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规章制度

家长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长学校管理,确保家长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在学校和教育系统中开展家长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宗旨是: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学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家长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组织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服务,推广家庭教育优秀成果,协助学校解决学生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问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长学校设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家长学校设校长一人,由学校负责人担任。
校长负责家长学校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家长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家长学校设副校长若干人,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副校长由校务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家长学校设立讲师团,由教育专家、教师、家长代表组成。
讲师团负责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等活动。
第九条家长学校设立咨询组,由教育专家、教师、家长代表组成。
咨询组负责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服务,解答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家长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家长需求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内容,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家长学校应定期组织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邀请专家和有经验的家长分享家庭教育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家长学校应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应建立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定期评价,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四章家长参与第十五条家长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一、总则家长学校是为了促进家校合作、提升家长教育水平、共同关注孩子成长而设立的非营利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家长学校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家长学校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为孩子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和匡助。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学校设立一个执行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
执行委员会成员由全体家长进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
2. 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主管组成,各职位由执行委员会成员互相推荐产生。
3. 家长学校设立一个顾问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工、学生代表和社区代表组成,负责赋予家长学校指导和建议。
三、职责与权利1. 家长学校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推动家长教育活动,提供有关教育和育儿的信息和资源,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2. 家长学校有权利邀请专业人士、教育专家和学校工作人员进行讲座、培训和研讨会,为家长提供专业的教育指导和支持。
3. 家长学校有权利与学校合作,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4. 家长学校有权利筹画和组织社区教育活动,提供学习机会和资源,促进社区的教育共识和合作。
四、运作方式1. 家长学校每学年定期召开全体家长大会,报告工作发展和财务状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选举新一届执行委员会成员。
2. 家长学校每月召开执行委员会例会,讨论并决定家长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内容,监督活动的执行情况。
3. 家长学校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由执行委员会成员领导和协调。
4. 家长学校通过定期发布通讯和使用社交媒体等渠道,向家长提供最新的教育资讯和活动信息,鼓励家长积极参预。
五、财务管理1. 家长学校设立财务主管,负责管理和监督家长学校的财务事务,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性。
2. 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费、捐赠和赞助等,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
3. 家长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报表应当定期向全体家长公开,接受家长的监督和审查。
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一、总则1.1 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家长学校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权责分工,促进家校合作,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共同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1.2 家长学校简介家长学校是由学校与家长共同组成的教育合作组织,旨在加强家校合作,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培训机会,促进家长的教育素养和家庭教育能力的提升。
二、组织结构2.1 家长学校委员会家长学校委员会是家长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和家长代表组成。
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校长和家委会主席共同推荐,并经全体家长投票选举产生。
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
2.2 家委会家委会是家长学校的执行机构,由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家委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并经全体家长投票选举产生。
家委会每届任期为一年。
2.3 学校联系人学校联系人由学校指定,负责与家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学校与家委会之间的合作事宜,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家委会的工作情况。
三、职责与权责3.1 家长学校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家长学校的章程和工作规则;(2)确定家长学校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3)评估和监督家委会的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4)组织家长学校的重大活动和培训课程;(5)协调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问题和矛盾。
3.2 家委会的职责(1)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2)组织家长学校的各项活动和培训课程;(3)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4)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5)协调解决家长之间的问题和矛盾。
3.3 学校联系人的职责(1)及时向家委会传达学校的相关政策和通知;(2)协调解决家委会与学校之间的沟通问题;(3)向学校反馈家委会的工作情况和需求;(4)组织学校相关教师参与家委会的培训和活动。
四、工作程序4.1 家长学校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每年召开一次家长学校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2)定期召开家长学校委员会例会,评估和监督家委会的工作;(3)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和解决重大问题。
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家长在学校中的角色和责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全面发展。
二、家长参与机制1. 家长委员会的设立1.1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和家长共同组成,负责协调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1.2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届。
1.3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学校事务和家长参与计划,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2. 家长代表的选举2.1 每个班级选出一名家长代表,代表本班级家长与学校交流和合作。
2.2 家长代表由本班级家长自行推举,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届。
2.3 家长代表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班级家长会议,向家长委员会反馈班级家长的意见和需求。
三、家长参与方式1. 家长参与学校活动1.1 家长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开放日、文艺汇演等,与学生一同体验校园生活。
1.2 家长可以参与学校举办的志愿者活动,为学校提供协助和支持。
2. 家长参与课程辅导2.1 学校鼓励家长参与学生的课程辅导,提供课后辅导和学习指导。
2.2 学校可以组织家长培训,提供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帮助家长更好地辅导孩子。
3.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3.1 学校可以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如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3.2 学校可以设立家长志愿者团队,家长可以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家长权益和责任1. 家长权益1.1 家长有权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1.2 家长有权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对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1.3 家长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
2. 家长责任2.1 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家长会议和活动,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2.2 家长应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3 家长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和安排。
五、章程修订1. 本章程的修订由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共同商议决定。
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一、引言本章程旨在规范家长学校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家校合作,提升学生的教育质量和综合素养。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与家长学校的家长和学校工作人员。
二、家长学校的目标和职责1. 目标:家长学校旨在提供一个平台,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2. 职责:a.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项目,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
b. 提供家长教育和培训,增强家长的教育理念和育儿能力。
c. 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参与学校决策和规划。
d. 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和互助,形成良好的家长社区。
三、家长学校的组织架构1. 理事会:家长学校设立理事会,由学校校长、家委会代表和学校工作人员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2. 家委会:家委会由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一名家长代表担任家委会成员。
家委会负责协调班级家长的参与和支持,与学校沟通和协调相关事宜。
3. 专家顾问:家长学校可以邀请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等作为专家顾问,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四、家长学校的运作机制1. 定期会议: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家长会议,讨论学校的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的发展计划,并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 分工合作:家长学校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小组,如活动组、培训组等,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执行。
3. 学校支持: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资源支持,协助家长学校的组织和活动开展。
4. 资金管理: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家长自愿捐赠等,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报账。
五、家长学校的活动内容1. 家长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给家长讲解教育理念、育儿经验等相关内容。
2. 亲子活动:组织家长和孩子一起参与的亲子游戏、亲子运动等活动,促进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
3. 学习分享:家长可以分享自己的教育经验和教育资源,互相借鉴和学习。
4. 培训课程:组织家长参加教育培训课程,提升家长的教育水平和育儿能力。
职业技术学校制度—《家长学校制度(2021年修订版)》

XX职业技术学校家长学校制度(2021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一、家长学校领导成员主要由学生家长担任。
学校校长任名誉校长,学生家长任家长学校的校长,思政办主任任常务副校长。
日常工作主要由学校政教处牵头组织。
二、家长学校的领导班子任期为两年换届,特殊情况下任期一年可换届。
领导成员由家长学员推荐,学校综合研究确定。
三、家长学校的学员每年调整一次。
每届学员均作详细登记。
四、家长学校每学期活动两次。
一般来说,上学期讨论和研究家庭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请专家或专职老师讲课。
下学期组织主办“家教论坛”年会,请家教有方的家长在会上介绍经验。
学校给学员发统一教材,指导家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
家长学校领导成员根据具体情况,每学期至少研究二次工作。
五、每年主办一期家教简讯。
并在校报上开辟家庭教育栏目,刊登家长学员文章。
六、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让家长学校的领导及学员到学校听课,并参加评课,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同时,学校的刊物、报纸及有关文件发送给家长学校领导成员,让其及时了解学校信息。
第二章领导机构七、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名誉校长1名,由学校现任校长担任。
校长1名,由学生家长担任。
常务副校长1名,由思政办主任担任。
副校长若干名,其中有1~2名离退休老同志以及2~8名学生家长担任。
秘书长1名,由政教处1名干部担任。
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家长学校年级分校,其领导成员分别由各年级负责同志和部分家长组成。
八、家长学校领导成员的主要职责1、制订家长学校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2、每年春季召开一次家庭教育工作研讨会,其规模以30人左右为宜。
3、每年秋季举办一期家庭教育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和在职领导、教师给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辅导讲座。
4、每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5、每学期主办一期《家教简讯》。
6、聘请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以及有关知名人士为家长学校的教师。
7、加强家长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8、每年做好家长学校财务开支的预算和支出的管理。
家长学校教学规章制度

家长学校教学规章制度一、学校宗旨与目标1.学校宗旨:家长学校致力于为广大家长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和教育资源,帮助家长提高教育素养和家庭教育能力。
2.学校目标:培养家长的教育理念与方法,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有效沟通。
二、学校管理与组织1.学校管理:家长学校由校长领导,设立管理团队,并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学校的运营、管理和各项活动。
2.学校组织:家长学校按照教学资源和课程设置需求,合理组织各类课程和活动,并确保教学质量。
三、课程与教学1.课程设置:家长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和教育状况,设置丰富多样的课程,如家庭教育理论、亲子关系建设、教育心理学等。
2.师资力量:家长学校聘请具有丰富教育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担任课程讲师,确保教学质量。
3.教学形式: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讲座、讨论、案例分析等教学形式,提高家长学习效果。
四、学习氛围与活动1.学习氛围:家长学校提倡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鼓励家长互相交流和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2.专题讲座:家长学校定期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教育专家和学者分享教育理念和经验,拓宽家长的教育视野。
3.亲子活动:家长学校组织丰富多样的亲子活动,如亲子运动会、亲子游园等,增强亲子间的感情与交流。
五、学校纪律与管理1.学校纪律:家长学校要求家长们遵守学校的纪律,包括不晚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讲座、保持课堂秩序等。
2.学校管理:家长学校设立管理团队,负责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并提供家长意见反馈的渠道。
3.公平公正:家长学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歧视任何家长,不偏袒任何人。
如有不当行为,学校将及时处理。
六、沟通与协作1.家校沟通:家长学校鼓励家长与教师之间进行积极、真诚的沟通,共同探讨教育问题,协作解决。
2.家校合作:家长学校与相关学校、社区组织等进行合作,搭建家校共建平台,共同促进家庭教育工作。
3.意见反馈:家长学校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听取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和调整课程及管理方式。
七、家长学校活动1.家长学校举办开学典礼,在学校开始时举行,欢迎新生家长加入学校,并介绍学校的教学内容和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一、总则
本章程旨在明确家长学校的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组织管理,保障家长学校的顺利开展,促进家庭教育的优质发展。
家长学校是在家庭教育的基础上,以系统化的课程和活动为载体,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技能,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深度融合。
二、教育目标
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理解家庭教育的核心价值和意义。
提升家长的教育技能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效果。
促进家长与学校、教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
为家长提供心理支持和学习资源,提高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三、教学内容
家庭教育基本理论:包括家庭教育的概念、原则、方法和技巧等。
儿童发展心理学:了解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依据。
亲子沟通技巧:教授家长如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促进亲子关系的和谐发展。
学习方法指导: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提供相应的学习方法和技巧。
家校合作策略:强调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结合,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四、教学方法
讲座式教学:邀请专家学者为家长进行主题讲座,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分组讨论:将家长按照兴趣和需求分成小组,进行交流讨论,分享心得体会。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家长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互动体验:组织亲子活动或游戏,让家长在实践中体验和
学习家庭教育方法。
在线学习: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线上课程和学习资源,方便家长随时学习。
五、教师与讲师
教师资格: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家庭教育经验。
讲师聘任:从专业机构或高校聘请有经验的家庭教育专家作为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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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充分整合学校资源、社区资源、家长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加强“家校”互动和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工作,着力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
第二章家长学校名称、性质、机构设置
第四条:名称:新田县职业中专家长学校
第五条:家长学校是在新田县职业中专领导下,以学校德育工作为主导的,旨在沟通“家校”联系、增强教育合力的业余学校。
第六条:学校成立家长学校校委会
校长:黄新华,副校长:刘五元、刘兴喜、夏晨龙、陈小安、秘书长:周茂华,成员:各处室主任
第七条:在家长学校校委会下设分支机构是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由各班级1或2名家长代表组成,共计25—40名家长代表组成。
二、家长委员会常委会机构
主任:黄新华,常务副主任:刘五元、刘兴喜、夏晨龙、陈小安、周茂华,副主任:各处室主任,委员:各班级家长委
员。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下设教育教学工作组、校外联络工作组和家长QQ群及空间网页管理小组。
一、教育教学组组长:盘九兵、郑亚平,组员:陆才善、冯运文、张春艳、李萍琳、唐甲彪、陆志红及各班班主任
二、校外联络站工作组组长:刘五元,副组长:陈勇军,组员:危小勇、陈学、谢赐莉、胡建雄
三、家长QQ群及空间网页管理小组,组长:唐斌,副组长:王日发、邝雪
第三章机构产生、职责、管理制度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
一、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申报或班主任推荐,各班拟定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的意见后确定,学校颁发聘书。
各班产生1或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共计不超过40名。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机构成员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在全校进行竞选演说,经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投票产生,共5名。
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机构成员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主任1名,常务主任5名,副主任8名,负责各委员之间、家委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及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工作。
第十条:家长委会成员条件
一、热心公益事业,有爱心,服务意识强。
二、了解和关心教育,具备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沟通协调能力强。
听取家长意见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能为学校教师、学生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
四、组织能力强,在家长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
五、时间相对宽松。
第十一条:职责
一、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起好学校与家庭联系的桥梁作用。
二、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
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作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三、共同策划、设计学校特色教育活动,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成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
四、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协助学校做好教育教学、专题讲座等工作。
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二条:任期、变更
家长委会每三年为一届,任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可连任,
因学生转学或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第十三条:会议制度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会议安排,各班级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
会前学校应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家长时间、地点。
二、学校如有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可召开临时会议,但应提前一周通知各家长委会成员。
三、每次到会代表人数不得低于三分之二。
表决要经半数以上人员同意才有效。
四、家长委员会委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应事先向学校请假。
第四章家委会成员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对学校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收费等工作提出质疑。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咨询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
五、对家长学校章程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宣传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策略。
二、向学校反馈多数家长意见和建议。
三、向学校各项重要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社区、警校关系,为学校创立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做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协助工作。
第十六条:家长学校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领导职业中专家长学校。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家长学校的义务
一、告知家长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等信息。
二、依法接受家长委会的监督与建议。
三、对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四、对全体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法制安全等教育工作。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八条:除学校每年核拨一定数额的经费外,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用于家长学校的正常活动。
第十九条:经费专门用于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运行。
具体用于1、教材的制定编写;2、印刷各种资料;3、集中培训活动费用;4、办公、教学教研经费开支;5、表彰奖励优秀学员。
6、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章家长学校章程的修改、废止
第二十条:如本章程与法律相违背或不适应现行的教育实际,需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如因学校拆、合并本等原因章程自行废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研讨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