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非遗的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活动、文化知识、自然界和宇宙所知所信等方面的非物质文化现象和文化表现形式,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意义。
如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国家和地区都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如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探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需要多重手段,其中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个人和媒体的积极参与。
首先,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当在法律、政策和经济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制定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律法规,设立相关的资金和补贴,加大对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的投入以及对非遗项目相关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同时,政府还应当倡导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尊重和保护,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扶持和促进非遗文化传承发展的政策和制度。
其次,社会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组织包括文化组织、非营利组织,志愿者和爱好者等。
社会组织能够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工作中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组织文化项目、申报遗产保护项目,并且能够引导公众参与、丰富非遗活动的多元性和社会性。
再次,个人的广泛参与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至关重要。
个人应当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来,学习、研究、继承和传承非遗技艺和传统文化,积极传承非遗项目,尊重和爱护自己的文化传统以及文化遗产。
同时,个人还应当树立文化自信心,拥有自己的文化品格和文化自觉。
个人的参与和支持能够有效地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也能够提高公众的文化意识和文化水平。
最后,媒体应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媒体能够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推广、演示等方式,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公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尊重和保护。
媒体的引导和推动,能够让更多的人关注并加入到传承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中来,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切实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教学大纲大纲

2015 级文化家产管理专业( 普本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课程教课纲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课程教课纲领一、课程基本信息合用专业:文化家产管理课程开出单位:文化流传学院课程的种类与性质:专业选修课总学分: 2总学时: 32理论讲课学时:16实验实训学时:16参照教材: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高等教育第一版社,2009.先修课程:文化家产管理概论、文化资源概论、文化策划与创意学查核方式:考察。
平常成绩由作业1、作业2、出勤三部分构成,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课程简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作为文化家产管理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是文化策划模块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
主要讲解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本课程要求经过学习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观点、价值和保护方法以及开发与传承等基础理论,掌握从事野外实践的基础方法,使学生建立起正确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观点,从方法论的角度认识野外检查实践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增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增进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热爱,提升学生的传统文化涵养,激发学生尊敬传三、教课内容序号章讲解实验(训)共计1第一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点界定与分类、保02护历史回首22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以及影响其价值202评估的主要要素3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与保护原202则、传承主体以及保护主体4第四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申报、开发与02经营25第五章大众文学类、表演艺术类遗产2026第六章工艺美术类、生产知识与技术类遗产2027第七章生活知识与技术类、仪式类遗产2028第八章节日类、文化空间类遗产2029第九章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01616共计161632第一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点界定与分类、保护历史回首学时数: 41.本章教课目的:经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内容,以及世界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有深入的认识和认识。
“非遗”的生存空间与主体保护

文化形态的社会 需求 、 技术保 障和经济基 础 , 因为有 了 正
这一合适 的人文 土壤 和物 质条 件 , 才能使产 生于那个 特定 历史 时期 的文化形态 得 以健康 持续地发 展。“ 吴歌 ” 的流变 衰微历程 , 动地诠释 了文化与人 文、 格与环境 的关 系。 生 风 由此不难发现 :任何一 种非物质文化形态 , 都具有 时代 性 、
类 生活方式 、 行为方式和 习俗方式 的总和 。
属于 “ 行为文化层 ” “ 的 非物质文化 ” 其形态和模式的 ,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又通过 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 约 》 ,
正式提出 “ 非物质文化遗 产” 这一概念。
生成必然 依赖 于特定 的时间空 间和物 质空间 , 一种 工艺技 术、 一个艺术样式 和说 唱形式 的产 生 , 必然是某个特定历史
文化是 一个关 于人类行 为 和生活方式 的概念 , 它至少 包含 了 “ 物态文化” 制度文化” “ 为文化” “ 态文 化” 、“ 、行 、心 等 四个层 面 , 非 物质文化 ” “ 则属 于 “ 行为 文化层 ” 它是人 ,
合 国教 科文组 织公 布了《 布人类 口头 和非 物质遗 产代 表 宣 作条例 》 设立 了 “ , 人类 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 目。 项 考 虑到 “ 人类 口头和非物质 遗产 ” 一概念仍存 在缺陷 , 0 3 这 2 0
恢复上。
关 键 词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与 传 承 ;生 存 空 间 ;文 化 生 态
中图分类号 :G 2 O
文献标识 码 :A
文章编 号 :10 .4 32 1)40 8 .3 0 14 0 ( 0 . 180 00
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规划手册

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规划手册第一章:非遗文化概述 (2)1.1 非遗文化定义 (2)1.2 非遗文化价值 (3)1.3 我国非遗文化分布 (3)第二章:非遗文化传承现状 (4)2.1 传承人群现状 (4)2.2 传承方式现状 (4)2.3 传承困境与挑战 (4)第三章:非遗文化保护策略 (5)3.1 法律法规保护 (5)3.2 政策扶持 (5)3.3 社会参与 (6)第四章: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策划 (6)4.1 项目定位 (6)4.2 项目目标 (7)4.3 项目内容 (7)第五章: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实施 (7)5.1 项目组织与管理 (7)5.2 项目实施步骤 (8)5.2.1 调研与申报 (8)5.2.2 筹备与启动 (8)5.2.3 实施与监督 (8)5.2.4 成果展示与推广 (8)5.3 项目质量控制 (8)5.3.1 人员素质 (8)5.3.2 技术手段 (8)5.3.3 资料收集与整理 (8)5.3.4 监督与评估 (9)第六章: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推广 (9)6.1 媒体宣传 (9)6.1.1 建立多元化的媒体宣传渠道 (9)6.1.2 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 (9)6.1.3 创新宣传形式 (9)6.1.4 加强与媒体的协作 (9)6.2 教育普及 (9)6.2.1 将非遗文化纳入教育体系 (9)6.2.2 开展非遗文化教育活动 (9)6.2.3 培养专业人才 (10)6.2.4 创设实践平台 (10)6.3 国际交流 (10)6.3.1 参与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10)6.3.2 建立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10)6.3.3 举办国际非遗文化展览 (10)6.3.4 推动非遗文化产品走出去 (10)第七章: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评估 (10)7.1 评估指标体系 (10)7.2 评估方法 (11)7.3 评估结果运用 (11)第八章: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资金管理 (12)8.1 资金筹集 (12)8.1.1 筹资原则 (12)8.1.2 筹资渠道 (12)8.1.3 筹资策略 (12)8.2 资金使用 (12)8.2.1 使用原则 (12)8.2.2 使用范围 (12)8.2.3 使用流程 (13)8.3 资金监管 (13)8.3.1 监管机制 (13)8.3.2 监管内容 (13)8.3.3 监管措施 (13)第九章: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人才培养 (13)9.1 人才培养机制 (13)9.1.1 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 (13)9.1.2 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 (14)9.1.3 制定人才培养规划 (14)9.2 人才培训 (14)9.2.1 建立培训体系 (14)9.2.2 实施分类培训 (14)9.2.3 创新培训方式 (14)9.3 人才激励 (14)9.3.1 建立激励机制 (14)9.3.2 完善职称评定体系 (14)9.3.3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4)第十章: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可持续发展 (15)10.1 项目成果转化 (15)10.2 项目品牌建设 (15)10.3 项目长期发展规划 (15)第一章:非遗文化概述1.1 非遗文化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各群体创造的,代代相传的,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

保护丁作 中也确实起 了主导作用——这种定位的功 研 究 中 , 都遇到了‘ 主体性 ’ 问题 的困境 : 究 竟 是 文化
过 暂且 不 论 。非遗 保 护 “ 以政 府 为主 导 ” 也成 为社 会 持 有 者 还 是政 府 机 构 , 抑 或 是其 他 的社 会组 织 是 遗 通 行 的说 法 。那 么与 此 密 切 相关 的是 , 政 府 为 非 物 产 保 护 的 主体 ?答 案 显 然是 文 化 持有 者 。不 过 , 这 质 文化 遗 产保 护 主体 的说 法也 就 为很 多人 所持 有 或 里 出现 了一 个 悖 论 : 西方 各 国 的遗 产 保 护运 动从 一
会实 践 密切 相关 的理论 问题 , 值 得认 真讨 论 , 得 出一 他认为保护 主体 应该是文化持有者 即民众和传承
个既符合学理又对社会工作有益的说法。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1 2 — 0 3
人, 但从 国外 到 国内 , 非 遗保 护 已经形 成 以政 府 为保
接受 , 甚至可 以说 已成为社会上和学界 占主流的声 开始 便 确 立 了政 府 在 遗 产保 护 中的 主导 地 位 , 凸显 音 。同时 , 人们也公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 了遗 产 保 护 的意 识 形 态 和权 力 话语 , 而 忽 略 了遗 产 为所 在 社 区 的 民众 ( 包 括 代 表 性传 承人 ) 。这 样 , 非 的原 初 主体 的作 用 和 影 响 。我 国政府 也 规 定 了 ‘ 政 物 质 文 化 遗产 就 有 了两 种不 同 的主 体 : 传 承 主 体 和 府 主导 , 社会 参 与 ’ 的基 本原 则 和立 场 。为什 么会 出 保 护 主体 , 出现 了二者 相 分 离 的情 况 。对 这 一 与 社 现这 种 ‘ 遗产 主体 与遗产保 护主体 的悖论 ’ 现象 呢 u
非遗文化赏析》课程标准

非遗文化赏析》课程标准本课程是一门既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课程。
通过基础理论和实用理论两个方面的讲授,结合非遗案例,系统地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况和非遗技艺。
本课程的宗旨是研究非遗文化发生的基本规律,阐述其基本性质、艺术活动系统,以及非遗文化种类特点,引导学生体会非遗之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提升艺术文化修养、实现传承意义化生存梦想。
本课程主要采用理论讲授为主,同时结合课堂上课和线上课堂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以讲座、技艺展示等方式为辅助教学手段。
从文化本质论、文化发展论、艺术创作论、艺术作品论和艺术接受论这五大方面循序渐进地深入探索研究非遗文化发展和传承规律,有助于学生认知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
本课程的教学对象为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三年制的学生,是XXX的美育课程。
本课程共分为两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章导论(3学时)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新概念的产生背景和保护的需要。
第二节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及保护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紧迫性。
第三节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发展,包括我国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值得借鉴。
第四节总体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内涵的原则,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坚持科学性,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式与原则。
第二章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3学时)本章主要介绍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种类、特点和价值等方面。
通过本章的研究,学生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认识非遗文化。
本课程要求学生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产生的过程及其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意义,认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了解世界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进程与现状,识记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的界定原则、项目认定的主要原则、保护的基本方式与原则。
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与策略

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与策略非遗文化,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时代特色,被视为非物质文化财富并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传承项目。
非遗文化丰富了我们民族的精神世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非遗文化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保护与传承工作也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入手,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
一、非遗文化保护现状1.非遗项目保护缺乏统筹规划在非遗项目保护中,往往是各机构都在保护着自己所负责的项目,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缺乏协作与互相支持。
这样做的结果是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反而起不到相应的作用,更多的非遗项目得不到保护。
此外,一些文化遗产机构缺乏有效的数据统计和管理,导致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无所适从。
2.传承人才缺乏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核心是传承人。
然而,现在许多传承人已经年事已高,他们所知道的技能和秘诀只有在他们自己的脑中。
这样,如果没有新的传承人接手,这项技术就有可能失传。
而现在的一些青年对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袖手旁观,而当权者又没有为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提供足够的资源和保障,因此,传承人才的缺乏成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3.现代生活方式对非遗传承产生影响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不断发生着变化。
相对于快餐分食和在线购物等这样的现代生活方式来说,非遗文化显得过于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对于快节奏的现代生活而言,可能根本没有这样的时间去学习和传承非遗文化。
二、非遗文化传承现状1.非遗文化传承缺乏市场化升级非遗文化传承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不断的宣传和推广才能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但是,目前大多数传承人已是年事已高,应对现代社会的推广手段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相反,宣传力度不够、市场化运作和升级缺乏,这些方面限制了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2.教育体制不利于非遗文化传承在现代教育体制下,大多数家长与学校会把孩子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数学、英语和物理等学科上,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显得毫无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完)详解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空间:“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传承主体:指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即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可以延续和发展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技术、本领,并且具有最高水准层次的个人或群体。
文化自觉:文化自觉的要义是民族意识,任何民族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自我。
一旦丧失其结果必然是被异族同化。
文化自觉就是指某一文化圈内的民众从意识上对自己的文化价值的肯定和自我珍视。
如何培养文化自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文化,是文化活化石,是原生态的文化基因,对其进行保护、发展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文化自觉,这样既有利于文化的传承、延续,又有利于文化生态的规划、建设。
1.迫切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刻不容缓;3.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
不断努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和解放文化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需求。
4.要处理好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和“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相结合,将文化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相结合。
5.培养全社会的文化自觉,最重要的是将宏观的理论建构与微观的生活世界相统一。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便众多原生态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文化”得到整体性保护,这标志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开始进入整体性,活态性,保护的新阶段。
民间文学: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
这种文学﹐包括散文的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区别:①物质文化遗产强调了遗产的物质存在形态、静态性、不可再生和不可传承性,保护也主要着眼于对其损坏的修复和现状的维护;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遗产,注重的是可传承性(特别是技能、技术和知识的传承),突出了人的因素、人的创造性和人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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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第一节非物资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一、何谓“传承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群体传承,一是传承人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指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即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可以延续和发展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技术、本领,并且具有最高水准层次的个人或群体。
《非遗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2008年国家出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的义务作出规定:(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四)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非遗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二)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二、传承主体保护的紧迫性、重要性保护非遗传承人归根到底是对传承制度、传承环境、传承主体的保护。
(一)非遗传承人保护面临的问题与原因问题:1、传承人普遍高龄化。
2、后继乏人。
(很少人愿意学)3、缺少基本保障。
(他们的艺术创造得不到得不到社会应有的承认和回报,生活困难,生活条件艰苦。
)原因:首先,受传统传承方式的局限。
(传承的单一性和封闭性)其次,受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
再次,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现代审美情趣的改变,对传统文化艺术也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导致了市场日益萎缩。
(现代多媒体的发展对传统表演艺术的冲击;一些传统美术体裁陈旧,不能满足现代人的审美需要;不能运用科技进行非遗创新;缺乏市场策划、包装、运作等商业手段;不能有效利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致使非物质文化表现手段落后,效率低下,假货泛滥,市场秩序混乱,传承链面临断裂的危险。
可以根据这些问题去寻求保护措施)(二)保护传承人的措施:各级文化部门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对首批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给予支持,正在着手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技能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
1.政府层面(1)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抢救、保护与传承起主导作用并负有重要责任。
(2)我国政府应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文件的精神,针对我国国情,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评估认定体系,提出实施抢救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在优秀传承主体的认定上,应坚持一定的标准,把握好选择的尺度。
)(3)在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同时,应着力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宝塔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体系,以便实施分类管理和保护。
政府对保护非遗传承主题应该采取的措施:首先,应该建章立制。
其次,应该加强扶持和资助力度。
(可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起传承人保护基金会。
给传承人发放生活津贴、传承经费。
建立传承基地,为传承人提供授课带徒、理论研讨、展演展示的平台)再次,完善知识产权法,增加对使用精神产品的补偿,维护非遗传承人(传承群体)的利益,保护他们的权益;应该建立起传承人权益保护组织,管理传承人权利,或在有关行业协会中增加这方面的职能。
2、领导干部层面(1)国家政府的文化政策是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的,领导干部应当清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守住精神家园的重要性。
(2)要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正确掌握党的各项文化方针政策;要提高“文化自觉”,充分认识到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文明、确立我国文化身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3)在工作实践中,要自觉地关注、思考本地区的文化传承问题,主动及时地设计、制定出有效的文化传承计划,把传承主体的保护提到议事日程。
(4)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抓好本地区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守护神和中华民族当代文化的建设者。
3、传承主体层面(1)传承主体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拓宽传承渠道,革新传承方式,拓展传承范围和途径)作为传承主体,首先应该增强自己进行文化传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改变过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保守自发的状态,逐步走上开放自觉的传承之路,扩展传承的范围和途径,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绝活”、“绝技”传给后人,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做法:一是突破传统师带徒作坊式传承模式,搭建平台,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将单一的、封闭的个体传承方式向系统化、规模化转变。
二是传统文化教育,从娃娃抓起,进行特色教学,增强广大民众保护非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让非遗进课堂。
三是在进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的传承中,传承人光收门徒,采取群体传承的方式。
(2)传承主体应该履行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的义务。
(3)传承主体要配合文化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信息内容要全面、详实。
(4)传承主体要积极参与非遗公益性宣传。
政府应该为非遗代表性项目搭建节庆平台、宣传平台、展示展销平,传承人在政府搭建的平台和组织的非遗宣传活动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积极参与,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促进非遗的传承与传播,为提高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贡献力量。
第二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重视发挥各级各类保护主体的作用,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的关键。
一、何谓保护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是指负有保护责任、从事保护工作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团体和社会有关部门及个人。
它包括国际组织、国家政府、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社区与民众。
(一)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履行的主要职责:⑴制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工作准则、建议,起草和通过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法律议案。
⑵进行调研和科研,对未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出前瞻性的预测,并及时推出指导性意见。
⑶充分发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设立的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的作用。
委员会的职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列出了7条,归纳起来看,它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国际合作与援助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它负责制定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准,负责定期遴选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⑷促进各国间的交流与合作。
主要通过研讨、培训和一系列学术活动,沟通信息、交流经验,采取共同的保护行动。
共同缔结条约、互相开展合作,使各缔约国建立起完善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机制。
⑸对需要援助的缔约国,实施各种形式的援助活动。
诸如帮助培训各类所需人员,提供专家和专业人员,提供设备和技能,在必要时提供低息贷款和捐助,等等。
(二)国家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更是国家政府的首要责任,政府始终起着主导作用。
其最主要的职责是:1、建立健全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颁布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政策、法规、战略规划和指导性意见。
2、建立权威、全面、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决策机构,保证决策的合理与合法。
3、实施对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遗的保护工作。
主要包括:(1)组织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对非遗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及建立相关数据库。
(2)通过制定评审标准,组织推荐、评审及科学认定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建立非遗名录体系。
组织制定保护规划,对国家级非遗项目予以保护。
(3)组织评审、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建立传承机制。
对已认定的传承人,提供传承场所、经费资助,支持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传播等活动。
(4)对非遗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活态整体性保护。
(5)对具有市场经济价值的非遗项目,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实施生产性保护。
4、培育大众的文化自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入人心。
文化自觉,是对文化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对发展文化历史责任的主要担当。
文化自觉,即从意识上对自己文化价值的自我肯定和珍视。
为了增强民众的民族意识、文化自觉,政府采取的手段:(1)教育手段。
(2)舆论手段。
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大众媒体,宣传非遗保护的重要意义、方针原则、及相关的政策法规,表彰先进、正面引导,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
(3)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
提高民众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非遗保护意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1、非遗保护中心2、文化艺术研究院、所为非遗的抢救和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非遗研究机构的建立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3、民间团体中国民俗学会、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中国文艺家协会4、公共文化机构(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
)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
长期的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证明,图书馆、艺术档案馆在图文资料和音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存、利用上,博物馆、科技馆在对文化遗产的收藏、诠释和展出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在组织民间传统文化活动、进行辅导培训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5、传统艺术表演团体传统艺术表演团体是戏曲、曲艺、杂技等传统表演艺术形式的传承及其传承人的保护的主要机构,它肩负着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责任。
6、社区民众各种非物质文化形态是在基层社区和民众日常生活中演绎和发展的,同时,它们也是社区民众文化艺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应该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居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