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企业军转补贴政策word版本 (4页)

合集下载

201军转安置政策—苏州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及工作流程

201军转安置政策—苏州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及工作流程

201军转安置政策—苏州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及工作流程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同时军队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推进。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苏州市作为江苏省的一个经济发达地区,对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置政策,为退役军人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苏州市的军转安置政策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工作岗位保障、创业扶持、教育培训和优先购房。

首先,工作岗位保障是苏州市军转安置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军企事业单位退出军队积极稳妥安置工作的意见》,涉军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安置机制,妥善处理退役军人的工作职位、收入待遇、社会保险等问题。

而苏州市进一步细化了这一政策,明确规定了退役军人的安置范围和条件。

其次,创业扶持是苏州市军转安置政策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苏州市政府设立了军民融合创新创业基金,专门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补助。

同时,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开展创业工作。

第三,教育培训是苏州市军转安置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州市政府鼓励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补贴。

此外,苏州市还为退役军人提供返校招生、班额名额、奖学金等优惠待遇,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最后,苏州市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购房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退役军人享受与其他购房人员同等的购房权益,同时还享受相关的购房补贴和购房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居住需求和切身利益。

苏州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首先,退役军人需要到苏州市军转安置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退役证明等。

然后,根据退役军人的不同情况,安置管理部门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合理安排。

安置方式包括工作岗位安置、创业培训、教育培训和购房安置等。

最后,退役军人根据安置结果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如签订就业协议、报到注册、参加培训等。

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

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

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防力量的现代化建设,企业军转干部成为了我国管理层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了照顾这部分人员的特殊身份和经历,并确保他们在退休后得到应有的保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退休政策。

一、退休资格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要求,退休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已参加社会工作满20年,年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 军队服役期满,并取得军队转业证明;3. 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二、退休待遇企业军转干部退休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金:根据个人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和职级,计算养老金金额。

一般来说,工作年限越长、职级越高的退休干部,所获得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增加。

2. 经济补助:退休干部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经济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包括丧葬费用、医疗费用等。

3. 福利待遇:退休干部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

三、退休费申领流程为了方便退休干部办理退休费的申领手续,我国规定了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材料:退休干部需向所在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交相关的退休申请材料,包括退休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

2. 材料审核:企业或事业单位将对退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合法。

3. 经办手续:企业或事业单位将审核通过的退休申请材料上报至军转干部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办理退休费的发放手续。

4. 财务发放:退休费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发放给退休干部。

四、相关政策的调整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形势的变化,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也会发生一定的调整。

这些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退休干部生活水平的变化,可以适当调整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以更好地保障退休干部的生活质量。

2. 福利待遇优化:可以不断完善退休干部的福利待遇,包括增加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等。

3. 退休费申领流程简化:可以通过简化申领手续、提供网上办理等措施,加快退休费的申领流程,方便退休干部及时领取应得的待遇。

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军队的现代化转型,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也得到了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地实现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国家针对企业安置退役士兵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步,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具有生产经营能力、有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管理制度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关政策,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形式。

第二步,哪些退役士兵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首先,退役时间在10年以内的从军职业士官、士兵、下士等。

其次,自愿入伍并服役满2年的军官和士兵。

此外,还包括部队转业干部和现役军人退役后5年内入伍并服役满2年的军官和士兵。

第三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方式是什么?国家规定,为鼓励企业安置退役士兵,企业可以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将所招收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工资、保险及社会福利费用列入所得税减免范畴内,最高可获得10%的国家补贴。

此外,企业还可享受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如减免印花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多项税费。

第四步,退役士兵须满足哪些就业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规定,退役士兵必须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至少为期一年以上,年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同时,企业还需提供完善的社保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总之,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也为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作为企业,我们也应该珍惜政策给予的机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置退役士兵工作。

2018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2018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带着感情
今年以来,#县县委、县政府把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三费”和生活困难问题,做为事关全县大局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带着感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妥善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三费”和生活困难问题。

目前,已解决41名企业军转干部拖欠工资36.8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14.3万元,拖欠医疗保险费26.7万元,兑现基本生活费14.5万元,为36名已退休军转干部补足养老金17.3万元,为符合条件的9名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为29名申请提前退休的军转干部向上呈报了提前退休手续。

二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使企业军转干部由原来的不理解甚至对抗、上访,到现在的主动为部门和企业献计献策、帮助搞好生产经营。

三是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由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并且解决得彻底,无后遗症,使军转干部心服口服气顺,避免了一些过激行为和上访告状事件的发生。

四是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服务意识。

在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中,各级普遍形成了真抓实干、深入扎实、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为企业军转干解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 1 -。

军转要闻:军转干部创业优惠政策

军转要闻:军转干部创业优惠政策

军转干考试 1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创业优惠政策
【关键词】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论坛 军转干考试 军转网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军转干部 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江苏省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包括:
1.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2.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为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而开办的企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 60 %(含 60 %)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和属地管理的军转安置部门的介绍信,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3.对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并符合信贷条件的,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

4.对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并符合条件的,应优先予以审批。

江苏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卫生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军转〔 2002 〕 5 号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重要步骤,对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国家全局利益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构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使这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江苏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 2001 〕 3 号)和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 13个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 2001 〕 8号)及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转联〔2001〕 9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军转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定、预(决)算、申报、发放确认、停发审批、调整和监督等工作;协调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择业指导、就业培训、档案接转、经费管理等工作;指导街道和乡镇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江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江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精选文档

江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附件1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意见》(苏发〔2016〕11号)和《江苏省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苏政发〔2016〕9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制造装备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综合奖补资金”)是指依据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和经济效益提升情况,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资金。

第三条综合奖补资金的申报主体是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开展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对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附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统计部门出具证明,视同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第四条综合奖补资金纳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使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操作的原则。

第五条符合本细则条件,在2016至2020年期间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均可申请综合奖补资金。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六条各级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统计、国税、地税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细则的规定,共同组织和实施综合奖补资金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省财政厅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综合奖补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资金;2、编制综合奖补资金年度预算;3、参与综合奖补资金申请材料审核;4、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下达综合奖补资金计划,并按规定拨付资金;5、组织实施综合奖补资金财政监督检查。

【最新推荐】201X年军转干生活补贴-精选word文档 (8页)

【最新推荐】201X年军转干生活补贴-精选word文档 (8页)

【最新推荐】201X年军转干生活补贴-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201X年军转干生活补贴
关于退伍军人转干的生活补贴政策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201X年军转干生活补贴,欢迎大家阅读!
201X年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政策【1】
军转干部的工资待遇政策性非常强。

国家在各个时期都对军转干部的工资待遇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国发[201X]8号文件,即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X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
(1)分配到机关的
分配到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

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军队职务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在军队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如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2)分配到事业单位的
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江苏企业军转补贴政策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江苏企业军转补贴政策
关于江苏企业军转补贴标准大家了解过吗?小编在此分享一份江苏企业军转补贴政策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新政【1】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从201X年1月开始调整生活补贴,在现有补贴的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2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中凡1953年底前入伍的,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00元。

201X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均调整250元,共计500元,此次军转干部生活补贴调整及补发额,我县将于201X年2月10日前发放到位。

军队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参考【2】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X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