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合同管理制度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招聘、管理和离职等事项,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教育教师资格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的招聘、管理和离职等事项。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生,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条学校教师应当履行岗位责任,传授知识、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与学校特色教育活动和校本课题研究。
第五条学校教师有权享受教育教学科研、职务评审、职务晋升、培训进修、社会保险等权利。
第六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师行为规范、学术规范和教育教学规程,诚实守信,服从学校的安排和领导。
第七条学校教师负有向学生及其家长、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同事诚实守信的义务,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实承诺、诋毁他人等行为。
第八条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招聘第九条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通过招聘、委聘等形式招聘合格的教师。
第十条招聘教师应当注重德、智、体、美全面素质的培养与发展,重视教师的师德和教育能力。
第十一条招聘教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资格、择优等原则,选拔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热爱教育事业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教师入职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委聘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和培训。
第三章管理第十三条学校教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管理机制和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学校教师任职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教师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教师管理机构应当对教师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教学指导、考核评价、职务评定、奖惩管理等。
第十六条学校教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教师的工作实际,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教师进行约谈、培训和辅导,必要时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学校教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对教师的职称评审和职务评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操作。
教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教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签订教师劳动合同是教师与学校或教育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管理规定如下:1. 合同签订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双方都应当如实履行合同义务;2. 签订合同前,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保险福利等具体内容;3. 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文本的明确性和完整性,避免漏洞和纠纷的发生。
二、合同期限1. 教师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学年,即从一个学年的开学日期至下一个学年的结束日期;2.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也可协商解除合同。
三、工作内容1. 教师应当按照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教学计划和安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2. 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3. 教师应当维护学校声誉,言行举止得体,起到表率作用。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1. 教师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2.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教师每年享受带薪年假、节假日休假和病假等假期;3. 若需要请假,教师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享受假期。
五、劳动报酬1. 教师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节假日加班费等;2. 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教师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3. 教师离职前应当结清工资和相应福利待遇。
六、合同解除1. 教师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程序规定或其他原因解除;2. 若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 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好未结清工资、离职证明等相关事宜。
以上即为教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以上规定,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和校园环境。
愿每一位教师都能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取得成功,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小学合同管理制度

小学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与教职工、家长、学生等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第三条小学合同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合同管理应当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维护师生和谐的教育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教职工合同管理第五条教职工的招聘合同应当明确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内容,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保存备案。
第六条教职工的续聘合同应当在原有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进行协商,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当续订合同。
第七条教职工的离职合同应当在离职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不得迟发、少发、扣发工资。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表现和成绩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绩效发放奖金或提高薪酬。
第三章家长合同管理第十条家长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家校沟通渠道等内容,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保存备案。
第十一条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擅自干涉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馴孩子的学习情况、行为表现等,保持良好的家校沟通。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长奖励制度,对于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家长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学生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入学合同应当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及费用标准等内容,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保存备案。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奖励和惩戒制度,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对于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合同履行和违约处理第十八条合同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法定程序下签订书面协议。
教师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管理规定

教师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教师队伍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而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管理,对于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招聘程序、签订合同、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等方面进行探讨。
1.招聘程序为保证招聘公平公正,学校应当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招聘程序。
首先,学校应当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张贴招聘公告,宣布招聘岗位及要求。
其次,应当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最后,学校应当组织面试,并根据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面试表现进行评分,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2.签订合同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共同达成的合意,应当是平等、自愿的。
合同内容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教师而言,合同中应注明岗位职责、教学科目和教学年级、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对于学校而言,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教师的评估、培训和晋升等内容。
3.合同期限教师的合同期限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其不得超过三年。
在合同期满前,学校与教师可以协商续签合同,并明确新的合同期限。
双方都应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合作,以保证合同的平等性和自愿性。
4.解除合同教师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违约解除等。
无论是哪种解除方式,都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保证合同解除的合法性。
5.续签程序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学校应当向教师发出是否续签合同的通知。
教师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回复学校。
学校在收到教师的同意续签通知后,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与教师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6.续签条件教师续签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工作表现良好、达到评估标准、完成教学任务、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
同时,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持续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7.劳动保障为保障教师的劳动权益,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
给予教师合理的工资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教师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教师编制合同管理制度

教师编制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明确教职工权利和义务,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乡村学校等各类学校的教师,以及其他任课人员。
第三条教师编制合同是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是规范教师工作关系的重要依据,应当严格履行。
第四条学校教师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学校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人事政策。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编制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教师工作责任,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应当依法合规招聘教师,并按照相关规定与教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教师对学校和学生具有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形象。
第八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资源,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师编制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学校应当向招聘的教师提供详细的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学校与教师签订教师编制合同前,应当充分协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评定机制等具体事项。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相关培训,确保教师的工作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档案,并将教师的合同信息归档备案,以备日后查询。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不断完善教师编制合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教师编制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学校与教师签订的教师编制合同应当按照协定的约定进行履行。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保证教师的工作条件和教学资源充足,确保教师的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评定机制,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兼职老师合同管理制度

兼职老师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兼职老师的工作行为,保护兼职老师合法权益,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兼职老师是指非全职在校工作的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外聘教师、在职教师课余进行校外培训等。
第三条兼职老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学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兼职老师招聘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招聘兼职老师。
第五条兼职老师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历和教学经验,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方可担任教学任务。
第六条兼职老师应当遵守学校招聘程序和规定,如实提供教育教学相关资料,并签订兼职合同。
第七条学校应当向招聘的兼职老师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招聘条件、薪酬待遇等,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章兼职老师工作管理第八条兼职老师应当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安排,认真备课、授课,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兼职老师应当遵守校纪校规,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
第十条兼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和学习特点,耐心指导学生,注重教学效果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第四章兼职老师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兼职老师进行考核评价,评估其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工作表现优秀者,学校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工作表现不佳者,学校将进行警告或者解聘处理。
第十三条兼职老师在工作期间,应当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和培训,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五章兼职老师薪酬待遇第十四条兼职老师的薪酬待遇根据学校规定执行,按照教学课时和教学质量计酬。
第十五条兼职老师应当遵守薪酬支付规定,如实填写师资报酬表,按时领取薪酬。
第六章兼职老师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保障兼职老师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第十七条兼职老师有权利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和建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兼职老师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享有合法维权权利。
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制度

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是指教育机构与教师之间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和职业道德。
本文将从教师聘用合同的意义、内容、管理和完善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
一、教师聘用合同的意义教师聘用合同的存在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是教育机构和教师之间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了教育机构与教师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其次,合同规定了教师的职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教师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此外,合同还规定了教师的薪酬待遇、保险福利、年假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因此,教师聘用合同对于促进教育机构的稳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水平等方面都有着积极作用。
二、教师聘用合同的内容教师聘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如教育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以及教师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其次,合同应明确教师的聘用岗位、职务以及工作内容的具体要求。
再次,合同应明确教师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最后,合同应包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纪律等。
综上所述,教师聘用合同的内容应尽可能详细明确,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实现。
三、教师聘用合同的管理教师聘用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教育机构和教师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教师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
其次,教育机构应加强对教师聘用合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教师的合同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教育机构还应建立教师聘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合同资料的保存工作。
另外,教育机构还应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引导,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教师本身也应积极地履行合同约定,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思考和改进。
桂林市教师合同管理条例

桂林市教师合同管理条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今后取消代课教师名称,一律称为聘用合同管理教师(以下简称为合同教师)。现就合同教师的招聘、管理及相关待遇等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原则,全面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二、聘用原则(一)择优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不断创新招聘方式,提升招聘质量。(二)能进能出原则。用人单位与合同教师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单位和个人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严把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建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三)尊重人才原则。
按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保证合同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实行单位自主用人、合同教师自主择业、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四)定期轮岗原则。合同教师如果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六年,必须实行交流轮岗。三、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且必须是近两年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桂林籍代课教师)。2、具备相应教师资格。3、身体条件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标准。4、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政治审查合格。(二)其他条件1、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2、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学历。3、面向社会新招聘的合同教师必须(指尚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代课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应届统招统配师范类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生允许应聘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但必须获得相当于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表彰的)。4、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学历、教师资格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四、招聘与调配方式(一)招聘方式原则上从2006年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代课教师中招聘,在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招聘结束后,再根据编制情况视人员差额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由教育局、人事局联合组织,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按照5:5比例计入总分,从高到底择优招聘。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采用以试讲或说课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原有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符合条件的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可以直接转为聘用合同教师。其余应聘对象,均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聘。为吸引优秀师资,以下类型的应聘人员可采取灵活措施,简化招聘程序,采取不用笔试,只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1、学历达标的统招统配师范类毕业生,年龄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2、报名应聘小学合同教师的统招统配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3、原有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学历达标但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4、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经验的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含民办)。(二)调配方式:在坚持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编制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统一调配的基础上,鼓励应聘人员与各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三)招聘与调配时间:每年8月份。五、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聘用单位与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到各辖区劳动保障事务所鉴证。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一份存入合同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二)采用固定期合同,合同期1至3年。聘用单位应综合考虑今后几年本单位的师资需求与合同教师的实际表现,决定合同期限。原则上,签订3年合同期的不能超过本单位合同教师职数的40%,签订2年以上(含2年)的不能超过本单位合同教师职数的70%。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三)劳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续聘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聘合同手续应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六、合同教师待遇市财政每月补助工资标准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合同教师1000元;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合同教师800元。一年发放12个月工资。同时,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的60%以上交纳(即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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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合同管理制度
教师是社会的栋梁之材,是培养未来的希望。
为了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教师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背景介绍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是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为教师和学校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约束。
通过签订合同,教师可以享受合法的权益保障,学校也能更好地管理教师队伍。
第二章:教师权益保障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是确保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规定了教师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假期、晋升机会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章:学校管理效果提升
建立有效的教师合同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学校的管理效果。
通过合同约定教师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学校能够明确教师的工作目标,并通过绩效评估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四章:营造良好师生关系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
合同规定了教师的职责和责任,使得教师在工作中更加注重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
同时,学生对教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有了更高的期望,有助于促进师生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第五章:合同内容的完善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与合同内容的完善密切相关。
合同应该包含教师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资待遇、晋升机会、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并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合同还应包括教师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要求,以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第六章:合同签订与评估机制
建立合理的合同签订与评估机制对于教师合同管理制度来说至关重要。
合同的签订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各项权益得到平等保障。
同时,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法律法规的支持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有法律法规的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规定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处罚。
同时,法律法规应提供涉及合同管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教师权益的维护。
第八章:加强沟通与协调
为了保证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学校需要加强与教师的沟通与协调。
学校应及时向教师传达相关政策和制度,并与教师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九章:推动学校改革发展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改革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与学校的改革发展相结合,以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和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章:国际经验借鉴
国际经验对于建立教师合同管理制度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可以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教师合同管理制度,并结合中国实际进行创新和改进,以实现更好的管理效果。
总结:
教师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教师权益、提升学校管理效果和促进师生关系的良好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完善合同内容、建立签订与评估机制、法律法规的支持、加强沟通与协调等方面的努力。
同时,借鉴国际经验也是推动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教师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