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厂房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合、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场合的安全,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并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事件,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生产经营场合、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管理标准2.1 生产经营场合安全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场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职责,订立相应管理措施,确保场合的安全与防范。
2.生产经营场合的选择、布局和装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建筑结构、照明、通风、电气以及消防设施等符合标准,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修复。
3.确保场合的出入口的通畅和安全,订立进出场合的管理制度,落实门禁、门卫保安等安全措施。
4.针对生产经营场合的不安全源、安全风险等进行全面认定和评估,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紧急疏散和自救本领。
2.2 设备安全管理1.企业应依照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并定期进行设备检验、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并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2.设备的选购、安装和调试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并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3.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设立设备操作员岗位,并组织培训和考核,定期更新操作手册,确保设备的正确操作和安全使用。
4.建立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订立保养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执行频率,及时维护和修理故障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设施安全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办公场合、厂房、库房、车辆等设施进行安防规划和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和保护。
2.对于生活区域、洗手间、食堂等公共设施,应定期检查和清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标识等。
3.维护设施的卫生与乾净,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处理并记录异常情况,保持环境乾净,避开引发安全事故。
三、考核标准1.对于生产经营场合的安全管理,可依据以下指标进行考核:–场合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满性,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事故应急预案的订立和演练情况;–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效果。
生产厂房管理规定

生产厂房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厂房,旨在规范生产厂房的管理和运作,确保生产安全和效率。
二、厂房设计与布局1. 生产厂房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生产流程和操作的顺畅进行。
2. 厂房的布局应合理,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应分开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不受外界干扰。
三、安全管理1. 厂房内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确保火灾安全。
2. 厂房内应配备合适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示员工注意安全。
3. 紧急通道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安全疏散。
4. 厂房内应严禁喧哗、玩火和滥用电器等不安全行为。
四、环境保护1. 厂房应设有合适的排污管道和设备,确保废水和废气排放符合相关环境标准。
2. 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废物分类和处理制度,确保废物得到正确处理和处置。
3. 厂房应设有适当的噪声和震动控制设施,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设备维护与管理1. 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厂房应设有定期巡检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
3. 设备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确保设备管理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六、人员管理1. 厂房内的员工应经过岗位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 厂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急救设施和药品,以应对员工在工作中的突发状况。
3. 厂房应设有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等相关工作。
4. 厂房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七、应急预案1. 厂房应制定和落实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的处理和疏散措施。
2. 厂房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技能。
八、监督与执法1. 生产厂房的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厂房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规定的执行。
2. 监督部门可以随时对厂房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反规定的厂房进行处罚和整改。
九、附则1.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以前的规定和条例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5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区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厂区建筑物的安全、可靠以及规范的使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建筑物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建筑物的分类和使用权限第四条将本厂区内的建筑物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生产工业建筑:用于生产加工的厂房、车间等建筑物;2. 办公建筑:用于管理和行政工作的办公楼、办公室等建筑物;3. 仓储建筑:用于存放物品的仓库、库房等建筑物;4. 住宿建筑:用于员工住宿的宿舍、公寓等建筑物;5. 公共建筑:用于员工休息、娱乐等的食堂、娱乐室等建筑物;6. 其他建筑:其他不属于上述分类的建筑物。
第五条对于建筑物的使用权限,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1. 生产工业建筑的使用权限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2. 办公建筑的使用权限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3. 仓储建筑的使用权限由仓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4. 住宿建筑的使用权限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5. 公共建筑的使用权限由厂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6. 其他建筑的使用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经建筑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
第三章建筑物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厂区内的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必须经过验收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使用。
第七条建筑物的使用者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布局或使用途径;2. 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建筑物的负荷;3. 不得将建筑物用于违法活动或违规操作;4. 定期检查并维护建筑物的各项设备设施,确保安全可靠;5. 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厂房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厂房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厂房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厂房设施,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公共设施等。
第三条厂房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厂房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决策。
第五条生产部负责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等。
第六条维修部负责厂房设施的定期检修和故障处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厂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环保工作。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厂房设施的清洁卫生和绿化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厂房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维护保养内容第十条设备维护保养1. 每日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调整、清洗、更换易损件等。
3. 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 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全面检查和更换易损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管道维护保养1. 定期对管道进行巡检,检查是否有泄漏、变形、腐蚀等情况。
2. 定期对管道进行清洗、消毒,防止堵塞和腐蚀。
3. 每季度对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4. 每年对管道进行一次大修,更换腐蚀严重的管道,确保管道安全。
第十二条仪表维护保养1. 定期对仪表进行校准,确保仪表准确可靠。
2. 定期对仪表进行清洁、检查,防止故障。
3. 每季度对仪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仪表正常运行。
4. 每年对仪表进行一次大修,更换损坏的仪表,确保仪表安全。
第十三条电气维护保养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检查是否有漏电、短路、过载等情况。
2. 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修,更换损坏的电线、插座等。
3. 每季度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4. 每年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大修,更换损坏的电气设备,确保电气设备安全。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八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消防设备、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操作第十一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建立事故处理和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医疗救助。
第七章安全宣传第十七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八条安全宣传可以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公司车间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间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车间设施的合理配置、有效运行和维护,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及其相关设施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所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 效率优先:优化设施布局,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3. 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和维护,预防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4. 节能环保: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的设施管理工作。
3. 操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及时上报设备异常情况。
4. 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故障修理。
四、设施配置与使用1. 根据生产需求合理配置设备,避免资源浪费。
2. 设备使用前需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3.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4. 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防止设备过早损坏。
五、维护与保养1.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时执行。
2. 记录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建立设备档案。
3. 对于关键设备,实行特别维护和监控。
4.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维护保养工作。
六、安全与环保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2. 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环保意识,合理处理废弃物,减少环境污染。
4.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轻损失。
七、监督与考核1. 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间设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定期对车间设施管理效果进行评价,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按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厂区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厂区建筑物的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的建筑物,包括工厂建筑、办公楼、宿舍楼、仓库和设备库等。
第三条厂区建筑物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物基本管理第四条建筑物的主人应当负责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五条建筑物应当保持良好的结构稳定性和防火安全性,建筑物主人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建筑物应当配备适当的应急疏散设施,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安全地撤离。
第七条厂区建筑物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设立专门的消防人员进行管理,经常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建筑物日常管理第八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建筑物,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用途,不得擅自拆改建筑物结构。
第九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定期检查建筑物的各项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建筑物主人报告,并及时修复。
第十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对建筑物内部的维护和保洁工作进行管理,保持建筑物内部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在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许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定期进行一次性卫生清扫,并定期进行抽检,如果发现员工生活、工作环境不卫生,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建筑物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安全报警设备,并建立健全的报警响应机制,确保员工安全受到及时保护。
2024年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厂区卫生管理规定1.1每日早晨工作前,由专人负责清扫厂区。
1.2厂区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1.3划定各部门的卫生责任区,确保其始终保持清洁,发现垃圾和杂物需追究责任人。
1.4厂区内不得积存垃圾,垃圾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使用塑料袋封装,不得泄漏,由专职卫生人员每日清理并外运。
1.5厂房门窗由责任人停机时进行清洁,保持干净,纱网、风帘、门窗应完整有效,防止蚊蝇进入车间。
1.6进入厂区的车辆、原材料等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1.7严禁在厂区内存放有毒、易燃、腐蚀性、污染性、易挥发物品。
1.8全体员工需负责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坚持班前班后清扫,养成周末全面清洁车间的习惯。
2、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定2.1凡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感染症状的人员不得参与工作。
2.2如有割伤、烫伤等伤口,应采取适当包扎措施,严重者应避免接触产品、原料、包材的工作。
2.3所有进入车间的人员需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靴或工作鞋。
2.4工作服应简洁无装饰,如领带、纽扣、流苏、针式等,并定期检查和修补。
2.5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靴/鞋不得穿出工作区域,否则需重新消毒后方可使用。
2.6接触原料、包材或产品时,手部应及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2.7在生产过程中,破损或不洁的手套应及时更换。
2.8生产设备、部件表面应保持干净,无灰尘、废弃标签、焊渣等,设备应有统一、清晰的标识。
2.9生产结束后,停机____小时以上重新开机前,需进行清扫程序,并确保清扫效果。
2.10特定设备部件在生产后应及时清洁。
2.11设备部件应存放在指定的清洁干燥的备件架上,有明确标识,并确保工具使用后及时归位。
3、仓储卫生管理规定3.1原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或潮湿表面,避免放置在可能滴落冷凝水的设备下方。
3.2原辅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存储区内,地面、墙壁应保持干燥,及时清理碎屑和溅洒液体,废料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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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厂房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功能正常发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为公司财产,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有责任予以保护。
第二章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厂区、厂房:未经批准,不得在厂区、厂房搭建、拆卸建筑物,破坏公司整体平面布局。
第四条宣传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宣传标语及图案、以及宣传栏位置。
第五条道路:严格执行人、物流分开,各行其道,严禁载物车辆从人流门通行。
第六条水窖及冷却塔:不得擅自靠近水窖及冷却塔,严禁向池内注入脏水、乱扔果皮等杂物,池水应定期更换,水窖及冷却池应定期清洁。
第七条绿化:公司绿化由公司统一规划实施。
未经允许,不得移植和破坏公司内树木、草坪,改变公司绿化平面结构。
第八条门窗:1.办公场所门窗在使用过程中应“轻开轻闭”,注意使用力度,严禁野蛮开关,严禁物体撞击损坏门窗;2.无框玻璃门在推拉过程中,力度不可过大,以免损坏地弹簧;3.不得随意改变门窗开启方向。
第九条伸缩门及道闸:严格遵守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减速慢行,服从交通信号和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超速、抢行及闯门/闯杆。
第十条升降门:严格遵守公司《升降门安全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与防护,出现异常及时报告,严禁带病强行操作。
第十一条自来水:使用要随时关紧龙头,避免长流水。
第十二条饮水机及桶装水:
1、各部门饮水区配置标准为一机一桶,桶装水用完后需自觉将空桶返回到存水区,并按标准领取桶装水(大桶为员工通用、小桶水为领导专用)。
未经后勤保障部批准,各部门饮水区严禁存放多余的桶装水和空桶;
2、不得擅自改变饮水区设置,禁止擅自将水或空桶带出公司。
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后勤保障部申请。
增设饮水机应按照公司采购物质申购程序填写申购单,并写明配设的地点和理由;
3、领取桶装水时,请注意检查水桶封条是否无损、桶内是否混浊或有异物、异味等,发现问题及时与后勤保障部联系,由后勤保卫组与供水公司协商解决;
4、爱惜使用饮用水及其设施,杜绝资源浪费及不合理使用,严禁地滚、脚踹饮用水桶、以及使用饮用水桶装其它液体、杂物、垃圾等行为。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
1、后勤保障部负责清理、保持和管理公司各洗手间、厂区院心通道、物料存放区及周边、垃圾池等处的公共卫生;
2、各部门及所有员工均应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自觉服从和配合保洁人员的督导及工作,注重保持公共和办公场所的环境秩序及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各类废弃物;
3、各部门负责组织管辖员工清理、保持和管理公司划分的责任区内副总以上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楼内大厅、走廊、公共区域门窗和车间公共通道等处的卫生,以及本部门生产现场、物料存放区、卫生/清雪责任区和个人工作区域的干净整洁、井然有序。
第十四条防寒保暖
1、各部门要把防寒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按照“就近负责门、按卫生清扫责任区负责窗”的原则,层层落实防寒保暖看护责任。
当看护责任人无班时,部门必须临时委派人员进行看护;
2、加强对公司门窗的管理。
各部门及人员要确保供暖期间所辖范围内门窗处于良好的封闭状态。
做到按需开启,换气通风、进出车辆时要有人看护,并及时关闭(谁开谁关、看护责任人监管)。
发现门窗有损坏时,应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报修。
夜间更夫要增加巡查次数,要严格按规定路线巡查,发现问题应上报值班人员并进行处理。
3、加强对供热系统的监护。
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开关或调整供热系统中的阀门。
不得私自排放暖气内热水。
现场人员在供热系统附近工作时,要小心谨慎不碰撞暖气。
发现供热系统有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报修。
第十五条电器设备:合理使用,安全操作,按规定开启和关闭;禁止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器设备,以免造成过负荷,烧毁线路引起火灾的危害。
第十六条照明设备:在能见度较好的情况下,白天尽量不要开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第三章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
第十七条根据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维护管理需要,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分类制订公共设施维护检修计划,定期对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其中:
1、各部门负责所使用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维护及监护工作;
2、信息部负责公司电话、电脑、网络、ERP数据库、售饭、门禁等系统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3、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维修,以及压力空气、电力配套、供水供热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4、后勤保障部负责公司供水、供热配套设施,消防设施、厂房、库房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十八条爱护公司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如发现损坏需及时报告,并由使用部门填写维修申报单,送至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对损坏情况予以判定确认,并提出处理和维修方案,以便尽快恢复完好状态。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九条后勤保障部和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将不定期对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进行清点检查。
遇有丢失、损坏现象(自然损坏除外),相关责任人须自行承担维修、更换费用,按价赔偿。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对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如在正常使用年期限内,非正常损坏的,由使用(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
赔偿办法如下:
1、损坏金额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赔偿30%。
3000元以上的,赔偿20%;
2、非公司职工损坏厂房公共设施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3、对故意损坏厂房设施人员,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当事人员以及未尽看护职责的人员,由所在部门予以考核扣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未能落实看护责任的部门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予以考核扣分2分/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规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