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集体荣誉,爱惜个人名誉,不失国格人格。
2、坐、立、行要端正,穿戴整洁、稳重大方,不穿背心、拖鞋上班。
3、讲究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倒垃圾,保持公共场所和办公室整洁有序。
4、举止文明,情趣健康,不讲粗话粗话,不看黄色书刊、影像,不参加迷信活动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二、文明礼貌,热情待人。
5、实行首问制,遇到问事,热情接待,耐心指点,积极为民解难释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要及时、准确地办理,不得回避,不得扯皮,不得推诿。
6、使礼貌用语,尊重他人人格,态度和蔼,谦恭礼让,不怠慢宾客,不悔辱他人。
7、讲话注意场合,掌握分寸,保守秘密,涉及政策问题和事关全局问题,要按有关规定统一口径,不乱开口子。
8、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三、遵规守纪,严以律己。
9、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
10、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要准时到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11、有事要请假,去向要告知,不得无故缺勤。
12、遵守公共秩序,不乱放什物,不乱停车辆。
13、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
四、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14、服从后勤管理,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花木,不攀枝折花。
15、节约水电,用后随手关闭开关。
16、节约开支,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县机关干部作风日常行为规范细则(三篇)

县机关干部作风日常行为规范细则以下是县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细则的一些例子,以供参考:一、纪律规范: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2.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随意外出;3.不得随意更改工作安排,如要请假或调休,应提前申请;4.不得私自接受或索取贿赂、礼品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5.不得泄露机密,不得传播谣言、造谣生事;6.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反社会道德和职业伦理。
二、工作态度:1.富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2.对上级下达的指令和安排要认真执行,不得敷衍塞责;3.与同事相互尊重,积极配合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4.工作时要注重效率,不得浪费时间和资源;5.对待公众和群众要友善、耐心、热情,不得歧视或侮辱他人;6.对上级、同事和下属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不得互相攀比和拉帮结派。
三、廉洁从政:1.按照规定报告个人财产状况,不得隐瞒或虚报;2.不得搞权钱交易,不得收受礼品、款待和其他经济利益;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经商办企业;4.不得违规接受请客送礼,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不得在公务接待场所进行私人活动;6.严禁利用公款吃喝、旅游、娱乐等,不得公车私用。
四、形象与言行:1.端正仪表,着装得体,不得穿着随意、不整洁的服装;2.举止文明,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影响环境的行为;3.言词得体、礼貌,不得说粗俗、侮辱性语言;4.不得在工作场合使用手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5.不得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和传销等非法组织;6.在公开场合代表单位时要注意形象、言行得体,不得对外透露不应发布的信息。
以上是县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细则的一些例子,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县机关干部作风日常行为规范细则(二)以下是县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细则的一些建议:1. 坚持廉洁自律:严禁收受贿赂、谋取私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贷、挪用公款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塑造现代文明气质和形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现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章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第一条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不得过于炫耀、过于裸露、过于透视、过于短小、过于紧身。
男同志不得穿无领衫、背心、短裤,女同志不得穿吊带、居家服、无袖低胸的衣服及过于短的裙装。
第二条正式场合,穿戴要整洁,颜色搭配不要过于杂乱。
男士提倡穿深色西服和浅色衬衣,女士提倡穿过膝裙装。
第三条不得卷衣袖、披衣、敞怀、赤背、挽裤腿,不得穿拖鞋和走路声音过大的鞋。
第四条男同志不得理光头或理奇异发型、蓄胡须,不得留过耳长发,染发不得染黑色以外其他颜色。
女同志发型要求文雅、庄重,染发不得颜色夸张;不得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保持淡雅轻妆,适度打扮。
第五条在机关大院和楼道内不得打闹,不得进行激烈体育运动。
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
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二章礼貌待客文明服务第六条与人谈话时,应语气温和,音量适中,文明礼貌用语,禁止粗门大嗓,高声喧哗,说粗话、说脏话。
第七条接待来访、来电,要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第八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
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九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来人清楚明白。
第三章严明纪律遵纪守法第十条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缺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和不旷工。
第十二条食堂就餐要自觉排队,严禁起哄插队;要坚持厉行节约,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杜绝浪费;就餐时间要按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不得提前。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及文明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待人接物(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二)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三)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三条接打电话(一)接电话要先说“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二)打电话时,电话接通后主动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方情况,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三)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外出办事(一)到目的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该单位办事程序、规则。
(二)外出办理事务。
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搞特殊化。
(三)严格自律。
下基层外出办事,吃住不搞特殊化,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第五条个人形象(一)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衣着暴露,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二)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六条文明用语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
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说声“对不起”、“很抱歉”。
第七条工作纪律(一)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
该请示的问题,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的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廉洁自律:维护廉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纪律,不参与违法违纪行为,不收受贿赂,不搞权钱交易,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严守机密:保守工作秘密,不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组织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信息,维护国家和组织的利益。
3.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推诿、不敷衍,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公正正直:公正对待每个人,不搞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和官僚主义,坚持原则,公正处理各种事务。
5.服务精神:热情周到地为群众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积极解决问题,回应各类咨询和反映,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
6.廉洁从政:严守选人用人原则,不搞任人唯亲、任人唯资,公正、公平、公开选拔使用干部。
7.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按照工作要求做事,不违反工作程序,不违背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方针。
8.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互相监督,自觉约束,及时纠正错误,坚决纠正不良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具体规定还需根据不同情况和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制定。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礼貌行为,树立良好的机关新形象,制定如下规范:一、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说普通话,语调自然、柔和、亲切,诚恳,音量适1度。
不开粗俗不雅、, 不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不讲粗话,、2侮辱他人的玩笑。
、尽量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
3、不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
4、注意称呼,对不知姓名和职务者应称呼先生、同志5/女士、同志。
、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6接过他人递来的物件时,应说:“谢谢”;(1)请人做事,应使用“请”、“麻烦您”等词语;(2)表示歉意,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等词语;(3)表示感谢,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词语;(4)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不能毫无反应。
(5)、有人来访时要主动问好,来访者走时要讲“再见/您7慢走”等。
、同事之间见面,外单位办事人员或群众来访见面,8要主动向对方问好。
知道姓氏和职务的,尊称“您好,×××”。
、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应说“欢9迎光临/欢迎指导”,热情接待。
二、日常仪表仪态规范、仪表规范1上班着装要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1)不卷起衣袖和裤脚。
(2)服装口袋不装过多的物品,保持外表的整洁美观。
(3)上岗时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按规定佩带。
(4)不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5)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剪指甲,男同(6)志不留过长的头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染异发,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仪态规范2保持良好的心情,面对他人应随时保持微笑。
(1)在他人面前不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叉腰、(2)交叉胸前、手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拍桌子、玩弄物品等。
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不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化妆。
不要在他人面前经常看手表。
适时点头称是或注视对方,与人交谈时应全神贯注,(3)应答。
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不得与他人相遇应靠边而走,行走时不要勾肩搭背,(4)从二人中穿行,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第一篇: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礼貌行为,树立良好的机关新形象,制定如下规范:一、文明礼貌用语规范1、说普通话,语调自然、柔和、亲切,诚恳,音量适度。
2、不讲粗话,不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 不开粗俗不雅、侮辱他人的玩笑。
3、尽量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
4、不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
5、注意称呼,对不知姓名和职务者应称呼先生、同志/女士、同志。
6、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1)接过他人递来的物件时,应说:“谢谢”;(2)请人做事,应使用“请”、“麻烦您”等词语;(3)表示歉意,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等词语;(4)表示感谢,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词语;(5)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不能毫无反应。
7、有人来访时要主动问好,来访者走时要讲“再见/您慢走”等。
8、同事之间见面,外单位办事人员或群众来访见面,要主动向对方问好。
知道姓氏和职务的,尊称“您好,×××”。
9、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应说“欢迎光临/欢迎指导”,热情接待。
二、日常仪表仪态规范1、仪表规范(1)上班着装要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2)不卷起衣袖和裤脚。
(3)服装口袋不装过多的物品,保持外表的整洁美观。
(4)上岗时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按规定佩带。
(5)不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剪指甲,男同志不留过长的头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染异发,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仪态规范(1)保持良好的心情,面对他人应随时保持微笑。
(2)在他人面前不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手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拍桌子、玩弄物品等。
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不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化妆。
不要在他人面前经常看手表。
(3)与人交谈时应全神贯注,注视对方,适时点头称是或应答。
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塑造人民公仆新形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市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节语言文明待人礼貌第一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
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二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
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可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三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
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
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再报本单位名称或姓名。
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第四条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
无事不得打扰他人。
第二节着装整洁仪表大方第五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遇有重要活动提倡男同志穿西服,女同志着职业装。
第六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能光脚或穿拖鞋。
男同志不得穿短裤、背心;女同志不得穿吊带服装、超短裙。
第七条男同志不准留胡须和长发、不剃光头;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染指甲、留长指甲。
第八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九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或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三节优质服务工作有序第十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
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十一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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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语言文明待人礼貌
第一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
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二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
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可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三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
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
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再报本单位名称或姓名。
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第四条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
无事不得打扰他人。
第二节着装整洁仪表大方
第五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遇有重要活动提倡男同志穿西服,女同志着职业装。
第六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能光脚或穿拖鞋。
男同志不得穿短裤、背心;女同志不得穿吊带服装、超短裙。
第七条男同志不准留胡须和长发、不剃光头;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染指甲、留长指甲。
第八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九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或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三节优质服务工作有序
第十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
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十一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非工休、午休时间不得长时间进行文体活动,如遇有电话或紧急公务,应停止活动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原则上不能携带家属子女进入办公区,确因家庭困难需接送子女上学、上幼儿园需要进入办公区的,要管好自己的子女,不得干扰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
第四节遵守时间维护纪律
第十四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第十五条不能擅离职守、随意串岗或无事去别的科室逗留。
第十六条不得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区内长时间拉家常。
第十七条参加会议或活动,应严格遵守时间,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参加重要会议,为保密起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入场。
第十八条参加会议时不得趴在桌上或打瞌睡,不得脱鞋,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或频繁出人会场。
如有急事须离开会场,应放轻脚步,轻声开门关门。
第五节维护公德遵纪守法
第十九条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同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条严禁在办公场所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严禁到不健康的场所娱乐、消费;严禁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传看黄色信息;严禁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第二十一条严禁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组织、纵容和参与集体上访。
第二十二条敬老爱幼,家庭和睦,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二十三条同事之间要真诚相待,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团结友爱。
第二十四条在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二十五条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按先后次序和先下后上的秩序上下车。
要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
严禁携带违禁物品。
在运动、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维护良好秩序。
第二十六条爱护公共财物,做到不侵占、不损坏。
当发现他人有侵害行为时,要及时制止或检举揭发。
当公共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时,要挺身而出积极抢救。
第二十七条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第六节安全管理上岗规范
第二十八条对公共财物要妥善保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
上班时间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门上锁,下班时必须关好、锁好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文件柜等。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值班时,要认真搞好来电、来文的记录和接收。
对陌生人要进行详细询问,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迅速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禁止在办公室内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准私自改变房间内的线路布局;使用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将各类电器关闭。
第三十一条爱护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区;严禁在防火通道、楼道内堆放物品和焚烧废纸、废物。
第三十二条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均应在指定地点整齐停放,并注意上锁,以防丢失。
严禁无证驾车、酒后开车和超速行车等违章行为。
第三十三条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守保密纪律。
第三十四条机关工作人员要佩带工作证上岗,以示本人身份。
证件严禁转借、复制、伪造和涂改,丢失要及时补办。
第三十五条到外单位办事,要自觉遵守所到单位有关规定,需要登记或出示证件时,要主动配合。
第七节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第三十六条积极参加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有益活动;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和各种公益设施,做到不攀折,不践踏,不乱砍乱伐,不乱刻、乱涂、乱画。
第三十七条禁止随地吐痰和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不乱搭乱建,乱堆垃圾;不随意排放污物等。
第三十八条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扫除活动。
经常清扫办公区、宿舍区、楼道等公共场所。
办公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第三十九条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提倡坚持做工间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体育锻炼。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
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区要定期搞好消毒,经常开窗通风,减少细菌、病毒的传播途径。
第四十一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各种疾病。
如发现传染病疫情,必须迅速报告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早隔离治疗。
第八节外事交流热情友好第四十二条积极学习掌握外事礼仪,自觉遵守外事活动中的国际法和有关国际惯例。
第四十三条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尊重各国国家元首、国旗、国徽等,尊重各国、各地区的风俗习惯,坚决杜绝一切破坏与他国友好关系的行为发生。
第四十四条自觉维护各国外交使节的各项权利,不以任何方式强制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不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部事务。
第四十五条积极通过各种正当、有效渠道加强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吸引各国、各地友人为吕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第四十六条在外事活动中,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稳重自持,尊重对方,不卑不亢,落落大方,表现出中国人的气质和风度。
第四十七条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拒腐防变,严守国家机密,坚决同一切侵害国家主权和利益,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