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1、停泊值班规定1.1、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其余人员留足足以保证船舶停泊安全的人数护船。
1.2、停泊期间在船人员按照二副编制的停泊值班表轮流值班。
2、驾驶员2.1、驾驶员护船应经常巡视舱室及船舶周围环境;检查护船人员值班情况;检查系泊、信号、照明是否正常;了解货物装卸和燃料补给进度以及船舶吃水、倾斜情况;掌握水情、气象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2、负责与港航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向船上有关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负责移泊并督促航行日志的记录。
3、舵工3.1、值班舵工应注意船位、船向、是否压舵及四周情况,注意锚链、系缆受力情况,了解货物装卸进度及燃料补给和船舶吃水、倾斜情况,注意水位涨落及气候变化。
3.2、扎雾时鸣气笛,发现异状及时报告驾驶人员。
3.3、负责收听天气预报和航行通告并留下记录。
4、水手4.1、水手护船要服从指挥,注意锚链、系缆及舱面设备的情况。
4.2、有他船靠离时,负责接解缆绳,并注意本船安全。
4.3、锚泊时负责机艇带缆或推划子。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和《长航船舶安全规章制度》中关于停泊值班和停泊交接班的各项规定。
6、停泊交接班规定6.1、停泊交接班,护船人员分别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交接,舵工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进行,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2、交接班内容6.2.1船位、船向及号型、号灯显示情况。
6.2.2船舶抛锚数,锚链长度,锚链和系缆受力情况及停泊水域周围的情况。
6.2.3船舶停泊装卸货时,注意跳板、安全网、船舶吃水、倾斜等情况。
6.2.4停泊水域水位涨落及气候变化情况。
6.2.5助航设备使用及运转情况。
6.2.6记录的关于航行信息的收听情况。
6.2.7机动艇及划子的使用情况。
6.2.8领导交待事宜及执行处理情况。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船舶航行值班工作,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事件,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船舶航行值班制度1.船舶航行值班由船长、大副、二副、值班轮机长及其他相应岗位人员组成,按照船舶管理体制和船员编制要求确定。
2.船舶航行值班按照船舶的运行特点和航区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日班、中班和夜班。
3.船舶航行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每个岗位有人24小时值班。
第三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内容1.船长负责全面指挥船舶航行工作,大副、二副等高级航海人员负责具体指挥实施。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做到认真负责、主动积极。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船舶航行指令,做到听从指挥、不擅自变更航线。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航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船舶航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流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时详细了解船舶当前的航行情况,包括航向、航速、气象、潮汐等信息。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船舶航行情况,并按照上级指令调整航向、航速等参数。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每小时对船舶航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航行安全。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航行记录,对航线、船速、航向、气象等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分析。
第五章船舶航行应急处置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按照船舶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迅速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处理应急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第六章船舶航行值班纪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船舶航行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违反航行规定。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服从船长、大副、二副等领导的指挥,不得违抗命令。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值班期间打瞌睡、喝酒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1、船长1.1、船舶进出起讫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抛起锚,编解队,过船闸、大桥(未在航道中建立桥墩的除外)、险要航段、滩漕,进出黄埔江亲自指挥操作。
1.2、天气恶劣或情况复杂时,根据驾驶员的要求船长必须到驾驶台引航或监航。
1.3、应经常观察掌握船舶航行情况,遇特殊情况及规定由船长引航或监航的航段,应进驾驶室协助或接替操作。
2、大副2.1、严格执行各航段引航分工规定,属于船长引航或监航航段,提前通知并主动请船长接替工作。
2.2、遇特殊情况或威协航行安全时,应积极采取应变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未发出接替操作指令,不得放弃履行本岗位职责。
船长亲自操作后,仍应主动协助,不得擅离驾驶室。
2.3、上级批准学习人员操作,必须监航,并对其操作安全负责。
2.4、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根据船长指令在船首指挥,帮拖和助拖时到现场指挥操作。
2.5、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记录负管理责任。
3、二三副3.1、协助船长、大副担负引航和驾驶操作的辅助工作,在船长、大副指导下学习一般航道的引航。
3.2、负责了望,按船长、大副指令掌握车速变动,主动采取防浪损措施。
3.3、负责滩漕、船闸、大桥和船舶发生险情时执舵。
3.4、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它航行记录。
3.5、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在船尾负责指挥。
起讫港或船舶遇险,救助时,三副应在驾驶室协助船长指挥。
4、舵工4.1、服从船长、驾驶员指令正确操舵,当二三副执舵时,代理二三副值班工作。
4.2、按规定显示灯号、信号、悬挂型号、旗号,正确使用助航和通讯设备,按时收听天气预报。
4.3、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他航行记录。
4.4、担负其他航行辅助工作,完成船长、驾驶员交待的工作。
5、值班要求5.1、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谨慎操作,严格执行《内河避碰规则》、《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加强驾驶室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约法三章》等安全航行规章制度。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夜间航行安全,提高船舶值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规范夜间值班工作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船舶(包括沿海和内河船舶),以及从事国际航行的我国船舶。
三、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航行设备、仪器和应急预案。
2. 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夜间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 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船舶航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问题。
四、值班程序1. 夜间值班开始前,值班人员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船舶航行设备、仪器正常运行。
2. 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安排表,准时接班和交班,做好接班和交班记录。
3.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船舶航行设备、仪器进行巡检,确保其正常工作。
4. 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船舶周围环境,发现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与船长、驾驶员和其他值班人员的密切沟通,共同处理船舶航行中遇到的问题。
6. 值班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理船舶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船长报告。
7. 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应做好工作总结,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报告船长。
五、应急预案1.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碰撞等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
2. 船舶遇到恶劣天气、海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船长指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3. 船舶航行设备、仪器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及时向船长报告。
4. 船舶在夜间航行过程中,如遇其他船舶发出求救信号,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救援,并报告船长。
六、培训和考核1. 船舶值班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2. 船舶应定期组织夜间值班演练,检验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船舶应对值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运行,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二、值班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值班任务。
2. 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船舶运行状况及周围环境,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问题。
3. 准确、清晰地传达和执行船长、轮机长的指令,确保船舶运行秩序的正常进行。
4. 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值班安排1. 船舶应当设立船长、大副、二副、轮机长、电机员等值班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必要的值班人员。
2. 值班人员实行轮班制,确保24小时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
3.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进行详细的信息交流和任务交接,确保接班人了解船舶运行状况和当前工作任务。
四、值班纪律1.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响应各种呼叫。
2. 值班期间,不得闲谈、看阅书报、擅离岗位,确保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3. 值班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岗位上打牌、喝酒、睡觉。
4. 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岗,如需离岗,应向船长或轮机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安全防护1. 值班人员应掌握船舶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正确地使用。
2. 值班期间,应定期检查船舶安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
六、考核与奖惩1. 船舶公司应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值班纪律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船舶修船期间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修船期间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修船期间船舶的安全和正常维修工作,提高修船效率,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修船项目的值班管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修船期间船舶安全。
2. 负责船舶维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确保维修质量。
3. 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操作。
4. 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5. 协助船东、船检部门完成船舶验收工作。
三、值班安排1. 船舶修船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分为白班和夜班,每班不少于1人。
3. 值班人员根据修船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安全风险,可适当增减值班人数。
四、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
2. 掌握船舶的基本情况和维修项目,熟悉维修施工图纸。
3. 熟练使用通讯、报警、灭火等设备,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4. 保持值班岗位整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5.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赌博、睡觉,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交接班制度1.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了解上一班次工作情况。
2.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工作情况、维修进度、安全隐患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 接班人员对交班内容进行确认,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交班人员询问。
4. 交班人员应在接班人员到岗后离开值班岗位,不得空岗。
六、应急处理1. 值班人员发现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
2. 遇有船舶设备故障、施工质量问题等,应及时报告维修负责人,并协助处理。
3. 值班人员应熟知遇险信号和报警方法,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发出警报,组织人员撤离。
七、考核与奖惩1. 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一、值班轮机员要带领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肃认真,集中精力操作、管理,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管理,确保各项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三、准确及时地执行驾驶室指令。
紧急用车时,应尽最大可能安全开出。
要防止启动、换向故障,及时排除和采取措施,保证船舶安全。
四、加强巡回检查,勤看、勤听、勤摸、勤嗅,不断查看仪表及电器设备注意压力、温度水位、油拉,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排除。
五、对机舱正在运行的设备,间隔检查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对中间轴承、尾轴套筒、冷藏机等间隔检查时间不超过2小时;对舵机每隔壁1—2小时检查一次;锅炉每班检查一次。
六、做好设备应急转换工作的准备,当发生故障时,要积极采取措施排除。
遇特殊情况需要慢车或停车时,一般由值班轮机员决定,并取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当危及人身及机器设备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可先停车并立即报告驾驶室和轮机长。
七、进出港口、过闸、过桥及打滩过漕时,轮机长应亲自下机舱指挥操作。
八、及时做好油、水、气、电的供应以及油、水的调拨。
九、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的处理,认真填写油污记录。
十、机舱出现火灾、进水、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查清情况,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及时报告轮机长和值班驾驶员。
十一、认真记载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
十二、保持机舱整洁,不准穿拖鞋下机舱,不准在航行中饮酒。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船舶安全,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构成船舶值班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船员等,每人应根据工作岗位分配具体责任,按照值班班制轮流进行值班。
三、值班的时间、地点、方式1. 值班时间:船舶每天24小时进行值班,根据航行情况分为航行值班和停泊值班。
2. 值班地点:船舶的指定值班室或者指定岗位处进行值班。
3. 值班方式:采取排班值班制度,每位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值班工作。
四、值班人员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2. 轮机长:负责船舶发动机、动力系统等部件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3. 船员:协助船长和轮机长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畅通。
五、值班工作内容1. 船舶安全监控:对船舶各项安全设备进行监控、巡查、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航行信息记录:记录航行时的各项数据及情况,为航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 应急处理:对突发事件及时应急处置,保障船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4. 交接班:确保值班之间的信息传递完整、准确,避免信息遗漏、失误。
六、值班纪律1. 不得擅离值班岗位,不得私自离船。
2. 不得在值班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3.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不得影响工作的专注度。
4.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与他人交谈、聊天,保持专注。
5. 不得私自观看电视、玩手机等消极行为。
七、值班的权利1. 有权利对船舶设备进行巡查、检修,要求必要的支援。
2. 有权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3. 有权利要求必要的培训、指导,提高自身的值班能力。
八、值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1. 船舶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2. 船舶航行安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航行安全。
3. 突发事件处置:遇到突发事件时,淡定冷静,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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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值班制度1工作职责1.1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服务员负责执行各项值班规定。
1.2船长负责支配值班和值班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1.2.1港内停靠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1/3。
1.2.2必需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晰。
任何状况下,交接班不得在接班人员未达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接1.2.3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仔细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若因故不能值班时,驾驶员必需得到船长同意,其他船员必需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指定适应人员代替1.2.4全体船员严禁酗酒和酒后值班1.2.5开航前全体船员应按船长规定的时间返船,由于船员未按时返船延误船舶开航时间或漏船时,船长应向公司和主管机关报告.1.2.6船长应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疲惫操作,保证全部参与值班的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工作流程2.1甲板部航行值班、交接班2.1.1一般要求2.1.1.1航行值班人员必需严厉仔细,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心致志地完成航行值班的各项任务,保证船舶平安航行。
2.1.1.2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30分钟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驾驶台。
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接清晰,未交接清晰,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1.2驾驶员航行值班的职责2.1.2.1应集中精力,仔细眺望,亲密留意湖面状况,如有疑难,马上报告船长。
2.1.2.2在任何状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正式接替,值班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1.2.3保证正规了望,准时把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四周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实行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航行平安。
2.1.2.4船长在驾驶室接替指挥航行时,值班驾驶员仍负有帮助了望及其他有关职责。
2.1.2.5正确使用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并把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2.1.2.6亲自或督促水手检查号灯、号型、旗号、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1.2.7指导实习人员的实习工作,并对其操作平安负责。
2.1.2.8按规定记载航行日志。
2.1.2.92.1.3驾驶员航行值班的交接班2.1.3.1航行值班交接应在驾驶台进行。
交接事项如下:2.1.3.1.1船位、航向、航速、水位、水流、气象等状况;2.1.3.1.2号灯、号型、旗号、声响设备及助航仪器状况;2.1.3.1.3本船吃水及操纵性能;2.1.3.1.4航行通电、通告及船长指示;2.1.3.1.5来往船舶动态;2.1.3.1.6甚高频联系状况及双方已明确的会让意图;2.1.3.1.7旅客中途上下状况;2.1.3.1.8有关航行平安的状况;2.1.3.1.9本班内发生的重要事项及下一班需要连续完成的事项。
2.1.3.2遇下列状况暂不交接:2.1.3.2.1正在避让或处理紧急事情时;2.1.3.2.2正在通过大桥、危急航道、进出船闸或正在转变航向时;2.1.3.2.3接班驾驶员对交接事项不明或有疑虑时;2.1.3.2.4交接班时间已到但无人接班时(应当派人报告船长)。
2.1.3.3接班人员在确认有关交接事项已交清接明并精确无误时,应在航行日志上签署,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2.1.4水手航行值班的职责2.1.4.1集中精力,复诵并快速、精确地执行驾驶指挥人员下达的舵令或航向,正确理解驾驶员的意图,发觉舵效失常,应马上报告值班驾驶员,并快速实行平安措施。
2.1.4.2按时开启/关闭航行灯,升降国旗,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正确显示号灯、号型和旗号,并常常检查是否正常。
2.1.4.3仔细传达执行船长命令及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努力完成值班驾驶员交给的其它任务。
2.1.4.4坚守岗位,未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不得擅离驾驶台。
2.1.5水手航行值班的交接班2.1.5.1航行值班交接在驾驶台进行。
交接事项如下:2.1.5.1.1航向、舵性、航行灯状况;2.1.5.1.2值班驾驶员交待的留意事项和保养工作;2.1.5.1.3交接清晰后应向接班的驾驶员报告,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2.2轮机部航行值班、交接班制度2.2.1一般要求2.2.1.1航行值班人员必需严厉仔细,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用心致志地完成航行值班的各项任务,保证机电设备平安、正常运行。
2.2.1.2进出港口时,轮机长应到机舱值班、指挥;电动舵机的船舶,应依据状况派人在舵机舱、配电板处值班。
2.2.1.3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30分钟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机舱,交接班必需做到交清接明,未经交接清晰,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2.2轮机员航行值班的职责2.2.2.1负责领导并督促轮机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仔细操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2.2.2.2严格根据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及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管理,确保各项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运转状况正常;2.2.2.3精确准时地执行驾驶台有关变速、换向的指令;为此,值班轮机员应对主机及其掌握设备系统保持不间断地监视,其活动不得超出车钟讯号的音响范围。
对主机有遥控设备或集中掌握室的船舶,应在机舱报警讯号呼叫范围以内活动。
如进行巡回检查时,应指定专人留守,以便一旦呼叫时,能准时进行处理。
2.2.2.4按时对各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回检查,其间隔时间对机舱的运行设备和舱机不得超过一小时,对于其他设备每班至少检查2次。
通过对柴油机及其他装置的亲密监视,做到能准时发觉和排解故障,以保持机、电设备有效地平安运行;2.2.2.5严格遵守环境爱护法及港章有关规定,防止污染水域,仔细做好机舱油类和含油污水的处理,并仔细填写《油类记录簿》;2.2.2.6领导并督促轮机值班人员准时做好油、水、汽、气、电的供应以及压载油、水的调驳等工作,常常保持机舱、地轴弄和常用工具的干净;2.2.2.7在保证平安值班的前提下按职责范围协作日常修理人员进行设备的试验、转换使用工作。
在修理期间,要确保设备、修理人员及航行的平安;2.2.2.8在机、电设备消失故障危及船舶平安航行时,应坚决地实行有效措施予以排解。
如需要减速或停车时,一般应先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
如发生危及人身、机器平安的紧急状况,也可先行停车,并马上报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2.2.2.9机舱消失火灾、进水、爆炸等紧急状况时,应马上查清状况实行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并准时报告轮机长和值班驾驶员;2.2.2.10根据轮机日志记载规章的要求,仔细记载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
2.2.2.11值班轮机员在下列状况下应马上通知轮机长下机舱检查处理并现场指挥:2.2.2.11.1机、电设备状况特别可能危及平安运转时;2.2.2.11.2值班工作有疑难无法自行解决时;2.2.2.11.3船舶遇机舱进水、机损、火警、停电以及人身份亡等紧急状况时。
2.2.3轮机员航行值班的交接班2.2.3.1交班轮机员必需提前做好各项交班预备,并向接班轮机员介绍:(1).轮机长和值班驾驶员的指示;(2).机、电设备的运转状况;(3).曾经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状况;(4.)下一班应连续完成的工作和留意事项。
2.2.3.2接班轮机员带领本班人员对运转中的各项机、电设备根据各自的职责按挨次对规定的各个检查点进行全面的巡察检查,其主要内容为:(1).主、辅机及机、电设备等各部位的运转和润滑状况,温度压力等仪表显示读数是否正常;(2)轴系的运转和润滑状况;(3).舵机运转,使用状况及应急舵备用状态;(4.)配电屏、充电机、蓄电池等电气设备的仪表读数和各开关的使用状况;(5).备用发电机、其他辅机和消防设备系统的备用状态和各阀门的启、闭状况;(6).日用燃、润油柜的油位显示、油量储存、残水排放及阀门启、闭状况,各类管系有无堵塞和泄漏现象;(7.)舱底积水排解状况,机舱机、电设备干净和常用工具齐全归位等状况;(8)轮机日志的记载状况。
2.2.3.3待交接清晰接班人同意并在轮机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此后,对机、电设备的运行平安由接班机人员负责。
2.2.3.4当机、电设备发生严峻故障或正处在紧急操作的险要航段时可暂缓交接。
2.3甲板部停靠值班、交接班2.3.1一般要求2.3.1.1值班驾驶员应当仔细执行有关平安规章制度,把握在船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任务执行状况,常常巡察船舶,了解四周状况,维持船上的工作秩序和平安生产。
2.3.1.2负责与港口联系,了解燃料、用水补给进度,并把握船舶吃水、倾斜等状况。
2.3.1.3亲自督促水手(或舵工)检查应显示的信号处于正常状态。
2.3.1.4系泊中亲自或督促水手(或舵工)留意系缆受力和他船靠离状况,发觉异状,准时实行措施。
2.3.1.5过往船舶距离本船过近消失危急局面时,应当坚决地实行有效措施,以避开或削减损失,并马上报告船长。
2.3.1.6船舶修理时,留意施工现场,关怀从事高空、舷外、临水、烧焊及封闭舱室内工作人员的平安。
2.3.1.7遇到火警、人落水、舱室进水或船舶碰撞等紧急状况时,应马上发出警报信号,报告船长,并组织在船人员全力抢救,必要时要求有关方面予以救济。
2.3.1.8依据有关规定,亲自或督促水手(或舵工)用无线电话在规定的频道上按时守听,必要时做好记录。
2.3.1.9经船长指定,负责移泊。
2.3.1.10严格遵守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2.3.1.11按规定记载航行日志。
2.3.2.12按规定操作通讯设备。
2.3.3驾驶员停靠值班的交接班2.3.3.1交接班驾驶员都应当在交接前巡察检查全船和四周状况,并交清接明下列事项:(1)气象、水位、水流、潮汐、系缆、本船四周状况;(2)锚泊中的船位、出链长度、受力及偏荡状况,走锚的状况及实行的措施;(3)货物装卸和吃水状况及港方要求;(4)有关防风、防火、防洪、防污染、防冻、防流冰等平安措施;(5)检修工作的进度及问题处理;(6)本船显示的号灯、号型及有关信号;(7)发生的事故及需要留意的事项;(8)船长指示;(9)在船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任务执行状况;(10)其他留意事项和措施。
2.3.3.2交接中对交接事项如有疑异,暂不交接,待弄清状况再交接。
必要时报告船长。
2.3.3.3交接完毕,经接班驾驶员认可并在航行日志上签署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2.3.4水手停靠值班的职责2.3.4.1负责检查装卸属具,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2.3.4.2支配修理养护工作,布置平安措施,保证平安生产。
2.3.4.3负责加装淡水,按值班驾驶员的布置,移注压载水;每天测量一次淡水舱、压载水舱及污水井的水位并记录。
2.3.4.4需要时,扫舱、衬垫、搭雨棚、绞缆工作。
2.3.4.5根据分工做好开航预备工作。
2.3.4.6按时升降国旗;2.3.4.7常常巡察船舶四周,留意系缆、舷梯、锚链、碰垫、出水孔、平安网、驳船等状况,准时订正和消退担心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