生约翰内斯·朗格是第一个尝试把双细胞研究运用到犯罪学研究的学者。
他对13对男性单卵双胞胎和17对男性双卵双胞胎进行研究得到如下结果:在13对被判刑的男性单卵双胞胎中,两兄弟均被判过刑的有10对,犯罪一致性占76.9%;而在17对双卵双胞胎中,两兄弟均被判刑的只有两对,犯罪一致性占11.8%。
单卵双胞胎的基因一致性高于双卵双胞胎,而其犯罪一致性也远远高于单卵双胞胎,这只能让我们推出一点:即使遗传不是犯罪的决定性因素,但遗传对犯罪印象不容忽略。
作为犯罪生物因素研究的重点还在于揭示病理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因为犯罪是人类的行为,正常的生理想象是人类所共有的,但是犯罪并非人类所有人均实施的现象,也就是说人类群体中只有少部分人犯罪,那么是否这些人犯罪是因为他们的生理现象与普通人不一样,即犯罪人拥有特殊的病理想象,具体说:病理现象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犯罪?有哪些病理现象影响着犯罪?例如,龙勃罗梭在解剖全意大利著名土匪头子维莱拉的尸体的时,发现维莱拉的颅骨上的枕骨所在部位,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区,它的位置如同低等动物中的一样,于是返祖遗传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划过龙勃罗梭的脑海,龙勃罗梭毫不迟疑地断定,维莱拉的身上再现了原始人类和低等动物的残忍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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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因与犯罪 • 遗传基因(Gene,Mendelian factor): • 也称为遗传因子,是指携带有遗传信息的 DNA或RNA序列,是控制性状的基本遗传单 位。基因通过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来表达自 己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从而控制生物个体 的性状表现。基因最初是一个抽象的符号, 后来证实它是在染色体上占有一定位置的 遗传的功能单位。
• 如果你从父母双方中各遗传了一个鸟嘌呤 碱基因,那么你的基因型就是GG,“善意” 型;如果你从父母任意一方或双方中遗传 了腺嘌呤碱基对,那么你的基因型就是AA 或者AG,这就意味着你具有不太友善的催 产素受体了。
• 异孪生子: • 异卵双胞胎(fraternal twins):妇女每月排 卵1次,有时因某种原因同时排出两个卵子 并同时受精,就产生了两个不同的受精卵。 这两个受精卵各有自己的一套胎盘,相互 间没有什么联系,叫做异卵双胎。相貌方 面生出来就像普通的兄弟姐妹。龙凤胎就 绝大部分是异卵双胞胎而不大可能是同卵 双胞胎。
• 四、早熟与犯罪 • 生理的过早发育与社会化程度不一致
第三节 遗传与犯罪
• 一、孪生子论 • 每个个体的基因来自父母各一半。 • 同孪生子: • 同卵双胞胎即单卵双胞胎是一个精子与一个卵 子结合产生的一个受精卵。这个受精卵一分为 二,形成两个胚胎。由于他们出自同一个受精 卵,接受完全一样的染色体和基因物质,因此 他们性别相同,且就像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有 时甚至连自己的父母都难以分辨。
Hale Waihona Puke •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 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 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 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 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 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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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少年的特点 心身发展--快速而不平衡 实现同一性:自我认识增强 依恋关系发生变化 认知改变:形象思维,进入抽象思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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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动机:简单,有盲目性、随意性 (2)类型:财产、暴力、性 (3)形态:团伙犯罪较多 (4)手段:成人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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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年期与犯罪 1、成年期(25—60周岁) 2、犯罪特点 (1)心理:诡秘性、预谋性、多样性 (2)类型:精心策划的犯罪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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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来自父母,几乎一生不变,但由于基 因的缺陷,对一些人来说天生就容易患上 某些疾病,也就是说人体内一些基因型的 存在会增加患某种疾病的风险,这种基因 就叫疾病易感基因。 • 疾病基因 • 长寿基因 • 风流基因
• 善恶和基因有关系吗? • 很多时候,由相同父母抚养长大的兄弟姐 妹,尽管成长环境相似,但他们却可能走 上两个极端:一个善良宽容,另一个心胸 狭窄。在《心理科学》(Psychological Science)杂志的新研究揭示:后者可能仅 仅是因为激素受体基因不对头罢了。
第八章
• 犯罪原因的生物因素:行为人所存在的、 对犯罪的产生存在影响的个体因素。 • 年龄 • 性别 • 遗传
第一节 年龄与犯罪
• 一、青少年期与犯罪 • 1、青少年(10—25周岁) • 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 周岁的人。 • 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 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两个年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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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抱有世界危险且人性本恶的观点的参 与者,只要体内有与善良相关的受体基因, 他们仍会保持着善良、尽责和仁慈的心态。 普林认为,善良版本的基因使他们克服了 世界越来越危险的感觉,让他们在有这些 恐惧心理的同时还能帮助他人。但对有其 他类型受体基因的人来说,负面的世界观 就可能会导致反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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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年期与犯罪 1、老年期(60岁以上) 2、犯罪特点 (1)攻击性减弱,只能、隐蔽、间接 (2)侵害对象:弱势群体 (3)激情犯罪增多,针对亲属 (4)性犯罪增加
第二节 性别与犯罪
• • • • • • • 一、体力与犯罪 体力的差别 二、雌激素与犯罪 内分泌失调 三、经期与犯罪 雌激素和垂体促性腺激素 抑郁、烦燥、焦虑、恐惧、发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