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是一个社会单位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检查制度:1.定期检查:每季度或半年度,由治安保卫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对保安力量的编制、岗位配备、装备情况、培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突发事件,需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安保措施、应急预案、保安员值班巡逻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以及对治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3.不定期检查:可由上级部门随时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整个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卫力量的数量、组织结构的完善性、装备是否达标、岗位显著标志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健全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岗位培训的情况等。
二、考核制度:1.综合素质考核:对保安员进行年度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执勤纪律、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综合评定结果。
2.业绩考核:根据社会单位的治安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等,对保安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事务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现场指挥能力等。
3.培训考核:对保安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成绩、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考核结果主要用于确定保安员的岗位分配、岗位晋升、表彰奖励和培训需求等。
三、奖惩制度:1.奖励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保安员进行奖励,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服务等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金、荣誉证书或晋升晋级机会等。
2.惩罚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保安员进行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处分措施,并在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评价制度: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上级部门,并对社会单位的好坏作出评级,以便市场选择。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一)成立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参与的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检查督促全体师生在上放学期间的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及时解决问题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政教处、少先队、总务处具体负责开展相应工作。
3、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于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4、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难点,解决疑难问题,组织交通疏散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做好充分准备。
5、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处理日常安全事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认真进行自查,逐步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凡因违反校园内规定而造成的后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建立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师生员工遇到需要救助的紧急情况,要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抢救,并及时向校方报告。
如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火警、盗窃、爆炸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必须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学区、村委会汇报。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利用课堂教学和课余活动时间,组织学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立自我保护观念,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经常利用班会,利用黑板报宣传有关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校将安排心理辅导教师随班就读,适时进行跟踪服务,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困惑,疏导情绪,树立自信,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学校保卫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保卫检查工作要求,规范保卫人员行为。
2. 提高保卫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增强保卫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4.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发保卫队伍的活力。
三、制度内容1. 考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保卫人员,包括校门保卫、宿舍保卫、校园巡逻等岗位。
2. 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出勤情况、值班情况等。
(2)业务能力:包括保卫知识掌握、应急处理能力、技能操作等。
(3)工作成效:包括安全事故预防、处理、案件侦破等。
(4)群众满意度:包括服务态度、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
3.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保卫部对保卫人员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2)月度考核:由保卫部组织,对保卫人员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3)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对保卫人员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4. 奖惩措施(1)奖励对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奖励:1. 表彰奖励:对优秀保卫人员给予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2. 荣誉称号:对连续多年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授予荣誉称号。
3. 薪酬待遇:对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晋升机会。
(2)惩罚对在保卫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惩罚:1. 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警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3. 离职: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保卫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度实施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级领导和保卫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修订和完善。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6、参与赌博的;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参考范本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确保我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我司安全营运保驾护航,切实做好防盗、防险、防止破坏的具体工作,做到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特制定制度如下:1、成立专门的治安保卫组织机构,由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我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每个职工也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履行治安保卫和职责。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工作先进的给予适当奖励。
2、保卫人员三班值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15分钟上岗,每班在公司各个区巡视不少于四次,尤其是贮存库区、修理厂,需要加强防范,检查车、门及仓库有无异常,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记录好值班领导巡岗时间,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
3、来宾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未经允许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公司。
与作业无关的人,严禁擅自进入作业区,经批准需进入时,必须公司保卫人员陪同。
4、保卫人员应负责检查进出的车辆是否符合工作的有关规定,外出的车辆、货物必须有出门证明,否则严禁放行。
5、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努力预防和制止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或在治安灾害事故、案件发生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对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着的给予适当奖励。
6、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治安保卫制度,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在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予以消除的给予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7、本制度为我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基本标准,我司治安保卫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制度实施的监督和解释,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司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考评。
福州华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一月。
公司安全保卫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公司给予以下奖励:1. 优秀安全保卫个人: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2. 优秀安全保卫集体: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团结协作,成绩显著的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3. 先进工作者: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的评定标准:1. 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2. 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 在紧急情况下,勇于承担责任,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4. 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无违章操作行为;5. 其他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第三章惩罚第六条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公司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对轻微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情节较轻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
3. 永久性处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偿损失。
第七条惩罚的评定标准:1. 故意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2. 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3. 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4. 违反安全保卫规定,多次被警告后仍不改正;5. 其他违反安全保卫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为了提高学校保卫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纪律意识,健全奖惩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和秩序的正常运行,制定了本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表现优秀、履职尽责的个人或集体。
2. 奖励种类(1)个人奖励:包括先进个人、优秀个人等奖项。
(2)集体奖励:包括先进集体、优秀集体等奖项。
3. 评选标准(1)个人奖励:个人工作成绩、纪律表现、考核结果等为评选标准。
(2)集体奖励:集体工作成绩、协作精神、纪律表现等为评选标准。
4. 奖励措施(1)表彰大会: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进行公开表彰。
(2)奖金激励:对被评选为优秀个人或集体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荣誉称号: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惩罚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存在违纪、失职行为的个人或集体。
2. 惩罚种类(1)个人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集体惩罚:包括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3. 处罚措施(1)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以提醒被惩罚人员改正错误。
(2)记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一定时间内的晋升、奖励等。
(3)记大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的奖励、晋升等。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提名推荐:通过工作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推荐优秀个人或集体。
(2)评审评选:由相关部门组成奖励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公示: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 惩罚程序(1)调查核实:对违纪或失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情况清楚。
(2)处罚决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被惩罚人员。
(3)申诉权利:被惩罚人员有权提起申诉,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学校建立保卫人员互相监督的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
2. 外部监督通过学校领导、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加强对保卫人员工作的监督力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保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
居乐业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可以对治安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客
观的评估,激励和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根据工作
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惩罚,促使治安保卫工作不断提高。
首先是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工作态度、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估。
例如,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与群
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等等。
其次是对单位的治安保卫设施、制度等进行评估。
针对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单位的治安保卫设施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并对各项制度的
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最后是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针对治安工作的目标,通过检查工作人
员所取得的成果,评估治安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奖惩制度是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的制度。
奖励
可以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以鼓励好的工作表现;惩罚可以包括批评
教育、停职检查、降级甚至开除等,以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戒。
奖惩
制度要公平、公正,能够激励工作人员敢于担当、勤勉工作,同时也要注
重及时、适度,不能过于严厉或过于宽松。
总之,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一种规范、约束和激
励工作人员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治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全面、公正的评估和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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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单位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单位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单位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闭。
五、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六、经考核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的产生。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七、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
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窍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8、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需给予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