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铺现金管理制度
门店现金管理制度

门店现金管理制度(讨论稿)一为了保证公司现金货款的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商场找零现金实行备用金管理,由门店部经理负责指定专门人员借用、归还和保管。
备用金的安全由门店部经理负责,备用金暂定2000元,零币由财务部负责兑换。
三招聘的收银员户口必须在广州市内。
四每班设收银组长(兼职)各一人,收银组长可在众收银员中由门店部挑选。
收银组长负责收取其他收银员当日班次或中途的交款。
五收银员下班清点现金货款时,商场保安应在场。
六收银员凭当日班次的现金收入单交付现金,收银组长应认真清点现金,并审核无误后在现金收入单上签字确认。
七收银员在当日班次收满3000元现金,必须交收银组长处,由收银组长开收条,下班后再与收银组长结算。
收银组长中途收的现金必须存入专用保险柜。
八收银组长应每天在保安的陪同下及时、安全地将现金交存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盖章的现金缴款单交财务出纳处入账。
送存现金途中由保安负责安全。
九收银组长将现金交存银行,每天至少两次,早班一次,下午四点半前一次,具体时间视现金收入金额大小而定。
十当日收银组长请假或休假,门店部经理应做好相关接替工作。
十一晚上及节假日现金管理规定:1.门店部购置专门保险柜壹台;2.晚上下班收银组长在保安的陪同下,将收到的现金存入专门的保险柜,并锁好。
第二天一上班将现金交存银行;3.收银组长实行今晚、明早连续两班工作和连休两班的作息制度;4.公司以董事长的名字开设一个私人存折账户,密码由出纳保管;5.存折在公司休假前交下班次收银组长保管,存折上不超过10元存款;6.节假日收银组长按以上的规定和时间将现金交存公司指定的存折账户。
十二门店经理负责监督以上程序的执行过程,对未按程序办理现金业务而导致公司损失,应负主要责任。
十三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00三年一月十六日。
门店营业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营业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所有营业活动中的现金收支、保管、盘点等工作。
第三条门店营业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二)安全可靠: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三)责任明确:明确现金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四)及时准确:及时反映现金收支情况,确保数据准确。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门店现金收入范围:(一)顾客购买商品、服务的现金支付;(二)退款、退货等情况的现金退还;(三)其他合法现金收入。
第五条门店现金支出范围:(一)支付供应商、员工的现金;(二)小额零星开支;(三)其他合法现金支出。
第六条门店现金收支流程:(一)收取现金时,需使用验钞机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填写现金收据,并将现金放入保险柜;(二)支付现金时,须严格按照付款流程进行操作,取得相应凭证后支付;(三)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分公司各项费用,如水电费、费用报销等。
第三章现金保管管理第七条门店现金保管职责:(一)出纳员负责门店现金的日常保管工作;(二)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现金保管工作。
第八条门店现金保管要求:(一)现金应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由出纳员专人保管;(二)保险柜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三)每日下班前,出纳员应清点现金,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并将现金存入保险柜;(四)遇特殊情况需调取现金时,须有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四章现金盘点管理第九条门店现金盘点职责:(一)出纳员负责每日现金盘点工作;(二)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现金盘点工作。
第十条门店现金盘点要求:(一)每日盘点时,出纳员应清点现金,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二)每月末,门店应进行现金盘点,盘点时必须有两名同事同时在场(其中一名必须为店长),盘点完毕后签字确认;(三)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书店现金管理制度

书店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书店的现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书店的现金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书店财务部负责书店的现金管理工作,并安排财务人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记录和统计工作。
2. 书店店长对书店的现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3. 财务人员负责具体的现金收支记录及现金库存的管理工作。
四、现金收款1. 书店在营业期间接受现金交易,现金均需收据收银台处。
2. 营业人员收取现金后,应当立即向财务人员进行上缴并核对清点。
3. 财务人员负责统计每日的现金收款情况,并进行核对入账。
4. 每日结业前需将现金存入银行或存入专用保险柜。
五、现金支付1. 书店在采购商品、支付账单等所需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现金库存。
2. 财务人员负责书店的现金支付工作,每笔支付需出具相应的付款凭证。
3. 每笔支付需经过店长审批签字后才可进行。
六、现金库存管理1. 书店应当设立专用的现金保险柜,负责存放书店的现金库存。
2. 财务人员应当每日对现金库存进行清点,确保现金账目与库存一致。
3. 现金柜内应当保持整洁,现金分币明确,有防盗措施。
4. 现金库存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七、现金监控1. 财务人员负责记录每笔现金交易,确保账目清晰及时。
2. 店长应当定期检查现金账目,确保资金安全。
3. 如发现账目异常或现金短缺,应当及时上报店长和财务部门进行处理。
八、违规处理1. 对于现金管理制度中的违规行为,书店应当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扣发工资、辞退等。
2. 对于现金管理中发现的漏报、虚报等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书店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书店现金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确保书店的财务安全和正常经营。
门店现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店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银员、店长、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安全性、效率性、透明性原则。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门店现金收支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门店每日现金收入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门,不得私自留存。
第六条门店每日现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支出。
第七条收银员在每日收银过程中,应确保现金准确无误,做到日清日结。
第八条店长负责监督收银员每日现金收支情况,确保现金安全。
第九条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门店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三章现金管理职责第十条收银员职责:1.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确保现金收支准确无误;2. 主动接受店长和财务人员的监督;3. 及时向财务部门上交现金收入;4. 对现金收支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店长和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店长职责:1. 负责监督收银员现金收支情况,确保现金安全;2. 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3. 对收银员现金收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4.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上报。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职责:1. 负责门店现金的日常管理工作;2. 定期对门店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3. 对现金收支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向店长汇报;4. 参与制定门店现金管理制度,对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现金盘点与核对第十三条门店现金盘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财务人员负责组织。
第十四条盘点过程中,收银员、店长、财务人员共同参与,确保盘点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盘点结束后,财务人员应将盘点结果上报店长,店长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与店长核对一次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现金损失的,应根据损失金额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2.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3. 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监督,防止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规定1. 收款(1)门店员工在收取顾客现金付款时,应认真核对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收款人员应立即将收取的现金上交给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进行妥善保管。
(3)收款人员不得私自留存、挪用、借出门店存营业款。
2. 付款(1)门店在支付各项费用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支付现金时,需经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3)门店应定期将支付的现金支出汇总,报送给公司财务部门。
3. 存营业款保管(1)门店应设立专门的存放营业款的保险柜或保险箱,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应每日将收到的现金存入保险柜或保险箱,并做好存款记录。
(3)存营业款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由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保管,并定期更换密码。
4. 盘存(1)门店应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2)盘存由店长或指定财务人员组织,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盘存结果。
(3)盘存记录应详细记载存营业款的金额、币种、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四条违规处理1. 门店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2. 门店存营业款发生丢失、短款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3. 对于涉及门店存营业款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门店存营业款是门店运营的重要资金,门店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小型餐馆现金管理制度

小型餐馆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型餐馆现金管理行为,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有效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现金的保管第二条小型餐馆每日营业结束后,店内所得现金必须统一交由财务人员进行清点和存放。
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并做好相关记账。
第三条餐馆财务人员应当对每日的现金进行准确清点,并填写《日常现金清点表》,在该表格上填写清点日期、清点人员、现金数额等相关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查确认后存档。
第四条现金存放应当在安全的金库或保险柜内,不得暴露在外部环境中。
存放现金的钥匙应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现金的使用第五条小型餐馆现金的使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出账。
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审批流程,确保每笔现金支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第六条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有相关凭证和票据作为依据,财务人员应当在票据上详细记录支出事由、金额和日期,并及时录入财务系统。
第七条每月月底前,应当对当月的现金支出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现金流量表,以便监督现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现金的保护第八条小型餐馆应当加强对现金的保护,设置监控摄像头,防止现金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支出,需由两名财务人员共同审核和确认,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确保财务操作过程的安全和准确。
第十条如发现现金短缺、多收、错币等情况,财务人员应当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领导,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五章现金的管理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财务管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确保对财务管理规定的理解和遵守。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财务管理政策和法规的更新,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确保财务操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小型餐馆现金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小型餐馆现金管理制度,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认真遵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店长现金管理制度

店长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店内现金管理流程,保障店内现金安全,提高现金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店内现金管理人员,包括店长、收银员等。
第三条店长是店内现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现金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现金管理工作,并对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负最终责任。
第四条店内现金管理应遵循“先预防,再防范”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现金风险。
第五条店长应加强与银行、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现金管理信息的沟通与统计工作。
第六条店长应定期进行现金管理制度的自查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店内现金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八条店长应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安全可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现金遗失、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现金收款管理第九条店长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收款工作,确保现金收款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条店长应制定现金收款操作流程,规范员工的现金收款行为。
第十一条店长应加强对现金收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店内现金收款应配备专用的现金柜台和电子收款设备,保障现金安全。
第十三条店长应加强对现金收款记录的审核和复核,确保现金收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店长应设立现金收款差额责任制,对现金收款差额进行认定和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店长应及时将现金收款结算到银行账户,减少店内现金的存留。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十六条店长应制定现金支出预算,控制现金支出规模和范围。
第十七条店长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支出工作,规范现金支出流程。
第十八条店长应对现金支出进行审核和复核,保障现金支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店长应加强对现金支出记录的管理和保管,确保现金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店长应建立现金支出清单和凭证,明细记录每一笔现金支出。
第二十一条店长应加强对现金支出账务的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店长应及时将现金支出账务报送财务部门,以便做好对账和核算工作。
门店店长现金管理制度

门店店长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门店现金管理,保障门店资金安全,提高现金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职责1. 门店店长是门店现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门店现金的安全保管和使用。
2. 门店店长应当组织门店现金管理工作,制定现金使用计划和现金保管制度,做好现金的保管、分类、使用和移交。
3. 门店店长应当设立财务管理人员,负责门店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收款、付款、记账、报表填写等工作。
第三章现金存储1. 门店店长应当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检查,确保现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门店店长应当选择正规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门店的现金托管单位,将门店的现金定期存入银行。
第四章现金收款1. 门店店长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门店的现金收款业务,并建立明确的收款程序。
2. 门店店长应当加强现金收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收款业务的规范和安全。
第五章现金付款1. 门店店长应当严格控制门店的现金支出,确保现金支出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门店店长应当制定门店的现金支付制度和程序,严格规范现金支付的操作。
第六章现金清点1. 门店店长应当定期对门店的现金进行清点,确保现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门店店长应当对有关现金存储、收款和付款等业务进行核对和汇总,做好现金账目的对账和报表的填写。
第七章现金报表1. 门店店长应当定期编制门店的现金报表,全面反映门店的现金收支情况。
2. 门店店长应当对门店的现金报表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保证现金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现金监督1. 门店店长应当加强现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门店的现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 门店店长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门店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防止现金管理风险的发生。
第九章现金安全1. 门店店长应当制定门店的现金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现金库房的安全防范措施、现金存储箱的使用和保管、现金周转箱的使用和保管等措施。
2. 门店店长应当对门店的现金进行周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现金的安全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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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店铺现金管理制度
1、店铺现金管理制度及交接程序:
1)专卖店收银统一由当班一名店员负责。
2)无论任何情况下,现金必须保存在上了锁的抽屉里。
3)收银抽屉钥匙也由此收银同事全权负责保管。
4)营业开门后,收银同事验收昨日余留款时必须通知店长或资深,在其陪同下一起验算前一班余留现金货款,并按收款类别(即现金、信用
卡等),核对销售金额是否与所收金额一致,如有不同,即时通知前一
班店长及收银员,查明原因。
5)如收银同事没有通知店长或副店私自点钱者,发生问题由此收银员承担责任。
6)在核对金额时,如发现有假钞,第一时间通知昨日收银员及店长,证实无误后,由昨日收银员承担此假钞责任。
7)当班收银员每天必须在下午银行下班前对当天营业款进行存储,由当班店长或副店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没有对当天营业款进行存款者,
且没有知会自营督导的情况下,当班收银员及监督者各罚款50元,作
为警惕。
8)如因没有对当班营业款进行存储而发生意外事件,此营业款由当班收银员及当班领班人(即店长或副店)各承担50%的责任。
9)当天存款后,剩余下的营业额如有超过3000元的,必须知会负责人。
如没有超过3000元,由当天收银同事对此现金进行全权保管,保存某
一隐蔽地方,第二天告知第二天接班收银同事。
备注:店铺可以不分收银员,但出现问题而纠缠不清的情况下,责任由其当班的两位员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