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及销毁操作规程
毒性试剂销毁管理制度

毒性试剂销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毒性试剂的管理,保障实验室人员和环境安全,避免试剂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所有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毒性试剂的安全使用和销毁。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及相关单位内对毒性试剂的购买、使用和销毁管理。
三、毒性试剂的分类根据毒性程度和危险性,毒性试剂可以分为剧毒试剂、易制毒化学品、有毒试剂、有害试剂等。
四、毒性试剂的购买和存储1. 购买毒性试剂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文件,并经实验室主管部门审批。
2. 实验室必须建立完善的试剂登记台账,记录毒性试剂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等信息。
3. 毒性试剂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柜子或储存间内,禁止将其存放在普通办公用品或食品附近。
4. 库存过剩的毒性试剂应及时处理,不得长时间保存。
五、毒性试剂的使用管理1. 使用毒性试剂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 使用毒性试剂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如手套、护目镜等。
3. 严禁将毒性试剂用于非目的实验或私人用途。
4. 使用后的毒性试剂必须及时清理,禁止留置在实验台面或废弃物桶内。
六、毒性试剂的销毁管理1. 实验室必须建立完善的毒性试剂销毁台账,记录试剂名称、数量、销毁时间等信息。
2. 毒性试剂的销毁必须经过实验室主管部门审批,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3. 毒性试剂销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无害化处理。
4. 毒性试剂销毁后必须填写销毁报告,并上报实验室主管部门备案。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实验室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使用毒性试剂、作出通报批评、进行警告并记入档案等。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实验室主管部门审批。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毒性试剂销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同时也希望实验室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保障实验室和环境的安全。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便于企业规范有序、合法安全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及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后方可入库。
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
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根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行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须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
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及时检验核对并进行登记,规范入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实进行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 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 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特性及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方法,严格遵守仓库保管制度,做好仓库的通风、防潮、防晒、防盗、防火等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储存。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1. 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由领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 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时,领用人应仔细核对领用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 领用人应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将易制毒化学品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4.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1. 引言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用于制备毒品的化学物质。
由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独特性质,其管理和使用受到严格限制,以防止其被滥用或用于非法目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以确保合法使用并防止潜在的滥用风险。
2.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等活动的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供应商和业务合作伙伴等。
3. 政策原则为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制定以下政策原则:3.1 合法用途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仅限于合法的研究、工业生产或其他公认的合法用途。
禁止将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毒或其他非法行为。
3.2 严格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其安全、准确和及时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
3.3 权责明确所有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活动应明确责任和权限,避免权限滥用和责任不清的情况发生。
相应的权限和责任应通过书面文档或协议进行明确。
3.4 保密安全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和使用记录应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其泄露。
相关人员应接受相关保密培训,严守保密责任。
4. 管理措施制定以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具体管理措施:4.1 采购管理•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且只能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署合格供货协议,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合法可靠。
•采购记录应详细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五年。
4.2 储存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安全距离、包装规格和防火等要求。
•储存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并配备相应的防火、泄露和紧急处理设备。
•储存容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泄漏和污染。
4.3 运输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运输条件、包装方式和车辆要求等。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防止损坏、泄漏或被盗等情况发生。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为了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及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甲苯)的贮存、保管、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范围:适合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易制毒化学品仓库:负责人:仓管员:监督员:使用批准人:投料员: 。
4、程序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由合法单位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易制毒化学品验收后,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不良、破损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要认真检查有无易制毒化学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易制毒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必须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领用时应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关于易制毒化学品领用手续,提出领用申请,现场使用负责人审批意见、用途、时间、领用人,监督人等交接清楚并签署完整。
易制毒化学品在领出仓到使用现场间的运输或搬运必须二人以上操作。
监督员跟随其后,对全过程进行监视。
手套、防毒口罩、护目镜等)根据对各槽的投料清单数量称取后,先放入半封闭的桶装容器,然后将其挂入槽中,待其溶解。
切勿直接将易制毒化学品置高点倒入槽内,导致溶液飞溅,对身体造成伤害。
易制毒化学品停留现场,若有必须及时回库。
易制毒化学品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领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易制毒化学品投料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并对投料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易制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尼龙袋、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
(国家认可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危险品仓库的要求,门窗设施必须完好,应配置防盗装置,报警系统,门口设置防鼠档板等设施。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十分严格。
在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以避免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利用制成毒品,危害社会稳定。
易制毒化学品的定义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以利用一些普通的易得到的化学原料或药品,在短时间内制造成“鸦片、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可引起成瘾性质或产生麻醉作用的毒品的原料或中间体。
易制毒化学品被列为列管化学品,必须在法定手续下方可合法购买、使用和销售。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制度使用人员的资质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专业化培训和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从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人员应该具备以下基本资质:1.年龄在18岁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2.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卫生健康要求、无职业禁忌症和禁止从事易制毒化学品工作的迹象。
3.具备必要的安全和操作知识,经过专业化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明或者职业技能证书。
4.具备操作机器或设备的操作能力或特别技能,可以安全正确地操作机器或者设备。
5.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资格要求。
使用人员的行为规范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操作,防止产生污染和危险。
2.凡在从事化学品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查明原因,防止事故发生。
3.保持工作场所和环境整洁,防止产生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4.全面标记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量、规格、批号等信息,并做好相应的领用、使用和登记记录。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
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该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1.确立并实施标准化控制程序,确定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范围、标记、分类管理方法和基本台帐。
2.实行责任制,落实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人员的资格资质审核程序。
3.设立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岗位或室,确保专项用途场所、设备和方式等符合安全性和防护性要求。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购销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是全国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应当设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门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设专门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或者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章购销管理第三条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第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第六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对购买许可证的申请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应当1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七条公安机关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流程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流程1. 准备工作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之前,有一些准备工作是必要的:•确认使用该化学品的目的和合法性。
•确认是否获得了合法的许可或授权使用该化学品。
•了解该化学品的性质、特点以及安全操作方法。
•获取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准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和材料。
2. 实验室准备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之前,需要做好实验室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包括通风良好、无杂物等。
•检查实验设备和仪器的完整性和正常工作。
•确保有足够的试剂和溶剂,以及适量的容器和实验器材。
3. 化学品的存储和取用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之前,需要妥善存储和取用这些化学品:•将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在特定的存储柜中,确保柜子密封良好。
•标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浓度、储存时间等信息。
•限制只有授权人员可以取用这些化学品,并确保取用记录的准确性。
4. 使用化学品在正式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之前,需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手套、护目镜等。
2.根据实验方案或操作指南,准确称取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3.将化学品加入适当的容器中,并根据需要调整溶剂的浓度。
4.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化学反应或实验过程。
5.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指南,避免产生危险的化学反应或事故。
5. 后期处理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后期处理:•做好废液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清洗实验器材和容器,避免交叉污染和留下危险化学物质。
•将未使用的化学品妥善存放,确保安全性和稳定性。
6. 应急措施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或危险情况,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立即中止实验或操作过程,并迅速撤离现场。
•利用安全设备和应急设备进行相应的处置和救援。
•及时向相关人员或组织报告事故情况,寻求帮助和处理建议。
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能够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过程安全、合规,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危害的发生。
在实验室和科研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使用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使用制度摘要易制毒化学品具有极高的危害性,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各个行业都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易制毒化学品购销使用制度。
本文将从易制毒化学品的定义、管理、购销和使用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定义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目录》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合成毒品的原料、溶剂、催化剂和其他配合剂以及中间体和产物。
常见的易制毒化学品包括甲醇、氢氧化钠、丙酮、盐酸、硫酸等。
这些化学品具有很强的毒性和易燃性,极易制作成各种毒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了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注册、备案、管理和监督。
其次,要求生产、经营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办理相关的证照,依法申请许可,对其进行严格审核、备案和监管。
此外,还应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毁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工作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泛滥、侵害公共利益,需要采取严格的措施,保障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在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活动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储存或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依法办理许可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行动。
2. 实行授权销售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滥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严格实行授权销售,要求须经过身份证明和专业技能培训方可购买限定的易制毒化学品,限定范围内的产品不得增加种类。
3. 完善前置审批制度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前置审批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需求进行审核,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合理使用。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
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防范滥用生产、经营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要严格控制产品的数量,防范其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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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根据申请单的领用量,液体的领用时,用移液管量取所需领用量,置洁净的烧杯中,用保鲜膜封好,待发;固体的领用时,用专用钥匙量取所需领用量,置称量纸中,包好待发;取用完毕后,用精度为0.001的分析天平,称取剩余瓶的重量,并填写领用及发放记录,内容包括:品名,领用日期,领用量,剩余重量,领用人,用途,发放人,复核人。
4.程序
4.1目录
易制毒化学品
第一类
无
第二类
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
第三类
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4.2编号规则
Y (01) - 1 -1
4.3使用
4.3.1领用人凭经批准的特殊物料申请单,交至保管员,准备发放物料。两位保管员必需在现场,穿戴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口罩、手套等)后,依次打开保险柜密码、门锁,取出试剂。
4.4.2三氯甲烷的处理
将三氯甲烷废液置于分液漏斗中,依次用水、浓硫酸(用量为氯仿的1/10)、纯水、盐酸羟胺(0.5%,分析纯)洗涤。用重蒸馏水洗后,再用无水碳酸钾脱水,放置几天,过滤后蒸馏,收集76~77℃的馏分。
4.4.3乙醚的处理
加入碳酸.4甲苯的处理
4.3.4领用完毕后,加贴封条,注明封口人、封口日期、剩余重量,由保管员放回专柜中,依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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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并打乱密码。
4.4销毁
4.4.1乙酸酐的处理
空瓶及剩余废弃物的处理,在热水中水解成乙酸,用氢氧化钠调节至中性,即可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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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质保部
分发:质保部、检验部
1.适用范围: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及销毁。
2.职责:检验部负责使用和销毁
3.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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