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各阶段全攻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各阶段的税务筹划探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各阶段的税务筹划探讨2. 土地的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筹备阶段,需要取得合适的土地进行开发。
土地转让涉及到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问题。
在税务筹划方面,可以通过土地转让合同的合理安排,减少土地增值所得税的税负。
合理安排土地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可以分期支付或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金额。
3. 资金的筹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筹备阶段,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进行开发工作。
筹集资金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银行贷款、股份融资、债券发行等。
在税务筹划方面,可以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资金的运用,降低企业的税负。
对于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作为税务成本进行扣减,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阶段的税务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划阶段的税务筹划主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规划许可证等问题。
1. 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划阶段,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开发工作。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到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缴纳。
在税务筹划方面,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税费的缴纳方式和时间,减少企业的税负。
可以选择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将相关税费分摊到多个纳税年度,降低短期内的纳税负担。
2. 房地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契税等。
在税务筹划方面,可以通过合理安排销售方式和时间,减少税费的缴纳金额。
可以选择适当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方式,将相关税费减少到最低限度,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盈利阶段的税务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盈利阶段的税务筹划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1. 所得税减免和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对于新建的住房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在税务筹划方面,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 资本金积累和再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盈利阶段,可以通过资本金积累和再投资的方式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各阶段的税务筹划探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各阶段的税务筹划探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税务筹划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合法合规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本文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税务筹划进行探讨。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阶段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期筹备阶段,企业需要进行土地储备、项目规划、融资等工作。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对土地出让金进行合理安排。
土地出让金是企业购买或使用国有土地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企业可以将土地出让金分摊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减少项目施工阶段的税务负担。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开发行业可以享受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规划项目结构、利润分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优化融资结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筹备阶段需要进行融资,可以通过合理规划融资结构,选择最适合企业的融资方式,减少融资成本和税务负担。
合理安排成本结构。
企业可以将建设成本进行合理划分,减少属于高税率项目的比例。
将一些不属于建设成本的费用归入土地费用或预付费用,降低税率。
合理利用增值税抵扣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
企业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利用增值税抵扣政策,减少税务负担。
注意财务核算和开票管理。
企业在项目建设阶段需要做好财务核算和开票管理工作,确保税务合规。
合理安排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间,避免出现收入和费用错配的情况,影响税务筹划效果。
合理安排收入与成本的确认时间。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销售合同的签订时间和收款等方式,将部分收入安排在下个会计年度,推迟税款的缴纳,减少税务负担。
合理配置不动产投资的税收计算调整。
根据税收法律规定,企业可以选择不动产投资项目的净销售额计算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应纳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税务筹划非常重要。
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融资结构、合理安排成本结构等方式,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房地产全程纳税筹划详细

房地产全程纳税筹划详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涉及到很多税务问题。
为了优化税负,提高投资回报,房地产投资者应该做好全程纳税筹划。
本文将详细阐述房地产全程纳税筹划。
一、预售阶段的纳税筹划房地产项目在预售阶段往往会选择招标方式或者协议方式进行销售,销售返利也是此时非常普遍的手段。
预售阶段的开发商需要根据规划,确定项目的销售价格,并提交到税务部门进行审批。
目前国家规定实行契税和增值税并行征收,契税即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增值税则是房地产经营者缴纳的税费。
对于开发商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项目销售价格审批在提交项目价格的同时,应该对项目的处置方式进行确认。
分别是房地产转让和土地出让两种方式。
选用不同的方式,需要缴纳的契税和增值税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提前做好决策。
2、销售返利的纳税处理在预售阶段,销售返利是常用的销售手段。
而返利所产生的成本会通过成本转移的方式进行分摊到其他区域,从而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因此,需要在销售前就对返利的管理进行规范化,避免返利产生的随意性。
二、开工遏制阶段的纳税筹划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工阶段,需要支付的税务种类就更加复杂,包括了国税和地方税两种。
在确立好项目规划之后,需要进行环保的评估,以获取环保的审批文件。
此时也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展房地产税金的申报工作。
具体来说,在开工阶段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1、环保费用的纳税筹划环保费用是开工阶段必不可少的一项投入,需要预留出资金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
在申报环保费用时,可以要求环保税的退税,将环保费用的支出降低到最小。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土地价值的提升会引起土地增值的增长,因此需要在土地增值购置和开发中,预留出土地增值税的缴纳金额。
同样,为了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需要对项目的规划和销售策略进行优化,降低土地增值的幅度。
三、开发阶段的纳税筹划在成品房的建设和销售中,涉及到的税种更多。
优化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纳税筹划工作

优化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纳税筹划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开发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量。
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纳税筹划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通过优化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的纳税筹划工作,可以有效降低税负,提高盈利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效益。
一、土地收购阶段的纳税筹划工作在房地产开发的初期阶段,土地收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土地收购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开发效益。
在土地收购阶段需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降低成本,提高盈利。
具体做法包括:1.合理规划土地投资结构,根据地区土地政策和市场状况,选择适合的土地投资项目。
可以通过向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土地政策和规划,选择合适的土地资源,降低土地成本。
2.合理选择土地购买方式,包括拍卖、挂牌、协议等不同的购买方式。
在土地购买过程中,可以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购买方式,降低成本。
3.合理安排土地购买进度,避免土地价格高位竞拍和土地流拍等情况,可以通过考虑土地供应和市场需求状况,避免高成本的土地购买。
在土地开发阶段,通过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1.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时间节点,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的开发时间节点,避免在不利的市场条件下进行土地开发,降低开发成本。
3.合理控制土地开发成本,通过合理控制施工进度、提高施工效率等方式,降低土地开发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1.合理制定销售与出租价格,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合理制定销售与出租价格,避免因为价格过高导致销售或出租困难,降低盈利。
2.合理选择销售与出租方式,包括自行销售与出租、委托销售与出租等不同方式。
在选择销售与出租方式的过程中,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的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盈利。
1.合理控制项目验收与交付成本,根据施工进度和项目需求,合理控制项目验收与交付成本,避免因为成本过高导致盈利减少。
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全程各环节纳税筹划方案

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全程各环节纳税筹划方案第一部分公司设立与立项规划环节1.设立房地产公司股东身份的选择与税负2.股东抽逃出资的税收风险与规避3.股东身份差异与税收待遇4、股权转让、减资与分红5.公司筹建阶段账务处理与所得税申报6.立项与分期、规划户型设计与土增清算第二部分土地征用环节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同方式及税负比较分析与筹划(1)招拍挂方式(2)购买转让土地(3)收购股权方式(4)投资方式(5)合并分立方式(6)联建与代建(7)BT换地(8)拆迁补偿方式2.规划红线外支出的税务处理3.土地出让金返还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第三部分设计与前期工程1.设计费应取得什么类型票据2.前期工程票据3.预算与税负测算4.融资业务中的税收处理5.成本对象确定与开发成本核算内容第四部分项目施工建设环节1.施工建设阶段各类合同签订、票据结算与税收管理(1)销售方同时负责安装(2)工程大包合同与甲定(3)清包工合同与甲供2.税务机关对虚增成本的查处方法与企业注意事项3.票据审核管理与风险防范4. 取得假票如何应对第五部分预售环节1.预售商品房的会计核算2.预售阶段纳税要求及年度汇算清缴3.应收未收款是否确认收入4.转让车位/车库如何确认收入5.售楼处、样板间如何进行账务与税务处理6.违约金专题(供应商、施工方、业主)7、促销方式中的税收风险与规避第六部分项目竣工环节-完工年度1.完工条件及重要性2.现房销售会计核算处理3.完工后续支出对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影响4.收入与计税成本的结转5.租赁与自持物业6.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7.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减除第七部分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1.清算对象与清算条件2.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中的疑难问题3.清算收入中的疑难问题4.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与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纳税筹划研究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纳税筹划研究房地产开发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纳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因此,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的纳税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土地购置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阶段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是指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工程前置费等。
购置土地时,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加速摊销的方法分摊土地成本,使得土地使用权的入账时间与土地的开发效益相一致,降低土地成本。
土地增值税是指土地升值部分需要缴纳的税费。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价款或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价款或评估价格)×20%。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进行开发商提供土地和国有土地出售两种方式购地,实际上两种方式的纳税筹划方式也不同。
开发商提供土地购地时,可以协商降低土地价款,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而购买国有土地时,房地产企业可以采用土地竞拍的方式,杠杆投资策略,或购买土地价格不高但开发效益较好的地块等方式进行土地成本的控制。
二、建筑施工阶段建筑施工阶段有两种纳税筹划方式可以减轻纳税负担,分别是模拟合同方法和合理压缩成本。
模拟合同是指通过模拟合同的方式减少价值的增加,从而减少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款。
合理压缩成本是通过优化建筑结构,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减少造成的浪费和损失,从而降低建筑成本和相应的税款。
此外,企业还可以注重材料采购方面,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建材,降低成本,减少税款。
三、销售阶段销售阶段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最终获取利润的阶段,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纳税阶段。
销售产生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
在销售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进行几方面的筹划。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合理确定销售时间,分期销售或改变销售策略等方式,分散税款。
其次,企业可以通过财务管理优化结构,减少税款。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税收筹划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主要包括立项环节、规划设计环节、融资环节、土地取得环节、拆迁安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出租环节,项目清算环节。
各环节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
由于项目的税收成本会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而税务事项始终贯穿其中,因此合理控制税收成本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一环,有必要对房地产开发环节涉及的一些税务问题及改善和筹划机会进行总结,抓住一些税收筹划机会,更好地为房地产业务板块发展制定战略性规划。
一、立项环节很多企业在做项目规划及向有关部门报批时,都未考虑通过合理搭配立项来适当降低企业的潜在税负。
企业对同一项目可能同时或分期、分区开发不同类型的房产,有别墅、洋房、商业物业或普通住宅等,他们的增值率和对应的税负会有所不同。
由于土地增值税是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若企业以分期开发的别墅、洋房、商业物业来分别立项,只能按这些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但是,若企业对不同增值率的房产以一个项目或同一期来立项并经批准,则可按一个项目或同一期项目的整体增值率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若整体增值率低于个别房地产的增值率,那么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实际税负可能会有所降低。
(实务中,不同的地区操作有区别,要具体向当地地税部门了解清楚)企业在立项时,就应提早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影响,选择一个较优的方案来立项。
这样企业就可以合理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这是一个很好的税收筹划机会。
二、融资环节企业资金不足可以从其关联方融资。
如从关联方取得的贷款数额巨大,根据《》的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的利息支出有限额,超出规定标准的利息可能不得税前扣除;同时,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有限额,因此,部分利息可能不得作为扣除项目。
房产开发全流程中的税务筹划

1、印花税
5.应关注的是,根据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的规定,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预收收入,在实务中影子,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附 加按月缴纳。
➢ 城建税税率7% ➢ 教育费附加税率3% ➢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
计税公式=增值税税额*(7%+3%+2%)
五、竣工交付
五、竣工交付
工程建设完成,经政府各部门工程验收通过,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联系客户或者登报通
1、房产税
1.课税对象:主要为房开企业自用或出租的物业,多数为公寓和商铺。房产税同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期一样,在每年5月、11月征收。 2.计算方法: (1)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年税率(1.2%) (2)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12%) 3.应关注的是,若租赁合同约定有免租期,则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 税。因此租赁合同不能签定免租期,应将总租金分摊到各个租期。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中的 税务筹划概述
汇报人:XXX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种
税种
特点
增值税
主要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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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各阶段全攻略
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主要包括立项环节、规划设计环节、融资环节、土地取得环节、拆迁安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出租环节,项目清算环节。
各环节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
由于项目的税收成本会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而税务事项始终贯穿其中,因此合理控制税收成本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一环,有必要对房地产开发环节涉及的一些税务问题及改善和筹划机会进行总结,抓住一些税务筹划机会,更好地为房地产业务板块发展制定战略性规划。
一、立项环节
很多企业在做项目规划及向有关部门报批时,都未考虑通过合理搭配立项来适当降低企业的潜在税负。
企业对同一项目可能同时或分期、分区开发不同类型的房产,有别墅、洋房、商业物业或普通住宅等,他们的增值率和对应的税负会有所不同。
由于土地增值税是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若企业以分期开发的别墅、洋房、商业物业来分别立项,只能按这些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但是,若企业对不同增值率的房产以一个项目或同一期来立项并经批准,则可按一个项目或同一期项目的整体增值率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若整体增值率低于个别房地产的增值率,那么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实际税负可能会有所降低。
(实务中,不同的地区操作有区别,要具体向当地地税部门了解清楚)
企业在立项时,就应提早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影响,选择一个较优的方案来立项。
这样企业就可以合理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这是一个很好的税务筹划机会。
二、融资环节
企业资金不足可以从其关联方融资。
如从关联方取得的贷款数额巨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的利息支出有限额,超出规定标准的利息可能不得税前扣除;同时,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有限额,因此,部分利息可能不得作为扣除项目。
企业应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明确关联方贷款利息可扣除限额,从而明确最佳关联方贷款金额,尽量使关联方贷款利息都能税前扣除。
这都可以通过调整项目融资架构、调整企业间资金融通的安排来达到。
如企业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超过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的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超过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是有限额的,因此部分利息可能不得作为扣除项目。
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亦不允许扣除。
为避免关联方过高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在税负方面的不利影响,企业可考虑按同期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来安排集团内资金借贷。
若企业是无偿使用关联方的贷款,企业作为借入方没有相应的利息支出,那么就会虚增利润;借出方的利息费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将会导致双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审核目前集团内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改善不合理的地方,并以此制定合理的收费,同时根据税务规定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三、土地取得环节
(一)企业以国家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在以前年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没有及时取得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金收款凭证的,根据规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企业应对不属于预付账款性质的金额转入相对应开发成本、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合同中约定提供合法凭证的期限。
这样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税务麻烦。
对于企业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土地开发而支付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土地闲置费能否扣除,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原外资的税务规定未对此作相关规定,需向相关税务机关确认相关税务处理方法。
该土地闲置费不属于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因此,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企业应加强项目开发的管理,尽量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若的确需延期,应尽早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争取减免土地闲置费,并与税务机关确认相关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而缴纳的滞纳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能会被视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而不得扣除。
另外,此滞纳金也不属于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因此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不能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企业应加强资金管理。
按规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如果确实需延期,应尽早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争取减免滞纳金。
(二)以资产收购方式取得土地
实际中在资产购置时,存在实际交易价格可能与相关凭证价格不同的情况。
由于相关凭
证没有反映真实交易价格,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应按实际交易价格来订立相关转让协议和索取合法有效凭证,以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四、拆迁安置环节
在拆迁安置环节,拆迁费用支付凭证一般为被拆迁人签署的收据或白条。
这些收据或白条不属合法有效的凭证,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企业最好委托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并向其索取合法有效的凭证。
五、工程建设环节(建安造价不高于当地市场标准)
在工程建设环节若与关联方签订的工程造价高于当地市场标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根据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各项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企业应审核目前集团内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改善不合理的地方,并以此制定合理的收费,同时根据税务规定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六、预售环节
企业有时未对取得的预售收入进行确认和进行相关税务申报,根据规定,对预售收入,应按预计利润率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可对开发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
对预售收入亦需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
企业应及时就项目预售收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七、销售环节(样板房成本、老业主介绍新业主买房介绿费)
企业对于样板房的装修费用常计入营业费用,而不计人开发成本,造成开发成本减少。
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接待处)和样板房的装修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计入其建造成本。
企业可将样板房的装修费用作为开发成本核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开发成本是可全部税前扣除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土地增值税的处理方法。
企业为鼓励业主介绍房屋销售,以替业主支付物业管理公司一定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报酬,但未取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发票不得作为费用列支的凭证,根据规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若业主取得的劳务报酬超过一定标准,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需代业主扣缴他们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索取发票和代负有纳税义务的业主扣缴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八、出租环节
实务中有的企业将人防工程作为车位供业主使用,并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收取使用费,确认为销售收入。
无论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企业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最终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影响不大。
但是,由于人防工程不可出售,交易的实质为出租,(1)若确认为租金收入,按租赁期限来分期确认租金收入,在合同签订当年,租金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将相对低于确认销售收入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负;(2)若确认为销售收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能会被视作应税收入;而作为租金收入确认,则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应将买卖合同改为租赁合同,避免税务机关误征土地增值税和按房产销售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项目清算环节
在项目清算环节对一些与其他“期”共享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建造费用,可能在该“期”进行清算时,仍未开始建造,企业会预提这部分费用。
对这部分预提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时一般不能扣除。
企业在作项目开发时,应考虑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时点,安排相关工程。
对后建的工程,企业可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在最终结算时,按项目(期)来重新计算土地增值税的税负,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