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学校(建筑装饰专业标准)

贵州建设职业学校(建筑装饰专业标准)
贵州建设职业学校(建筑装饰专业标准)

贵州建设职业学校

建筑装饰专业项目教学标准

(可行研究稿)

建筑分校建筑装饰教研组

2010-7-1

目录

建筑装饰专业项目教学标准

专业名称 (3)

入学要求 (3)

学习年限 (3)

培养目标 (3)

职业范围 (3)

人才规格 (3)

专业(项目)课程 (4)

指导性教学安排 (9)

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10)

说明 (10)

建筑装饰专业项目教学标准

【专业名称】

建筑装饰

【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程度。

【学习年限】

三年。

【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建筑装饰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美学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与管理、装饰工程施工监理和装饰工程预决算等能力,有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中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职业范围】

【人才规格】

(一)知识结构与要求

1. 具有相当于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

2. 掌握建筑与建筑装饰工程的基本知识。

3. 掌握识读建筑装饰施工图、建筑设备施工图、建筑结构施工图、建筑工程图等的基本知

识。

4. 掌握建筑装饰材料和装饰构造、建筑设备、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建筑装

饰工程预算、施工组织与管理等的基本知识。

5. 了解行业法律法规和技术发展动态,以及人文、社会方面的基本常识。

对于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管理型人才应高于操作型人才(二) 能力结构与要求

1. 具有从事建筑装饰施工操作岗位工作的基础技能。

2. 具有从事建筑装饰施工、预算、质量、材料等基层管理岗位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中6个专门化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与管理方向、装饰预算化方向、

建筑装饰绘图方向、建筑装饰木工方向、建筑装饰抹灰工方向、建筑装饰油漆工方向) 中一个专门化方向的技能。

4. 具有创新精神和立业创业能力,并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5.具有在装饰设计和装饰施工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初步能力;

7. 具有自学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 基本素质要求

(1) 思想素质:通过专业教学实践,使高职高专建筑装饰专业学生更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干精神和不断追求新知识、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要求操行评定合格。

(2) 文化素质:通过专业教学实践,使高职高专建筑装饰专业学生具有一定的语言(普通话)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协作办事和企业经营管理的素质;具有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应用(CAD 、PHOTOSHOP 、3DMAX )的能力;具有阅读翻译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具有健康的审美意识、环保意识和美学基础;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善于创业的精神和科学素养。要求通过四川省大学英语二级测试和四川省大学生计算机一级测试。(3) 身体素质:通过专业教学实践,强化学生的体育锻炼和生产劳动锻炼,使高职高专建筑装饰专业学生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胜任建筑装饰施工与管理工作的强健体魄。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卫生保健知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要求健康体质测试合格。

(4) 业务素质:通过专业教学实践,使高职高专建筑装饰专业学生具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能够从事建筑装饰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预决算、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理等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经营管理的初步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要求毕业生获得中级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和装饰施工员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

【专业项目课程】1.专业核心项目课程

【指导性项目教学安排】1.学年制项目指导方案

建筑装饰方向

2.关于项目指导方案的几点说明

一、本方案是为实施专业教学标准提出的三年制教学安排的参考方案,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此方案制定三年或四年制教学实施方案。课程开设顺序与周课时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本方案分学年制和学分制两套。学分制方案中则将上述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部分以专业“够用”为原则,教学内容和要求由学校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确定;选修部分可达到新颁发课程标准的拓展部分要求,允许学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多次选择,以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多种需要。

三、本方案为学校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留下了拓展空间,设立的其他课程可由学校根据办学指导思想、内涵特色和企业岗位需求自主开发和选择。

四、学生可在学校指导下根据成才愿望、特长和社会需求自主选择专门化方向。

【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本专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职称。

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贵州省重点学科(以下简称省级重点学科)的管理,推进全省学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重点学科是经贵州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在贵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设立的重点学科,是培养和积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建设人才高地的重要载体,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功能的综合平台,在我省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居于骨干和引领地位。 第三条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原则和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指导、分级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彰显特色的原则,着眼于国家、地方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以建设和打造学科群为目标,增强一级学科建设的意识,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逐步建立一批按一级学科建设的重点学科和学科群,重点建设一批与贵州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积极支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前沿学科和服务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学科;重点扶持一批我省急需的新兴产业和重大经济发展战略的学科,提升我省学科整体水平,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是省级重点学科遴选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省级重点学科按照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支持学科三个层次进行建设,根据国务院学位

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位〔2011〕11号)进行设置。 第六条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主要在全省18所普通本科高校中择优确定,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对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较多的也可按二级学科设置;省级重点支持学科主要从市州新建本科院校中择优确定,原则上按照二级学科设置。 第七条省级重点学科的设置由省学位委员会统筹,依照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推荐、公示、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建设 第八条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各重点学科根据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依托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建设与发展主要包括设置意义、建设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学术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基础条件建设、经费筹措、管理体制、保障措施及预期成效等内容。 第九条对立项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由省学位委员会与依托学校、学科负责人三方签订《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主要包括建设目标、研究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经费筹措、预期成效等内容。依托学校在人、财、物、环境条件等方面切实保证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各项建设目标,不断提高建设水平。计划任务书建设内容一经确定,一般不得作大的调整,如确需进行局部调整的,须由依托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意见后报省学位委员会批准。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

关于进一步推进贵州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 推进全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2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省教育厅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基础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近年来,为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动各级教育协调发展,我省又启动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高中阶段教育突破性工程等,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但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大量人口向城镇集中,学龄人口流动发生了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需要加大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实现全省基础教育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的有机统一,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

贵州省建设厅文件 黔建施通[2007]551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工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 联系电话:085l--5360291。 附件:贵州省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 贵州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 贵州省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建设工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和《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 拆除等建筑活动和建设工程担保活动,实施建设工程担保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金省建设工程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专业建设工程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建设工程担保的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拱保证。 第六条建设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提交。 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未实行双向等额担保的建设工程,视为建设资金尚未落实。 提倡开展承包商付款担保、低价风险担保、预付款担保、分包人履约担保和质量保修金担保等建设工程担保活动。 第七条提倡建设工程担保采用保证方式。 第八条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法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担保人可以依法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作为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 第十条建设工程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提倡采用建设部制定的《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和工程担保的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担保合同应当与主合同一并报建设(交通、水利)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备案。 第二章投标担保

2020贵阳专科学校排行榜表

2020贵阳专科学校排行榜表 志愿填报工作陆续展开,大家需要对目标院校进行一定程度的深入了解,知道大学的实力和排名,才便于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成功选择对自己的就业有帮助的大学。为了方便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0贵阳专科学校排行榜表.欢迎阅读! ; ; ; ; 贵阳大专报考热度排名学校名称所在地办学类型高校热度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专科(高职)86.3w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专科(高职)40.7w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贵州专科(高职)34w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专科(高职)25.9w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专科(高职)23.6w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专科(高职)19.1w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贵州专科(高职)13.7w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贵州专科(高职)10.9w贵州工商职业学院贵州专科(高职)9.8w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专科(高职)7.3w ; ; ; ;2020贵阳所有专科学校名单学校名称主管部门办学层次备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城市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民办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工商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民办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建

设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贵阳市专科公办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贵阳 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按时提交志愿逾期无法补报 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要在今天20时前完成志愿填报并提交信息。志愿填报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 特别提醒 从往年情况看,志愿填报最后阶段可能会因在线人数过多而出现网络拥堵现象。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示考生,选定志愿后尽早提交,切勿在最后时间仓促修改已经慎重选报的志愿,以免因时间紧张造成操作失误。 2、“双培”“外培”分区投放计划 “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指考生报名所在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普通类专业)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贵州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

贵 州 省 教 育 厅二0一一年三月

贵州省普通高中贵州省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学校建设规范指导建设规范指导建设规范指导手册手册 (试行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布局选址和建设规模布局选址和建设规模 第一节第一节 布局选址布局选址布局选址 第一条第一条 普通高中设置与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和县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变化状况,尤其是初中毕业生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普通高级中学设置与布局应适度集中,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为学校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第二条 第二条 布局不合理或城市市区内办学空间过于狭小的学校,以及农村办学条件简陋、规模偏小、生源不足的学校,要与城市或县镇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或改建、扩建。 第三条 第三条 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畅通、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远离污染源的较平坦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铁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避免城市交

通的噪音干扰。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第四条第四条 学校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公安看守所、易燃易爆品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第五条 普通高中应独立设置。 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建设建设规模规模规模 第六条 第六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结合贵州省地质地貌的实际情况,新建学校办学规模为60个班左右,班额不超过50人。原则上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的普通高中。 第二章 校园规划校园规划和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 第一节第一节 校园规划校园规划校园规划 第七条 第七条 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第八条第八条 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教工住宅应纳入本辖区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有条件时尽量与校园毗邻。 第九条第九条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的布置应尽可能减少对其他教学用房的干

中小学建设标准.doc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一)学校选址 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贵州省中小学校“班班通”项目建设标准

贵州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校“班班通”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附件: 贵州省中小学校“班班通”项目建设标准 (试行)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黔教电发[2013]85号文件的要求,本着好用、实用、够用、耐用、节约的原则,为确保“班班通”校园网和班级多媒体教学终端配置科学合理,特制定《贵州省中小学“班班通”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一、建设内容 (一)互联网接入:实现互联网光纤接入校园网络。 (二)校园网建设: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安装网络终端(信息点)。 (三)设备的配置:每个教学班配置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终端设备。 (四)软件的配置:安装有关系统软件和运用软件。 二、互联网接入标准 (一)互联网接入以光纤方式接入校园网。 (二)互联网接入带宽。 1、校园网信息点≤20个的,互联网接入带宽≥6M; 2、校园网信息点≤30个的,互联网接入带宽≥10M; 3、校园网信息点≤50个的,互联网接入带宽≥30M; 4、校园网信息点>50个的,互联网接入带宽≥50M。 三、校园网建设标准

校园网建设根据学校规模和经费情况,可选用“基本型校园网”或“简易型校园网”建设方案。 (一)拓扑图 1、基本型校园网拓扑图 2、简易型校园网拓扑图

(二)建设要求 1、设备必须满足的基本配置 2、校园网千兆主干,百兆连接每个终端,必要时采用无线辅助。 3、楼宇之间和连接电缆直段超过50米的,必须采用光纤连接。 4、综合布线要规范、美观,采用Cat 5e以上的电缆布线,楼内装配线槽,架空电缆必须使用牢固的吊缆。具有整校综合布线、终端位置详细图。 四、班级多媒体教学终端配备标准 班级多媒体教学终端配置分为三种模式,即“电子白板分离式模式”、“组合式教学一体机模式”(电子白板技术)和“触摸电视屏一体型模式”,各学校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学生班额数低于40人的班级采用“触摸电视屏一体型模式”时,原则上有效屏幕尺寸≥65寸,学生班额数高于40人的班级采用“触摸电视屏一体型模式”时,原则上有效屏幕尺寸≥70寸。

贵州省各类学校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年)

贵州省各类学校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各类学校厕所建设改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全部水厕、规范达标、满足需求、文明卫生、强化育人、管理有效”的总目标,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包括公办、民办,下同)厕所实现水冲式、厕所设施齐全完善、蹲位满足使用需要、厕所洁净卫生、育人功能凸显。 (二)年度目标。 2018年,新建或改造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学校)厕所8692个。 2019年,新建或改造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学校)厕所2953个。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学校厕所建设改造。各级各类学校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建设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等有关要求,按照幼儿生均厕所(含盥洗间、洗浴位等)面积0.6平方米、小学生均厕所面积0.2平方米、初中以上学校生均厕所面积0.25平方米和女生每13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设一个蹲位且每20人设一个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每90个学生设1个洗手台(池)或0.6米长盥洗槽、每50个学生设1个水龙头的具体建设标准,严格对标对表,逐校查缺补漏,结合实际统筹好学生上放学时间,充分利用寒暑假学生离校的有利时机,通过新建(重建)、改造、提质等措施,特别要大力加强旱厕改造,力争两年内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厕所基本达标,实现厕所给(排)水设施齐全、通往厕所的道路两侧和厕内设置有人工照明设施、厕所的前室或厕内设置有供学生使用的洗手设施、厕所安装有防鼠和防蚊蝇设施、设有卫生管理间和配有纸篓及专用清洁工具。 (二)强化学校厕所精细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坚持建管结合,制定落实厕所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切实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中小学校要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厕所卫生的清洁、维护和管理,确保地面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便器内无粪迹、无尿垢、无杂物,厕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面无乱涂鸦、不雅文字,实现学校厕所“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蝇蛆、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使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黔价房【2012】86号 各市(州)物价局,安顺市发改委,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经过两年多试行,现结合试行中的情况和我省实际,制定正式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按附件1所列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费率,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具体收费可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下浮执行标准。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 三、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关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省外入黔备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费行为,均按本通知执行。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强制压价,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并持相关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

质证书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做到持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知自2012年5月10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贵州省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05-6-6 来源:湖北技术装备装站 国家计委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第一节校址选择 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是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脱贫步伐、扩大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了长足发展。2010年,全省共有高中阶段学校751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307所,普通高中学校444所),在校学生103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41万人,普通高中学校62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较2000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但由于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短缺等原因,目前全省每年仍有相当部分初中毕业学生不能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跨越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用4年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到2014年底,实现以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县”)为单位,基本解决初中毕业学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中85%以上能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到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3%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招生规模大体

相当。 ——建成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力争部分学校进入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到2015年,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 ——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作为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新建、改扩建和联办等方式,加快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较高的优质普通高中。 二、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分级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省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制定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在已确定的“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教育总投入中,对各地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单列补助,重点扶持,对各级政府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职能部门履行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负责制定辖区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发展规划,指导所辖县科学制定和督促落实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确保2014年前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设立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所辖县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负责市(州、地)直属高中阶段学校发展的经费投入。 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工作负总责。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做到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同步规划。制定县域内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攻坚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确保高中阶段教

贵州省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审批办法

贵州省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审批办法(试行) 基本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严重影响国家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控制工程投资,克服“敞口花钱”的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超概算的审批原则 1、建设项目总概算要按规定,打足各项投资,不留缺口。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一般不再予以调整。 2、设计单位要根据批准的总概算,在保证工程功能的前提下,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总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总概算,否则必须重新报批总概算。设计单位对所编概预算负有监督责任,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因设计方面原因造成总概算增加的,要根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1)55号文件有关规定相应扣减设计费,并重新评价设计单位的资信等级。 3、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单位同意,自行修改设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引起总概算增加的,一律不予认可。 4、工程建设必须通过招标投标选定施工单位。承包合同造价不应高于批准的设计概算价格。合同执行中,因施工不当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 5、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超概算,可以据实申请调整概算: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国家政策或计划有重大调整的; (三)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定额调整变动; (四)原批设计中的漏项、错项,投资较大的; (五)水文、地质情况复杂,造成费用增加较多的。 6、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隐蔽工程不可预见的原因或国家政策的变动、调整,使总概算增加,应按程序上报原批准单位审查,首先冲减原概算中的预留费,经审定批准后方可按新概算执行。 二、建设项目报审超概算应具备以下资料: 1、原设计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编制说明及其附件,并按单项工程列出与原概算对照表;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技术标准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 技术标准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技术标准 第一章中小学校园网定义 中小学校园网是指中小学校园内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互联运行的网络,是由计算机、网络技术设备和软件等构成的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集成应用系统,并可经过与广域网的互联实现远距离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校园网应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日常办公、内外交流等各方面提供全面、切实的支持,实现教育资源、信息管理、教学方式、生活方式和沟通传播方式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形成高度信息化的人才培养环境,促进高水平的师生互动,促进科学、高效的管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应用和创新能力。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应按照“需求推动、注重实效、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建设、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进行。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服务原则 校园网建设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关注全体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为培养创造性人才提供优质的资源和环境,有效的技术和服务,着重推进教育管理创新,教学模式

创新,为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高速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2.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原则 校园网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诸方面,应从中小学教育的整体利益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分步实施。正确把握校园网建设的方向,确保校园网建设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形成整体效益和整体优势,防止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坚持远期规划与近期规划相结合;坚持校园网建设与区域教育网建设相结合,同步协调发展。 3.系统开放,可持续发展原则 校园网建设应坚持系统开放性标准,采用先进,成熟,具有开放性标准的主流产品与技术,注重分布式网络环境下系统互联性,互操作性和应用软件可移植性的体系建构,提高整个系统的扩充和升级性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4.建用结合,实用性,适度性原则 要把建设与应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校园网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和效益。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实用性,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度推进信息环境,技术应用,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有效建设。同时,校园网建设的经费使用要科学,合理。 5.建培结合,以人为本原则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规范(试行)(参照国家住建部、发改委、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 见稿>制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 (2) 第一节规划布局 (2) 第二节建设规模 (3) 第三章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建设用地 (4) 第一节学校选址 (4) 第二节校园规划 (4) 第三节建设用地 (5)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一节基础教学和生活用房 (8) 第二节实训实习基地 (9) 第五章建筑标准 (11) 附录一术语 (15) 附录二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和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创造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的中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学校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服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地方政府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校园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符合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使用校舍的原则。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贵州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暂行办法》的通知关键字:黔建市通[2003]231号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暂行办 法》的通知 黔建市通[2003]231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建设部第119号公告)精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暂行办法》,现发布施行。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 映。 贵州省建设厅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贵州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发包工程时,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一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法。禁止在同一工程中将定额计价法与综合单价计价法混用。 第五条需要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条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必须达到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必须是经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培训,并已取得合格证的工程造价专业持证人员。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包括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本暂行办法、招标文件规定、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不按本条原则编制或者错、漏量在10%以上的,作为编制单位和编制人的重大错误记录在案。 第八条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制定的统一格式及有关内容填写。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的工程特征内容描述,应有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层数、结构类型、基础形式、装修标准等。 第九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工程造价为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有,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贵州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贵州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一、贵州省经济社会、高等教育基本情况分析 (一)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需求及发展战略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是一个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富集、民族众多的内陆山区省,国土总面积17.6万平方公里,全省总人口3900多万,有49个民族,其中世居少数民族17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8.98%。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以创新促跨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跨越。全省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1029.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350亿元,增长了二倍多;财政总收入从2000年的151.6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674.56亿元,翻了近二番,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较快、效益较好、运行质量较高的良好状态。“两烟一酒”支柱产业和原材料工业实力增强,能源工业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民族制药、特色食品等产业活力增强,航天航空、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加快,文化、信息、商贸流通等产业繁荣活跃。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贵州公路通车里程8年间增加了2.6倍,高速公路增加了1.6倍,2007年实现全省境内国主干线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与此同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以“两基”攻坚为突破口,强力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两基”人口覆盖率由2000年的35%提高到2006年的100%,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基本形成,教育经费总量增加,在各项事业中保持着重中之重的地位。我省

贵州省建设厅黔建施通〔2008〕297号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黔建施通〔2008〕297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明显偏低。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对贵阳地区2007年建筑市场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及建筑工种日工资标准的调查,并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资料进行了认真测算,确定了人工费的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均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54%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57%计算。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9.5%计算。 以上调增的人工费均列在费用计算顺序表的税前,不得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数。 二、本次人工费调整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在本文下达前已办完结算的单位工程和合同中另加了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八年六月五日?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执行依据:黔建办通〔2005〕36号,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工程建设标准DB

贵州省工程建设标准DB JXXXXX-2013 DB52/JXX-2013 灌注桩成孔 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2013-XX-XX发布2013-XX-XX施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前言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灌注桩成孔作为主要的施工工序之一,目前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施工验收规范中,均明确要求对其进行质量检测。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超声波法检测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质量技术规程编制任务的通知》(黔建科通〔2014〕9号)、《关于同意变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名称的函》(黔建科字〔2015〕281号),贵州道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认真总结了贵州省灌注桩成孔检测的 实践经验及其它省份和地区关于灌注桩成孔检测的地方技术规程,结合贵州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灌注桩成孔的施工现状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6章、3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超声

波法、接触式仪器组合法和检测报告等。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贵州道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程的参编单位: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 贵州正建兴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黔水科研试验测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贵州建设有限公司 贵阳永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黔中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本规程的主要起草人员:杜毅李新刚王转 梁余姚家惠陈霓季永新龙建旭 熊健符祥平叶雷陈鸣卢惠德 张玉杰刘国忠帅海乐古兴科魏光 杨飞姚家进杨兴林韦康周赵建 曾力维谌添添郭耀东张祝胡永录 蒋德勇林键田治金邓小卫李怀筑本规程的主要审查人员:李泽晖吴航袁志英邓绍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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