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_第四版_06_消费税税务筹划.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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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课件 第四章消费税税务筹划

这两种方案下企业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析如下: 方案A: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75)÷(1-30%)= 250(万元) 应纳消费税=250×30%=75(万元) 收回的化妆品直接对外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假设不考虑其他期间费用,则这笔业务的利润为: 400-100-75-75=150(万元)
【案例】郑新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卷烟,市场直接 售价为每标准箱(50 000支)10 00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 每箱8 0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公 司。卷烟厂每月销售卷烟20 000箱。 筹划分析如下:
1. 卷烟厂转移定价前,卷烟厂直接对外部市场销售:每标准 条(200支)不含税调拨价为:10 000÷50 000×200=40元, 适用定额税率150元/箱,调拨价在50元以下,比例税率为 30%,则:应纳消费税=10 000×20 000×30%+20 000×150=63 000 000 (元)。 2. 卷烟厂转移定价后,卷烟厂先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公 司,再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8 000×20 000×30%+ 150×20 000=51 000 000 (元)。可见,先销售给其关联销售 公司,再对外销售,转移价格使卷烟厂每月可减少消费税: 63 000 000—51 000 000=12 000 000(元)
(二)啤酒 【案例】新星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 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 58 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 000元;销售B 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 32 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 500元。则该啤 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多少?
筹划分析如下:
(58 000+3 000÷1.17)÷20 =3 028.21>3 000(元) 所以适用的税率为单位税额250元/吨 (32 760+1 500)÷1.17÷10=2 928.21<3 000(元) 所以适用的税率为单位税额220元/吨 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 200(元) 如果企业能够将第一批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降为X,使其每 吨售价在3 000元以下,即可节税:(58 000+X÷1.17) ÷20 <3 000(元),解得X应小于2340元, 此时应纳税额=20×220+10×220=6 600(元)
《消费税税务筹划》课件

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准 确地缴纳消费税。
企业应优化采购和销售策略,降低税 收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谢谢您的聆听
THANKS
VS
内部控制风险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税务筹划工 作的监督和制约不足,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
法律风险
税务处罚风险
企业税务筹划方案违反税收法规,可能面临 税务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滞纳金等。
声誉损失风险
企业税务筹划不当引发公众质疑或媒体曝光 ,可能对企业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05
未来消费税改革展望
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纳 税义务人不是消费者,而 是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
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商 品或服务的性质和用途而 有所不同,税率通常较高 ,以体现国家对特定商品 或服务的调控意图。
消费税的征收具有较强的 选择性,国家可以根据需 要选择特定商品或服务进 行征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 贵重首饰、汽油、柴油、汽车轮 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属于
案例二:某烟草企业消费税筹划
总结词
优化采购和生产流程,降低成本
详细描述
某烟草企业通过优化采购和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合理利用税收政策,降低消费税税负,提高市场竞争 力。
案例三:某汽车制造企业消费税筹划
总结词
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税率
详细描述
某汽车制造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降低高税率产品的生产比重,增加低税率或免税产品的生产,从 而降低消费税税负。
消费税改革的方向
扩大征收范围
将更多商品和服务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以增加财政收入。
《税务筹划》电子课件 第06章 消费税筹划

第三,卷烟定价临界点的确定与取得的进项税额的多 少、生产成本的高低无关。虽然取得的进项税额的多 少直接关系到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的多少,而增值税的 多少会影响到需要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从而 影响到利润;而生产成本的高低也会影响利润,但他 们只会使上图的折线整体向上或向下平移,对卷烟的 定价决策影响不大。
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核定价 格。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 订的卷烟交易价格。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 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和一定比 例倒算出核定计税价格。
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1+35%)
(二)运用转让定价降低计税依据
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高 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 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比如,在生 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 情况下,若商业企业适用的税率高于生产企 业或反过来生产企业所适用的税率高于商业 企业,那么,有关联的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 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低税率一 方的利润,使两者共同承担的税负最小化。
请问:如何进行卷烟新产品定价的税务筹划?
方案一:每标准条定价82元 该卷烟出厂价每标准条按82元时,其不含税价为70.09元(82元
/(1+17%)),大于70元,属于甲类卷烟,其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适用56%的税率。 (1)每标准箱卷烟出厂环节应纳消费税
(2)每标准箱卷烟出厂环节应纳增值税
(3)每标准箱卷烟出厂环节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主要包括白酒和卷烟。 复合计税办法下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消费税纳税筹划(PPT 92张)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 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但是,
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律于委托加工的应税
消费品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消 费品在提货时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如直接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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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析可以看出,这样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是将门市部 销售环节增加的价值也包括在“出厂”时计征消费税的价 格之中了,增加了企业应缴的消费税。为此,筹划的方法 就是通过将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独立出去,从而将不应
包括在计税价格中的那部分价值剥离出去,实现了计税价
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 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费税。则其当月应纳消费税:
33万元 [257.4÷(1+17%)×5000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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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入 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制化妆品, 某月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5000套,出厂价每套234元(含 增值税),门市部按每套257.4元(含增值税)将其全部销 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 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费税。则其当月应纳消费税:
化妆品 消费税税率 售出去。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 30%
33万元 [257.4÷(1+17%)×5000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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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化妆品厂为了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将下设的 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按上述资料,其当月申 报缴纳消费税为30万元[234 ÷(1+17%)×5000 ×30% ]。 与第一种情况相比,该厂少缴消费税3万元。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PPT课件

-33%)=11.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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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委托 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
如上例,A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 付加工费为170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700 万元。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扣消费税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170)/(1-45%)×45%+0.4×150]×(1+7%+3%) =280.91&用再缴纳消费税,其税后利润为:
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 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该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
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
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为: 4 800 ×20×10%=9 600(元)
11
(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金 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如果将生产销售环节的价格降 低,可直接取得节税的利益。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 (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 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而独 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增值税, 不缴消费税,因而,这样做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 负降低,增值税税负保持不变。
润与委托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加工 的费用通常大于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可 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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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 例 3-5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 三种价格,以4 0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4 500元的单价销 售10辆,以4 800元的单价销售5辆。当月以20辆同型号的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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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委托 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
如上例,A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 付加工费为170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700 万元。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扣消费税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170)/(1-45%)×45%+0.4×150]×(1+7%+3%) =280.91&用再缴纳消费税,其税后利润为:
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 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该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
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
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为: 4 800 ×20×10%=9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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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金 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如果将生产销售环节的价格降 低,可直接取得节税的利益。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 (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 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而独 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增值税, 不缴消费税,因而,这样做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 负降低,增值税税负保持不变。
润与委托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加工 的费用通常大于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可 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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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 例 3-5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 三种价格,以4 0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4 500元的单价销 售10辆,以4 800元的单价销售5辆。当月以20辆同型号的摩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 77页)

一、经销部核算的税收筹划
▪ 分析评价:
▪ 因为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环节(金 银首饰除外,在零售环节),而非流通环节 或消费环节,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应税消 费品的企业,巧妙运用转让定价将应税消费 品以较低的销售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 售部门,可以降低销售额,减少应纳消费税 税额。而且,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处于销售 环节,只需缴纳增值税,不必缴纳消费税, 使整个集团的增值税税负不变,而消费税税 负下降,这就是利用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来进 行的筹划。
第三节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 分析: ▪ 将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作价销售。 ▪ 应纳消费税=(150×1000×5+450×50)×5%=
38625(元) ▪ 将450个包装桶随150吨酒精销售,只收取押金。 ▪ 应纳消费税=150×1000×5×5%=37500(元) ▪ 将450个包装桶既作价随同酒精销售,同时又收取押
二、联营企业的税收筹划
▪ 甲企业是汽车轮胎生产厂家,乙企业是乘用 车生产厂家,甲企业生产的产品正好销售给 乙企业作为生产部件,因此,两企业在业务 上有密切往来。甲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为 250万元,乙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万 元,则两家公司应纳消费税税额为(甲企业 适用税率为3%,乙企业生产的是气缸容量2.5 升的乘用车,适用税率为9%):
▪ 总公司的应纳税额:24+6=30(万元)
一、经销部核算的税收筹划
▪ 筹划结论:也就是说,两个公司合计应缴纳 消费税30万元,则2005年永昌实业公司应该 缴纳消费税合计300000万元。通过筹划,永 昌销售公司可以节省消费税60000万元。
▪ 长虹公司通过降低利润、减少消费税来降低 长达公司的购料成本从而形成了长达公司的 利润,从永昌销售公司这个企业的总体来说, 其利润不受影响,却通过改变订价,减轻了 消费税的总体税负,形成了更多的利润。
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

委托加工与自制行为的纳税筹划
第二种:委托方严格把关,由受托方直接加工成定型产品收回后直接出售。卷烟厂支付 加工费200万元。 (1)消费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00+200)÷(1-30%)X30%=171.43 (2)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 1000X17%-(200X13%+200X17%)=110 (3)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企业所得税=(1000-174-200-171.43)X33%=454.57X33%=150 税后利润=454.57X67%=304.57
★ 纳税筹划:若产品畅销,最好先将产品销售,再用货币资金投资入股、购买原材 料及消费资料、或偿还债务,税负减轻。即避免用自产产品偿债等。当然,自产 产品难以实现顺利销售时,在债务重组时以实物抵债,则另当别论。
★ 例:某摩托车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同型号摩托车,以4000元单价销售50辆,4500 元销售10辆,4800元销售5辆。当月,企业以20辆同型号摩托车与A企业交换 原材料。双方按当月加权平均价确定摩托车的交换价格。 依税法规定:摩托车厂应纳消费税=4800×20×10%=9600元 依筹划方法:如果先按平均价销售摩托车,再购买原材料,只需缴纳消费税 (4000×50+4500×10+4800×5)/65×20×10%=8277元,减税1323元。
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纳税筹划
★ 消费税实行-次课征制,除金银首饰外(从2019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 品由生产、 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只有生产企业在应税消费品出厂销售时才缴纳消费税,应 税消费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就不再缴税。故企业可设立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形成购销关系, 生产企业以低价将产品出售给门市部,门市部以正常价格对外出售。
委托加工与自制行为的纳税筹划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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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出口退(免)税
– (1)出口免税。 – (2)特定出口货物免税。 – (3)特殊纳税人免税。 – (4)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 – (5)自营或委托出口免税。 – (6)收购国产货物出口免税。
16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 – (8)出口机电产品退免税。 – (9)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 – (10)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 – (11)运入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退税。 – (12)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免税。
20
任务4.2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 依据的税务筹划
– 任务案例: – 甲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2000 元。2015年预计零售商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 葡萄酒10000箱。葡萄酒10% – 相关知识点: – 葡萄酒的消费税终止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 增加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34
筹划思路(续)
只要将自用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少留 一部分,而将更多地费用分配给其他产 品,就会降低用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 成本,从而使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价 格缩小,使自用产品应负担的消费税也 相应地减少。
35
案例 哈维亚(连州)饮品有限公司按统 一的原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企 业自制自用产品成本为20万元,成 本利润率25%,消费税税率10%, 共组成计税价格应和应纳消费税计 算如下:
(30×15000+60×10000+85×1000)×20%=227000(元)
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 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
41
厦门大学财政系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出口退(免)税
– (1)出口免税。 – (2)特定出口货物免税。 – (3)特殊纳税人免税。 – (4)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 – (5)自营或委托出口免税。 – (6)收购国产货物出口免税。
16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 – (8)出口机电产品退免税。 – (9)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 – (10)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 – (11)运入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退税。 – (12)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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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4.2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 依据的税务筹划
– 任务案例: – 甲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2000 元。2015年预计零售商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 葡萄酒10000箱。葡萄酒10% – 相关知识点: – 葡萄酒的消费税终止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 增加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34
筹划思路(续)
只要将自用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少留 一部分,而将更多地费用分配给其他产 品,就会降低用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 成本,从而使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价 格缩小,使自用产品应负担的消费税也 相应地减少。
35
案例 哈维亚(连州)饮品有限公司按统 一的原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企 业自制自用产品成本为20万元,成 本利润率25%,消费税税率10%, 共组成计税价格应和应纳消费税计 算如下:
(30×15000+60×10000+85×1000)×20%=227000(元)
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 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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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财政系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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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环节征收,除了卷烟,只征收一次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P104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从价定率 (2)从量计征——从量定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二、一般销售业务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二)运用转让定价降低计税依据 P106
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划分增值税 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 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 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P85、-4】
• 特殊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 售货物并负责运输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P85、-1】
不
粮食白酒 独 粮食白酒
A
立
客
核
户
算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的资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 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1400
不
粮食白酒 独 粮食白酒
A
立
零
核
售
1200
算 消费税 销项税
P107、-17
• 如果纳税人通过自设的非独立核算 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销 售额(即计税依据)为门市部实际 对外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则达不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税率
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5% 36%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3000元/吨) (2)乙类啤酒(<3000元/吨) 4.其他酒 5.酒精
三、化妆品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
第六章 消费税的税务筹划
• 第一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 第二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 • 第三节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 • 第四节 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 • 第五节 出口退税的税务筹划
从价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共14个税目。
税目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70元/条) (2)乙类卷烟(<70元/条) (3)批发环节 2.雪茄烟 3.烟丝
1.40元/升 1.00元/升 0.80元/升 0.80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0.80元/升
七、汽车轮胎
3%
税目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上节回顾
购销业务与经营行为的增值税筹划
当实际含税价格比高于或低于平衡点含税价格 比时,应选择从哪种身份纳税人处购进?
当纳税人实际含税价
格比高于平衡点含税价 格比时:选择从一般纳 税人购进
当纳税人实际含税价
格比低于平衡点含税价 格比时:选择从小规模 纳税人购进
平衡点含税价格比的应用 P81、1
兼营不同税率项目,未分别核算销 售额的,应如何适用税率?
粮食白酒
A
批发客户
1200
消费税 销项税 零售客户
1400
经考虑,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 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 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
粮食白酒
独 立
粮食白酒
客
A
核
户
消 销 算 销项税
费 税
项经 税销
1400
部
1200
P107、7
• 采用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 公司的办法,降低生产环节的销售 价格向他们供货,经销部、销售公 司再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企业的 税收负担会因此减轻许多。
量税
独立核算销
售部门
购进价 批发价
30
100
渠道 经销商
消费税、增值税
增值税
案例
A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 各地的批发商。
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 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 的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 克)
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 12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 (不含税)14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通知
(国税函〔2009〕380号)
• 第八条规定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
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 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30%
税目
税率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 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未分 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P86, 3
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未分别 核算销售额的,应如何确定增值税 和营业税项目的销售额?
• 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应 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 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 税劳务销售额。 【更正P85、-9】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 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金银首饰除外)。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 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 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 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
运用转让定价降低计税依据
酿酒企业
成本 售价 20 30
某白酒集团公司
转让定价降低税基 消费税=30*20%+从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 10000元)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税率
3%
10%
1% 3% 5% 9% 12% 25% 40%
5% 10% 20% 10% 5% 5%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生产
批发
零售
增值税
√
√
√
消费税 √
×
×
特殊规定 卷烟 √
卷烟 √
金银首饰、钻石
√ 及钻石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