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2021年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案例

2021年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案例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草案)2021-01-111. 项目概述1.1 规划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出行对机动化的需求与日俱增,汕头市的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21年7月,全市共有机动车62.4万辆,其中汽车15.9万辆,摩托车46.3万辆。
中心城区的机动车22.2万辆,其中汽车8.6万辆,汽车拥有率为62.3辆/千人;摩托车13.6万辆,拥有率为99.1辆/千人。
机动车的普遍使用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大量机动车辆的停放也给城市的环境和交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城市停车问题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2021年11月,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汕头市规划局委托,承担“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
城市停车的发展涉及到政策、规划、建设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是一个系统的问题。
因此城市停车供给的不足和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依靠增加供应来实现,必须结合城市和交通发展的需求,结合城市的特点和市情,全方位地考虑城市停车发展的策略与规划,实现动静交通的平衡发展,并与城市的土地利用发展形成高度协调的良性互动。
本规划根据汕头市社会经济和交通发展要求而编制,其目的在于对汕头市停车问题提出系统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1.2 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规划范围:汕头市中心城区,总面积为443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21年~2021年,远期2021年~2021年。
1.3 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远期目标(2021~2021年):分析城市未来的停车需求和需求的分布,根据城市土地利用的要求,对城市停车的发展和设施规划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城市停车发展策略,细化城市停车政策,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标准;对停车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完善,提出系统的解决思路与方案。
通过合理的政策和指标控制,引导动静态交通的发展,为城市详细规划的修编提供指导。
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划说明

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划说明1项目概述1.1规划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出行对机动化的需求与日俱增,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长。
截至2008年6月,全市共有机动车61.4万辆,其中汽车15.9万辆,摩托车45.3万辆。
中心城区的机动车19.6万辆,其中汽车9.6万辆,汽车拥有率为69.3辆/千人;摩托车9.8万辆,拥有率为70.7辆/千人。
机动车的普遍使用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大量机动车辆的停放也给城市的环境和交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城市停车问题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2008年3月,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承担“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
城市道路停车是城市停车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其对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从城市交通系统和整体停车系统的角度,合理规划路内停车泊位,并提出建设与管理建议,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动态交通,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1.2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规划范围:现状及近期停车供求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即中心城区北城,包括金平区和龙湖区,总面积212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08年~2010年,远期2010年~2020年。
1.3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在保障城市动态交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停车行为,改善道路动、静态交通环境;为路内停车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配合路外停车建设,推动停车结构的健康发展。
⏹远期目标(2010~2020)远期随着城市停车系统的完善,达到合理的停车设施供应结构。
城市道路停车只控制规模。
⏹近期目标(2008~2010)根据近期城市建设和停车供需情况控制规模,制定分期实施规划。
确定第一期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并根据实施效果和城市道路和动态交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
⏹规划原则☐系统性原则: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系统、城市停车系统对城市道路停车规划的要求,其使用效果的体现要有相应的制度、管理措施和严格执法等与之配合。
07《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补充规划》

《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补充规划》(方案)公示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及市城乡规划局的工作指示,在《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市“三旧”办提供的2010年6月以来由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补充上报的“三旧”改造项目数量及用地规模(截至6月30日),编制《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补充规划(方案)》。
一、用地规模根据市“三旧”办提供的《增加列入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项目表》,6月份以来(截至6月30日),中心城区“三旧”补充项目共46宗,总用地面积为1474.39亩(约98.29公顷)。
其中:金平区有22宗,用地面积387.50亩(25.83公顷);龙湖区有22宗,用地面积731.15亩(48.74公顷);濠江区2宗,用地面积355.74亩(23.72公顷)。
二、用地布局1、改造单元上述中心城区补充项目所属改造单元共21个。
其中,本次新增改造单元3个(A-21、A-22、D-15),本次修改扩大的改造单元4个(A-14、A-17、C-12、D-03),其余分布于14个已编改造单元中(A-01、A-05、A-06、A-07、A-09、A-13、D-02、D-04、D-05、D-06、D-08、D-09、E-02、H-01)。
其中:金平区新增改造单元2个(A-21、A-22),修改扩大的改造单元3个(A-14、A-17、C-12),其余分布于6个已编改造单元中(A-01、A-05、A-06、A-07、A-09、A-13);龙湖区新增改造单元1个(D-15),修改扩大的改造单元1个(D-03),其余分布于7个已编改造单元中(D-02、D-04、D-05、D-06、D-08、D-09、E-02)。
濠江区新增项目分布于1个已编改造单元(H-01)中。
2、用地构成上述中心城区补充“三旧”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8.29公顷,用地构成详见下表:汕头市中心城区新增“三旧”改造用地汇总表(改造地块)备注:上述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30日。
!汕头市-停车配建指标

1、项目配建的停车场要求
(1)非临街建设的停车配建,要求每一宗地应配建停车位数不少于50%的总停车位;
(2)临街建设的停车配建,要求每一宗地应配建停车位数不少于35%的总停车位;
(3)停车设施应当使用现场测定的水平停车,宽度至少为2.7米;
(4)停车场应当具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能保障晚上的出行安全;
!汕头市-停车配建指标
一、汕头市停车配建指标的概述
随着汕头市出行人口的增加,停车需求量也日益增加。配套建设及停车配套的缺乏,将直接影响出行人员的出行便捷性,以及旅游业的发展。为此,汕头市政府制定了《汕头市规划施工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该指标旨在解决停车问题,促进停车建设,提高停车体验,保障城市交通出行的安全和便捷。
(5)停车设施应当有良好的施工质量和设施;
(6)停车场应当具有完备的消防设施,保障安全;
2、停车场管理要求
(1)停车场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体系,规范停车场的日常经营;(2)停车场应当建立监系统,实时监控停车场的运行情况;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操作规范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操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汕府办[2009]70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操作规范的通知(汕府办〔2009〕7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汕头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操作规范》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汕头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操作规范为规范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汕头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汕头实际,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一条指导原则(一)根据城市路网状况、交通状况,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和城市停车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道路停车泊位的控制总量。
(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不得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不得影响交通视线,不得影响市容观瞻,不得妨碍市政设施功能,不得妨碍抢险救灾,不得影响居民起居条件。
(三)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应与路外停车规划建设相协调,并随着道路通行状况、车辆总数的变化和局部区域用地功能的改变,作相应的调整。
(四)由市政府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公安(交警、消防)、规划、财政、城管、交通、物价、法制部门和金平、龙湖、濠江等各区政府一名领导组成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领导小组),市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条设置准则(一)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路段的机动车道内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或消防队(站)、急救站、加油站30米以内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车辆临时停放的地点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汕头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汕头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03•【字号】•【施行日期】2016.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关于优化汕头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14年7月21日汕府办〔2014〕76号发布根据2016年12月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1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及其它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下称“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市政设施满足使用功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本意见所称的市政维修改造工程是指对因长期使用造成全部或部分使用功能缺失的现状市政设施,在原址、并按原规划红线宽度或现状进行维修改造,以提升和完善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的工程。
二、市级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由市政府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依照本意见负责组织实施。
金平、龙湖、濠江区区级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由区政府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
三、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按投资计划、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和工程进度拨付。
四、建立市市政维修改造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或其委托分管副秘书长召集,市发改、监察、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审计、交通、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中存在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所确定的市政维修改造工程相关事项,是开展市政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的依据。
五、市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报建事项、建设和管理按以下规定进行:(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合并,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已列入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视同已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凭工程项目概算及设计方案,向市发改部门申办批准列入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及招标核准。
汕头中心城区城道路停车泊位

汕头中心城区城道路停车泊位首先,城道路停车泊位不足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方面,城市规划与建设不合理。
在汕头中心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停车泊位的规划与建设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大量的商业楼宇和住宅楼群没有配备足够数量的停车空间,导致车辆停放不便。
另一方面,停车泊位的管理不完善。
由于城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不到位,一些车主存在侵占、霸占泊位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停车位的紧张程度。
而部分泊位的管理机构或者物业公司也没有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泊位使用效率不高。
此外,城市交通运输规划与配套设施不足也是停车泊位不足的原因之一、由于交通规划和配套设施的不足,城市交通网络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私家车数量,导致停车泊位紧张。
针对城道路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首先,加大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对停车泊位的规划与建设力度。
应当在商业楼宇和住宅楼群的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停车泊位的数量和布局。
可以通过建设地下停车场、多层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停车位的供给。
其次,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
对于侵占、霸占停车位的行为,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需要加强对停车位管理机构或者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好管理职责,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第三,加强交通运输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
应当从交通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角度,提高城市交通网络的承载能力。
增加道路宽度、建设交通枢纽,增加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泊位不足问题。
最后,可以引入智能化停车系统。
通过引入智能停车系统,可以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通过车辆定位、在线预约和电子支付等技术手段,实现停车位的快速定位和优化分配,提高车位利用率,并减少停车泊位紧张的现象。
综上所述,汕头中心城区的城道路停车泊位不足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大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对停车泊位的规划与建设力度,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加强交通运输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并引入智能化停车系统等综合措施。
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一、规划背景及目标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汕头市中心城区人口与车辆数量不断增加,给停车资源的供应与需求带来了严重的不平衡。
为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率,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汕头市决定制定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本规划旨在科学规划中心城区停车场的布局和数量,建设合理的停车场网络,提升停车资源的供给能力,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
二、规划原则1.按需分配:根据中心城区停车需求的时空特点,统筹布局停车场,达到合理需求分配的目的。
2.差异化布局:结合中心城区各片区的交通状况、建筑密度等因素,灵活设置不同类型的停车场。
3.路网配套:停车场规划需与城市道路网络相融合,确保停车场的交通便利性和接驳性。
4.环保可持续:采取节约用地、绿化美化等举措,提高停车场的环保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公平效率:在停车场管理中,要坚持公平原则,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确保市民停车的便利性。
三、规划内容1.停车场布局:根据中心城区各片区的功能定位和交通需求,科学布局各类停车场。
(1)商业中心区停车场:位于商业中心区的地下或地上,可供周边商业区域的车主停放。
(2)居住区停车场:分布在各个住宅小区周边,服务于居民的停车需求。
(3)公共机构停车场:位于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附近,方便市民办事、就医等。
(4)交通枢纽停车场:规划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周边,方便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停车场数量:根据中心城区的人口密度、车辆保有量、道路通行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停车场的数量。
(1)商业中心区停车场:按照每万人配套100个车位的标准进行规划。
(2)居住区停车场:按照每万人配套50个车位的标准进行规划。
(3)公共机构停车场:按照每个机构附近保有车辆数的10%进行规划。
(4)交通枢纽停车场:按照该交通枢纽日客流量的5%进行规划。
3.停车场管理:制定停车场管理细则,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1)建立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停车场的无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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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草案)2008-01-111. 项目概述1.1 规划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出行对机动化的需求与日俱增,汕头市的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07年7月,全市共有机动车62.4万辆,其中汽车15.9万辆,摩托车46.3万辆。
中心城区的机动车22.2万辆,其中汽车8.6万辆,汽车拥有率为62.3辆/千人;摩托车13.6万辆,拥有率为99.1辆/千人。
机动车的普遍使用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大量机动车辆的停放也给城市的环境和交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城市停车问题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2006年11月,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汕头市规划局委托,承担“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
城市停车的发展涉及到政策、规划、建设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是一个系统的问题。
因此城市停车供给的不足和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依靠增加供应来实现,必须结合城市和交通发展的需求,结合城市的特点和市情,全方位地考虑城市停车发展的策略与规划,实现动静交通的平衡发展,并与城市的土地利用发展形成高度协调的良性互动。
本规划根据汕头市社会经济和交通发展要求而编制,其目的在于对汕头市停车问题提出系统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1.2 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规划范围:汕头市中心城区,总面积为443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07年~2010年,远期2010年~2020年。
1.3 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远期目标(2010~2020年):分析城市未来的停车需求和需求的分布,根据城市土地利用的要求,对城市停车的发展和设施规划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城市停车发展策略,细化城市停车政策,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标准;对停车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完善,提出系统的解决思路与方案。
通过合理的政策和指标控制,引导动静态交通的发展,为城市详细规划的修编提供指导。
近期目标(2007~2010年)分析城市近期停车需求,通过对管理政策的优化、停车设施的梳理和重点地区社会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计划的落实,有效缓解城市的停车问题。
通过对现状的调查和分析,针对现状急需解决停车供求矛盾的热点地区,制订近期改善行动计划,提出相应的规划、管理措施,并针对特定地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规划原则停车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停车系统的规划要体现交通支持和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要成为城市交通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实现、促进城市用地发展,以及体现政府发展意图的重要手段。
停车设施规划要系统考虑汕头市城市停车的发展要求与环境,综合考虑城市停车政策、管理,以及设施建设等因素对城市停车发展和设施规划的影响。
城市停车发展应考虑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地特点,与不同城市区域发展要求和交通模式紧密协调。
停车规划应该在资源限制条件下进行,并成为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组成和城市交通政策的重要体现。
远期目标是根据城市社会经济、总体规划和机动化水平等制定的,是通过若干近期建设目标实现的。
停车系统的发展要符合城市机动化发展的不同阶段需求。
2. 规划主要内容2.1停车现状分析2.1.1停车系统存在问题分析根据各街道和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资料,中心城区现有汽车停车泊位41736个,其中固定停车泊位25116个,临时停车泊位16620个;现有摩托车停车泊位131440个,其中固定停车泊位74830个,临时停车泊位56610个。
根据城市管理局提供资料,目前占用城市道路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临时停车泊位4537个。
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停车需求迅速增长,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配套停车设施严重不足,社会公共停车场极其缺乏。
部分停车设施利用效率低下,有的甚至被改变使用性质;路边停车设施过度利用,但缺乏管理,使用效率低;停车设施布局不够合理;规划社会停车用地未能按照规划实施且少量用地被改变使用性质;停车设施不完备。
停车管理体制方面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明确的、权威性的管理机构。
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管理力度不够;路边停车管理不完善,停车秩序混乱,阻碍交通。
缺乏明确合理的价格机制。
停车政策法规方面缺乏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相关的政策性文件。
缺乏优惠与鼓励政策。
停车配建指标不尽合理。
2.1.2现状停车问题诊断人多地少、高强度开发的现实状况与机动车快速增长的矛盾;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导致私人交通出行习惯的形成;停车管理政出多门,管理不到位,难以有效引导停车的规范化;沿街商业布局形态导致的路边停车行为;公共服务设施跨区域使用导致的额外停车需求;执法、守法意识淡薄导致停车设施无法有效利用。
2.1.3停车问题对策新建和挖潜相结合,提高停车设施的有效供给;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保证停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保障公共交通优先,改善公共交通环境;停车应朝控制与节约化方向发展,不宜无限制满足需求;调整规划策略,及时修订新的停车配建标准;加强停车法规建设,保障有法可依;研究管理策略,加强管理力度。
2.2停车发展策略远期策略:交通一体化,停车需求管理为主,扩大停车供应为辅近期策略:大力促进公共交通,规范停车管理秩序。
扩大停车供应为主,停车需求管理为辅。
2.3 停车配建指标2.3.1 停车配建分区规划根据城市不同发展区域土地利用性质和强度差别,区域差别的交通设施供应水平与路网容量以及我国其它城市配建分区经验,提出不同区域差别化的配建指标值,并用配建指标的上限、下限分别进行配建管理,促使中心区停车供需保持一种低水平的动态平衡。
2.3.2 停车配建指标修订值建议(见表1、表2)2.3.3 停车配建指标实施管理建议完善城市配建停车设施管理的保障机制出台相应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开展交通影响分析,进一步明晰停车配建指标既有建筑物车位对外开放制定合理的停车收费规定2.4 停车系统规划2.4.1 停车需求汕头市中心城区小汽车停车需求泊位2010年为14.5万个,2020年为37.0万个。
其中由于地处城市密集区,且交通供给水平提高受制约;又是城市功能、服务设施集中的区域,需要高水平公共停车服务;故确定北城密集区为停车需求管理区域,其停车泊位需求分别为:2010年万3.8万个,2020年4.6万个。
2.4.2 停车供给比例2010年配建停车:社会公共停车:路边停车为77%:15%:8%;2020年配建停车:社会公共停车:路边停车为77%:18%:5%。
2.4.3 北城密集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根据北城密集区停车分区的路外公共停车场需求量预测结果,结合城市用地情况2010年在北城密集区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42处,规划泊位5800个泊位;2020年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71处,规划泊位8500个泊位。
2.4.4 中心城区P+R停车场规划布局方案建议P+R停车系统是大城市停车管理和交通管理中经常运用的手段,即在城市地铁、有轨电车、公共汽车的始发站等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大型的停车场,换乘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可将汽车停放在这种不限时间、免费的停车场。
有的P+R停车场边还与公建设施式大型商场联合建造,既方便了人们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和购买生活必需品,也明显起到了缓解城区内道路交通压力的作用。
规划根据汕头城市总体规划和汕头市公共交通规划的轨道线路系统和客运交通走廊,提出汕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P+R停车场规划方案。
2.5 近期停车改善规划2.5.1 针对中心城区的停车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规范停车管理秩序。
扩大停车供应为主,停车需求管理为辅”的停车发展策略设立城市停车管理委员会建立“停车设施基金”,促进停车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停车设施开发经营的多元化、民营化合理调整停车收费严格执行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2.5.2 针对近期停车改善区域的停车解决模式建设型模式对于新建和整体改造区,应该采用建设型模式,对于现状有闲置用地或废弃建筑的已建小区,可以采用建设型模式。
挖潜型模式对于原来确实没有配建停车场的建筑,本着单位“用者自负”与“不能占用路边资源”的原则,充分挖掘单位内部的空间与资源,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使其达到配建标准。
对于实在没有用地空间的小区,如果其周边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社会公共停车场的规模。
如果周边没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可以结合周边的用地情况建设地下停车库,但是建设费用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由这些单位筹集。
对原有配建停车设施被挪作他用的,要尽快清理,使其恢复原有功能。
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原则上对外开放。
住宅商业、住宅与办公、商业建筑邻近的小区,可以结合各自停车时段特征,分时段综合利用,实行错时停车。
对于开放式居住小区,应统一物业管理,加强停车管理,撤销有安全隐患的停车点,合理整合利用空间资源。
在保证消防通道等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开辟小区路空间,设置停车泊位,同时合理组织小区内的交通路线。
限制型模式对于经济适用房,主要采取限制型模式,通过增设公共交通线路等措施,引导交通出行。
对于部分配建停车较充足,但由于拥车量过多出现停车问题的已建小区,也应适当采用限制型模式,不再增建停车设施。
2.5.3 针对近期停车改善示范区的实施行动方案近期停车改善区域的确定近期实施行动方案根据中心片各街区现状建设模式、停车供需情况和近期改善的可能性,选取9个示范区提出具体规划实施方案。
其他同种模式街区的解决方案可根据示范区的实践效果加以调整应用。
(1)石榴园、月季园、海棠园、水仙园、芙蓉园、玉兰园小区区内现有固定汽车泊位50个,全部分布在金馨花园,临时汽车泊位69个。
现状汽车泊位需求309个,现状供需缺口259个;近期汽车需求泊位330个,近期供需缺口280个。
近期通过沿城市支路、小区路设置路边停车泊位、租用暂不建设用地作为临时地面停车场、开放东厦体育场部分空地作为夜间停车场等措施,可增加汽车泊位280个,基本解决停车问题。
(2)牡丹园、玫瑰园小区(含金园路)区内现有临时汽车泊位55个。
现状汽车泊位需求202个,现状供需缺口202个;近期汽车需求泊位312个,近期供需缺口312个。
近期通过沿城市支路设置路边停车泊位、恢复玫瑰园配建停车库使用并改造成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新建综合开发停车楼等措施,可增加汽车泊位335个,基本解决停车问题。
(3)长平路(东厦路——金环路)片区近期通过沿城市支路、小区路设置路边停车泊位、分时段开放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新建综合开发停车楼等措施,可增加汽车泊位667个,基本解决停车问题。
(4)丹霞庄小区区内现有固定汽车泊位231个,临时汽车泊位249个。
现状汽车泊位需求690个,现状供需缺口459个;近期汽车需求泊位874个,近期供需缺口643个。
近期通过沿小区路设置路边停车泊位等措施,可增加汽车泊位227个,暂时缓解停车问题。
(5)碧霞庄小区区内现有固定汽车泊位177个,临时汽车泊位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