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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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研究生学籍管理

北航研究生学籍管理

北航研究生学籍管理
1.学籍档案管理。

研究生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的重要资料,对于学校对学生的全面了解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北航要求研究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学位论文、科研成果、奖惩情况等内容,档案管理要求保密、准确、完整。

2. 学习进度管理。

北航要求研究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并按时完成,同时学校要求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指定学分。

学校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学习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帮助和引导。

3. 学位论文管理。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习的重要成果,对于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和后续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北航要求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学校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对学位论文的审核、评审、答辩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和规范。

4. 研究生学籍变更管理。

研究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进行学籍变更,如转导师、休学、退学、转专业等。

北航要求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学籍变更,并及时向学校报备变更原因和结果。

学校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学籍变更进行管理,确保变更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总之,北航研究生学籍管理是学校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学籍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培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研函字〔2020〕19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维护课程考核的科学性与成绩的准确性、严肃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北航研字〔2019〕14 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类研究生课程以及各类培养环节。

第二章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第三条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课程论文和技能操作等。

基础及学科理论核心课程一般采用笔试考试方式。

第四条研究生课程考核应强调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过程考核通常由作业、课堂讨论、文献选读报告、实验报告、课程论文与课程学术报告、出勤等组成,在课程考核成绩中所占比例应不少于 30%;任课教师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构成,并在上课第一节课向学生公布。

第五条研究生课程,如有平行班,应当统一考核形式和标准,由不同任课教师共同命题,共同编制考卷,共同评阅试卷。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课程教学结束后进行。

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由研究生院公布,其他课程考试安排由开课学院确定,但须提前将考试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第七条研究生在学期间所有选课及课程考核成绩逐一如实记载,并打印在成绩单上。

第八条免修免考课程,其成绩记录为“EX”。

第九条学分认定课程,其成绩记录为“T”。

第十条研究生一经选课,应按要求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

凡未经免修批准,一门课程缺课课时累计达 1/3 者,或缺课程作业(含做实验)超过 1/3 者,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记为“F”。

第十一条学生只能获得已选课程的成绩及学分。

选课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退选手续或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记为“F”。

第十二条学生重修后获得课程成绩,其成绩单应给予“R”标记。

第十三条研究生因转学或转专业,或研究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研究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及已获得的学分,有效期为两年,可予以学分认定。

北航教务管理系统

北航教务管理系统

北航教务管理系统北航教务管理系统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一款教务管理平台,旨在为学生、教师和教务管理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

该系统能够较为全面地满足各种教育管理需求,包含学生信息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排课管理、教材管理、考试管理等多个方面。

首先,学生信息管理方面,北航教务管理系统提供了完备的学籍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学生考勤、学生档案、学生异动等信息管理功能。

教务管理人员可在系统中查看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并能够便捷地进行信息的修改、添加和删除等操作。

其次,课程管理方面,北航教务管理系统为教师和教务管理人员提供了课程安排、开设科目等管理功能。

教师可以提交开设科目的申请,经过教务管理人员审批后,即可将课程安排至特定时间段。

同时,教务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系统自动生成课程计划表,合理地安排课程时间和教学地点,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在成绩管理方面,北航教务管理系统可以支持详细的成绩管理和查询功能,学生可以在系统中查看自己的成绩,并能够了解到自己的学习进度和成绩分布等信息。

同时,教务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该系统对成绩进行管理和查询,便于学校对学生的综合考核和管理。

排课管理方面,北航教务管理系统能够较为精准地实现排课管理,同时支持设定各种课表查询和打印功能。

教师能够在课表上看到自己的授课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可以通过系统提交更改申请。

教材管理方面,北航教务管理系统能够帮助教师轻松地进行教材管理,同时学生也可以在系统中查询教材信息,方便他们选择合适的教材。

系统还支持在线预订教材,避免了学生购买教材时出现的混乱和浪费。

考试管理方面,北航教务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多种类型的考试安排和管理,教务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系统设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等信息,可以有效地管理学生的考试,并能够快速获取成绩信息。

总之,北航教务管理系统是一款高效、实用的教务管理平台,它可以为学生、教师、教务管理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有望进一步提高北航教育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北航双学籍飞行员管理规定

北航双学籍飞行员管理规定

北航双学籍飞行员管理规定
一、不单独飞行(无地勤人员),不疲劳飞行。

二、饮酒、服药后以及生理、心理不适时绝不飞行。

三、气象条件超标绝不飞行(风速超过规定时和风向不对时禁止飞行)。

四、建筑物、高压线上空100米以内禁止横越。

五、不同时尝试两个以上的飞行新项目。

六、不拒绝别人对自己的飞行提出意见。

七、不因家人、朋友、观众或相机摄像机的存在而过于表现自己。

八、起飞时需观察,避让空中飞行者。

九、飞行时与其他飞行员左右、上下安全距离为50米。

十、转弯前必须查看空域。

十一、同方向飞行时,高度高的飞行员应礼让高度低的先行。

十二、在同高度、同方向的情况下,靠右边的一方有优先通行权。

十三、两个飞行器迎面相遇时,应各自向右转弯避让(右侧有障碍物时例外可直行)。

十四、飞行过程中,转弯者要避让直行者。

十五、飞行过程中,速度快的飞行员必须要让速度慢的先行,有动力的飞行器必须要让无动力的先行。

十六、超越前方飞行员时,应从右边超越,并应随时注意前方飞行员的动态,前方飞行员有优先权。

十七、降落时,同高度飞行必须拉开高度差。

十八、在山坡动力气流中改变飞行方向时,始终要朝离开山体的方向转弯,以防止撞山。

后方飞行员要超越前方飞行员时,应注意彼此间距离,以防在超越过程中因前方飞行员突然转弯或改变方向而相撞。

十九、在进行热气流翱翔时,高度低的飞行员拥有优先通行权。

二十、随时注意附近有无飞行器靠近,并与地面人员保持通讯联系。

二十一、距离地面200米的飞行高度,严禁做任何特技和科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2003年3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2012年1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位委员会”),一般由25人组成,任期4年。

校学位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下设校学位办公室。

校学位委员会闭会期间有关学位工作的重要事项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商定。

校学位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或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副主席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研究生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担任;委员由负责学位教育与管理的副校长或副书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托学院的主要负责人、校内教授和专家组成,一般应是博士生指导教师;秘书长由研究生院主管学位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校学位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单位提名,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四条校学位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以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或相关的一组二级学科为基础,以学科依托的学院为主成立分委员会,不具备独立成立分委员会的学院推选委员参加相关的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由9至15人组成,任期4年。

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秘书1人。

分委员会闭会期间有关学位工作的重要事项由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商定。

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由负责学位教育与管理的学院领导、教授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半数以上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原则上1人不得同时为两个分委员会委员。

分委员会秘书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兼任。

分委员会人选由依托学院会同相关部门提名,由校学位委员会主席批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说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说明

鉴于部分同学可能并未认真研读过学生手册,不希望大家在出问题的时候才发现规定的要求,所以我摘取了学生手册中几点比较重要的规定,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一下。

同时,还是希望各位可以认真阅读一下自己手里的学生手册,学校有很多规定或者资源都在其中有表述。

(一)休学与复学1. 我校本科学制为4年,按学校规定,本科学生在校最长年限为六年(含最长两年的休学,应征入伍者除外)。

2. 学生若觉得需要休学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休学:(1)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病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六周的;(2)一学期因病假、事假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3)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的。

3.休学以一学期为单元,累计不能超过两学年。

超过按退学处理。

4.获准休学的学生应在批准后两周内班里离校手续,否则休学视为无效。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不对其发生的事故负责。

5.具体的复学手续和休学的详细说明,可专门咨询辅导员或查看手册。

(二)转专业和转学由于这部分涉及的是个别同学,所以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和辅导员咨询。

主要几点说明如下:1.有下列情况可申请:在另一专业有特长,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项;修满各学期的必修学分,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违纪记录,想要转专业者;入学后发现有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继续修习原专业,要求有学校指定医院证明;由教务处或相关学院认定,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学习者。

2.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学生可在一年级或二年级的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退学与试读请各位同学一定要认真看这一部分,千万不要因为不了解耽误了自己。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经补考后,一学年累计未取得必修计划学分的70%。

;(注:必修计划学分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不含公共选修课学分)(2)经补考后,连续两学年累计未取得必修计划学分的80%;(3)试读一年内重修课程(经补考)未全部通过的;(4)在校年限达六年(含休学)而未完成学业的;(5)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或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不交学费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

校风艰苦朴素勤奋好学全面发展勇于创新校训德才兼备知行合一~1~北航精神勇于创新敢为人先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笃行诚信严谨求实团结奉献爱国荣校~2~前言亲爱的同学:当你踏进了高等学校的大门时,一定对大学生活充满信心;一定想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使自己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有用之才。

今天,我们把这本汇集了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条例以及简要介绍校内主要教学设备和各类服务内容的学生手册,提供给你,帮助你更全面地了解学校各方面情况。

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德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有力保证。

希望你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四有”人才。

~3~目录第一部分公约与准则1.首都市民文明公约 (9)2.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 (11)3.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2)第二部分国家有关法规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5)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31)6.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48)7.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54)8.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61)9.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71)第三部分教务规章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85)~4~1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办法 (96)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 (104)1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及实施办法 (109)1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1201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实施办法 (124)1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报考研究生的管理办法 (128)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选拔优秀生重点培养的实施办法1321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培养计划体育教学实施办法1371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场规则(学生用) (146)第四部分管理规定2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办法 (149)2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1532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 (159)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和听证规定(试行) (169)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180)2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183)2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187)~5~2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团体课外活动管理规定 (203)2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认证办法2072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224)3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保密守则 (227)31.图书馆规章制度摘录 (228)3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373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245)3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暂行管理办法 (250)第五部分服务管理3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缴纳管理规定 (260)36.财务提示 (264)37.校园卡相关说明 (267)38.公费医疗管理 (277)3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公寓文明建设管理规定 (283)40.《北航学生公寓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305)41.教室使用守则 (314)4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宿舍行为规范 (317)~6~43.学生公寓治安保卫制度 (320)44.女生公寓管理制度 (323)45.学生公寓员工服务规范 (325)46.学生公寓设施维修报修办法 (327)47.学生公寓常用电话表 (329)48.阳台管理规定 (331)49.公寓楼门禁系统管理细则 (333)50.日常服务工作流程图 (335)~7~第一部分公约与准则~8~首都市民文明公约为加强首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首都市民素质,增强首都意识,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把首都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定本公约:一、热爱祖国热爱北京民族和睦维护安定二、热爱劳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三、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四、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首都保护环境五、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保护文物六、崇尚科学重教尊师自强不息提高素质七、敬老爱幼拥军爱民尊重妇女助残济困八、移风易俗健康生活计划生育增强体魄九、举止文明礼待宾客胸襟大度助人为乐本公约于1995年末,经公众参与讨论修订而成,凡在首都北京生活的每一个人应自觉遵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与国(境)外合作院校开展学生交换项目工作,有效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开放办学战略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是指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院校签订的学生交换协议,双方院校互相派遣不以获取接收学校学位为目的学生到对方院校进行交换学习,交换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第三条学校积极拓展与国(境)外一流院校的学生交换项目。

我校与国(境)外院校建立学生交换项目需遵循“学校对等、学生互派、学分互认、学费互免”原则。

合作双方互相选派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换学习,对于学生在对方院校交换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所获学分予以承认,学生仅需向派出学校缴纳学费,不需向接收学校缴纳学费。

第四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分为“校级学生交换项目”和“院级学生交换项目”。

“校级学生交换项目”是指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院校签订的校级协议而实施的学生交换项目。

“院级学生交换项目”是指经学校批准、根据我校学院与国(境)外院校的相关学院(系)签订的院级协议而实施的学生交换项目。

第五条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交换项目的我校学生和国(境)外合作院校学生统称为“交换生”。

前往国(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交换学习的我校学生,称为“派出交换生”;前来我校进行交换学习的国外合作院校学生,称为“国际交换生”;前来我校进行交换学习的港澳台合作院校学生,称为“港澳台交换生”。

第六条学生交换项目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学生交换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全面统筹我校学生交换项目管理,并全面负责“派出交换生”管理工作;国际学院全面负责“国际交换生”管理工作;港澳台办公室全面负责“港澳台交换生”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派出交换生”、“国际交换生”、“港澳台交换生”的培养与日常管理。

学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交换项目的实施按照其职能进行相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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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7 2 11 3 8 3 4 2.5 3 4 6 3.5
备注 A A A A A A B B B B B B
工科高等数学 线性代数 工科大学物理 C语言程序设计 理论力学B 数字电路A 模拟电路A 电子工程技术训练 自动控制原理A 数字信号处理
13
14 15 16 17 18
制导与控制原理
惯性导航基础 模式识别基础 传感器技术与测试系统 数字图像处理 飞行动力学
6
飞 行 器 设 计 与 工 程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课程名称 工科高等数学 工科大学物理 线性代数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C语言程序设计 材料力学A 理论力学A 机械原理 机械设计 综合创新训练(含拆装) 飞行器结构力学 飞行动力学基础 空气动力学 自动控制原理 弹道学与动态分析 导弹与运载火箭总体设计 飞行器结构分析与设计 航天器设计 专业综合实验 总 计
17
10、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介绍(1/3)

与学习和学术有关的推荐资格 必要条件: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 计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连续两年(即连续在第二、三轮选拔中)获得优秀生
资格者。 学习成绩优秀,三个学年度必修课学习成绩在本专业 排名前30%,必修课没有补考记录。(详见细则有 关规定)
备注 A A A A A A B B B B B B B B B C(方向A) C(方向A) C(方向B) C(方向B) C
7
探 测 制 导 与 控 制 技 术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人文社会类 人文社会类 自然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 工程技术类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实践类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2
1、学期安排
每学年=秋季学期+寒假+春季学期+小学期+暑假
=两个标准学期 + 小学期
课程学习(16周) 考试(2周)
实践教学 (2~3周)
3
2、课程体系(1/3)

课程体系和结构
4
2、课程体系(2/3)

毕业学分基本要求 (~180学分)
(1)自然科学类课程(29~33 ):数学、物理、化学等 (2)人文社科类课程(30):外语、政治理论、体育等 (3) 工程技术类课程( 6 ~1 0 ):大学计算机基础、航 空航天概论、程序设计、工程认识等 (4)学科与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70~80):理论力学、 材料力学、电工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等 (5)实践类课程(22~35):金工实习、生产实习、课 程设计、专业综合实验、毕业设计等 (6)公共选修课程(10学分)

21
12、专业设置与专业选择(1/2)
三个专业、两个方向 一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二专业: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方向一:航天导航、制导与控制技术 方向二:图像探测、识别与制导技术 三专业:飞行器动力工程
一、三专业属机械类专业,二专业属电类专业。
各专业(方向)在学院内平等,未来发展机会均等。 二年级期末分配专业,各专业教学活动从三上正式分 开。 22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专业课程
3
3 3 3.5 3.5 2
B
B B B B C(方向A)
19
20 21 22
航天器控制原理
遥感技术基础 计算智能基础 专业综合实验 总 计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实践类
2
2 2 2 83
C(方向A)
C(方向B) C(方向B) C
北航宇航学院
本科教学计划及学籍管理 情况介绍
梁国柱
2013年11月06日
1
主要内容
1、学期安排 2、课程体系 3、绩点学分 4、注 册 5、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6、休 学 7、退 学 8、毕业、结业与肄业 9、学士学位授予主要规定 10、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介绍 11、2013试点班 12、专业设置与专业选择 13、几点建议

12
5、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2/2)





毕业设计开始前,凡有三门(含)以上必修课 不及格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审批是否按期 进行毕业设计。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 其他教学活动,必须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请假 3 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 请假 3 天以上由教学副院长和党总支副书记共 同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按旷课或旷考对待。
考核方式 :考试(在考期进行)、考查(考期前随堂 进行)。 总成绩 :平时成绩+考试成绩。 理论课程考试不及格,可参加补考;实践类课程原则上 不安排补考;公共选修课程不安排补考。 补考在下学期开学后第3周内进行。补考考试成绩加注 “补”字标注。如补考仍不及格,可参加重修,重修考 试成绩加注“重”字标注。 考试作弊,成绩以零分记,不得参加补考给予“记过” (或以上)处分。 旷考或申请缓考未被批准仍缺考者,不得参加补考,必 须重修。
百分制考试的 课程(环节) 五分制考试的 课程(环节) 成绩系数
≥90
优 1.5
≥8089 良 1.3
≥7079 中 1.1
≥6069 及格 1
< 60
不及格 0
经补考或重修的成绩在及格(60分)以上的课程,成绩系数一律为1。
10
4、注 册

新生
思想品德 报到 资格审查 身体状况 合格 注册

老生
(1学分=16学时)
5
2、课程体系(3/3)

核心课程体系
核心课程体系由重点培养学生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关键 课程组成,体现了学校和各专业的培养特点,保证学生在最重要的基础知 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方面能得到足够且结构合理的科学培养,在专业知识方 面能够体现我校各专业的学科优势和特色。 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体系由校级核心课程、学科与专业基础核心课程和 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共同构成。 校级核心课程分别为:工科高等数学、线形代数、工科大学物理、 大学语文、大学英语、C语言程序设计。 学科与专业基础核心课程(校院共建)是各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所 需的学科或专业基础课程,是国内外一流大学同类专业中普遍认可的最重 要的基础课程。 专业方向核心课程(院级)是体现我院各专业方向优势和特色的课程, 是学生在本专业的学科、科研优势方向、特色方向等方面能够形成潜在优 势的课程。
秋季学期:开学2周内缴纳学费 5周内到校注册中心(学生证、交费收据)注册 春季学期:开学后2周内到校注册中心注册。 因事或因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书面请假,因事请 假不能超过2周,因病请假不能超过6周。 逾期未注册者,所学课程成绩一律无效,同时视为放 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11
5、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1/2)
20
11、2013试点班


定位:具有航天特色的未来总师的摇篮
培养模式:加强基础(数学分析、大学物理、高等 代数)、深化学科融合与交叉(不分专业)、实施 产学研结合。综合培养具有自然科学、人文、机械、 电子、力学、飞行器设计、航天系统工程多方面素 养的航天优秀人才。推进学分制培养模式。 建制:依托现有7个小班,教学班单独成班。 选退机制:按学院制定的政策并结合学生自愿申请, 经面试后选出约30名学生组成试点班首批学生。每 学期有进有出。
19
10、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介绍(3/3)
近几年推免情况介绍 2008年,学生185人,推免44人,比例23.8%。 2009年:学生182人,推免43人,比例23.6%。 2010年,学生195人,推免47人,比例24.1%。 2011年,学生198人,推免48人,比例24.24%。 2012年,学生207人,推免43人,比例18.84%。 2013年,学生211人,推免38人,比例17.54%。
12、专业设置与专业选择(2/2)
专业分配基本原则
(1)学生自愿申报。 (2)一二年级的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专业 (含方向)。 (3)三个专业的学生数按当时学院的计划确定。
(4)国防生专业高考填报志愿时已定,不再参与专 业分配。
提醒:专业选择不是人才选拔!自己适合的专业就是好专业!
23
13、希望与建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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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 行 器 动 力 工 程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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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
综合创新训练(含拆装) 工程热力学 工程流体力学 气体动力学 传热学 火箭发动机原理 火箭发动机设计 专业综合实验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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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休 学

标准学制4年,学生在校期间最长年限6年(含最 长2年的休学,应征入伍者除外)。

休学办理
本人提出申请(因病需有校医院证明) 宇航学 院审批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备案。

学生在休学期间要办理离校手续,休学期 满后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复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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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退 学
因学习原因而造成的退学: 经补考后,一学年累计未取得必修计划 学分的70%。 经补考后,连续两年累计未取得必修计 划学分的80%。 试读(留级或跟班)一年内重修课程(经 补考)未全部通过的。 在校学习年限达6年(含休学)而未完成 学业的。
学科与专业基础
实践类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学科与专业基础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实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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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5 2.5 2 2.5 6 6 1.5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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