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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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科学管理、和谐发展的目标,依据区教育局、区人事局的有关指导性文件,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所有在职教职员工二、考核期限:每学期为一个考核时间段,每学年考核两次,均在期末进行。

三、考核原则: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五、考核结果:1.根据考核成绩发放学期效益奖。

2.评选校级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评选额的前2/3按成绩直接确定),同一称号不重复获得。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确定依据。

4.上级各项表彰的推荐依据。

5.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依据。

六、教学岗位考核办法:(一)年度考核结果=第一学期考核结果*50%+第二学期考核结果*50%。

(二)学期考核结果=师德考核*15%(含全员育人3%)+出勤考核*15%+常规考核*20%(含读写姿势教育5%)+科研考核*20%(含校本培训5%)+教学成绩*30%。

(三)师德考核=日常考核40%+家长评议10%+教师评议20%+领导评议30%。

(四)出勤考核:按照学校考勤办法扣分汇总,折算计分。

(五)常规考核:以学期单项考核(月考核)成绩汇总为准,折算计分。

(读写姿势以学生监督反馈打分表统计得分为准,按成绩以5分、4.9分、4.8分三档计分。

)(六)教研科研考核:以学期教研科研科研考核成绩为准,折算计分。

包括听课、讲课、论文(文章)、辅导、课题研究等。

(七)教学成绩:以考试成绩和考查成绩计分办法折算计分。

(八)加分项:1.班主任加分:根据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两档,分别加5分4分。

2.校委会加分: 根据工作量、管理实绩和督导成绩酌情加5-8分。

担任班主任的两项加分不能超8分。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科技教育办公室、心理教育办公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学期考核加1分。

4.艺体科技等辅导比赛节假日加班,以及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为学校赢得荣誉和效益明显的,经校委会研究,可进行加分,一般为1-5分。

2024年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

2024年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

2024年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一、总体目标和原则1.1 总体目标本考核评比办法旨在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建设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教育教学团队,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1.2 考核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本考核评比办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每位教师都有机会展现自己的才能和业绩,评估结果公正客观,不偏不倚。

二、考核内容和评估指标2.1 考核内容2.1.1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及学生评教结果等。

2.1.2 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与展示,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

2.1.3 教学态度:包括对待学生、同事的态度,工作积极主动性,教学纪律性等。

2.1.4 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包括教学课件制作、教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2.2 评估指标具体的评估指标将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设计,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三、考核程序3.1 考核评比时间每年年底是教师评比的时间节点,确保考核评比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2 考核评比程序3.2.1 自愿申报:每位教师可以自愿申报参加评选,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教育背景、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等。

3.2.2 考核评估:学校成立评估小组,对申报的教师进行考核评估,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和手段,包括教学观摩、听课、查阅教学材料等。

3.2.3 结果公示: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优秀教师名单,并将结果公示在学校内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2.4 反馈和指导:对于考核评估结果不理想的教师,学校将进行反馈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帮助其提升教学水平。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与奖励4.1 考核结果的应用4.1.1 鼓励优秀:将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起到激励其他教师的作用。

4.1.2 提升水平:通过考核结果,学校将针对性地进行教师培训,帮助普通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4.1.3 薪酬激励: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优秀教师相应的薪酬奖励,体现公平公正。

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年度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规范办学行为,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生态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指导、诊断功能,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一)以德为先。

师德为首、育人为本,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二)注重实绩。

以岗定评,注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多元评价。

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评价机制;
(四)公开公正公平。

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考核类别、内容和方法。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引言教职工是学校的中坚力量,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促进教职工的全面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年度考核细则,以评价和激励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一、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备课,组织教学活动并达到预期目标。

应关注学生学习状况,根据学生特点合理使用教学方法和手段,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2. 学科建设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水平和教材编写能力。

应关注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并能在教学中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

3. 教研活动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包括教研组活动、科研项目等,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够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进。

4. 学生管理教职工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活动指导等,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二、考核方法1. 个人自评教职工应在年度考核期间进行个人自评,包括对自身工作的总结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价,要全面客观地反映自身工作表现和成绩。

2. 上级评价学校领导和行政部门将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评价应基于实际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3. 同事评价教职工应与同事进行相互评价,包括对同事工作的认可和建议,评价应坦诚、公正,有助于改进工作方法和提升团队合作能力。

4.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职工的评价对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将向学生发放评价表,鼓励学生对教职工进行评价,并采取匿名方式,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三、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和学生评价的综合结果,教职工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 奖励措施优秀和良好的教职工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包括表彰、奖金和晋升等。

学校将组织表彰大会,为他们颁发奖状和奖品。

3. 激励措施合格的教职工将得到适当激励,包括晋升机会、培训机会和奖金。

教师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09年11月修订稿)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客观有效的评价体系,打造一支双师素质突出,课程改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水平的行业、企业、学校“三结合”的专业师资团队,并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浙教高教〔2007〕3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当前“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导向能力本位改革工程”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2、定性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3、两级考核相结合,以二级学院考核为主。

4、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内容和分值比例四、考核结果的确定1、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并进行比例控制。

考核结论分为A、B、C、D和E五个等级。

B级(含)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学年)学校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60%,其中A级比例不得超过20%,C级、D级和E级也都应有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二级学院必须按学校要求上报考核等级及考核分数,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有权按2%的比例在全校范围内调整A级和B级考核人员。

2、出现A类教学事故,考核结论为E级。

出现B类教学事故,考核结论不得为A、B级。

五、考核工作流程→→→六、教师业绩考核与教师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占教师年度考核总分的80%。

本考核办法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配套执行。

七、本考核办法由学校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教师年度教学业绩考核自评表教师姓名:所属部门:填表日期:20 年月日表3-1:教研教改——教学改革与建设表 3-2:教研教改——教师实践能力与经历教师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汇总审核表表4教师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部门汇总表所属部门:填表日期:20 年月日制表人:。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范本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范本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的及原则1.考核目的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旨在全面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达成情况及工作态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科学参考,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2.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遵循事实,评估教职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达成情况的真实情况。

(2)全面公开原则考核结果应当以公示的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确保透明度。

(3)奖惩并重原则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教职工的薪资晋升、职称评定等,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给予必要的惩罚。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1.教学能力(1)教学评估评估教师在教学中的授课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案设计、教学反馈等。

(2)学生评价收集学生对教师授课的评价,包括对教学内容和教学风格的评价。

(3)绩效考核考核教师在学业成绩、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绩效。

2.科研能力(1)科研项目评估教师参与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完成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估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包括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被引用情况等。

(3)科研成果转化评估教师科研成果的转化情况,包括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

3.管理能力(1)班级管理评估教师在班级管理方面的工作表现,包括学生纪律管理、班级活动组织等。

(2)课程管理评估教师在课程设置、课程教材选择、课程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表现。

(3)团队协作评估教师在团队协作中的表现,包括与其他教师、行政人员的协调合作情况。

4.学科建设(1)学科建设工作量评估教师在学科建设方面的工作量,包括学科竞赛组织、学科教材编写等。

(2)学科研究成果评估教师在学科研究方面的成果,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学科项目获批等。

三、考核程序1.考核指标制定根据年度目标及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2.考核数据收集通过学生评价、自评、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方式收集考核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和考核细则。

二、考核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2. 坚持全面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原则。

3. 坚持激励与发展相结合原则。

4.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与内容1. 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2. 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表现。

(2)职业道德。

(3)工作态度。

(4)业务能力。

(5)工作实绩。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1. 考核方法:(1)自我评价。

(2)学生评价。

(3)同行评价。

(4)领导评价。

2. 考核程序:(1)个人自评。

(2)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考核。

(4)学校领导审批。

五、考核等级与结果运用1. 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 考核结果运用:(1)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作为教师培训、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

(3)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4)作为教师调整岗位、解聘、辞退的依据。

六、考核细则1. 思想政治表现。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2. 职业道德。

(1)忠诚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2)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教育公平。

3. 工作态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2)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

4. 业务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5. 工作实绩。

(1)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教师年度查核教师年度查核是敦促教师提高业务水安然平静自身本质,推进教学鼎新,为教师晋升职务和兑现教师中相关待遇奠基根底的一项重要工作。

特制定本查核尺度及方法〔暂行〕。

教学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难度较大,本尺度同样难以做到尽善尽美,只有在执行中不竭补充,点窜和完善。

第一章总则教师查核分学生评教查核、同行测评查核和教学督导查核。

本查核方法是教学督导查核。

本查核尺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

查核对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查核过程尽量做到客不雅、民主、公开、公平。

第二章查核的原则一、结合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对峙教学、出产相结合的原则,以教学为重点,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引导和促进教科研工作。

二、对峙既教书又育人的原则,把教师的办理、育人工作纳入查核范围。

三、为适应中等职业教育的需要,把教师的学历资格、技能程度、培训及继续教育列为查核重点内容之一。

第三章查核目的查核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先进、敦促后进、衡量程度、评价奉献,不竭提高教师业务本质,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调整工资、奖惩和辞退提供重要依据。

第四章查核的总体内容及权重查核内容总体上分为5个方面,即:政治查核、资格程度查核、教学查核、办理与育人查核、科研查核。

查核内容权重如下:一、政治查核注:1.政治思想,工作纪律查核,以个人述职及群众、带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工作纪律45分为根本分。

2.附加、减分在根本分根底上加、减,累积加分最高得分为100分,最低减至0分,附加,减分以有关办理部分实际记录为查核依据,由查核单元直接加分或减分。

二、资格程度查核〔100分〕注:1.如果同时具备〔1〕、〔2〕、〔3〕、〔4〕查核内容者,实行累加减分。

2.技能等级程度,以规定的教师应取得的技能程度为依据。

三、教学查核四、办理与育人注:1.班主任工作为专任教师必考内容。

2.兼教研室主任带领职务的教师,以办理工作查核成果直接计入总分。

同时承当其他工作者可作附加分。

3.专业建设内容中,承当2个以上方案、大纲等设计编写者可累加分数;累计的办理工作总分如超过40分,超过局部作为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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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对象:所有担任基础教学部本学年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2.考核时间:一学年。

各考核项目根据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可进行多次检查、评议,而所有考核项目每年必须汇总一次,由各教研室组织实施。

部分重大项目考核由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并汇总,学期末与教研室组织实施的项目一并累加进行汇总。

3.组织实施: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由主任、教学主任、教学干事和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4.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对教师考核从基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教学工作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基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匹配程度、课程教案书写、教学出勤、教学纪律、学生评教、教师评议、教学观摩(听课)次数、作业批改、教学资料提交、教学任务完成、参加教研活动、课堂考勤等方面。

其他教学工作包括科研工作、质量工程项目、各类教学竞赛、部门安排的工作和其他工作等。

考核采用客观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

基本教学任务完成
情况和其他教学工作的得分两者相加后在每学年期末统计汇总并排名。

5.考核的程序:
(1)考核项目检查:各教研室主任根据考核项目在相关教学文件中的要求次数,按时认真做好各考核项目的检查工作,并保存好原始资料。

部分项目检查结果需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

(2)年度汇总:每学年期末根据检查情况汇总换算考核得分。

(3)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要在全部门范围内公示,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4)归档:考核结果公示后,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部门存档,另一份由教学干事造表上报学院人事处。

6.考核结果的运用及处理:
根据每位教师学年考核得分总评确定等级,作为校内年度考核等级上报和评先的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私自调课或调课后不按调课单规定时间、地点补课;
(3)教务处、督导室反馈发生教学事故。

7.专职教师基本教学任务量化考核分数规定:
(1)授课计划:每学期检查1次,每次2分,在开学的第一周内交到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报不得分。

(2)教学进度:每学期检查2次,每次1分,分别在期中和期末考试前进行,以授课班级课堂教学日志为准。

(3)教案检查:每学期检查3次,分别在期初、期中、期末,每次2分。

(4)教学纪律:每学期1次,每次2分。

在日常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教学纪律混乱者,直接取消该项分值并取消岗位绩效工资发放。

(5)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1次,每次10分,学生评教在80分以下者不得分。

(6)教学观摩(听课):每学期4分。

每位教师至少完成
(7)作业批改:作业批改量至少为4次/学期,每次1分。

批改次数不够不得分。

(8)提交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各种教学资料,延期不交不予得分。

每学年4分。

(9)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教学任务得5分,超额完成者加5分,不足工作量的扣10分。

(IO)教研活动:根据每位教师参加部门教学会议和教研室活动换算得分,参加一次得2分,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11)课堂考勤:根据对学生每月考勤表考核,要求每堂课考勤。

每学年2分,不考勤或考勤次数不够不得分。

(1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年加6分。

8.其他教学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分数规定
(1)上级下达任务: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材料撰写、资料上报工作,按承担任务轻重缓急,加10-20分。

(2)部门工作:接受并完成部门临时布置的工作,每次加
(3)修订课程标准:负责人加6分。

(4)制定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负责人加5分,参与者加2分。

(5)参加各类教学比赛(不含行赛):国家级教学比赛加20分(得奖另加15-20分),省级教学比赛加10分(得奖另加I(H15分);学院比赛加5分(得奖另加5-10分)。

(6)论文发表(只限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加20分/篇;国家级加15分/篇;省级加5分/篇;学院刊物加3分/篇。

同名论文不累计计算。

(7)科研项目:国家级加25分/项;省级15分/项;院级加5分/项。

同一项目不累计计算。

(8)质量工程(包括精品课建设):负责人加10分,精品课建设参与者加5分。

(9)参加上级或学校组织的活动每次加5分。

(10)假期工作:根据每位教师承担的假期工作换算得分,参加一次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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