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燃料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燃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燃料管理,提高燃料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燃料采购与管理1. 施工现场燃料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2. 施工现场燃料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储存标准和要求,确保燃料的安全储存。
3. 施工现场燃料的发放应实行定量发放,按照施工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发放。
第三条燃料使用与监督1. 施工现场燃料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燃料的合理使用。
2.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燃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施工现场应加强对燃料使用过程中的监督,防止燃料的浪费和滥用。
第四条燃料节约与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应积极开展燃料节约活动,提高燃料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2. 施工现场应加强对燃料排放的监管,确保燃料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保护环境。
第五条燃料安全事故的处理1. 施工现场发生燃料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燃料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燃料管理的奖惩制度1. 对在燃料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施工现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燃料管理制度,造成燃料浪费、环境污染等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施工现场应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条制度的解释与修订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现场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八条制度的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施工现场应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以上是施工现场燃料管理制度的范本,希望能对实际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发电公司燃料管理制度

发电公司燃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燃料管理工作,保障发电生产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公司管理的所有燃料,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天然气、油料等。
第三条公司燃料管理工作的宗旨是科学合理规划、合理安排、高效利用,确保生产安全和环保。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燃料管理机制,明确燃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规范和完善管理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燃料采购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经济成本、环境保护等因素,制定燃料采购计划。
第六条燃料采购计划应当提前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燃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七条燃料采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八条燃料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要求,经过公司的认可方可参与燃料采购。
第九条公司应与燃料供应商签订明确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采购流程,确保燃料的安全、质量和供应。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燃料采购记录,保留相关的采购文件和资料,便于监管和审计。
第三章燃料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生产能力和燃料消耗的规律,合理规划燃料的储存量和储存地点,确保燃料供应的及时性和充足性。
第十二条燃料的储存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采取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燃料的储存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储存规章制度,保证储存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燃料的储存管理应每天进行巡检,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及时处理储存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储存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燃料的储存应当严格按照品种分类、按序排列,禁止混储混装,确保燃料的顺利使用,避免发生质量问题。
第四章燃料投运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发电需求和燃料库存情况,合理安排燃料的投运计划,确保燃料的及时供应和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燃料投运前,应进行燃料质量检查和检验,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运使用。
燃料管理制度汇编

燃料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料管理行为,提高燃料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燃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燃料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管等活动。
第三条燃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原则,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对传统燃料的依赖。
第四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燃料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强燃料监管工作。
第二章燃料采购管理第五条燃料采购应当依法开展,严禁以欺诈、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燃料。
第六条燃料采购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燃料。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在燃料采购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不得私自调换、挪用燃料。
第八条个人购买及使用燃料,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标、超量使用。
第三章燃料储存管理第九条燃料储存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确保燃料的安全存储。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燃料储存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个人储存燃料时应当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燃料储存设施应当建立预警和报警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燃料使用管理第十三条燃料使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严禁乱倒乱排,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燃料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个人使用燃料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增加燃料使用装置。
第十六条燃料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料使用记录和监测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燃料使用情况。
第五章燃料监管管理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燃料监管机构,制定监管规章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燃料监管工作。
第十八条燃料监管部门应当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对传统燃料的依赖,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第十九条对违反《燃料管理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燃料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燃料使用管理制度

燃料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燃料使用行为,提高燃料利用率,保障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燃料使用管理工作,包括燃煤、燃油、天然气等各种燃料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守燃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燃料的采购和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燃料采购管理第四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燃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燃料采购数量和质量。
第五条燃料采购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燃料采购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采购,确保燃料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料供应商评价制度,对燃料供应商的信誉、资质、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确保采购燃料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燃料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燃料交付、验收、结算等相关规定,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执行。
第三章燃料储存管理第八条企业应根据燃料的种类和数量,合理规划燃料储存设施,确保燃料的安全储存。
第九条燃料储存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建造,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燃料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更新库存记录,确保燃料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燃料使用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合理安排燃料的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燃料的消耗量。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燃料的使用,严格控制燃料的消耗,严禁私自调整燃料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燃料使用监测制度,实行燃料使用台账记录,对燃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燃料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章燃料管理监督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燃料使用监督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燃料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燃料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燃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燃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整改,确保燃料使用的合法合规。
燃料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燃料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料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燃料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工作的员工,涉及各种类型的燃料,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等。
第三条燃料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完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燃料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全员参与,全面管理,持续改进,建设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五条燃料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六条燃料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研究和决策公司安全管理重大事项。
第七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生产、采购、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设立安全岗位,明确职责,建立安全制度。
第八条燃料部门应当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
第九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审核和更新,建立安全档案库,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十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管理网络,与政府、相关企业、专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标准第十一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保障生产过程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燃料部门应当制定安全技术规范,明确安全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和要求,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第十三条燃料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监控全过程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十四条燃料部门应当配备安全设备和器材,确保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五条燃料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燃料及料场管理制度

燃料及料场管理制度一、燃料管理制度:1.燃料种类及储存规定:(1)各类燃料包括煤、油、气等,统一调配存储,严格按照规定的存储要求进行管理。
(2)储存设施要保持整洁、无漏油漏气现象,确保安全。
(3)储存燃料的场所必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区域,有保安人员巡查检查,做到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燃料的使用原则:(1)根据生产需求实行合理用能,避免浪费。
(2)使用燃料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3)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做到有计划地使用燃料。
3.燃料购买管理:(1)由专人负责燃料采购,经过比价,选择性价比高的燃料进行采购。
(2)燃料购买要有合同,要检验燃料质量,做到合格方可使用,确保生产安全。
4.燃料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燃料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燃料的节能减排:(1)加强燃料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做到彻底贯彻执行。
(2)推广使用新能源,减少对传统燃料的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料场管理制度:1.料场规划设计:(1)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规划料场布局,确保料场内的物料堆放有序、清晰。
(2)料场应有完善的堆储设施,例如货架、仓库等,确保物料存放安全。
2.物料分类管理:(1)根据物料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行单独存放,确保安全。
(2)定期清理废弃物料,做到垃圾分类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3.物料采购管理:(1)料场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采购相关物料,经过审核后方可进场存放。
(2)采购物料要遵循合同规定,确保物料质量,做到合格方可使用。
4.物料仓储管理:(1)规范化管理仓储物料,对仓库内的物料分区存储,并做好防潮、防尘等工作。
(2)定期检查仓储物料,确保存储环境干燥、通风,避免物料受潮、腐烂等现象。
5.物料处理及利用:(1)合理利用废弃物料,做到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浪费。
(2)对于过期、变质的物料及时处理,做到及时清理,避免影响生产。
公司燃料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燃料管理,确保燃料供应稳定、安全、高效,降低燃料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燃料采购、储存、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燃料采购管理第三条燃料采购应遵循市场规律,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确保燃料质量。
第四条燃料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分析价格走势,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燃料采购合同应明确燃料种类、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采购情况。
第三章燃料储存管理第七条燃料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腐蚀等安全设施。
第八条燃料储存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确保燃料质量。
第九条燃料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定期检查燃料储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燃料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燃料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燃料,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燃料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燃料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燃料使用部门应做好燃料使用记录,包括燃料种类、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燃料回收管理第十五条燃料回收应遵循环保、节约的原则,避免资源浪费。
第十六条燃料回收部门负责回收公司内部产生的废燃料,并进行分类处理。
第十七条废燃料回收后,应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公司对燃料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燃料采购、储存、使用、回收等方面。
第十九条对在燃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燃料管理制度

燃料管理制度为了对店塔发电公司燃料的计划、采购、调运、质量验收、储存、统计进行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与控制,符合国家、行业、公司安、环、健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盈吨:经过检验后按规定水分折算后的到厂燃料分量与货票分量相比多出的分量称为盈吨。
亏吨:经过检验后按规定水分折算后的到厂燃料分量与货票分量相比不足的分量称为亏吨。
检斤率:指燃料经过规定的检斤方式进行数量验收的总量与同期全部进厂数量的比率,即统计期全部检斤量检斤率=------------------------------- ×100%统计期来煤总量检质率:指燃料经过质量验收的总量与同期全部进厂煤统计期质量验收总量检质率=----------------------------- ×100%统计期来煤总量数量的比率,即已获索赔金额索赔率=----------------------- × 100%应索赔总额索赔率:指因质价不符或者亏吨而向货方索赔回来的金额占应索赔总金额的比率,即入厂煤与入炉煤热量差:指统计期进厂煤的平均低位发热量与同期入炉煤平均低位发热量之间的差值。
运损:指在规定途损定额范围内的运输所耗量。
规定的铁路(水路)运损定额为货票分量的百分数。
存损:指燃料在储存过程中的自然损耗。
按月度计算规定的存损定额为日平均存煤量的百分数。
燃料计划、采购和调运管理(一)根据电厂发电量及发电煤耗计划,编制月、季、年燃料需用计划,并具体执行燃料供应计划。
(二)参加全国煤炭定货会,并根据年度燃煤计划参预《煤炭购销合同》的签订。
(三)根据年度合同计划及机组运行、煤场存煤情况及时调整季度、月度的进煤计划。
(四)协调好厂、路(或者水路)、矿三方的关系,均衡进车;严格控制计划外(合同外)的煤车和异型车进厂。
(五)及时、准确掌握当日燃料的“收、耗、存”及煤车到站、到厂、翻卸、排空和装车情况,根据发电设备的检修安排,合理落实燃料调运计划,保证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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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
燃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对燃料的调运、储存、统计进行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与控制,符合安、环、健的标准。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规定了焦作韩电发电公司燃料管理的职责、内容、分工与监督的管理程序
2 本标准适用于焦作韩电发电公司的燃料采购、接卸、验收、储存、统计、结算的管理程序
三、执行程序
1 燃料计划、采购和调运管理
1.1 根据公司发电量及发电煤耗计划,编制月、季、年燃料需用计划,并具体执行燃料供应计划。
1.2 根据年度合同计划及机组运行、煤场存煤情况及时调整季度、月度的进煤计划。
1.3 协调好厂矿二方的关系,均衡进车;严格控制计划外(合同外)的煤车和异型车进厂。
1.4 及时、准确掌握当日燃料的“收、耗、存”及煤车到站、到厂、翻卸、排空和装车情况,根据发电设备的检修安排,合理落实燃料调运计划,保证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1.5 适时组织好冬季及汛期的储煤,确保合理储备,保证机组运行需求。
2 燃料接卸与验收管理
2.1 数量验收:
2.1.1 入厂燃料(煤、油)检斤率要求达到100%。
2.1.2 入厂煤过衡合格率要求达到100%。
如因设备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无法过衡的,必须按标准进行检尺,并做好记录。
2.1.3 入厂煤车车皮自重以标记自重为准。
2.2 质量验收:
2.2.1 入厂煤的检质率要求达到100%。
.
2.2.2 采、制、化岗位实行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持有行业上级技术部门认可的岗位合格证。
2.2.3 化验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并具有检定合格证书。
2.2.4 制样设备每年检定一次或每半年进行一次试验,并具有检定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
2.2.5 采、制样严格按GB475-1996《商品煤样采取方法》和GB474-1996《煤样制备方法》标准执行,做到车车采样、批批制样,确保煤炭质量验收的标准化。
2.2.6 煤中全水分化验、工业分析、发热量及全硫的测定按GB/T211-1996、GB/T212-2001、GB/T213-1996、GB/T214-1996执行,化验单经化验人员填写、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报出。
2.2.7 需留存样品严格按样品管理标准进行存放,样品保留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在各矿结算无异议后,可销毁;对有争议的样品,应保留至争议消除。
2.2.8入厂燃油卸车前,化验部门进行采样化验,并出具燃油化验单。
2.3 质量监督:
2.3.1 对不同煤种、矿种的来煤煤质情况及时进行分矿、分类统计汇总,并按《煤炭购销合同》中规定标准对煤质不符的煤量进行统计、提出索赔。
2.3.2 月度入厂煤与入炉煤的热值差应不大于±0.5MJ/kg。
当热量差超差时由有关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分析原因,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避免重复发生。
2.3.3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两次入厂煤与入炉煤互换煤样化验,误差应在试验误差允许范围内,出现超标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加以改进,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2.3.4燃料管理部门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化验存查样再现性试验;化验存查样与采样存查样对比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制化总精密度试验。
误差超出国标规定,分析原因、加以改进,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2.3.5安健环部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入炉煤全硫抽查,全硫超出环保规定值时,分析原因、加以改进,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2.4 接卸要求:
2.4.2 入厂煤车对准货位后,应及时卸车。
2.5 清车底管理要求:
2.5.1 翻卸车后的煤车必须在厂停时间内按标准进行清扫车底。
2.5.2 冬季有冻煤时清车底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2小时(以最后一个空车推到位开始记时)。
2.5.3 清扫后的车底残留的余煤夏天不能超过1kg,冬季有冻煤时不能超过2kg。
2.5.4 清扫出的积煤要及时倒运指定地点,在专用线的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3 燃料储存管理
3.1 燃煤储存量标准:
3.1.1 煤场的储存量应能满足机组最大负荷并保证安全储煤量,正常储煤量应能保证机组10 ~ 15天的耗用量。
3.1.2 冬季和汛季实行超储管理,储备量应达到2万吨以上,在现场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加大储备量。
3.2 煤场管理及调度:
3.2.1 煤场存煤执行“定期轮换、烧旧存新、分堆存放、分层碾压、合理混配”的规定。
3.2.2 堆煤时必须做到分层碾压。
3.2.3 不同的煤种要分堆存放。
3.2.4 煤堆测温每月应不少于2次,在煤场有自燃现象发生时应隔日进行一次煤场测温。
3.2.5 发电运行部门负责对煤场进行经常性监督,有自燃现象发生时要立即组织进行消除,并加快煤场置换,保持煤场存煤周期不大于2月。
注1:特殊情况存煤周期超过2月时应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以无自燃为条件。
注2:煤场发生自燃点,一般应采取清除自燃点,敞开高温区的方式处理;当必须采用浇水灭火时,浇水后应立即组织将浇水区域的存
煤清走,防止自燃的扩大。
3.2.6 根据来煤质量和机组燃烧需要,通过合理调度做好配煤工作。
3.3 盘点管理:
3.3.1 每月末前两天对煤、油的存量进行盘点。
注:遇节假日提前进行。
3.3.2 发电运行部门在盘点日前完成对煤场的整形,整形后的煤场应有较规则的棱台体,倾角呈45 ~ 50 º,以利于储煤和提高盘煤的准确性。
3.3.3 盘点工作要按标准进行,参加盘点的人员要相对固定,盘点结果偏差应不超过月度消耗量的2%。
棱台形煤堆实测重量=1/6 ×h ×[(2a+2a1) ×b+(2a1+a) ×b1] ×ρ
式中h-煤堆高度, m;
a-煤堆底基长度, m;
b-煤堆底基宽度, m;
a1-煤堆上顶长度, m;
b1-煤堆上顶宽度, m;
ρ-煤的实测密度, t/m3。
3.3.4 按照盘点结果及时调整账面库存,做到与实际存量相符,避免大盈、大亏现象发生。
3.4 现场文明生产:
3.4.1 煤堆中无石块、铁块、铁丝等可能对运行产生影响的杂物。
3.4.2 煤场四周无溢出、洒落的零煤。
3.4.3 经常保持煤场周围的环境卫生整洁,杜绝“脏、乱、差”现象发生。
5 统计管理
5.1 燃料消耗量的确定:
5.1.1 燃料消耗量按照“正平衡计算、反平衡校核、月末盘点调整”的原则进行统计。
5.1.2 日消耗量依据皮带秤计量情况确定。
5.1.3 月度消耗量在煤场盘点后与反平衡计算情况进行比较,根据机组运行效率对盈亏情况进行调整。
5.1.4 月度盈亏煤量。
统计月盈亏煤量=当月日统计累计消耗煤量-当月盘点平衡后实耗煤量
其中:当月盘点平衡后实耗煤量=上月结存+本月来煤-运损-存损-本月其它消耗;
式中:当月出现盈煤则不再计算存损。
5.2 管理要求:
5.2.1 统计人员对入厂燃料的收、耗、存统计工作要认真负责,做到准确及时。
5.2.2 各种统计报表要按部颁统一的填报办法和统一编码认真、及时填写。
5.2.3 统计人员要对所填报的各种燃料统计报表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表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出。
5.2.4 健全计算机燃料统计信息网络,配备专用微机和数据传输设备,以利于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反馈。
5.2.5 确保数据传输及时、准确的传输。
6 结算管理。
6.1 入厂燃料结算严格以我方计量、化验数据为依据(如有合同遵照合同规定结算)。
6.2 核算人员对结算票据严格按合同进行上升验收和审核验收,并填写燃料收料单送交财务处,财务人员确认无误后进行结算。
6.3 对于合同中未规定的煤种或收费项目,不予结算。
6.4 遇有数量、质量亏损时,由燃料管理部门负责及时与供货方进行联系,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发生。
6.5 随时掌握入厂煤的数量、质量情况,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索赔,索赔标准严格按订货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率达到100%。
6.5.1 计算盈亏吨每半年进行一次结算。
四、职责
1 制度负责人
由企管部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2 制度执行人
由运行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3 燃料管理部门
3.1 负责燃料供应计划的编制、燃料订货、燃料调运与采购管理。
3.2 负责入厂煤的数量、质量验收管理。
3.3 负责煤场调度,组织煤场盘点,并对储存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
3.4 负责煤场整形、参与煤场盘点、执行煤场调度要求,进行混配和消除煤场自燃。
3.5 负责燃料需用计划的编制,并及时下达。
3.6 负责提出需用煤种、煤质的要求。
3.7 负责组织对燃料接卸验收情况的抽查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3.8 负责煤场盘点的监督和盘点结果的确认并参与煤场盘点工作。
五、反馈
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等情况,应及时反馈至公司运行管理部门、企管部门以便修改和补充。
检查完善修订后,经总经理批准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附录
本制度有1个附录:《燃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燃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部门名称:年月日
保护、联锁、报警投退管理制度
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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