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XX有限公司

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操作流程

在职职工社会保险业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在职职工的增减变动管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职工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

(一)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武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98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等文件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市社会保险局)核定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报的单位工资总额及个人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在年度内按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为所有在编正式职工。

2.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公司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核定,采取单位和个人申报分别核定的办法。即:实际核定年度内单位的缴费工资,以上年度本单位

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由单位依法申报,并履行单位法人代表、劳动工资负责人的签字手续。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必须附报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报表。市社会保险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现有政策,依法进行核定。实际核定年度内的个人缴费工资,由职工本人根据上年度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据实申报,并经本人签字。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经市社会保险局核定,在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足额缴费后,作为职工个人账户记录、转移和退休时计发待遇的依据。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核定年度内不再变更。

4.缴费工资基数的依据。公司及全体职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要求,据实申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及依法申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5.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分单位和个人比例。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大额医疗7元;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8%。

(二)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有关程序和手续

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分为年度核定和月度核定。年度核定是指单位及职工分别以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对单位和职

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进行一次核定。社会保险费的月度核定是在年度核定的基础上,如有人员发生增减变动,重新确定出当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按月平均数进行申报核定。

1.年度申报核定。

(1)社会保险费的年度核定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由市社会保险局下发专门的核定通知,统一组织进行。公司在进行年度申报核定时,须按规定填报相关资料。

(2)年度单位缴费工资的申报。公司单位缴费基数按上年度的年工资总额为申报数,申报的工资总额保留到元。

(3)年度个人缴费工资的申报。年度个人缴费工资由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按政策规定保留到元。

(4)年度申报的要求。公司及全体职工要严格执行“两表两签字”制度,单位缴费工资上报必须经董事长签字,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上报,一经核定,在一个核定年度内不再做调整。

2.月度核定。

月度核定是在年度核定的基础上,如有人员发生增减变动,重新确定出当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单位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按月平均数进行申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按增减变动后的数据按月进行申报

核定。

(2)单位发生人员增减变动时,应于当月20日之前向市社会保险局申报增减变动情况。

(三)在职职工增减变动的管理

单位因各种原因发生参保职工的增减变动,如新招、调动、解除劳动合同、退休、死亡等,都必须及时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相应的增减变动手续,按要求先在网上如实上报,再到社保机构递交变更异动表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

1.在职职工的增加。单位新增职工分为三类:一是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二是调入职工原已参保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手续的人员;三是调入职工未参保,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的人员。对这三类人员,均要从在本单位领取工资之日起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1)职工发生增加时,应填写单位增减员异动表和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如在原单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在同一统筹范围内(同属市直统筹),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社会保险基金;在不同统筹范围内,则需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手续。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需将对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交市社会保险局基金转移办公室,办理新增职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合并手续,市社会保险局将根据对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缴

费明细如实录入市直统筹计算机管理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在机关工作期间和复转军人在军队服役时间均可视同缴费年限,不须补缴社会保险费。

(3)新招、调入职工当年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凡有上年度工资总额记载的,以上年度工资总额进行核定;没有上年度工资总额记载的,以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当月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核定。

2.在职职工的减少。职工因解除劳动关系、死亡、退休、转出等原因发生减少时,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应当月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人员减少手续。职工发生减少时,针对不同原因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1)停止投保主要有:一是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尚未从事新的职业;二是新的工作单位尚未参加当地社会保险;三是参军、上学、出国、被判刑等。对这类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和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账户均由市社会保险局予以保留。其个人账户不间断计息。待职工重新参加工作或重新投保后,其投保年限和个人账户均可前后合并计算。

(2)终止投保主要有:在职期间死亡职工和出国定居人员,均应办理退保手续。

在职职工死亡的办理。公司劳资人员应持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通知书复印件,填报《在职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表》,统一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终止社会保险手续,同时结算个人

账户,市社会保险局核定记录处打印出《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表》(附表七),将个人账户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出国定居人员的办理。参保职工在出国定居后,应将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注销证明交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党政综合管理部按月汇总后到市社会保险局核定记录处办理终止投保手续。核定记录处审核有关材料后,结算个人账户,开具《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表》,将个人账户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

(3)在职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必须办理终止社会保险手续,并结算职工个人账户,按规定计发社会保险待遇。公司应提供市社会保险处审核过的退休审批表证明其符合退休条件。

(4)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在新的单位重新就业并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需提供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到市社会保险局开具《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由该职工凭《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到对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5)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职工个人如愿意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到市社保个人窗口接续缴费或转到职工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需到市直个人窗口接续缴费的,由公司填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通知单》(附表八)后,经市社会保险处核定记录处审核盖章后,交由本人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接续缴费。

(四)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征缴

1.公司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材料汇总后报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缴费申报,由市社会保险局打印《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和《企业社会保险基金应收核定汇总表》。

2.公司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市社会保险局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市社会保险局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五)职工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1.职工个人账户的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载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参保期间的缴费工资及按政策规定记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等。它是职工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退休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主要凭据,也是职工了解自己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督促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监督社会保险部门管理和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凡参加社会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职工,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必须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

武汉市职工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凡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9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一律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建立;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其投保之月起开始建立。

2.个人账户的记载内容。职工个人账户记载内容主要

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记载职工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社会保障号码、单位编号、个人编号等;第二部分是记载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及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包括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后至1995年12月31日间历年缴费基数,1996年1月1日后按政策规定比例在年度内划转记入本人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金的本金和利息及历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

职工个人账户的建账比例,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按单位和职工实际缴费工资的12%记入,1998年至2005年按11%记入,2006年开始按8%记入。

3.职工个人账户的公布。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每年结息一次,滚动记息。当年的职工个人账户,由市社会保险局于次年初公布。职工个人账户建立后,将由市社会保险局和职工所在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向广大职工予以公布。

4.职工个人账户的支取和继承。对职工个人而言,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要求提前支取(如购房、用于医疗或子女教育等),只能待其退休后用于养老。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没有领取或尚未领完的,其余额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连同本息,按照规定一次性发放给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金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连同本息,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职工符合正常退休条件退休后去国外、境外定居的,其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由该出境(国)者定居地公证机关出具生存证明,其国内指定人按月代领,或按其要求折算成外币定期寄给本人,兑币费用及国际邮资由本人负担。

二、职工退休(退职)条件审批及待遇审核程序

(一)职工退休(病退)条件审批

1.办理正常退休审批程序

凡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或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操作、生产或服务岗位)年满50周岁,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职工本人在《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附表十一)“本人签字栏”内签名,确认本人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岗位或工种等情况;

(2)公司将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与职工原始档案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将该表连同职工原始档案上报武汉市社会保险处;

(3)武汉市社会保险处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和企业提供的职工原始档案,对职工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岗位及工种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和审查;

(4)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审查后,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在《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栏”内签字盖章,批准退休并办理退休手续,

将职工档案返还其单位;

(5)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对不符合退休条件或公司提供的情况与职工档案记载不相符的,写出书面结论,退回公司,由公司向职工说明情况。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办退休手续。

2.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审批程序

经省人社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或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职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要求办理病退的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在《武汉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本人签字栏”内签名,确认本人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岗位或工种等情况;

(3)公司根据职工原始档案记载情况将拟按因病提前退休人员的花名册以及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4)公司根据职工本人的申请、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武汉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和公示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职工的上述资料和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同上报武汉市社会保险处;

(5)武汉市社会保险局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和公司提供的职工原始档案,对职工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进行核实和审查;

(6)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审查后,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在《武汉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栏”内签字盖章批准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7)经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审查,对不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将材料退还公司,由公司向职工说明情况。

3.办理高级职称或军转干部身份审批程序。

在办理职工退休条件审批时,对具有高级职称或军转干部身份的职工,需要认定其高级职称或军转干部身份,公司需填报《企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条件认定表》或《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条件认定表》,将上述资料和其原始档案(原始档案中必须包括:职工专业职称申报表或军队转业表、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和聘书)报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审批。经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审批盖章后,报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审核处,将其身份录入到市直统筹社会保险系统。

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在审核职工出生时间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时,以职工办理招工(招干)表、入伍政审表、学校分配表等原始资料为依据来确定其出生时间和缴费年限(根据省人社厅规定,每年年底预审第二年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档案,审核后由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加盖审核专用章的《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由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二)社会保险待遇审核

社会保险待遇审核业务范围主要有:负责新增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抚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死亡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结算、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政策等。

1.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审核程序

(1)离退休人员增加

①办理职工退休手续须先到市社会保险局核定记录处办理职工在职转退休,然后到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审核处(以下简称待审处)办理待遇审批手续,并附武汉市社会保险处审核盖章后的《武汉市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

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1日至20日,将《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动表》汇总后,到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审核处办理退休人员增加手续。市社保局资料上报齐全的条件下,按现行政策规定及有关资料计算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

③待审处在每月的4日至14日,对新增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进行计算和复核,并根据计算结果打印《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凭证》。

④待审处对新增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计算后,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需在待审处打印《一次性告知书》,并将《一次性告知书》转交职工本人。

(2)离退休人员减少

①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收集、填报《离退休人员死亡日期认定表》和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殡葬凭证和当地派出所开具的销户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的

两项),到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发放处办理离退休人员减少手续。办理减少手续后,由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审核处审核丧葬抚恤费标准。

②待遇审核处在每月的1日至20日,计算出丧葬抚恤费,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险一次性支付通知单》。根据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011年7月1日以后退休死亡的,不再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

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发放处根据职工在指定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卡号,于每月25日为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抚恤费由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到死亡人员养老金存折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养老金存折最少保留3年)。

新增员工社保办理流程包括什么

新增员工社保办理流程包括什么? 社保几乎成为目前企业新入职员工的必要办理手续,而且从法律上也明文规定了在劳动关系签署的过程中,企业是有责任和义务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要说新增员工社保办理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要看角度,如果作为一名职工的话就只需按照公司规定提供相应的办理材料,如果是企业为职工去办理社保那就要去相应的政府机关走流程了。以下是金柚网小编总结的新增员工社保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 新增员工社保参保所需材料: 1、录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失业职工提供《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 3、《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 4、《录用人员登记表》一份; 5、劳动合同书; 6、《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7、一寸照片一张。 如果是新员工首次参保,还需要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如果是企业要为新增员工办理社保还需要企业派专人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相关的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企业要开通参保,开通参保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等。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要到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去开通,不支持网上登记资料的,直接带上以上资料过去柜台。 3、企业开通参保功能后,跟员工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户藉性质、以及相关信息注册表,后续如果你还要帮他们办卡还要收数码相回执。 以上就是社保办理的一般流程,但在各个地区也有相应的差别,由此可见社保办理其实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如果想要节约企业人力成本的话,也可以把企业社保外包出去,方便省事。

2021年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体流程

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 体流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所需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2、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 规格;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 位);5、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三)具体流程: (1)新参保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相关报表(表一)及材料,需先审核;(2)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报表及材料到窗口进行单位信息录机;(3)凭录入完毕的表(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4)新参保单位当月到开户银行签订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

(5)办理当月增员及月报填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当月需在所属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托收手续,与银行签定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XX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注: 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3、为避免单位往返,如果单位允许的话,建议携带单位公章前往。 4、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需提交首月月报,即《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两份; 5、单位成立及用工比开户早的。开户后可以立即办理增员和补缴。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一、新参统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3)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4)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 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2)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3)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4)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5)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2)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3)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doc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一、社保登记 新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企业开户行行号及帐号。 二、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当月新入职人员情况办理如下事宜: ○对从未上过社会保险的本市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即:在社保电脑程序中为其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电子表(表二),并打印出表二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表(表十一); ○再在医疗保险电脑程序中为其填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情况电子表(表三),并打印出表三在表的右上角贴一寸彩照1张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去万寿社保分中心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及医疗保险存折;在初次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25日至月底到双榆树商业银行领取医保存折; ○对持有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北京市医疗手册(蓝本)的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填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电子表(表十一)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 ○对上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如有事项变更,填医疗保险变更情况表(表六); ○对已上医疗保险,但中途有终断且在4月以的员工要填医疗保险基数确认表(表七); ○对本市劳务工,持其原单位给上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证明,可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

武汉市单位办理社保详细流程(网上操作版2013)

武汉市单位社保新开户及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新操作版2013) 一、企业社保办理对象 (1)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另单位必须为职工统一缴纳五险。 二、单位新参保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首次需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原、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 (4)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职工签名且盖单位公章); (5)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2张; (7)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位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9)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用U盘拷贝); (10)所有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合同起止期限和双方签章部份)。 (1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2张。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另提示武汉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还需要最近一个月装订成册的财务凭证原件,以及工资表上的所有职工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参保。 三、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1)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单位须妥善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从2009年6月1日起企业需要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的缴费登记,企业在完成缴费登记十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有效证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一材料: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缴费登记的纸质证明、成立登记证或批准成立文件等。 注:缴费人办完登记后需到银行签订扣税费协议书,并交还一份给地税前台人员,地税前台人员才会为其录入银行账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公司首次办社保流程介绍

公司首次办社保流程介绍 一、第一次申报 1. 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须申报人员工资发表(一定要写应发金额、实发金额、身份证号)、U盘(最好是空U盘),一定要记得带公章。(因为去那里要你填很多东西,需要盖章,没有带章只能把申报材料带回来盖了章才行。) 2. 去社保局6楼拿号,等。说是公司第一次办社保,你要把之前准备好带去的复印件等交上去。然后他会给你两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后在封面上盖上章,一式两份,然后交给他们盖章。 3. 手续办完之后,会给你一个社保登记证(这个是拿回来的,可以回来再填),然后在U盘里会拷一个社会保险报盘安装包。 4. 如果想一下弄完的话,那边有电脑,可以在那边的电脑上,把软件安装在U盘里,按他们给的申报程序,填写申报信息。 5. 填写完申报表后,查询打印两份申报表。盖章,继续排号,把申报表和U盘给他们。然后他们会在U盘里拷一个网上申报系统给你(以后就可以在网上申报了,注:网上申报的公司一定是与银行已经签了三方协议,有密钥,可以直接在网上报税,缴费的)。申报表他们盖章后,会拿一份给你,拿着申报表,去四楼缴费就可以了。有密钥的,可以去四楼转账就可以了。没有密钥的,只能刷卡或现金缴费。缴费完给的不是发票,可以咨询下怎么给发票。

6. 这样第一次社保就办完了。有三方协议的公司,以后就可以在网上直接缴费。 二、网上申报缴费 1.第一申报之后,下个月就可以直接在网上申报缴费了。 2.打开U盘。有三方协议的 ① 点开有你们公司名的文件夹网上申报系统。口令密码初始123456,改了一定要记住,不然只能再去社保局再拷贝了。 ②点申报-加入人员-保存-生成申报数据-出现你的申报表-提交-完成。 ③ 进入公司报税系统。接下来就是财务报税了。 3. 没有三方协议的,在完成步骤2之后,打印本月的申报表去社保4楼缴费 三、离职和新增情况 有离职和新增的情况都要去社保局重新申报 1. 离职 有员工离职,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填写离职人员明细,证明,盖好章,打印出来,带好公章,去社保6楼申报,再去4楼缴费 2. 新增 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填写新增人员明细,打印申报表,盖好章,打印出来,带好公章,去社保6楼申报,再去4楼缴费 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

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 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 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 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 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 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 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XX有限公司 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操作流程 在职职工社会保险业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在职职工的增减变动管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职工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 (一)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武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98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等文件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市社会保险局)核定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报的单位工资总额及个人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在年度内按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为所有在编正式职工。 2.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公司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核定,采取单位和个人申报分别核定的办法。即:实际核定年度内单位的缴费工资,以上年度本单位

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由单位依法申报,并履行单位法人代表、劳动工资负责人的签字手续。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必须附报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报表。市社会保险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现有政策,依法进行核定。实际核定年度内的个人缴费工资,由职工本人根据上年度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据实申报,并经本人签字。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经市社会保险局核定,在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足额缴费后,作为职工个人账户记录、转移和退休时计发待遇的依据。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核定年度内不再变更。 4.缴费工资基数的依据。公司及全体职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要求,据实申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及依法申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5.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分单位和个人比例。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大额医疗7元;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8%。 (二)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有关程序和手续 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分为年度核定和月度核定。年度核定是指单位及职工分别以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对单位和职

新公司办社保流程

新公司办社保流程 缴费单位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税务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社保费缴费登记。 缴费单位填报《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和缴费登记的不需提供),向地税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地税局审核后向缴费单位派发单位社保号、《报到通知书》及《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缴费单位持ETS协议及开户银行的《开户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再持ETS 协议一式2份及应参保员工花名册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项目的核定及申报方式的确定。 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原问题:重庆渝北区社保怎么办理?!单位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 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招工登记流程: A.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已取得网上办事密码的: 招用上海户籍员工: 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招用外地户籍员工: 登陆来沪人员就业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持劳动保障年检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带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对"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如系统中无本单位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办理基本信息初始化。在签订《上海劳动保障

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以后,由工作人员赋予网上办事密码。 B.柜面办理(适用于不方便网上办理或网上填写信息错误(需携带劳动 合同复印件)): a.招用上海户籍员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b.招用外地户籍员工: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份,加盖公章 (2)未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需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外劳管理所,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手续,再通过网上(详见四1(1)A)或各区县社保中心柜面申办社保事务: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并粘贴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 注:新参保员工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次月,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也可请人代领,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前往) 办理完招工登记,下一步进行社保转入、新进操作: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社保转入流程: A.法人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办理: 1)凭U盾及密码登陆——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申报,可进行以下操作:完成所需操作后,可进入——查询打印服务——预申请缴费通知单,提交申请——次日9:00可打印。 注:1、网上的新进申报:申报对象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公司社保开户及参保流程

公司社保办理流程 1、总流程: 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申请―――社保窗口开户―――网上申报―――制卡资料收集―――前往建行提交资料――――两个月左右去窗口领卡 2、网上申请开户登记: 进入深圳社保局网站“企业网上申报”下面,点击进入“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 填写页面内容,选择“申请登记”然后按页面填写内容,(会产生一个密码,一定要记好)然后打印出表格 3、柜台社保开户: 需要资料: 携带: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印鉴卡(有盖银行公章)、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要加盖公章。 带齐上述资料后前往区社保局窗口的提交资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领取受理回执后进入深圳社保局网站企业网上申报”下面点击进入“企业网上申报非CA认证安全登录(1)” 输入密码进入页面右上方“修改密码”(开户申请成功后,此动作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网上申报员工信息 登陆企业社保账户页面后, 未在深圳参保的员工:选择“单位申报业务”→“员工信息变更”→“新增”→输入需新增员工的身份证号→选择缴纳的险种→完成操作。 在深圳缴纳过社保的:选择“单位申报业务”→“员工信息变更”→“调入”→输入需员工的身份证号和电脑号→选择缴纳的险种→完成操作。 5、申请制卡 首次制卡:收集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数码回执照,将需办卡的员工信息汇总在“社保金融IC卡申办清单”上,加盖公章后,由专办员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嘉宾路的建设银行办理。 非首次制卡:收集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流程与一致 首次制卡不收取工本费,后续办卡按20元/人的标准收取工本费用。 资料提交后,一般在两个月以后由专办员和财务人员分别带身份证前往领卡。 1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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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市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 7% 20%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流程 [导读]:办理社保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身分证复印件等;填表内容有税号、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开户银行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需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办理员工新参保、续交社保、停交社保流程

企业办理员工新参保、续交社保、停交社保流程企业办理员工新参保 网上办事分类单位办事 事项内容企业为其员工办理首次参加社会保险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快速通道分类征收 数量及方式无限制。 1.非深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 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 深户: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外,另需附下列之一证件; (1)属调入人员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 申请材料 (2)属院校毕业分配的,需提供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 (3)属招工的,需提供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 (4)属复、转军人的,需提供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 (5)属迁户入深或久居民的,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社保机构各征收部门 决定机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社保分局及社保管理站 一、通过网上申报的 1.登录社保局网站;

2.进行网上申报; 3.待征收窗口确认生效。 办事程序二、通过征收窗口办理的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 请》; 2.提供申请材料; 3.到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当月15日前在窗口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当月19日前(含19办理时限日)在网上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20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无有效期规定。 事项收费无收费。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办理结果 相关表格 标准规范: 名单名录: 相关附件: 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doc 公开类型: 依申请公开生成日期: 2008-11-24 企业办理员工续交社保 网上办事分类单位办事 事项内容企业为已在我市参保的员工办理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162293611.html, 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的流程、所需资料和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一、2017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缴费单位应参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五险一金。 以下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程序: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所属区主管地税部门核定社保费险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备案—→通过省 网系统为员工进行增减员—→网上申报划扣社保费—→社保部门领 取社保登记证。 (一)我市新成立业户的社保缴费登记随地税设立登记同时办理。如已办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登记)但未办理缴费登记的业户需先补办缴 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办理税务报到手续同时需办理参保险种核定手续。 应参保的险种由地税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可选险种由用人单位自主选择。 提交以下资料: 1.《缴费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 (三)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属社保部门管理,有关办理的流程,请您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四)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当月

上海公司交社保流程

上海公司交社保流程 上海公司怎样办理社保,办理社保的流程是什么,办理社保需要哪些资料。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上海公司交社保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上海公司交社保流程社保开户: 请携带单位的相关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及公章,前往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单位社会保险开户。如有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需同时开设外来从业人员的社保户。具体可在前往前致电12333再确认一下资料。 给员工办理录用。 1) 如果是上海市本市户口人员,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就业培训==>招工登记备案,就可以办理了。用户名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好,密码你可以问一下12333,他们给每个新单位都有一个初始密码的。 2) 如果是非上海本市户口人员,且这个员工本来已在上海就业且缴纳过社会保险,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就业培训==>外来从业人员招工登记备案,也可以办理。用户名和密码同上。 3) 如果是非上海本市户口人员,且这个员工第一次在上海就业,请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表格下载

==>来沪人员,下载《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然后到你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外来劳动人员管理中心进行柜面的就业登记。 人员录用办理完毕后,就可以在网上办理社保。社保办理的时间集中在每月的5-25日,超过这个时间段是不可以办理的。办理流程为: 1) 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地址: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162293611.html,/),将单位申请的法人一证通U棒插入,输入密码,然后选择社会保险,选择缴费变更,按流程操作。 2) 如果你单位还没有申请法人一证通,请前往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进行证书申请。具体要携带的表格可致电咨询12333,法人一证通工本费为50元。 上海市企业办理社保开户第一步:准备材料 首先,您需要到注册地或者经营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可网上下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5、《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一式两份; 6、如果您是在非注册所在区办理登记的,即在经营地所在区办理登记,则另需提供经营地所在区房屋租赁证明或单位房产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证明上需有明显证明该办公地确实为办公所用,不可以是民住房,需是办公用房或商住二用房) 7、最好带上公章,有些文件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一、个人自行申办省社保卡 需办理社保卡的单位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在制卡申请回执单标明的日期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及回执单前往服务网点领卡,他人代领的,须带双方有效证件及回执单。个人领卡后,社保功能自动激活,银行功能需本人携带社保卡及有效证件至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 二、单位集体申领流程 单位如存在较多待申领社会保障卡的非劳务代理职工(20人以上),职工因交通不便、工作繁忙等难以前往社保卡服务点办理申领的,单位可以向社保卡管理中心申请(申请表见附件),获得批准后为职工集体代办社保卡申领。 ⑴、读取身份证信息 单位代办时原则上需要读取职工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获得职工准确的身份数据并代为获得职工代办委托。单位可收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后,送至卡中心进行读卡,或是向卡中心借用身份证读卡器在单位读取后,上报所有相关数据。 ⑵、提供职工电子照片 单位可通过对职工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扫描或自行组织现场拍照(背景为白色)。所有采集照片需进行数字化处理,并以“身份证号_姓名.JPG”的格式给照片文件命名。照片格式必须参

照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规格为26mm×32mm,即:电子照片为358 像素×441 像素、分辨率350dpi,24 位RGB 真彩,JPEG格式,压缩品质因子70 (照片文件一般14k-40k 字节)。照片按要求完成处理后,统一上报至社保卡中心。 ⑶、人员信息电子花名册 按卡中心提供的EXCEL电子表格模板(附件二),填报代办社保卡的人员花名册,住址、电话信息力求完整。填报时务必注意数据的格式要求,最后随职工电子照片一并交予卡中心。 ⑷、单位将代办卡发放给职工时,须职工签名确认,签名册复印交卡中心及单位存档备查。 南通市区社保卡服务窗口地址如下: 南通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政务中心三楼大厅21-25号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开发区社保卡服务窗口:上海路29号(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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