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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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一、目的为规范广东省水资源的管理,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供需管理水平,保证公众的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水资源的管理、使用、保护和监管等方面,适用于广东省内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团体等。

三、制定程序本条例由广东省政府编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施行。

如有修改,由广东省政府修改后重新审议,并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办法》6. 公司内部水资源管理规定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 水资源使用管理制度范围:公司内部各部门、个人目的:规范公司水资源的使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水资源内容:规定水资源使用的审批程序和申请条件,禁止浪费水资源等责任主体:公司水资源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个人执行程序:公司水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各部门按照规定使用水资源,定期进行统计和核算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2. 水资源保护制度范围:广东省境内目的:保护广东省水资源,防止水资源遭受破坏和污染内容:规定禁止污染、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行为;规定水资源环境监测及其监测结果的公布;规定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等责任主体: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团体等执行程序: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水资源环境监测和治理,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同配合,实施保护措施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团体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3. 水资源监管制度范围:广东省境内目的:加强对广东省水资源的监管力度,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内容:规定水资源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规定水资源管理范围和监督方式;规定管理形式和监督机制等责任主体:广东省水资源管理部门、水资源监管部门执行程序:广东省水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对水资源的调查和分析,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配合协同,水资源监管部门加强对水资源的监管和管理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团体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六、附则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

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

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一、前言为了保护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的宝贵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水资源保护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库区内的水资源相关活动,包括水的开采、利用和保护等方面。

二、库区水资源调控1. 水量调度:制定详细的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安排库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

根据季节变化和水资源状况,协调调配库区水量,确保合理利用。

2. 水质保护:加强水库入库水源的监测,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和评估。

对于发现水质异常的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库区水质达标。

三、水资源节约利用1. 推广节水技术:积极开展节水技术宣传和培训,提高库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节水意识。

鼓励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 合理用水:加强对库区内各类用水单位的水资源调查和监管,确保用水单位按照合理标准使用水资源。

建立用水计量管理机制,对超标准用水单位进行处罚,引导用水单位合理用水。

四、水资源保护与监测1. 生态保护:加强库区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禁止采挖河道和库区两岸的土壤和砾石。

推动生态修复项目,提升生态系统自净能力。

2. 水资源监测:建立健全库区水资源监测系统,对水文水资源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及时掌握库区水资源的动态变化,为水资源管理和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五、水资源管理机构1. 设立水资源管理机构:成立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库区内的水资源保护政策和措施。

2. 水资源管理监督:加强对库区各类用水单位的水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依法查处违法用水行为,保障水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六、处罚与奖励1. 处罚措施:对于违法使用水资源、污染水质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处罚包括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以切实维护库区水资源的合法权益。

2. 奖励机制:对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水资源保护中来。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本文是关于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流域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防治水害,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活动。

流域水资源是指流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水资源规划、配置、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流域水资源规划第五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

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流域内的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第六条流域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本省的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应当服从相关江河流域的国家综合规划。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流域综合规划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由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东省⽔资源管理条例⼴东省⽔资源管理条例 第⼆⼗⼀条 开采矿泉⽔、地热⽔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府⽔⾏政主管部门提出取⽔许可申请,在取得取⽔许可证后,⽅可到国⼟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续。

第⼆⼗⼆条 取⽔户应当在取⽔点装置经计量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量⽔设施。

⽆量⽔设施或量⽔设施运⾏不正常的,取⽔量按取⽔设施最⼤取⽔能⼒计算。

第⼆⼗三条 取⽔许可证实⾏年度审验制度。

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取⽔许可证⽆效。

取⽔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

取⽔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取⽔的,取⽔户应当在期满前九⼗⽇重新办理取⽔许可⼿续。

取⽔许可证不得出租、转借、涂改和伪造。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的,原审批机关可核减或者限制其取⽔量: (⼀)⾃然原因使⽔源发⽣变化的; (⼆)地下⽔严重超采或者地下⽔开采可能引起地⾯沉降等地质灾害的; (三)需⽔量增加⽽⽔源⽆法满⾜的; (四)节⽔、废污⽔处理措施不落实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

第四章 ⽔资源费征收、使⽤和管理 第⼆⼗五条 取⽔户应当缴纳⽔资源费,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除外。

⽔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具体征收办法按照省⼈民政府的规定执⾏。

第⼆⼗六条 ⽔资源费实⾏分级征收。

省⼈民政府⽔⾏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省管⽔利⼯程取⽔的⽔资源费,省管电⼒⼯程取⽔的⽔资源费由取⽔⼝所在的地级以上市⼈民政府⽔⾏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取⽔⼝在民族⾃治地⽅的省管⽔利、⽔电⼯程取⽔的⽔资源费,由民族⾃治地⽅的县级⼈民政府⽔⾏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地级以上市⼈民政府⽔⾏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取⽔⼝在本⾏政区域的市管⽔利、⽔电⼯程取⽔的⽔资源费,以及在未设县级⼈民政府⽔⾏政主管部门的⾏政区域内取⽔的⽔资源费。

其他应征收的⽔资源费,由取⽔⼝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府⽔⾏政主管部门征收。

对跨市、县⾏政区域取⽔的⽔资源费的征收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民政府⽔⾏政主管部门协调后,报本级⼈民政府批准执⾏。

第⼆⼗七条 ⽔电⼯程取⽔的`⽔资源费按实际发电量计收,其他取⽔的⽔资源费按实际取⽔量计收,⽔资源费列⼊成本。

广东小水电装机容量清单

广东小水电装机容量清单

广东小水电装机容量清单
【实用版】
目录
一、广东省水资源概况
二、广东省水电装机容量规模及排名
三、广东省水电发电量规模及排名
四、广东省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五、广东省水电综合厂用电率
六、广东省水电上网电价
正文
一、广东省水资源概况
广东省位于我国南部,水资源丰富,拥有诸多河流,如珠江、韩江、粤江等。

据 2021 年数据显示,广东省水资源总量居全国前列,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一定比例。

二、广东省水电装机容量规模及排名
2010-2021 年间,广东省水电装机容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截至 2021 年,广东省水电装机容量已达到一定规模,占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的一定比例。

在全国各省市中,广东省水电装机容量排名靠前。

三、广东省水电发电量规模及排名
2010-2021 年间,广东省水电发电量同样呈逐年增长趋势。

截至 2021 年,广东省水电发电量已达到一定规模,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一定比例。

在全国各省市中,广东省水电发电量排名靠前。

四、广东省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2015-2021 年间,广东省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整体呈上升趋势,表明
广东省水电设备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五、广东省水电综合厂用电率
2016-2021 年间,广东省水电综合厂用电率呈波动下降趋势,说明广东省水电行业节能降耗效果显著。

六、广东省水电上网电价
2013-2021 年间,广东省水电上网电价整体呈上升趋势,这与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及水电行业成本不断提高等因素有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1•【字号】粤府函[2011]265号•【施行日期】2011.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6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上报〈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批稿)〉的请示》(粤发改农经〔2011〕12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水利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综合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确保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我省水资源与人口、经济、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50%左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5以上;全省水功能区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江河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市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90%,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到203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80%左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70以上;全省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水资源与环境生态的良性循环。

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广东省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完整word版)广东省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城市水资源专项规划工作大纲中山大学广东省水文局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二〇〇五年八月目录1 总则 (4)1.1 目标与任务 (4)1.2 规划思路 (5)1、总体思路 (5)2、规划重点 (5)1.3 规划原则和依据 (5)1、基本原则 (5)2、主要依据 (5)1.4 规划内容 (6)1.5 基本规定 (7)1、规划范围 (7)2、规划水平年 (7)3、价格与投资估算水平 (8)1.6 成果要求 (8)1.7 组织分工与进度安排 (8)1、组织分工 (8)2、进度安排 (9)2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研究 (10)2.1基本任务与要求 (10)2.2 工作内容 (10)2.3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10)3 节约用水 (11)3.1基本任务与要求 (11)3.2工作内容 (11)3.2.1现状节水水平分析 (11)3.2.2 确定节水标准与指标 (11)3.2.3 节水潜力分析 (11)3.2.4 提出节水方案和节水规划成果 (12)3.3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12)4 经济社会发展与需水预测 (13)4.1 基本任务与要求 (13)4.2工作内容 (13)4.2.1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13)4.2.2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13)4.2.3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14)4.2.4需水预测成果汇总 (14)4.3 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14)4.3.1工作进度 (14)4.3.2提交成果 (15)5 城市供水水源与供需分析 (16)5.1 基本任务与要求 (16)5.2 工作内容 (16)5.2.1 供水水源及供水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16)5.2.2 供水预测 (16)5.2.3 供需分析 (16)5.2.4 城市供水水源规划 (17)5.3 工作进度安排及提交成果 (17)6 水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建设 (18)6.1基本任务与要求 (18)6.2工作内容 (18)6.2.1水质及排污治污现状调查评价 (18)6.2.2污染物排放量及入河量预测 (18)6.2.3污染物排放控制量、削减量与对策措施 (19)6.2.4饮用水源地保护 (19)6.3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20)7 总体布局与近期重点工程 (22)7.1 基本任务与要求 (22)7.2 工作内容 (22)7.2.1 总体布局 (22)7.2.2 投资估算 (22)7.3 工作进度安排 (23)8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24)8.1 基本任务与要求 (24)8.2工作内容 (24)8.2.1城市供水应急类型的识别 (24)8.2.2城市供水应急预防性措施 (24)8.2.3应急对策预案的制定和其他措施 (25)8.2.4投资估算 (25)8.3 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25)8.3.1工作进度 (25)8.3.2提交成果 (26)9 城市水资源管理 (27)9.1 基本任务与要求 (27)9.2工作内容 (27)9.2.1水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27)9.2.2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27)9.3 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28)9.3.1 工作进度 (28)9.3.2 提交成果 (28)1 总则1.1 目标与任务城市作为人口聚集地和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广东省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确定制度需要:根据广东省水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确定制定本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收集、整理资料:收集和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对广东省水资源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三)研究起草:经过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合和系统化,起草本制度。

(四)内部审批:本制度起草完成后,经内部审批,包括公司领导层、相关部门等进行内部审核。

(五)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主要利益关系人的重大决策进行征求意见。

(六)归档备案:经过内部审核和公开征求意见后,制定的水资源管理条例文本将被归档备案。

四、制度内容1、《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本制度为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其内容包括:(1)条例的名称、适用范围和目的(2)广东省水资源的分类和管理(3)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4)水资源的监督管理(5)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2、《水资源分类管理规定》本制度为水资源分类管理规定,其内容包括:(1)水资源分类标准(2)地表水资源管理(3)地下水资源管理(4)水库调度管理(5)水资源分配管理(6)水资源设施管理(7)水资源节约使用等内容。

3、《水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本制度为水资源保护管理规定,其内容包括:(1)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2)水资源保护的政策、措施和方法(3)水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生态保护(4)水污染治理和水功能区划(5)水资源保护机构和人员培训等内容。

4、《水资源监督管理规定》本制度为水资源监督管理规定,其内容包括:(1)水资源监督管理机制(2)水资源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3)水资源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4)水资源监督管理的检查、评估和报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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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资源
广东省河流众多,以珠江流域(东江、西江、北江和珠江三角洲)及独流入海的韩江流
域和粤东沿海、粤西沿海诸河为主,集水面积占全省面积的99.8%,其余属于长江流域的鄱
阳湖和洞庭湖水系。

全省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千米以上的各级干支流共614条(其中,集水
面积在1000平方千米以上的有60条)。

独流入海河流52条,较大的有韩江、榕江、漠阳江、鉴江、九洲江等。

水文监测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774毫米,折合年均降水总量3145亿立方米。

降水时程和地区上分布不均,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4—10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85%;年际之间相差较大,全省最大年降水量是最小年的1.84倍,个别地区甚至达到
3倍。

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83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820亿立方米,地下水
资源量450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440亿立方米。

除省内产水量外,还有来
自珠江、韩江等上游从邻省入境水量2361亿立方米。

广东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夏秋易洪涝,冬春常干旱。

沿海台地和低丘陵区不利蓄水,缺水现象突出,尤以粤西的雷州半岛最为典型。

部分河流中下游河段由于城市废污水排放造
成污染,存在水质性缺水问题。

2017年,广东省年平均降水量1739.17 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3088.39亿立方米,比常
年偏少1.79%,属于偏枯水年。

全省水资源总量1786.59 亿立方米,比常年少2.38%。

地表水资源量1777.01 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000.69毫米,比常年偏少2.37%。

全省人均水资源量1599.59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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