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中异常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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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生产中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GMP生产中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页码:文件编号:生效日期: 再版日期:第1页/共2页SMP-PM-01007-1标准管理规程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Subject题目:生产中异常情况处理规程Issued by颁发部门:质量部Written by起草人:Date日期:Dept. Head Approval 部门主管审核:Date日期:QA Director Approval QA 主管审核:Date日期:Approved by批准:Date日期:Dispense分发:总经理、质量部、生产部、商务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1.目的在意外情况下,保证车间安全生产的应急措施。

2.适用范围适用于车间所有运行设备、操作岗位。

3.责任者生产部负责人、生产主管、设备主管、车间管理员、班组长、操作人员、维修人员。

4.内容4.1.在突发停电的情况下,各工序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所有运行设备的电源开关,有真空处应立即打开排气阀,以防止倒灌;并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报告生产主管。

4.2.厂区有两条供电系统,在一条断电的情况下,立即启动第二条供电系统,以确保必须的生产工序用电。

4.3.若两条供电系统同时断电,应急照明系统应自动启动,以便生产人员能够处理本工序的工作现场。

4.4.若短时间停电,不影响生产质量的情况下则各工序操作人员,在原岗位等待来电后继续生产。

若长时间停电则各工序操作人员应立即清理操作现场,并根据安全指示牌所指的方向离开现场。

4.5.停水、停汽由生产部提前一天通知车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生产计划。

4.6.设备在运行中,若有异常响声时,其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查找原因,并向车间维修工报修,必要时关机,等待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4.7.若因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由维修人员向生产主管报告并说明所出现的问题。

维修人员在该页码:文件编号:生效日期: 再版日期:第2页/共2页SMP-PM-01007-1标准管理规程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Subject题目:生产中异常情况处理规程Issued by颁发部门:质量部设备上挂上“待修”标识(见SMP-EM-01013-1-R-001 设备状态标示)。

质量管理:制程异常处理规定

质量管理:制程异常处理规定

质量管理:制程异常处理规定1.目的为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特制定本规范,提供客户良好的质量保证,提高客户满意度。

2.范围适用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制程生产、制程检验、出货前检验等岗位发现的不满足标准要求之产品。

3.定义3.1严重缺点(CRI):严重影响产品功能以致无法使用,或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使用之人身安全之缺点3.2主要缺点(MAJ):其结果或许会导致故障,或实质上减低产品之使用性能,以致不能达成期望之目标3.3次要缺点(MIN):产品之使用性能也许实质上不致减低其期望目的或虽然与设定之目标有差异,但在产品使用与操作上,并无多大影响。

3.4重要原材料定义为:液晶屏、触摸屏+控制卡、AD板、恒流板、适配器、主板、高压板、OPS、扬声器、内存、硬盘、WIFI+4G+天线类、摄像头+MIC类、风扇、液晶+TP全贴合类。

其余为一般材料。

3.5制程异常划分如下两类:A.同一生产订单材料上线率超过规定;①同一订单同材料料号相同问题点:≥50套产品,一般材料不良率≥10%,重要原材料≥5%;<50套产品,一般材料不良数≥5,重要原材料不良数≥3;②同订单同材料料号累计问题点:≥50套产品,一般材料不良率≥20%,重要原材料≥10%;<50套产品,一般材料不良数≥10,重要原材料不良数≥6;B.同一生产订单在对半成品、成品检验过程中所发现的不良率超过规定;①同一订单相同问题点:≥50套产品,性能不良率≥5%,外观不良≥10%;<50套产品,性能不良数≥3,外观不良数≥5;4.职责4.1品质部:4.1.1负责执行生产首件、制程巡检、成品的检验作业,以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品质检验标准的要求;4.1.2对制造部所发现的不良进行判定,符合以上3.5项A、B类的异常应开立《制程品质异常报告单》;4.1.3对异常批次不良品做标识、隔离;4.1.4制造部、品质部所确认的不良情况应完整记录在表单上并通过正式邮件和临时微信等形式通报相关部门;4.1.5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品质复检确认,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4.1.6在收到技术或工程部返工方案验证OK通知信息后组织相关人员发起返工会议;4.1.7对改善对策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追踪确认,并将结案《异常处理报告单》归档编号管理,以便追溯,统一归档为电子档;4.2制造部:4.2.1负责材料上线前检验、半成品、成品的初检作业,以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品质检验标准的要求;4.2.2负责材料上线不良、半成品、成品初检等所发现的不良反馈当班线长/品质IPQC/FQC确认;4.2.3配合相关部门给出的临时处理决策(如停线、换料、返工、返修、验证等作业);4.2.4经品质确认标识的来料不良品安排退料、换料等作业;4.3工程部(主导负责量产、小批量阶段):4.3.1主导小批量、量产(除样机)等阶段不良原因分析,判定责任部门,并与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异常确认与讨论,制定纠正预防措施;4.3.2主导该批次不良品的临时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批量返工前返工方案验证、指导返工作业等;如30分钟内讨论无果的工程应及时向生产部发出停线、换料、切线等通知。

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9.27

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9.27

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指导各生产厂科学稳妥应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装置生产运行阶段的装置开停车、非计划检维修、操作参数异常、非正常操作或设备设施故障及其他存在能量意外释放风险的情况。

三、编制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应急厅[2024]17号)《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四、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负责对异常工况下的应急处理进行授权;2.负责应急授权书的审批。

(二)生产运行副总1.负责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2.负责应急授权书的审核。

(三)安全管理部1.负责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2.必要时参与异常工况的应急响应,提供安全方面的专业指导。

(四)设备管理部1.负责对大型机组、A类设备异常工况处置方面的监督管理;2.异常工况发生时,指导排查设备故障,提出修复方案,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抢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3.对设备故障进行记录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五)生产运行部1.负责组织制定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为异常工况处置提供技术支持;2.负责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指导异常工况的原因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4.指导异常工况处置完成后的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六)生产厂(车间)1.负责异常工况处置管理规定在本部门的执行和落实;2.负责编制和完善本部门生产装置典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要点;3.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工况,初步判断异常原因,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异常工况处置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5.负责编制完善应急授权书。

五、管理要求(一)基本要求1.各公司董事长对异常工况下的应急处理进行授权,明确异常工况边界条件(装置较严重的异常工况,突发的泄漏、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建立完善岗位人员紧急停车、人员撤离等授权机制,制定应急授权书,赋予相关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应急处置的权力。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制程品质异常的处理流程,明确质量异常及时处理、报告内容的填写与发行,提高质量异常的处理时效,确保制程中的产品品质得到有效控制.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质量异常问题的提出、处理、执行、验证等.3. 定义3.1 一般异常的定义:3.1.1 产品在制程生产时一小时出现功能不良、尺寸不良、装配不良,不良率超过3%;3.1.2 产品在制程生产时一小时出现外观不良,生产300pcs及以上总不良率超过5%;300pcs以下总不良率超过7%3.1.3 产品在制程中出现安全性隐患;3.1.4 制程中出现物料来料不良超过5%(特采物料除外);3.1.5 工序漏做、做错或混料.3.2 严重异常的定义:3.2.1 制程同一时间段,不良超过10%且无有效改善措施,不良有明显上升趋势;3.2.2 产品出现有安全隐患且不能有效筛选;3.2.3 物料不良且无法加工或挑选使用;3.2. 4 重大质量问题(安全测试不通过、客户端有相关投诉且该产品在线生产且无明确的纠正预防措施)不能在产线得到相关的筛选.3.2.5 批量性不良(不良超过20%).4. 职责4.1 生产部: 负责制程异常的发现、反馈,不良品的区分、处理及制程失控造成的异常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执行;4.2 研发部:4.2.1负责制程异常因工艺、作业标准、包装技术问题造成的不良的产品处理、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拟订和执行以及有效措施标准化文件的建立.4.2.3对生产员工操作进行指导,对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工艺问题进行改善.4.3 工程部4.3.1负责品质异常中牵涉到的设备异常的设备维修、原因分析、原因改善,以及相关措施的执行.4.4 品质部:4.4.1 IPQC: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将车间发生的异常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对不良品进行标识和隔离,对改善行动进行跟踪、监督以及改善后数据的收集、反馈4.4.2 品质工程师:参与对异常进行分析,对最终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并保证本管理办法有效执行4.4.3 品质文员:负责品质单的收集、分发、归类和存档以及通报4.5 PMC: 负责异常物料的退货、补发以及产品的入库处理4.6 财务部:负责异常工时的统计,异常财产损失的计算、通报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分摊5. 作业内容5.1 发现异常5.1.1 IPQC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首件、巡检以及转序产品的抽检,当发现有品质异常时,初步统计不良数量、不良项目等信息.判定异常属于一般异常还是其他异常.5.1.2 当其他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通知组长和IPQC.5.2 判定异常5.2.1 IPQC对异常现象进行了解并统计后,应确认是否需要发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如果没有达到异常标准则只需反馈给操作员或组长进行改善,并填写《制程稽查记录表》同时跟进改善结果是否有效,如果达到异常标准3.1则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如达到3.2时,除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外还要开出《品质异常事件单》.5.2.2 IPQC确认并发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并将异常单中得内容填写清楚,异常单必须具备以下几点:a) 产品批次、型号;b)发生异常的时间和地点;c)已生产数量;d)已发现(抽检)的不良数量;e)不良率;f)异常现象的详细描述;填写完成后交给生产组长或生产主管确认异常.生产部门确认后,需要交给品质组长及以上进行审核.5.2.3 异常单会签完成后,IPQC组长将异常单交给文员进行编号登记.编号原则:QA+年份+月份+日+三位序列号.5.2.4 异常达到严重异常且暂时没有有效措施改善时,需要停机、停拉的,需各部门经理会签评审(夜班可根据情况电话通知,事后补签),经过副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立即将异常信息通知给PMC.5.3采取应急措施5.3.1 由生产组长主导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待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给出解决方案.5.3.2 IPQC将异常单交给研发部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接到异常单后,在现场对不良现象及不良率进行确认.必要时可向销售部了解交期,然后与生产主管、品质工程师共同分析确认,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措施(严重异常时,可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进行讨论).5.3.3 如应急措施需要返工,则由研发部现场工程师制定返工方案后,生产部按照公司《返工返修管理规定》进行返工.研发部现场工程师现场指导,IPQC对返工后的产品进行确认.5.3.4 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提出临时解决方案一定对现场具有指导性、可行性等,不可用“加强”、“建议”等字眼. 提出临时处理措施时,应具备以下两点:a 对已经生产的产品给出处理措施,如:报废、返工、返修、挑选使用、区分下转等.b 对后续的生产过程给出纠正措施,提升产品合格率.5.3.5 研发部主管或经理负责对临时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确认.5.4 临时处理措施验证5.4.1现场品质人员、以及现场负责人对于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给出的临时处理措施的实施效果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验证,确保临时处理措施可提升产品合格率或能准确区分、拦截不良品.5.4.2现场品质人员应对已生产产品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已按临时处理措施处理过的产品进行复检、标识和区分,并统计出准确数量记录在《品质异常处理单》上(含合格数量、不良数量或报废数量).5.4.3 对处理措施涉及到的报废、降级等方案,现场品质人员需复印异常单副本交于PMC和财务部,由PMC评估是否需要补料;由财务部统计异常损失(待追查到责任部门后,将异常损失转嫁到责任部门).5.5 原因分析5.5.1 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对不良现象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在《品质异常处理单》中.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议讨论或进行试验验证.5.5.2 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找出异常造成的责任部门并记录在异常单中(异常责任部门明确到车间工序),异常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核准后的异常单传递给责任部门.5.5.3 原因分析要合理、得体,不可用“估计”、“大概”、“可能是”等模棱两可的字眼.5.5.4 在涉及到物料问题时,要写清楚物料名称、物料编码、入库日期、入库状态;在涉及到文件问题时,要写清楚文件编码与版次,以便相关人员追溯、处理.5.5.5 品质工程师须对分析原因的符合性进行确认,并跟进确认库存物料、供应商处物料、在线产品、客户处产品的处理.5.5.6 责任部门收到异常单后,应立即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在异常单中.如果对异常责任部门判定有异议时,需立即找到对应的现场工程师共同分析或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可召集品质、研发以及总经理进行裁决,直到找到真因为止.5.5 纠正预防措施5.5.1 责任部门(工序)负责人将异常分析结果及改善对策填写在异常单后,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将异常单回复给品质工程师.如异常单填写的改善措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则直接退回给责任部门的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监督或协助完成此异常单的回复.填写要求如下:A.责任部门对异常问题点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须用简洁、明确、确定性的文件进行描述,多项措施应用项目符号标注,如:①、②….B.纠正预防措施应具备可行性、可测量性、权威性、有效性等,不可用“加强”、“建议”、“看情况”、“待确认(待验证)”等字眼.C.纠正预防措施如涉及到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应提交相关责任部门填写预防方案;5.5.2 负责执行的职责部门必须明确纠正预防方案的完成时间,以保证此方案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5.5.3 现场研发部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工程纠正与预防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并填写职责部门及具体完成日期.5.5.5 相关职责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确定部门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主责人.5.5.5 确认OK后的异常单,由部门文员将异常单给生产部统计异常损失的工时及物料.并将异常单复印分发给生产部、财务部、、PMC及相关责任部门.5.5.6 相关部门收到异常单后,应按照异常单的内容对改善行动进行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品质部.5.5.7 各部门在填写时须严格按以上职责与权限进行,并明确本身在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避免越权,以避免造成异常单的层次不清与混乱及给处理者及执行者带来迷惑与误导.若有好的建议和其他意见,则以附件形式提出.5.5.8 改善措施一旦给出,相关职责部门须按照改善措施执行,如未执行改善措施,品质部有权要求停止生产,所造成异常损失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5.6 效果确认5.6.1 IPQC在异常单原件上对改善后的效果进行跟踪,如改善OK,则可以关闭.如改善NG,则重新开出异常单.5.6.2 改善效果跟踪中,如发生的问题属于新发生的问题,则此份异常单也可关闭.如不良原因相同或由于改善措施引发的问题点,则改善措施无效.5.6.3 效果确认后,IPQC将填写完成的异常单给品质组长审核,品质工程师对已结案或完成改善的项目最终执行结果进行验证,,并对结批数据汇总进行汇报,必要时提供相应验证资料和异常单交给上级批准关闭项目.交由文员存档.5.6.4文员进行汇总各负责人跟进纠正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并抄送各部门负责人、副总;5.7 标准化如改善措施经最终判定合格有效,由研发部负责将改善措施增加(修改)到相关文件内,形成标准受控文件6. 相关文件《制程与出货检验作业规范》、《返工返修管理规定》7. 记录表单《品质异常处理单》、《制程稽查记录表》、《品质异常事件单》8. 附流程图。

生产异常问题处理规范

生产异常问题处理规范

生产异常问题处理规范1、目的:为了提高异常事件处理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适用性。

2、适用范围:所有涉及产品生产过程的各环节3、部门职责:制造部:采取不同形式的异常问题的反馈,轻微异常问题处理。

预警制度的建立。

质量部:异常问题后期关闭状态的跟踪,物料问题的原因分析,质量问题追踪单的处理。

供应商的质量管理。

工艺部:异常问题的分析、性质的判定,问题纠正措施的提出及督促,预防性措施责任人的确定及追踪。

异常评审的组织。

计划部:生产各环节执行状态的协调。

技术鉴定组:针对严重异常由质量、设计、工艺职能部门指派的技术专家临时成立的针对产品功能、性能、工艺性最终判定的决策组织。

4、术语定义:【生产异常】生产过程中存在已发生或潜在的问题,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导致生产无法正常运行。

【严重异常】已发生或潜在的异常问题,涉及人员安全,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详细的判定方式参照判定标准表。

如:外部客户的投诉,100%的质量影响等【一般异常】已发生或潜在的异常问题,严重影响产品的质量和效率,详细的判定方式参照判定标准表【轻微异常】已发生或潜在的异常问题,轻微影响产品的生产效率,详细的判定方式参照判定标准表。

如资源分配和利用方面问题,各环节的沟通问题等。

5、程序内容:5.1异常问题发生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发生分为两种阶段生产过程和生产结果。

针对不同阶段的异常问题,异常问题发生的状态和频率不同。

目前生产异常问题的反馈大部分是过程中发生时反馈,往往忽略了结果出现异常后的反馈。

5.2异常问题初步判定及反馈生产人员在生产的过程中、产品检验过程或正常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影响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或超出《生产预警表》规定的预警值,由发生部门或人初步判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同时填写《生产问题反应表》反馈给直接上级或工艺部。

5.2.1为了保证异常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须建立良好的预警和反馈制度。

生产过判定问题程度时,优先考虑人身安全,再次考虑产品质量,依次直接成本,生产效率。

生产异常情况处理标准管理规程

生产异常情况处理标准管理规程

生产异常情况处理标准管理规程
生产异常情况处理标准管理规程是一个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流程和标准的管理规程。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生产进度和产品质量的影响。

以下是生产异常情况处理标准管理规程中可能包含的内容:
1. 异常分类和级别:定义不同类型和不同严重程度的异常情况,并根据其影响程度划分不同的级别。

2. 异常报告和记录:要求生产人员在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

记录应包括异常的描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信息。

3. 处理责任和权限:明确生产人员在处理异常情况时的责任和权限。

例如,谁负责处理特定级别的异常,是否需要经过主管或质量部门的批准等。

4. 处理流程和步骤:制定详细的处理流程和步骤,以确保异常情况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地处理。

流程中应包括对异常原因的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实施措施和跟踪进展等环节。

5. 通知和沟通:要求在处理异常情况时进行及时的通知和沟通,包括向相关人员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进展,以及与其他部门或供应商进行协调配合等。

6. 关键指标和控制措施:制定相关的指标和措施,对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和控制。

例如,制定异常情况处理的时效要求、制定异常情况的预防措施等。

7. 审核和改进:定期对生产异常情况处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规程的有效性。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改进和修订,逐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处理效率。

通过制定和执行生产异常情况处理标准管理规程,可以有效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保证生产任务按时完成,并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

生产过程异常处理规范

生产过程异常处理规范

生产过程异常处理规范
1、以上涉及成品二次封箱时需要按《二次封箱操作规范》(BYM/D062204)执行
2、所有异常事件都需要在过程记录表中记录,若涉及成品异常的需在NC中提交不合格,若不涉及成品或涉及包材原料异常时可填写《质量反馈单》进行反馈。

3、不良品留样要有代表性,并在样品上标识好信息
4、接班刚开机时发生的异常,还需确认上个班的产品;
5、当班不能处理完成的,都需要在“涉及产品跟踪表”中登记;以便后续其他人员跟踪处理;
6、及时与生产或品控人员沟通,记录当时箱号;
7、对返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挑选式的返工,返工后必须复检抽查;抽查数量(大包装不小于每托2箱,小包装不小于每托100包)
8、跟踪返工处理的结果;。

生产过程偏差及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生产过程偏差及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生产过程偏差(piānchā)及异常情况处理规程(guīchéng)
1.目的(mùdì):
建立生产车间生产过程(guòchéng)中偏差及异常情况处理规程,对偏差及异常情况做出正确处理,确保(quèbǎo)产品质量。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偏差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3.责任:
生产车间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和质量负责人、QA检查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5.处理流程:
4.5.1.当发生偏差或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填写《偏差及异常情况处理记录》,说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规格、批量、工序、发生的过程、可能的原因并签字后,交车间负责人,并通知QA检查员。
4.5.2.车间负责人、QA检查员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后,按偏差处理原则制定应采取的措施,在《偏差及异常情况处理记录》上填写调查结果及措施,报QA负责人。
4.5.3.QA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必要时需经质量技术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将《偏差及异常情况处理记录》返回车间。
4.5.4.车间按批准的措施(cuòshī)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应在车间负责人和QA检查员的控制下进行(jìnxíng),并详细记录于批生产记录,同时将《偏差(piānchā)及异常情况处理记录》附于批生产记录。
4.4.1.确认(quèrèn)偏差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时,继续生产或采取补救措施后继续生产。
4.4.2.确认偏差不影响产品质量时采取回收、再利用等措施。
4.4.3.确认偏差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做销毁或报废处理。
4.4.4.确认偏差可能影响本批次前后生产批次的产品,则必须立即通知质量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批次的放行,直至调查确认与之无关方可放行。
5.相关(xiāngguān)文件:
《偏差(piānchā)异常情况处理记录》R-SC-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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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异常处理规范
一、目的
明确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的处理。

三、职责
品控中心负责本规范的执行。

四、管理规定
量匙、宣传折页等辅包材数量错误域负责人。

2、少装,
确认范围,
涉及成品返
工处理。

3、多装,
确认范围,
涉及成品提
交评审。

//
包材不符合《包装材料验收规范》、《包材
标准》、《包材技术标准》要
求《包
材标
准》
《包
材技
术标
准》
《包
装材
料验
收规
范》
所有
内包
装和
外包

包材不符
合《包装
材料验收
规范》、
《包材标
准》、
《包材技
术标准》
要求
1、反馈区
域负责人。

2、不合格
类型在《包
装材验收规
范》中为
A、B类缺陷
时,涉及批
次包材暂停
使用,提交
评审,换批
次使用。


无批次可换
时,要求生
产挑选使
用。

确认范
围,涉及成
品提交评
审。

3、不合格
类型在《包
装材验收规
范》中为C
1、所有涉及
不合格的包
材都需要填
写《质量反
馈单》反馈
供应商。

2、涉及异常
包材,如生
产愿意现场
挑选使用
时,可以直
接挑选使
用,无需暂
停使用。

/
注:
1、以上涉及成品二次封箱时需要按《二次封箱操作规范》执行
2、所有异常事件都需要在过程记录表中记录,若涉及成品异常的需在NC中提交不合格,若不涉及成品或涉及包材原料异常时可填写《质量反馈单》进行反馈。

3、不良品留样要有代表性,并在样品上标识好信息
4、接班刚开机时发生的异常,还需确认上个班的产品;
5、当班不能处理完成的,都需要在“涉及产品跟踪表”中登记;以便后续其他人员跟踪处理;
6、及时与生产或品控人员沟通,记录当时箱号;
7、对返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挑选式的返工,返工后必须复检抽查;抽查数量(大包装不小于每托2箱,小包装不小于每托100包)
8、跟踪返工处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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