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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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10篇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

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

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

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

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

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

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

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

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

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选篇1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

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

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等等。

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

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

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

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

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

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

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

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

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

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

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

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6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6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6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6篇)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6篇,以供大家参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精选篇1)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

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

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

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

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

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

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

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

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

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

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

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5篇----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

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

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

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

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

”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

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

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

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一篇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

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

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

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

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

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

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

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_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_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导读:读书笔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文中的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一名送蚕工,整篇文章一共卖过多少次血,我也记不清楚,就是十几次的样子吧。

第一次是回乡下看望爷爷,听到四叔说,在他们村里没卖过血,在他人眼中身体就是败坏了,于是,许三观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卖血,这次的卖血钱让许三观用来娶媳妇。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把人家孩子打伤,送进医院,人家来家要钱把许三观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了,许三观为了赎回这些家具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犯了生活错误,在物质上为了弥补林芬芳去卖血。

第四次卖血是在饥饿期间,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面。

第五次卖血是看到一乐从乡下回来,瘦了好多,心疼两个在乡下的儿子去卖血。

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能够早日从乡下调回城里,钱用来贿赂队长去卖血。

后面四五次卖血全是为了一乐的病去卖血,而且是连续着的,差点把命丢掉。

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成亲之前有一段非常精彩的一段故事,而且许三观的求亲方式也是非常的特别。

许三观在远处,目不转睛的深情的看着许玉芬,许玉芬有着一种直觉,总觉着不远处有人在盯着自己看,于是,环绕四周发现了许三观,许三观被发现之后,毫不避讳的邀请许玉兰去吃小笼包,刚开始许玉兰说自己今天吃饱了,算是委婉拒绝,但是又来了一句,我明天可以和你一起去,这句话又给了许三观转机。

于是,第二天,许三观便带着许玉兰去吃小笼包,还吃了好多其他的,总共消费了八角三分钱。

然后很直接了当的对许玉兰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许玉兰一脸惊讶,我凭什么嫁给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1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

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

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

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

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

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

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2当苦难成为惯性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5篇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5篇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5篇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1今天,我在《新语文读本》中看到了一篇令人心酸的,就是余华写的《许三观过生日》,这里面的主人公——许三观,让我恋恋不忘。

这篇的主要内容是:徐三观过生日的那天,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大家都只能喝些粥,许三观似乎都明白大家心里还想吃一些好东西,便用“嘴”给三位儿子、许玉兰和自己“做”了许多好吃的菜,三乐、二乐和一乐都“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许玉兰“吃”的是清香四溢的清炖鲫鱼,许三观自己“吃”的是鲜嫩可口的爆炒猪肝。

做菜的过程中更是别有风味:“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一样那么大……”这句话中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使得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形象的表明了当时生活的艰苦,什么也吃不起。

许三观做红烧肉的过程中,绘声绘色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晾干,放油锅里一炸,放上酱油、五香、黄酒、水,然后再慢慢炖……”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虚幻的,可许三观还表现的那么真实,令我佩服。

在幽默风趣的同时,我还感到了幸酸,原来以前的人生活的是那么的艰苦!爸爸妈妈们努力挣钱供我们读书,有些同学还挑三拣四的。

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大家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却从来都没有顾及到我们的爸爸妈妈们。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2一生总是在追求平等,但总也平等不了。

从来没想过要比别人强很多,总是在想能和别人一样;做同样多的事情,拿到同样的报酬。

但总是事与愿违,总是在做很多事情却得不到认可。

就换工作一事,也很困惑。

有人说,感觉不想做了就辞职,不要犹豫;也有人说先找好了下家,再辞职,毕竟现在干着也是有钱赚的,而辞了以后就没有钱了。

究竟那个观点是对的呢,还有就是,对与错有什么区别呢。

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做呢,人生怎么越活越迷茫呢。

小时候总以为长大就好了,好像长大后就回变的聪明。

什么事情都知道怎么处理,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长大不过是年龄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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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

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

《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

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

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

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

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

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

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
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

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

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

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

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

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
他面前昏死过去。

从第六卖血:开启了卖血高潮,为了一乐和二乐能过得好一点而去卖血。

剩下五次他为了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看病,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

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并在路上遇到了那个给三壶茶水和盐水的乡民,送他去旅馆的几个年轻人,旅馆里卖猪的老头,和来顺,来喜两兄弟。

来顺和来喜两兄弟就好像就是年轻时的许三观。

这或许是一种传承,也是以一种“过来人”的心态对年轻人的劝导。

在这期间,差点命丢了。

好在最终有惊无险。

儿子病的也好了,改革开放,日子也变好了。

第十二次买血,虽然没有成功。

他一辈子都没自己卖过血。

想为自己卖一次。

当自己卖不了的那种失落,就像希望落空了,当家里遇到困难时,自己没有用了无助感,真的很难体会那种感觉。

文章最后,许玉兰陪着他去吃了“三盘炒猪肝,一壶加二两酒”其实,最懂的人,一直在身边,一乐体会不到,二乐体会不到,三乐也体会不到。

他和许玉兰有爱情吗?一开始我觉得没有爱情,花了那“八毛三”后,短暂的时间就娶回家了,这种不是爱情啊。

读到后面才觉得他们其实深深的爱着彼此,后来这种感情自然而然转化为深厚的亲情。

文革期间,许玉兰被批斗诬陷为“妓女”时,包括三个儿子都嫌弃她。

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愿意送饭,还偷偷送红烧肉。

用白白的米饭盖着,瞒着三个儿子。

看到这一幕,我泪目了。

这便是最好的爱情啊,“就算全世界都嫌弃你,我也用行动告诉你,我对你不离不弃”。

爱是平淡的,也是深刻的。

因爱开始,因为爱结束。

这本书也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平凡夫妻之爱,父爱,母爱,养育之爱,邻里之爱,陌生人之间的爱。

平凡的生活,大写的“爱”。

有爱就有希望。

永远热爱生活,永远热泪盈眶。

生活编制成了故事,爱也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一句唠叨,一句问候,一份理解,一粥一饭之中。

许三观和许一乐的父子之情引人入胜,人是可以被真情打动的。

最开始许三观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一乐。

可是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在确认许玉兰和和小勇发生过关系之后,他就开始区别对待一乐,但这只是表面的。

他心里还是很疼爱一乐的。

只是他咽不下当乌龟那口气。

在相处和各个情节中,许三观被一乐感动了,只认三观是亲爹,并比二乐,三乐孝顺。

这也使我明白,亲不亲生不重要,对不对你好,孝不孝顺才重要。

人间是有真情的,真情不会仅仅出现在小说中。

何小勇事件也好,后期卖的那几次血也罢。

人要保持善良的心,凡事给自己留后路,才会好人有好报。

许三观,正如名字一样,我觉得三观很正,敢爱敢恨,与人友善,懂一个男人的担当和责任。

小人物的人生是平凡的,也是最接地气的。

余华用他的笔尖描述一幅史诗,他总是用朴实的行为和平凡的人物带给我们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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