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讲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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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犯罪的原因剖析

第4讲犯罪的原因剖析

1第四讲犯罪的原因●生物学原因论●社会学原因论●学习理论●多元性的原因论3引言1、社会群体都有制度和规则原始社会:巫术、礼仪、道德、母系、父系社会规则巫术、道德、宗教、自然法浑然一体奴隶社会:奴隶等级制、买卖制、法律、道德等封建社会:分封制、社会阶层等级制、法律、道德等依附具体的人——依附神意、天命资本主义社会:三权分立、法律、道德等社会主义社会:议行合一、法律、道德等42、假如制度和规则被破坏、被违反,会发生什么?越轨——违反某个群体或社会的重要规范的行为违法——特定主体实施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犯罪——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或处罚的行为。

——惩罚什么?犯罪行为?犯罪人?犯罪心理?5究竟惩罚的是什么?1、犯罪行为? ——客观主义2、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和反社会性? ——主观主义3、犯罪人,心理矫治与规训? ——更狭义的主观主义古典派客观主义——近代派主观主义惩罚对象应当是人,而不是犯罪行为!既然是人,就需要研究具体犯罪发生的真正原因,判断哪些人更容易犯罪!6上节知识点:犯罪人的多维视角● b.思想人●人有思维●有目的性● a.生物人●生物功能●生物学差异●生物适应性● C.社会人●人存在于社会●个体的关系性一、生物学原因论1.身体结构表征与犯罪(1)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颅相学学者龙勃罗梭,早年学医,后作为军医服役,在都灵大学教授精神病学、临床精神病学和法医学。

他研究几千名犯罪人的人体数据、外貌,并对死亡的惯犯和重大犯罪者的头盖骨及身体部位进行研究,发现犯罪人在生理特征上出现“返祖”现象。

晚年修正学说,开始强调地理因素和社会因素。

弟子菲利转向犯罪社会学派弟子加罗法洛转向自然犯罪和实证犯罪学派。

9(2)体型与犯罪的关系谢尔顿体型说体型性情矮胖型全身放松、随遇而安、喜好柔软的事物;和蔼可亲、宽容瘦弱型内向、身体不适、敏感、皮肤不良、容易疲劳、退缩斗士型(肌肉骨头发达)活跃、走路谈话姿态独断,行为具有攻击性10德国精神病学和心理学家克雷齐默尔《身体结构和性格》●1、肥胖型:●不易犯罪、或易犯诈欺罪,容易社会化●2、瘦长型:●较孤立,多盗窃和诈骗,累犯较多●3、健壮型:●暴力犯罪,及用暴力实施的财产犯罪和性犯罪●4、障碍型:多实施性犯罪11●泰森的人生片断●1978年,泰森12岁,因偷钱包被抓。

最新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生物学因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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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部结构的损坏与犯罪
1.脑部边缘系统
• 下丘脑调节人的动机行为,并且调节 着内分泌系统的活动。当下丘脑受损, 人就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为达到 “快乐刺激”而引起犯罪行为
• 杏仁核的功能是情绪控制和情绪记忆 形成。采用结构影像技术对暴力犯的 研究显示, 暴力犯杏仁核的容量有显 著减少
边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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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脑皮层
(二)瘦长型:身材瘦长、手 足粗短,性格内向,多愁善感。多 犯盗窃和欺诈,累犯较多
(三)健壮型:身材健硕强壮、 王锐.新编 犯罪行为心理肌学肉[M]发.北达京.、中国精人力民充人民沛公具安有大学爆出发版性社.格201。0
金国华多.犯犯罪心暴理力学财[M]产.桂罪林.和广西性师犯范罪大学出版社.2009 (四)障碍型:身体发育不正
参考资料: 皮建华《生理与犯罪简论》[J].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38)
体形与犯罪
• 1949年Sheldon用胚胎学的三个概念评价 人的体形: • 1.内胚层体形 • 2.中胚层体形 • 3.外胚层体形
• Sheldon对各200人共400人的男性少年犯 罪人和大学生进行对比研究,每种体形按 1~7进行评分,发现犯罪少年中胚层型很多, 外胚层型很少;而大学生中外胚层型很多, 中胚层型较少
• Brown等发现士兵中的侵犯行为史与CSF中 NE代谢物MHPG水平呈正相关,这表明中枢 NE更新增强,会导致人更具有侵犯性。
• 研究显示,普通人群服用苯异丙胺提高多 巴胺功能会导致更多的攻击行为。而多巴 胺过剩也是精神分裂症的生物化学基础。
参考资料: 应柳华《暴力犯罪生理机制的研究》[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3)
体内化学元素与犯罪
•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两位犯罪学家从得克 萨斯监狱中搜集了暴力犯与无暴力犯罪 记录者各38名的头发样品, 将他们严格 分类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 暴力犯 体内镁、硅、钾、钠、铁、锌等的含量, 以及锌与铜、铜与铁的比例极不正常。

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引论对于生物因素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本文首先论述生物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犯罪,并从生理因素与病理因素两大方面探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最后归纳总结研究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的意义。

文章在此并非宣扬先天生物决定论,而是要全面的看待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积极有效地减少犯罪发生率。

一、犯罪原因中生物因素的概述(一)生物因素的概念生物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和病理因素。

①生理因素是指人类正常的生理机能活动;病理因素是指人类异常的生命机能活动。

犯罪的生理因素,主要揭示人类生理现象所决定的本能行为对犯罪的影响。

例如,有学者通过对单卵顺干细胞和双卵双细胞的成长过程进行比较,以确定遗传的影响。

德国慕尼黑的内科医生约翰内斯·朗格是第一个尝试把双细胞研究运用到犯罪学研究的学者。

他对13对男性单卵双胞胎和17对男性双卵双胞胎进行研究得到如下结果:在13对被判刑的男性单卵双胞胎中,两兄弟均被判过刑的有10对,犯罪一致性占76.9%;而在17对双卵双胞胎中,两兄弟均被判刑的只有两对,犯罪一致性占11.8%。

单卵双胞胎的基因一致性高于双卵双胞胎,而其犯罪一致性也远远高于单卵双胞胎,这只能让我们推出一点:即使遗传不是犯罪的决定性因素,但遗传对犯罪印象不容忽略。

作为犯罪生物因素研究的重点还在于揭示病理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因为犯罪是人类的行为,正常的生理想象是人类所共有的,但是犯罪并非人类所有人均实施的现象,也就是说人类群体中只有少部分人犯罪,那么是否这些人犯罪是因为他们的生理现象与普通人不一样,即犯罪人拥有特殊的病理想象,具体说:病理现象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犯罪?有哪些病理现象影响着犯罪?例如,龙勃罗梭在解剖全意大利著名土匪头子维莱拉的尸体的时,发现维莱拉的颅骨上的枕骨所在部位,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区,它的位置如同低等动物中的一样,于是返祖遗传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划过龙勃罗梭的脑海,龙勃罗梭毫不迟疑地断定,维莱拉的身上再现了原始人类和低等动物的残忍本能。

第八章犯罪原因的生物因素

第八章犯罪原因的生物因素
第八章
• 犯罪原因的生物因素:行为人所存在的、 对犯罪的产生存在影响的个体因素。
• 年龄 • 性别 • 遗传
第一节 年龄与犯罪
• 一、青少年期与犯罪 • 1、青少年(10—25周岁) • 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
周岁的人。 • 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
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两个年龄区域。
• 如果你从父母双方中各遗传了一个鸟嘌呤 碱基因,那么你的基因型就是GG,“善意”
型;如果你从父母任意一方或双方中遗传 了腺嘌呤碱基对,那么你的基因型就是AA 或者AG,这就意味着你具有不太友善的催 产素受体了。
• 三、老年期与犯罪 • 1、老年期(60岁以上) • 2、犯罪特点 • (1)攻击性减弱,只能、隐蔽、间接 • (2)侵害对象:弱势群体 • (3)激情犯罪增多,针对亲属 • (4)性犯罪增加
第二节 性别与犯罪
• 一、体力与犯罪 • 体力的差别 • 二、雌激素与犯罪 • 内分泌失调 • 三、经期与犯罪 • 雌激素和垂体促性腺激素 • 抑郁、烦燥、焦虑、恐惧、发怒
• 3、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 (1)动机:简单,有盲目性、随意性 • (2)类型:财产、暴力、性 • (3)形态:团伙犯罪较多 • (4)手段:成人化、智能化
• 二、成年期与犯罪 • 1、成年期(25—60周岁) • 2、犯罪特点 • (1)心理:诡秘性、预谋性、多样性 • (2)类型:精心策划的犯罪较多
• 那些抱有世界危险且人性本恶的观点的参 与者,只要体内有与善良相关的受体基因, 他们仍会保持着善良、尽责和仁慈的心态。 普林认为,善良版本的基因使他们克服了 世界越来越危险的感觉,让他们在有这些 恐惧心理的同时还能帮助他人。但对有其 他类型受体基因的人来说,负面的世界观 就可能会导致反社会的行为。

犯罪原因专业知识讲座

犯罪原因专业知识讲座
型犯罪和性犯罪;
5.生物化学原因
荷尔蒙旳分泌、血糖高下、微量元素旳缺乏都 可能影响犯罪,这种影响经过心理原因起作用。 6.双生子论
3.心理原因与犯罪
心理学: (1)心理过程:认知过程、情绪情感过程、意志过程。 (2)心理特征(个性、人格)
A.个性倾向性:需要、动机、爱好、理想、信念、价 值观、道德观
4. 政治原因与犯罪
(1)政治冲突与犯罪 (2)政治体制弊端与犯罪
权力过于集中 ;政治运作过程缺乏透明度; 权力行使缺乏监督;控制职务犯罪机制尚待完善 人事制度方面因对犯罪旳影响: A.学校环境旳影响 B.学校风气旳影响 C.学校管理旳影响 D.当代中国教育旳弊端
(6)心理变态原因与犯罪 狭义旳心理变态专指“人格异常”或“人格变态”,
广义旳心理变态还涉及精神疾病。
A.人格异常:思维活动正常,情感和意志方面 存在障碍
B.精神疾病
4.意识原因与犯罪
(1)概念:犯罪原因旳意识原因也就是犯罪意 识,支配犯罪个体实施犯罪行为旳思想、观点、 价值观、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等主观原因。关键 和实质是犯罪主体所具有旳反社会性旳思想意 识。
(2)特殊空间与犯罪 A.城市死角 B.城乡结合部和社会控制真空地带 C.独居住宅 D.流动空间
(3)特殊人文地理环境与犯罪 A.单位 B.小区 C.山区林区等 D.国边境地域
三、犯罪旳社会原因
1.概念:能够引起犯罪发生旳多种社会原因及 其过程。
2.特征: (1)决定性 (2)普遍性 (3)系统性 (4)间接性 (5)可控性
3.经济原因与犯罪
(1)经济发展与犯罪旳关联性 (2)经济原因与犯罪
A.社会经济制度与犯罪 B.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犯罪 C.社会经济管理与犯罪 D.分配制度与犯罪 (3)市场经济与犯罪 A.市场经济旳开放性与犯罪 B.市场经济旳竞争性与犯罪

ppt)第四讲犯罪原因的社会分析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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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本能论
犯罪的根源在于人类文化自身的天然缺陷,它具 体表现为人类社会的主体性需求与人类社会文化 的矛盾冲突。犯罪正是人类社会主体性需求与人 类社会文化矛盾冲突的产物。
人类社会创造了各种覆盖全社会的规范与制度, 却无法保证所有社会成员都能认同、接受和自觉 遵守这些规范和制度。犯罪说到底就是对社会的 规范和制度的违背和破坏,没有规范和制度,也 就谈不上越轨与犯罪问题。
理论与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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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犯罪原因的理论
概况:回避“犯罪原因说”
只讲导致犯罪的“因素”,认为“原因说” 是决定论,是必然关系
美国学者的犯罪原因学说
生理原因:遗传、身体构造、人体生物化 学因素、神经生理因素、基因等。
心理原因:心理分析学派、行为学派、心 理生物学派
社会原因:社会结构论、社会过程论等 相关因素:阶层、年龄、种族、性别等。
在这种条件下,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 犯罪必然随之迅速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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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文化土壤肥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过去“重精神、轻物质” 的社会转变为“重物质、轻精神”的社会,一个 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致使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 与文化发展日益脱节。
在经济大幅度增长的同时, “道德失落”和“价 值虚空”,社会道德功能日益衰落,公民责任义 务意识淡薄,不良“物欲”迅速滋长,功利性价 值取向定向强化和政治泠漠心理不断扩散。
反抗国家的税费征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贿 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为一种“积极的行贿主 体”,大事拉拢腐蚀干部,形成贿赂犯罪,不仅 自身沦为犯罪人,而且使大批国家干部也沦为罪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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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利益结构失衡
不同收入层的分化加剧,特别是高收入者并非都 是合法劳动所得,财富有向资本倾斜,低收入群 体收入在整体结构中的比例不断下降。这种收入 分配结构的失衡现象必然要伤害到最大多数劳动 者的劳动积极性,使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原则 功能弱化,社会信任结构趋于解体。

第九章 犯罪的个体原因

第九章 犯罪的个体原因
第九章
犯罪的个体原因
本章内容:
一、犯罪个体原因的概念 二、生物-生理因素与犯罪
三、犯罪心理原因
一、犯罪的个体原因的概念
是指触引、促发行为人实施犯罪行 为的生物、生理、心理特质与观念结 构等主体的内在素质及其相互关系。

正是某个具有一定生物、生理特质 的个体在自身观念与心理支配下实施 了为社会规范所不容的行为,该行为 才会被社会标定为犯罪行为,其人也 才会被社会定义为犯罪人。
老年人的社会生活减少,与外界发生冲 突的可能性随之降低;或者因为老年人 生理活动能力减弱,实施攻击性行为的 能力随之弱化等。
案例:2003年10月21日,湖北省利川市元堡乡花坪 村一组发生了集体中毒事件。村民朱发斌正为亡父 朱大田办丧宴,事件造成33人中毒,10人死亡。24 日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是朱发斌之母,70多岁的 陈晓梅。陈晓梅与亡夫分居13年,母子婆媳关系不 睦。朱大田去世后,朱发斌得到了父亲留下的几十 元钱和办丧事的7000元礼金,陈晓梅因此对儿子、 儿媳不满,心生怨恨。丧宴那天,陈晓梅独自想着 很多事情,产生轻生念头,同时想毒死几个人,让 儿子花钱给人家治。于是将毒鼠强投入饭锅。
自称心灵感应无法控制 1979年10月5日,黑龙江省双城市青岭乡 群利村一户姓范的人家里出生了一对男性双 胞胎,父亲范垂富为其取名范业和、范业东。 2002年,弟弟范业东来到了吉林省德惠市, 在酒厂跟车送酒。哥哥范业和来到哈尔滨, 在火车站货场装卸货物。
2005年4月中旬,范业东在送酒途中, 送酒车发生侧翻,一车酒全洒光了。老板 扣了范业东的工资并开除了他。范业东一 气之下跑回双城。傍晚时分,不知不觉中 他来到郊区的一个地方。屋里女主人在看 电视。范业东在屋外站了一会,推开了房 门。通过交流,范业东得知女人的丈夫晚 上值夜班,孩子还未放学。趁其不备,范 业东对女主人实施了强奸并抢走了50元钱。

生物安全演讲稿全部(3篇)

生物安全演讲稿全部(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顾名思义,是指防止生物危害的发生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生物安全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以下,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及我们应该如何加强生物安全建设。

一、生物安全的重要性1.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生物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生物制品和病原体可能被恶意利用,导致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扩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加强生物安全建设,可以有效预防生物危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

生物恐怖袭击、生物武器扩散等生物危害事件,不仅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3. 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生物安全是生物产业发展的基石。

只有确保生物安全,才能推动生物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有利于提高生物产业的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我国生物安全现状及挑战1. 生物安全形势严峻近年来,我国生物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一方面,生物技术快速发展,生物制品和病原体可能被恶意利用;另一方面,国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势力对生物安全的威胁不断加剧。

这些因素使得我国生物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2. 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虽然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监管手段滞后等,这些都给生物安全带来了隐患。

3. 生物安全意识薄弱生物安全意识是保障生物安全的基础。

然而,在我国,生物安全意识普遍薄弱。

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不足,导致生物安全隐患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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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论对于生物因素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本文首先论述生物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犯罪,并从生理因素与病理因素两大方面探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最后归纳总结研究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的意义。

文章在此并非宣扬先天生物决定论,而是要全面的看待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积极有效地减少犯罪发生率。

一、犯罪原因中生物因素的概述(一)生物因素的概念生物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和病理因素。

①生理因素是指人类正常的生理机能活动;病理因素是指人类异常的生命机能活动。

犯罪的生理因素,主要揭示人类生理现象所决定的本能行为对犯罪的影响。

例如,有学者通过对单卵顺干细胞和双卵双细胞的成长过程进行比较,以确定遗传的影响。

德国慕尼黑的内科医生约翰内斯·朗格是第一个尝试把双细胞研究运用到犯罪学研究的学者。

他对13对男性单卵双胞胎和17对男性双卵双胞胎进行研究得到如下结果:在13对被判刑的男性单卵双胞胎中,两兄弟均被判过刑的有10对,犯罪一致性占76.9%;而在17对双卵双胞胎中,两兄弟均被判刑的只有两对,犯罪一致性占11.8%。

单卵双胞胎的基因一致性高于双卵双胞胎,而其犯罪一致性也远远高于单卵双胞胎,这只能让我们推出一点:即使遗传不是犯罪的决定性因素,但遗传对犯罪印象不容忽略。

作为犯罪生物因素研究的重点还在于揭示病理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因为犯罪是人类的行为,正常的生理想象是人类所共有的,但是犯罪并非人类所有人均实施的现象,也就是说人类群体中只有少部分人犯罪,那么是否这些人犯罪是因为他们的生理现象与普通人不一样,即犯罪人拥有特殊的病理想象,具体说:病理现象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犯罪?有哪些病理现象影响着犯罪?例如,龙勃罗梭在解剖全意大利著名土匪头子维莱拉的尸体的时,发现维莱拉的颅骨上的枕骨所在部位,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区,它的位置如同低等动物中的一样,于是返祖遗传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划过龙勃罗梭的脑海,龙勃罗梭毫不迟疑地断定,维莱拉的身上再现了原始人类和低等动物的残忍本能。

现今经过更多的科学统计表明,社会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起着决定性作用。

龙勃罗梭的犯罪天生理论不再为人们所接受,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先天性病理因素对犯罪行为还是有着一定的影响的。

譬如,上例中的“返祖遗传”的病理现象有着一定的科学性的,它作用于犯罪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①有的学者将生物因素等同于生理因素,这是不确定。

(二)生物因素的地位犯罪原因是指由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具有决定作用的致罪因素所构成的动态因素,它包含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生理因素、自然环境因素以及文化等多种因素。

不可否认,无论是社会的犯罪还是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其中,生物因素只有最终与社会因素结合才能发挥作用。

①诚然,生物因素不是犯罪行为产生的决定性因素,但它对犯罪行为的产生还是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的。

我们研究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并不是宣扬先天生物决定论,而是要全面的看待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从而有效的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发生率。

(三)研究生物因素的意义生物因素尽管不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决定性因素,但却是犯罪行为研究中所不能回避的。

仅仅强调犯罪行为的社会归因和心理归因是不够的。

现代科学的发展有利于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的研究,它促使我们对犯罪行为的生物因素重新进行评估,这些生物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和病理因素。

以下我将从四个方面来探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研究的意义。

1.有利于犯罪行为发生机制的研究:综合促成犯罪的诸多因素,根据其主要特征的不同,我们可以对之进行大致的分类。

意大利犯罪社会学家恩里科·菲利提出了著名的犯罪原因三元论: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

②德国刑法学家刑事社会学派的集大成者李斯特提出了著名的犯罪原因二元论:社会因素、个人因素。

③他更强调的是社会因素对犯罪形成的作用。

我国学者也从生理、心理、社会、自然环境等多因素的角度对犯罪进行了研究。

其实,我认为犯罪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中人的特定的心里支配下的行为,生物因素、社会因素等都对犯罪行为的形成有着影响。

然而,社会因素在这中间起的是支配作用,生物因素不过是对犯罪的形成有着一定的影响,并不构成实际作用。

但是,研究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也是研究犯罪行为发生机制的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有利于预防犯罪的发生:我们研究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并找出其规律和内在原因。

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预防犯罪的发生。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顺应生物因素影响犯罪的规律减少犯罪的发生;其次,我们还可以通过治疗和缓解生理上的病态来控制犯罪行为的发生。

(1)根据生物因素的规律来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例如,当生物节律(尤其是情绪节律)处于低潮期时,人的情绪低落,心情不舒畅,人就很容易产生自杀行为。

这时候我们就应当对有自杀倾向的人进行积极地疏导,同时严格控制与放弃自杀行为的发生。

在情绪节律处于高潮期时,人的情绪不稳定,心烦意乱,自我控制能力差,此时就容易引起与人争吵、打架斗殴甚至杀人的激情犯罪。

那么,对于有犯罪倾向的人,在其情绪处于高涨期①蔡文辉.社会变迁.台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5.7版.23-26②人类学因素包括犯罪的生理、心理、个人状况三个次种类③李斯特的社会因素是指犯罪人周围的环境,特别是经济环境。

李斯特的个人因素主要是指个人性格上的原因,这种性格有一部分为天生,即生来如此;有一部分为后天,即由于发育关系或生存命运关系。

时,就应当尽量避免对其刺激,诱发其野蛮暴力行为的发生,并对其进行严加控制,从而预防犯罪的发生。

(2)通过治疗和缓解生理上的病态来控制犯罪的发生。

例如,体内某些化学元素干扰人的生理机能,尤其是大脑机能,而对其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容易导致犯罪。

对于这类犯罪可采用调节体内微量元素来辅助矫正其犯罪行为。

还有,对脑功能障碍而引起的犯罪可采用外科手术影响前脑部和丘脑之间的神经管,以减少幻觉和忧虑思想。

也可以进行脑叶切开手术,降低其不安的情绪,治疗其焦躁不安和过分紧张。

(3)有利于实现司法制度的公正: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第一性,物质决定意识。

那么,我们是否能够说明一点:基因决定了人的思想意识,乃至人所有的行为都是由基因所控制的。

如果事实如此,那么是否遗传解释就可以用来赦免个人。

因为,罪犯会说因为我有犯罪基因所以我犯罪,我本身并无主观上的过错。

①显而易见,上面的道理是一个悖论。

因为,如果人的所有行为都是由于他们的基因所制,那么,我们对社会性疾病的责备就只能针对个人的不足,而不能针对其他社会问题。

同样,犯罪就没了主观上的违法性,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基因决定的。

实际上,这些并无任何意义,因为人是社会性的,人的思想意识都受着其他人和事物的影响,并不单是个人的基因决定人的思想意识,更不可能只是简单的个人的遗传基因决定犯罪。

诚然犯罪行为更多的是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时也应当考虑到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例如,脑功能的障碍可能消弱了具有暴力行为倾向的个人控制力,对于相同的犯罪行为,脑功能正常者犯罪的主观性更强一点。

出于公正的角度,对脑功能障碍者的量刑上就应当适当的减轻处罚。

那么,在定罪量刑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有利于实现司法制度的公正有效。

二、生理因素与犯罪生理因素就是指人体的一些正常的生理机能活动,因此本部分主要是从遗传、生物节律、体内化学元素等方面来论述生理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一)遗传学与犯罪自古以来,“先天与后天在决定人类行为中哪个更为重要”一直是个争论不休、令人疑惑的话题,它随着遗传学的发展而不断引起生物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等的热烈讨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因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人类基因组的计划实施,使行为遗传学再次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目光,作为行为遗传学重要议题之一的“犯罪遗传”也又一次成为犯罪学界和遗传学界关注的焦点。

下文将以二战中纳粹分子对遗传学的滥用为分界点,分为两个阶段来讨论遗传学以犯罪的关系。

①显然这个论断犯了以偏盖面的错误。

不是只有一个人基因对他的行为起着作用,实际上犯罪行为具有社会性,他人的基因和其他的一些事物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也起着相应的作用。

1.早期的遗传学与犯罪研究。

社会学家一直以来都在探索人类为何会卷入犯罪的漩涡,其中一个重要的分支就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解释。

身体上的一些器官都能够促成人们与犯罪挂上钩,比如脑袋、手脚、耳朵、眼睛、的大小等。

事实上,作为研究某种人与其他人相处之处的学问,犯罪学从标志其诞生的犯罪人类学派的出现到今天强调科技整合的解释的兴起,从没有远离遗传学。

从最早通过人的面相、骨相、颅相等人体结构特征判断“天生的犯罪人”,从今天运用人类基因图谱解读人类的犯罪基因,犯罪研究始终与遗传学同步发展。

1865年,达尔文的表弟弗朗西斯·高尔顿发表《遗传的天赋和特征》一文,指出人类形形色色的肉体、精神和道德特征都是遗传的以后,无数的科学家社会学家都利用他的研究方法研究基因作用对人类犯罪行为的重要性。

他们通常是先确定一些当时被认为是与遗传有关的生理或精神特征,然后利用犯罪家族研究或双生子研究方法,特定出犯罪组与非犯罪组之间的差异,并将这些差异定义成“遗传负因”。

第一个明确把犯罪行为与遗传连接起来,以表明犯罪性会遗传这一命题,当推犯罪学始祖西萨尔·龙勃罗梭。

1870-1876年间,他从人类学的角度,对当时在服刑期的383名意大利犯罪人进行了专门的观察,并在对他们的容貌、骨骼、体质进行了研究之后,于是1876年出版的代表作《犯罪人论》中,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论”。

龙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是复原于原始定型,将人类已经消失的祖先特质在现于现代文明社会中的野蛮人,是人类学上的变种,是返祖现象。

①“天生的犯罪人实质上是生活在我们中间的猿”。

尽管龙勃罗梭在其晚期研究中并不过于强调遗传对犯罪的影响,转而认为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的观点,但其所指出的遗传与犯罪人类型间的关系却引起了遗传学和社会学界的广泛重视,进而发展出重视素质与犯罪间关系的犯罪人类学,就在龙勃罗梭得出其研究结论后不久,美国也出版了一本关于犯罪遗传的书——《朱克斯家族:犯罪、贫穷、疾病和遗传的关系》。

朱克斯家族因有6名成员被投入同一所监狱而被纽约立法系统的关注。

该书作者认为,朱克斯家族是低等血系的最好例证,因此他们注定贫穷、堕落和犯罪。

②犯罪人类学家利用统计学的方法,找出某个群体中所共通的、经过遗传统计学证明遗传的生物特征,并将之恣意的界定成犯罪表征的随意行为,虽早已成为龙勃罗梭,及其学生的研究中,但问题并不太严重。

可是,这种恣意性被19世纪末20世纪初繁荣起来的优生学所利用,并产生的可怕的结果。

因为新兴的犯罪遗传学根植于古老的优生观念,因此,有必要对优生学的历史作一番回顾。

优生学主要是研究利用对遗传因子的控制,达到改善人类先天质量的一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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