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71133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是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对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责任: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3. 员工职业病防护责任:员工应当服从职业病防治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参加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培训,并按照规定接受职业病健康检查。
4. 职业病防治机构责任: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及时提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咨询。
5. 劳动监察部门责任: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问题。
通过建立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可以明确企业和员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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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目录一、前言 (2)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概述 (2)1.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4)2.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原则 (5)三、组织与管理 (6)1. 机构设置与职责 (7)2. 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 (8)3. 监督管理 (9)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估 (11)1. 识别方法与流程 (12)2. 评估标准与方法 (13)3. 风险等级划分 (14)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5)1. 工程控制措施 (16)2. 个体防护用品 (18)3. 安全操作规程 (20)六、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检测 (21)1. 监测计划与实施 (22)2. 数据分析与评价 (23)3. 持续改进 (24)七、健康监护与教育 (25)1. 健康检查 (26)2. 职业健康教育 (27)3. 培训与演练 (28)八、法律责任与应急处理 (29)1. 法律责任 (30)2. 应急处理 (31)一、前言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突出,对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公司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概述在现代工业生产中,职业病危害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建立和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____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____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并认真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特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职业岗位健康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对检查中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和妥善安置。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完整记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管理负有的法律责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负有对员工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诊断,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等。
2.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提供职业病防治培训等。
3. 相关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管机构,负有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合规,加强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技术研究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各相关方应当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二)是指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中,各方责任如下:1.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职工的权益。
2.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备,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和教育,及时提供职业病发生的信息。
3.职工个人责任:职工个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如发现有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主动保护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自治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审查的通知》、《关于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所属各科室、采掘、通维、机械、运输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病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第二条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第三条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第四条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IO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第五条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部室、班、队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第六条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工区和劳动者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矿级领导到各科室、工区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煤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如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1.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制定并实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提供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力资源及经费保障。
2)定期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建立.健全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2.主管职业病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明确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内容,指导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2)促进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3)及时组织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相关会议,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4)及时研究提出煤矿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二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职业卫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专、兼人员,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部,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总经理的职责3.1 总经理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3.3 监督公司主管部门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主体单位。
3.4 主持召开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5 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 负责审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7 公司若发生重大职业及中毒事故,及时组织抢险和善后,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故。
3.8 督导各有关单位足额提取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9 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加强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的职责4.1 制定或修订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备的维修保养方式和内容,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4.2 负责研究解决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工艺设计及施工过程、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4.3 在技术革新、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考虑职业病防护方面的要求。
4.4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第五条生产安全部经理的职责5.1 生产安全部是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负全责。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3篇)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职责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4、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1.5、亲自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
1.6、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2.1、组织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2、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2.3、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2.4、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6、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2.7、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2.8、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3、技术部门的职责:3.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4篇)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下面将详细介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以及相关的实施和监督措施。
一、制度内容1. 责任主体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不同职责主体的具体责任应当明确规定。
2. 职责划分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明确不同职责主体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划分。
主要负责人应当负总责,制定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实施工作,并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
3. 职责具体化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责具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策划和实施;- 监测和评估职业危害的程度和范围;- 设计、改建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 完善职工健康档案和职业危害台账;- 报告和处理职业病和安全事故。
4. 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体系;- 完善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建立职工健康监测和健康监护制度;- 完善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制度;- 建立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二、实施和监督1. 实施措施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需要采取以下实施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 加强培训与教育,提高责任主体的知识和能力;- 加强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监督措施实施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评估和考核;-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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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
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
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8、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9、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