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城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建设生态和谐美丽新型城镇 宁波市镇海区“

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建设生态和谐美丽新型城镇宁波市镇海区“三带三组团”发展构想探讨作者:滕耀霆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3年第11期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滕耀霆镇海区位于宁波市东北部,工业发展区位优势明显。
目前,全区现代工业发达,产业结构丰富,其中在化工、紧固件、机电产品等方面已经成为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特别是以大型现代化工企业——镇海炼化为代表的化工产业,已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产业链。
不过,近年来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镇海区的发展面临一些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产城融合问题、资源要素制约问题、产业发展空间问题等,如何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全面建设生态和谐美丽的新型城镇,是当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国土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的必要性与背景(一)全面改善民众居住环境的迫切要求由于区位优势以及历史原因,镇海区形成了以化工为主体的临港产业带,该产业带以石化、装备制造业为主要产业,已经成为镇海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短时间内实现经济结构“质”的转变是不现实的。
但是,临港产业带与城区、居民区、村庄的距离较近,中间缺乏相应的环境缓冲区域,如棉丰村、陈家村、湾塘等村(社区)的人口主要居住在镇海炼化和石化开发区等工业区周边,居家环境较差,由此产生的噪声、粉尘、有机废气等的污染,对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客观存在的。
建设生态镇海,居住环境的改变和居住质量的提升是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
(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镇海区各项建设对用地的需求量较大,特别是增量用地面积持续居高不下。
由于规划期内( 2006-2020年)全区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30535亩,而2006-2012年农转用报批已使用22500亩,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4%,意味着2020年之前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仅为8000亩左右。
因此,“控制增量、挖掘存量”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已成必由之路,目前全区无论是较为粗放利用的工业企业用地还是“多点、分散、规模小”的农村居住用地,都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通过调整优化用地布局,可以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有效节约土地资源。
镇海骆驼那地报告(中原地产) 2009-83页

文化广场
机电 园区
集中商住区
骆驼老街改造提升区块
由骆驼街道级地方政府制定推出,主 要依托三号轻轨的轨道站点和城市主 干道的交通优势进行空间规划。本项 目所在老街区块旨在通过对周边农村 人口的拆迁集中安置和现有老街商业 积聚力的利用,形成骆驼区域内的商 业中心之一。
NINGBO CENTALINE (EASTERN CHINA) PROP:三江超市;加贝超市;新世纪超市;等 学校:骆驼中心学校,骆驼中学,骆驼实验学校。 医疗卫生:骆驼医院,另有较小心街道社区卫生站,医院 门诊部。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 业银行、宁波银行、镇海区农村合作联社。 其他:加油站、菜场等。
骆驼实验学校
100米
本地块
中国石化加油站
NINGBO CENTALINE (EASTERN CHINA) PROPERTY CONSULTANTS LTD.
文化广场 集中商住区
地块 分析
项目地处两条交通要道交界,噪音巨大,虽然目前1公里范围内当地 商业人口相对密集,但外来商业人流滞留性较低;项目基本没有近距 离景观,远距离景观一般。
联勤安置小区: 本项目东北面均为 拆迁安置社区,建 筑形象一般,菜场 和商品房社区距本 地块约600米. 入 口
城市角色
镇海新城位于宁波城市中心北面,骆 驼片区又位于镇海新城北面,本项目 用地不属于镇海新城骆驼片区的规划 用地,仅为农村综合服务用地,在由 骆驼街道制定的《骆驼老街中提升概 念规划》中,本项目区域属于镇海新 城功能互补区块,这说明本项目所在 老街区域的区域地位要大大弱于新城 核心区,商业辐射范围小,且人流积 聚力弱。
本项目用地指标: 土地用途 用地面积 (平方米) 21985 容积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让年限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城区新城区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通政复〔2019〕3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城区新城区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正文:----------------------------------------------------------------------------------------------------------------------------------------------------市政府关于通州城区新城区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通政复〔2019〕33号市自然资源局:你局2019年5月21日《关于调整通州城区新城区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请〔2019〕3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通州城区以下7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一)对新城区单元I2-03地块(牡丹江路东、金桥路南、进西竖河西、一号横河北侧)居住服务设施用地边界进行调整,幼儿园用地调整至新城区单元I2-07地块(牡丹江路东、一号横河南、进西竖河西、玄武湖路北侧),将I2-06地块(牡丹江路东、金桥路南、进西竖河西、一号横河北)菜市场调整至金桥路南、牡丹江路东地块,同时将玄武湖路向东延伸;(二)在新城区单元G4-04地块(进西竖河东、南湖东路南、金龙路西、金桥路北侧)绿地内增加一处公交首末站和一条南北向辅道,道路红线宽度7米;(三)将世纪大道单元E3-3地块(希望路东、杏园路南、弘德路西、二号横河北侧)生产研发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
E3-9地块(弘德路东、杏园路南、崇德路西、二号横河北侧)生产研发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四)将世纪大道单元G3-1地块(希望路东、行根路南、新世纪大道西、江海大道北侧)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和商业用地;(五)将世纪大道单元B1-20地块(翠园路东、清河路南、金霞路西、银河路北侧)教育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六)在高新区西区单元B-09地块(金西中心竖河东、杏园路南、金鼎路西、金桥路北侧)工业用地内,更新现状已建成支路,红线宽度16米,增加行政办公用地一处,作为派出所用地等;(七)将银河单元F-06地块(毓秀山路东、拖桥路南、竖石河西、三姓街路北侧)内幼儿园调整至三姓街路南居住用地内。
宁波鄞州区中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一、调整依据和背景随着宁波市轨道3号线、4号线的方案深化调整,线形站点及轨道敷设方式的变化,需要对涉及地块做出调整;另一方面,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其对实体商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原规划商业用地面积呈现过量的趋势,需作出调整;中河街道近期建设计划的调整要求对原控规局部地块进行调整。
经研究,拟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论证调整地块主要为YZ06-03—a4、a6,YZ06-02-c2、c3,YZ06-01—h4,YZ06—11—a5,YZ06—10—b3、b4,YZ06—09—c2、c3、c5、c6,YZ06-13-a1、a2、a3、a5,YZ06—10-b7、b9,YZ06-08—d4、d5,YZ06-08—b5,YZ06-14-e3、e8、e10、e11,YZ06-13-e1,YZ06-13—e3,YZ06-13—d4,YZ06—12-e5,YZ06—12—e1、e2,YZ06—16-b5、b6,YZ06—16—b1、b2,YZ06—16—c2等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1。
YZ06—03-a4、a6地块内的原规划住宅混合用地及现状的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2。
YZ06—02—c2、c3地块内的原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综合用地。
3. YZ06—01-h4地块内的原现状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4.YZ06—11-a5地块内的原规划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和绿地,配置一处菜场及社区配套商业。
5.YZ06—10-b3、b4地块内的原规划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综合用地,对综合用地与绿地广场用地之间的界线作出了微调。
6. YZ06—09-c2、c3、c5、c6地块内原规划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与南部的商住用地统一开发。
7。
YZ06-13—a1、a2、a3、a5地块内原现状供电设施用地和规划商业用地、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打通规划堇山东路,配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库一处.8。
九龙湖长石工业区规划

九龙湖长石工业区规划
一、调整背景
为保障镇海区“镇芯”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启动区地块建设,特对现行控规进行调整,将本次启动地块纳入长石控规范围,统筹考虑土地使用效率、配套设施完善、近远期建设等事宜,以综合提升长石片区整体发展水平。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用地面积共17.91公顷,其中集成电路启动地块东至康桥北路、南至汶骆路、北至规划河道,总用地面积15.83公顷。
居住地块西至三星路、南至汶骆路,东至规划河道,总用地面积2.08公顷。
三、调整内容
1、建设用地边界及用地性质调整
1.1建设用地边界调整
增加启动区地地块及居住地块,增加面积约17.91公顷。
1.2用地性质调整
将调整后地块编号命名为ZH09—06—80~85。
对于调整后的用地,ZH09—06—80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G2(防护绿地);ZH09—06—8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ZH09—06—8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G2(防护绿地);新增ZH09—06—83地块用地性质为U12(供电用地);新增ZH09—06—84地块用地
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新增ZH09—06—85地块用地性质为G2(防护绿地)。
2、控制指标调整
对于调整后的ZH09—06—81地块,容积率控制上限调整为3.0,其余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对于调整后的ZH09—06—84地块,容积率控制上限调整为2.2,建筑限高控制为60米,绿地率控制下限控制为30%。
3、道路红线调整
汶骆路部分线型结合地块边界进行局部深化,将地块中间原规划道路向外平移至调整地块西侧,路网宽度保持24米不变。
镇海新城南北区28米宽道路横断面设计

表 1 双向交通流量表
道路 名称
双向 服务 流量 水平
道 路名 称
双 向流 量
服务 水平
南向北 575
B
南向 北
288
A
金 华路
西 大河 路
北向南 580
B
北向 南
206
A
东向西 225
A
东向 西
291
A
骆 兴西 路
静 远西 路
西向东 251
A
西向 东
140
A
东向西 192
图 1 新城北区 28m道路区位图 四、交通量分析 1.新城北区交通量预测 根据《镇海新城核心区交通量预测》,20 15 年核心区内 道路网络负荷度如图 2[3]所示。
图 2 新城核心区交通量分布图
第7期
张 玲:镇海新城南北区 2 8 米宽道路横断面设计
205
目标年主要交通量分布于几条主通道上,如世纪大道、
图 4 28m道路断面方案二 优点:人行道独立设置,非机动车运行较为流畅; 缺点:非机动 车道与机动车混行,适宜于 机动车流量较 少的生活性道路。 3.方案三:双向 4 车道(14m),机非分离,人非共板 (7m ,铺装方式分开)
图 5 28m道路断面方案三
图 6 张家港道路断面照片 优点:机非分离,绿化带+ 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共板,共 板道路适 当降低高度,不同的铺装方式 明确非机动车和行人 路权,道路通行能力较大,非机动车舒适性较好; 缺点: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宽度相对略窄; 4.方案四:双向 4 车道(15m),机非分离,人非共板 (6.5m)
慈海大道(3 29 国道)、镇海大道、南二路、文智西路(永平
西路)及东邑北路,其他支路流量不大。其中世纪大道、慈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通知(2021)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通知(202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2021年4月15日宁波市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统称为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以及区政府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程序,适用本规定。
区政府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视为决策机关。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具体事项范围按照《镇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附件)执行。
第四条下列事项不适用本规定:(一)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二)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适应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范围。
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700414fbf705cc17552709dc.png)
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 H06]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结合镇海行政中心新选址的确定和高教园区北区的逐渐形成并成熟为镇海新城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3)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5)《宁波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7.10;(6)《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7)《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8)《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9)《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分区规划(2004—2020)》;(10)各类专项(专业)规划;(11)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新城南区规划范围为望海路(世纪大道)以东、东外环以西、雄镇路以南、中官路以北围合的范围,总用地面积约9.77平方公里。
1.4规划建设范围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为依据,确定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新城南区:望海路(世纪大道)以东、逸夫路西南、中官路以北围合的范围,总用地面积约7.57平方公里。
1.5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6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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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城南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同心路地块)
2016年7月
一、规划调整背景
(1)新材料科技城的建设使得镇海新城南区发展定位发生了变化
在《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中,镇海新城南区规划为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给新城南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从新材料科技城总体的功能分布来看,其创新服务核心主要集中在贵驷片区,镇海新城南区主要为片区(宁波大学科技园区)提供完善的商业服务和居住配套,这就使得镇海新城南区的商务商业功能相对弱化,需对本次研究地块的总体定位作适当调整。
(2)镇海新城现状商业、商务量相对过剩
据统计,镇海新城商务办公累计总量约59.5万平方米,协议招商规模约11.9万平方米,协议招商比例约20%;同时,周边区域有大量(近20万平方米)的商业广场建成或在建,现状商业、商务量相对过剩,需对本次研究地块的用地功能作适当调整。
(3)影响城市品质、需要加快地块建设
该地块是镇海新城南区核心区重要组成部分,周边地块都已建设完成或正在建设中,由于该地块一直空置,严重影响镇海新城南区的整体形象和区域人口集聚;同时,随着宁波大学科技园慧谷设计小镇的强势推进,以及中科院材料所的扩建,急需加快该地块的配套建设,集聚人气,提升城市品质。
综上所述,为加快推进镇海新城南区同心路地块的建设,结合实际需求,需对局部地块的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开发容量等进行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的镇海新城南区同心路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宁波中心城三江片,镇海新城南区,北抵庄市大道,东、南临同心路,西靠明海路,调整范围面积约49.1公顷。
调整地块在宁波中心城的区位
三、调整内容
3.1用地性质调整
(1)1#地块(ZH06-07-07)由原商业金融业用地(C2)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和沿河公园绿地(G1);
(2)5#地块(ZH06-07-19)由原商业金融业用地(C2)调整为服务式公寓、商业、商务混合用地(Rr+B1+B2);
(3)3#地块(ZH06-07-08)的社会公共停车库调整至ZH06-07-16地块,使得4#5#地块地下空间连通,形成整体。
具体见下页对比图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由于原控规编制时,考虑到庄桥机场近期搬迁,故原建筑高度按机场搬迁后控制。
在近期机场不搬迁的情况下,为满足庄桥机场净空要求,同时结合片区城市设计的要求,对规划范围内地块建筑控制高度进行调整。
调整前建筑高度控制图(单位:米)
调整后建筑高度控制图(单位:米)
由于建筑高度以及城市空间形态的调整,开发容量也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调整地块总建设容量由原来的50.7万平方米减少至30.5万平方米。
调整前容积率控制图
调整后容积率控制图
3.4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调整
(1)人口调整
根据测算,规划调整后ZH06-07单元内新增人口3500人,总人口18500人。
(2)教育设施调整
按照原控规中确定的千人指标进行测算,需增加幼儿园配套4班,小学5班,初中2班。
⏹幼儿园
将原控规ZH06-05-23地块9班幼儿园调整至15班,增加的幼儿园依托该地块配套。
⏹小学
将ZH06-06-21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30班小学、24班初中)调整为一所42班小学和一所24班初中,可满足本次规划增加的小学需求。
⏹初中
根据原控规要求,镇海新城南区初中配置有一定富余,故增加的初中需求可在区域内统筹考虑。
四、规划调整影响分析及结论
(1)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满足规范要求。
(2)本次调整后地块总建设容量减少,地块功能更合理。
(3)本次调整后增加的居住人口通过周边学校规模的调整可满足需求。
(4)调整后建筑限高满足机场飞行安全要求。
(5)通过城市设计,强调建筑空间布局和沿湖公共开放空间营造,并作为地块开发建设的控制要求,保证公共空间的开放性和沿湖慢行交通的连贯性。
综上所述,地块调整符合新材料科技城以及镇海新城城市发展要求,利于长远发展,因此本次调整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