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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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5篇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5篇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5篇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篇1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

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

对这个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

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

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

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

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

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

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

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

第三次,第四次。

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

卖血就是卖命。

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

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

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

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

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

”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

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

”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

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

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

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篇2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

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

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

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2当《许三观卖血记》的文字最初映入我的眼帘时,我的脑海中只浮现了两个字“粗俗”,以至于我实在对它没有多少好感,但随着渐渐深入,一个个人物像是都活了过来,就好像我穿过了悠悠时光,置身于那个年代,成了一个已然入戏的旁观者,人物的一段段经历牵动着我的一根根神经,让我无法自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5篇)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通用精选篇1日有幸读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自我感觉书中有一些词语不适合青少年观看,如果单独拿到网上去发表,一些违禁词会毁掉一本书的形象。

建议大龄已婚人士观看。

书中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是补贴家用,最后当他老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的血头不肯要,还讽刺说他的血只适合刷漆用。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媳妇,并且成功的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别人都说一乐不像许三观,许三观最终发现一乐的亲爹是何小勇。

许三观对一乐既爱又恨,多次赶他出门让他去找自己亲爹过去,可是最后为了他又去卖血。

有次许三观卖完血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唯独不带一乐。

一乐去找亲爹,亲爹不认,因为吃不上面条便哭着走在街上,最后又是许三观带他去吃了面条。

文中的人们经历着饥荒、锅碗瓢盆粮食上交一块吃大锅饭、城市知青下农村……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便让大家闭上眼睛,用语言给每个人做一道想吃的菜,并让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许三观卖完血之后一定会到胜利饭店吃顿好的,也是文中多次出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或是一幅场景: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文章还有一些美好的句子摘抄了下来。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

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他一个人在桌前坐下来,将那个还热着的红薯放在桌上,开始小心翼翼地剥下红薯的皮,他看到剥开皮以后,里面是橙黄一片,就像阳光一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导语】读后感是指读了⼀本书,⼀篇⽂章,⼀段话,⼏句名⾔,⼀段⾳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写成的⽂章。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种常⽤的应⽤⽂体,也是应⽤写作研究的⽂体之⼀。

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

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读后感频道!【篇⼀】《许三观卖⾎记》读后感 即使⽣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

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记》给我的⼤体感觉。

作者平平淡淡的⽂字⾥,慢慢的构建成⼀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物鲜活的⽣命⼒,他们⾯对每次苦难的强⼤求⽣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书中的⼈物像是有⽣命般,⾃⼰讲述着他们⾃⼰的⼈⽣经历。

透过话语这⼜像⼀场激动⼈⼼的电影,⼜像⼀段深植⼈⼼的过往,在脑海⾥飘荡着许三观⾎的⼀⽣。

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的⾎,帮他渡过了⼀个个难关,跨过了⼀道道险阻的⾎。

许三观卖过⼗⼀次⾎。

第⼀次卖⾎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进城卖⾎。

卖⾎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那⼀句“⼀盘炒猪肝,⼆两黄酒,黄酒给我温⼀温”。

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命中的⼀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

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之路的征途。

随后,许三观⽤这次卖⾎捷⾜先登取了许⽟兰为妻。

许三观和许⽟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活平实的⾯貌,⼀起携⼿渡过⼀次次难关。

在*时期,许⽟兰被污蔑为妓⼥⽽遭到批⽃。

许三观则⼀直守护着许⽟兰⾝边,为她送⽔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天⽽⿇⽊的双脚。

在⼀次家庭批⽃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次卖⾎为了⼉⼦⼀乐。

⼀乐打伤了⽅铁匠的⼉⼦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乐不是⾃⼰亲⼉⼦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

对⼀乐⼜爱⼜恨的⽭盾⼼理⼀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乐的⾏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都说⼀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的。

第三次卖⾎为了⼀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

丝⼚⼥⼯林芬芳因摔断了腿⽽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得到了她。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一篇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

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

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

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

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

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

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

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5篇(一)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

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

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

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

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

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

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

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

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

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

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

[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篇

[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篇

[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

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

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

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

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

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

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

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

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五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五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五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篇三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

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

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

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

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

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

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

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

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

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

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

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

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

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

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篇四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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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

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

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

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

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

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

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

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

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

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

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

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

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

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

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

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

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

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

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

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

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

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

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

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

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

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

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

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

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

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

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

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

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

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

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比较起来,可想而知,那时的条件有多么艰苦。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爱!让世界充满爱读后感群英会蒋干中计读后感劝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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