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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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湖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湖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一、范围和目的湖州市物业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二、物业管理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小区公共设施、绿化景观、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维修、保养和管理责任。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区内环境卫生的整洁,保持道路、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

三、小区秩序维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宁。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置小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规定报警、报告相关部门。

四、居民权益保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保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如权益受损需赔偿的,应当及时赔偿。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居民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居民的投诉问题。

五、收费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策,合理、公正地收取物业管理费。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

六、业主大会和业委会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向业主汇报工作情况,听取业主意见。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成立业委会,依法履行与业主议事、监督管理相关的职责。

七、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等。

2. 对于严重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影响小区和居民生活秩序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要求其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结语湖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居住环境,增强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担当和服务水平。

同时,业主和居民也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2024年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协议细则

2024年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协议细则

2024年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协议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性质1.2 乙方名称及性质1.3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内容与关系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与职责2.1 物业管理范围2.2 甲方职责2.3 乙方职责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标准3.1 物业维护与管理3.2 设施设备维护3.3 环境卫生管理3.4 安全保障第四条:人员配置与管理4.1 甲方人员配置4.2 乙方人员配置4.3 人员培训与管理第五条:费用与支付5.1 物业管理费用5.2 费用支付方式与时间5.3 费用调整机制第六条:合同期限6.1 合同开始日期6.2 合同结束日期6.3 合同续约条款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违约责任7.2 乙方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时效第九条:合同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条件9.2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保密条款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甲方特殊要求12.2 乙方特殊承诺第十三条:附件13.1 物业项目情况说明书13.2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详细说明13.3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第十四条:签字盖章14.1 甲方签字盖章14.2 乙方签字盖章14.3 签字盖章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3 本合同甲方为物业服务提供方,乙方为物业服务接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与职责2.1 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商业裙楼、办公楼、停车场、绿化区域等物业设施。

2.2 甲方职责:(1)负责物业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2)负责物业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3)负责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4)负责协调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5)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其他物业服务。

2.3 乙方职责:(1)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物业设施;(3)协助甲方维护物业秩序,配合甲方工作;(4)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 合同签订程序:规定合同签订的流程、部门和人员职责、合同范本的使用等,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合同执行管理:明确合同执行的过程和责任主体,包括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服务、履行付款义务等。

设立监督机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合同变更管理: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申请、审批、执行等。

设定变更申请的条件和限制,确保合同变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合同终止管理: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双方在终止前的通知期限、违约责任等。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设定解决机制,如仲裁或诉讼程序。

5. 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登记、存档、检索等,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规定合同档案的保密要求,防止泄露和滥用。

6. 合同评估与监测:制定合同评估和监测制度,对重要合同进行定期评估,判断合同执行情况和风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监测和控制。

7. 合同培训与沟通:为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提供相关的合同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合同管理制度和程序。

建立与业主和供应商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是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合同)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合同)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合同)1. 引言2. 合同档案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阶段1. 验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将合同纸质原件归档2. 在合同档案管理系统中创建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如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期限等)和相关附件(如合同副本、附加协议等)3. 将纸质合同归档件和电子合同档案进行关联,确保档案的一致性。

2.2 合同履行阶段1. 对于各类合同变更、续签、解除等情况,及时更新合同档案信息,并保存相关的变更、续签、解除协议等文件2. 定期对合同档案进行巡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在档案管理系统中标注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付款情况、服务质量等。

2.3 合同归档阶段1. 根据合同期限或履行完毕的情况,对合同档案进行归档2. 将合同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和封存,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于查询3. 在档案封存后,对档案进行登记和盘点,并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存储区域4. 在档案管理系统中更新合同档案的状态为“已归档”。

3. 合同档案管理原则3.1 安全性原则物业公司应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防止遗失、损毁或泄露。

3.2 完整性原则物业公司应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包括合同纸质原件和电子档案的一致性。

任何变更、续签、解除等操作都应在档案中得到记录和反映。

3.3 可查询性原则物业公司应建立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并设定合理的查询权限,以便合同相关人员能够方便、快速地查询合同档案信息。

3.4 保密性原则物业公司应确保合同档案的保密性,未经合同相关人员的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披露合同档案内容。

4. 绩效考核与追责机制为了保证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物业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与追责机制,对违反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追责。

5. 总结通过制定本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物业公司能够规范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询。

合同档案的有效管理不仅对物业公司的日常运营至关重要,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物业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合同管理制度物业合同管理制度物业企业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制定物业合同管理制度,下面是物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文,欢迎阅读。

物业合同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职责划分1.综合服务部1.1代表总经理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2负责劳动合同的文本制作、签订、保管等具体工作;1.3组织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工作;1.4负责对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或提供咨询服务;2.用人部门负责人2.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3.分管副总经理3.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4.公司总经理4.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批;四、程序与内容(一)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1.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办理时间原则上为入职当天,最迟不超过入职后一个月;2.除特殊岗位外,所有新员工的劳动合同均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新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管理1.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新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6个月;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综合服务部有权组织对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考核不能通过者,公司有权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三)劳动合同续签或终止1.劳动合同的续签或终止依照下列程序办理:1.1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40天,综合服务部应统计出待签人员名单;1.2综合服务部应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就待签人员工作表现进行沟通,并就续签或终止达成一致意见;1.3对符合续签条件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于原合同到期前35天组织用人部门及各相关领导审批,填写《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审批通过后组织当事人谈话,对同意续签的员工在原合同到期前30天发放《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劳动合同续签的手续办理应于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完成;1.4对不符合续签条件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于原合同到期前30天组织当事人谈话,并发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1.5对个人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综合服务部应了解具体情况,视情予以挽留,对决意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按合同终止方式处理;1.6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应综合考虑续签人员原合同的期限、在司连续工作的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期限、已签定固定劳动期限合同次数等因素最终确定;1.7对劳动合同终止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物业工程外包合同管理办法

物业工程外包合同管理办法

物业工程外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工程外包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工程外包合同,是指物业公司(甲方)将其物业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工作内容,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乙方)进行施工的合同。

第三条甲方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外包合同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甲方对外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乙方进行合作。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和沟通,确保乙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甲方应将合同副本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施工资料等,并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第十条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甲方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格式5篇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格式5篇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格式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二、服务内容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 车辆停放管理。

6. 公共安全秩序维护。

7. 装饰装修管理。

8. 档案资料管理。

9.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

2. 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将应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支付给乙方。

如有拖欠,应按照拖欠金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五、服务质量及标准乙方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质量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或要求改进。

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甲方应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 甲方应尊重和支持乙方依法进行的物业管理活动,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物业服务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篇2甲方(业主/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1. 乙方负责甲方所委托的物业项目的全面管理服务工作。

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篇

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篇

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篇【第1篇】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全部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部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合同备案及归档。

3.3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托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托付举行物业管理的合同;b)投标书;c)对外租赁合同;d)公司允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e)顾客托付公司举行选购、安装、修缮、装修、储藏、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托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a)选购合同;b)招标合同;c)劳动合同;d)公司托付顾客举行选购、安装、修缮、装修、储藏、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e)其他须举行对外托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协议或其他规矩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4.2.3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头允诺。

4.2.5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4.3.1普通状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a)标的;b)数量和质量;c)价款或酬金;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e)合同终止条件;f)违约责任;g)专用合同商定的其他须要条款。

4.3.2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4.4.1评审权限:全部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举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公司的履约能力;--顾客提供的价格;--合同的风险;--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合同是否合法;--合同的社会效益;--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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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合同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

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合同的管理、经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商业秘密。

第五条《合同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交易习惯不需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包含:(一)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车辆通行费、会议费(不包括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外单位组织的专项培训、会议)。

(二)水费、电费、天然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性收费。

(三)税金、罚款等政府部门依法收取的费用。

(四)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文书确定应支付的款项。

(五)停车费等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的费用。

(六)其他无法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经办人(一)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选择适应的标准合同文本或拟定非标准合同文本;(二)按照合同类型、金额的不同,选定相应的合同审批流程;(三)根据《合同送审资料清单》,填写《合同审核表》并整理合同审核查资料,交相关部门、领导审核(批);(四)办理合同签署、用印手续,确保用印的合同文本与评审的合同文本的一致性;(五)对合同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资料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合同条款与业务谈判的一致性负责。

第七条经办部门负责人对合同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资料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合同条款与业务谈判的一致性负责。

第八条其他审查人员财务部门、其他会签部门指定的审查人员及公司领导,根据《物业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第四章的规定,对合同送审资料进行审核(批)。

第三章合同前期准备管理第九条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调查和确认,合同文本的确定,决策依据的出具,项目资金的预算审批等。

第十条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调查和确认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调查和确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具有营业执照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其他证照;(二)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登记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记载的内容一致,且未出现经营异常情况;(三)拟订立合同内容应符合合同相对方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证书;(四)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司法、政府机构列入失信名单;(五)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六)合同相对方姓名或名称与决策依据确定的主体一致;(七)其他根据业务需核查的资料。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按以下顺序确定:(一)合同相对方为金融、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必须采用对方提供合同文本的,则采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二)查询《标准合同文本库》,选定与合同项目相适应的标准合同文本,并根据业务实际在文本中规定的位置填写具体内容;可以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而未使用的,合同经办部门应在合同审核表中说明理由;未作说明的,合同审核部门有权退回经办部门;(三)《标准合同文本库》中无对应的文本或文本不适应业务需求时,可按以下方式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1.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的示范合同文本,但仍需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2.没有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的,可在标准合同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后形成合同文本;或与对方当事人通过谈判协商商定;非标准合同文本使用范围仅限于提交审核时确定的合同相对方。

第十二条合同所涉项目的决策依据,主要包括同意合同项目实施、合同相对方选定、交易价格确定等重要安排,具体决策依据资料要求参照《合同送审资料清单》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合同项目涉及的资金预算须通过审批,主要包括:1.已列入年度预算的文件;2.若未列入年度预算,需提供追加预算相关审批资料。

第十四条合同谈判中,如需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保密协议。

第四章合同审批管理第十五条合同经办部门根据《合同送审资料清单》要求,准备资料;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资料的审核,重点审核:(一)价款、酬金的确定及运输、保险条款是否合法、合理、完备;(二)价款的结算支付方式是否明确、具体、合法;(三)发票类型、税率是否明确、合法;(四)担保及保险(若有)是否合法、合理;(五)其他应由财务部门审核的内容。

对上述条款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七条合同会签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中的专业技术条款的审核,重点审核:(一)项目、工程、设备或软件的技术应先进科学,符合实际使用或应用要求,技术或业务条款明确、具体和完备;(二)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三)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服务条款应明确、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四)其它应由技术、业务或专业职能部门审核的内容。

对交易标的适用专业标准的合规性负责。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资料的审核,重点审核:(一)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二)合同内容、形式和程序合法、有效;(三)合同条款具体、完备;(四)合同文字表述严密、规范、准确;(五)其它应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核的内容。

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九条业务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资料的审核,及授权范围内合同流程的审批,重点审查合同签署的必要性及依据;对合同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负责。

第二十条经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资料的审核,重点审查合同签署的必要性;对合同的必要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流程的审批。

第二十二条重大、复杂合同的评审时间依《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评审意见应明确、具体。

如有必要,可附书面审查意见。

第五章合同签订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合同经办部门提交合同印章管理部门在合同文本上用印:(一)合同约定签字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文本签字;(二)合同文本加盖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章(除依合同审核流程不需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外);(三)合同审核表上审批流程完毕;(四)合同文本份数与合同约定的份数一致;(五)合同文本中空白部分填写完整或以划斜杠删除(特殊情况,经办部门需作出书面说明);第二十五条合同文本用印依据《合同审批授权流程》权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相对方为委托代理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的,合同经办部门应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对授权委托书的审查内容包括:(一)明确的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应与合同项目相符;(二)明确的代理期限,是否可转委托;(三)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合同相对方的公章。

第二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编制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为“物业(20**)第*号”。

(一)每份合同的编号是唯一的;(二)补充协议编号必须与主合同一一对应;(三)如因合同未履行等原因出现的编号空缺,必须及时添补空号,保证合同编号连贯。

对方有合同编号的,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部门按照内部格式重新给予编号。

第二十八条若合同文本需办理合同的公证、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备案等手续,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办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签订合同:(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缔约过失,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情形之一;(二)无营业执照或其他民事主体资格证照;(三)代理人无授权委托书,或者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过期的;(四)有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不良、资不抵债,或涉及重大债务纠纷,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五)合同主要条款不全的;(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禁止性规定的。

第三十条合同经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用印份数,公司持有合同原件不少于二份。

合同签署完毕15个工作日内,合同经办部门将公司留存的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表及合同送审资料移交合同管理部门归档,合同管理部门在全部合同文本原件上加盖归档印章;合同文本一份交合同经办部门履行合同使用;一份由合同管理部门留存归档。

第六章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第三十一条合同履行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盖章或签字并盖章,符合生效条件;(二)合同约定的起始履行日期已至;(三)按照规定需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的,已取得同意批复;(四)合同约定合同履行须符合其它条件的,该条件已成就。

原则上合同正式签订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条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的主要事项,如质量、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进行变更以及对合同内容的补充。

第三十三条合同变更的审核流程及送审资料,与合同订立程序相同。

第三十四条设有担保的合同进行变更时,应当征得担保人同意。

担保人可单独出具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或者在变更协议上签章。

第三十五条需经有关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三十六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经办部门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将合同履行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物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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