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社团章程
小学合唱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合唱社团的组织管理,明确社团宗旨、活动内容、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促进合唱社团健康发展,提高学生音乐素养。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XX小学合唱社团(以下简称“合唱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以音乐为载体,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团结协作的精神,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本社团活动范围:合唱训练、演出、比赛、交流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合唱社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社团理事会:负责合唱社团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章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财务等。
2. 社团主席:理事会成员,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外代表合唱社团。
3.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社团的某一方面工作。
4. 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文件管理、会议记录、通知发布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筹集、使用和监督。
6.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制作、活动报道、社交媒体运营等。
7. 外联部:负责社团的外部联系,包括与学校、家长、社会团体等建立良好关系。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六条本社团成员分为以下几类:1. 正式成员:经过选拔,具备一定音乐基础和合唱能力的学生。
2. 预备成员:有意愿加入合唱社团,但尚未达到正式成员标准的学生。
3. 志愿者:为社团提供帮助,参与社团活动但不要求成为正式成员的学生。
第七条成员加入社团需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音乐,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
2.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合唱社团贡献力量。
3. 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第四章活动与训练第八条合唱社团定期组织合唱训练,内容包括:1. 基础乐理知识学习。
2. 合唱技巧训练。
3. 歌曲排练。
4. 团队协作训练。
第九条合唱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一场校内演出,并积极参与校外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十条合唱社团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合唱活动。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合唱社团经费来源:1. 学校拨款。
合唱队社团规章制度

合唱队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合唱队社团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条合唱队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建的音乐类社团,属于学生社团组织的一个分支,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合唱队社团设立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
合唱队指导老师有权利对社团进行管理和监督,协助学生干部做好社团工作。
第三条合唱队社团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团支部委员数名,由全体社员共同推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四条合唱队社团定期召开例会,讨论社团工作安排和活动计划,建立工作档案和活动记录。
第五条合唱队社团成员不得私自解散社团,不得违反社团章程,不得利用社团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章学习活动第六条合唱队社团注重学习和技术提升,定期举办合唱训练和比赛,提高成员的演唱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七条合唱队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要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第八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认真学习音乐知识,积极参加音乐类比赛和展示活动,展现学生的艺术风采。
第九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热爱社团,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为社团的发展和进步努力。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遵守学校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第十一条合唱队社团成员在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保持团结和谐的氛围。
第十二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爱护社团公物,不得私自挪用和破坏社团设备。
第十三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文明礼貌待人,不得有损校园形象。
第十四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不得产生人身攻击和矛盾冲突。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五条合唱队社团成员如发生违纪行为,其严重性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如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可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打击报复,直至取消其社团成员资格。
第十七条合唱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指导老师的纪律教育和管理,服从管理,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合唱队社团指导老师和学生干部。
小学音乐社团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特成立小学音乐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以“激发音乐兴趣,提高音乐技能,传承音乐文化”为宗旨,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学校团委、音乐组的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社团组织第四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辅导员若干名。
第五条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分管社团日常事务;辅导员负责社团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成员管理。
第六条社团成员分为普通成员和骨干成员。
普通成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骨干成员享有参与社团决策、组织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七条本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音乐基础知识讲座:邀请专业音乐教师为学生讲解音乐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
2. 音乐技能培训: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声乐、器乐等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音乐技能水平。
3. 音乐欣赏会:定期组织学生观看音乐剧、音乐会等,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
4. 音乐创作与表演:鼓励学生创作音乐作品,并进行校内外的演出展示。
5. 社团内部交流活动:组织成员间的音乐技能交流、心得分享,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
第八条本社团活动时间安排:1. 周五下午课后进行社团活动;2. 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时间。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九条社团成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社团安排;3. 主动学习音乐知识,提高自身音乐素养;4. 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十条社团活动经费来源:1. 学校团委、音乐组支持;2. 社团成员自愿捐赠;3. 社团活动收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经社团全体成员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小学音乐社团所有。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社团全体成员共同商讨决定。
梅小“小李杜”唱诗社团章程、计划、组织机构

“小李杜”唱诗社团章程安阳市梅东路小学辅导教师:徐飞飞安阳市梅东路小学“小李杜”唱诗社团章程为了更好的丰富学生业余生活,为爱好音乐的学生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同学们在丰富的社团活动中得到实践和锻炼,提高个人的表现能力、演唱能力、竞争能力,为培养健全人格打下基础,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同时致力于构建艺术特色学校,特制定此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的名称:安阳市梅东路小学“小李杜”唱诗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社团的主题口号:唱出个性,唱出快乐,唱出自信,唱出水平。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创造学校唱诗艺术发展的良好氛围,培养和发现人才,提升社团成员的艺术专业水准。
第五条,社团的工作目标:以日常训练求进步,以交流促竞争,以活动促提高。
第六条,社团接受学校等上级行政、音乐教研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社团成员的权利:1.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 社团成员有退出社团的权利。
(注:凡退出本团,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出社团。
)4. 社团成员有权并优先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
第八条,社团成员的义务:1. 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 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社团各项活动。
3. 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 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安阳市梅东路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三章入社团与退社团程序第九条,入社团程序:每学年社团都会开展招新活动,有音乐爱好或有特长的学生可以在招新时向社团团长报名。
因各种原因未能招新入社团者欲加入社团,须交一份入社团申请,经社团面试考察、商议后方能正式加入社团。
口风琴社团章程

凤州中心小学“小百灵”口风琴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梦幻口风琴社团。
第二条“小百灵口风琴社团是凤州中心小学展开的以音乐内容为主的社团。
第三条:乐团活动宗旨:热爱音乐、享受音乐。
通过参与不同分社团的实践活动,为爱好音乐的学生搭设一个聆听音乐、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平台,以此来提升艺术爱好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同时激发其内在的情感,使之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从而培养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使之热爱生活、热爱学习,从而带动各个学科知识的吸纳,最终让学生感受学校学习的快乐,将校园视为金色童年成长的乐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社团成员的招收采取自愿及选拔方式,经报名面试程序通过,均可成为凤州中心小学口风琴社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填写本“小百灵”口风琴团员登记表。
第二条团员的义务
1.团员有遵守本社团章程,按时参加训练、表演,执行本社团决议,维护本社团利益的义务。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3.保护社团的公共财物,维护社团的声誉。
第三章活动形式
第一条社团排练活动采取固定式和临时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排练制度:社团每周活动周四下午第四节课。
第二条场地器材管理:
1.社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本团的排练,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的清扫。
2.社团乐器、道具、乐谱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月清点一次,乐器、器材的出借须经团长批准,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小学乐器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乐器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乐器社团的管理,提高社团成员的音乐学习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乐器社团是小学提供给喜爱音乐、擅长演奏乐器的学生进行学术交流和技能提升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小学乐器社团的宗旨是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音乐的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热爱,同时提高学生的演奏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小学乐器社团的管理遵循自愿参加、平等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小学乐器社团的活动内容包括乐器演奏练习、音乐理论学习、音乐会表演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小学乐器社团设社长、副社长、团支书、成员和顾问老师等职务。
第七条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协调,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第八条团支书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文书工作,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
第九条成员参加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社团工作。
第十条顾问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活动和发展方向,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入团条件第十一条欲加入小学乐器社团的学生必须热爱音乐,具有一定的乐器演奏基础。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通过社团的选拔考试,经过团支书和顾问老师审核通过,方可加入社团。
第十三条社团不限制学生的乐器种类,鼓励多样性,但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乐器进行学习和演奏。
第十四条学生入团后必须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能够积极配合团队合作,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如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告知团支书或社长,请假。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应当遵守秩序,互相尊重,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冲突。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在练习和演出时,应当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练习,保持良好的乐器状态。
第十八条社团成员需经常与团支书和老师沟通,及时反馈学习情况和团队建设意见。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十九条小学乐器社团每周定时举行例会,旨在优化学生的乐器技能、加强团队合作。
第二十条社团定期组织乐器考级和音乐会表演活动,提高学生的演奏水平和舞台表现能力。
小学管理音乐社团工作计划
一、前言音乐社团是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音乐社团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审美情趣和团队协作精神。
为了更好地发挥音乐社团的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
2.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增强班级凝聚力。
3.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工作内容1. 社团组织建设(1)成立音乐社团,选拔热爱音乐、具有一定音乐素养的学生担任社团成员。
(2)制定社团章程,明确社团宗旨、活动范围、组织架构等。
(3)设立社团指导老师,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指导。
2. 活动策划与实施(1)开展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如合唱、独唱、器乐演奏等。
(2)组织学生参加各类音乐比赛、演出,提升学生的自信心和舞台表现力。
(3)定期举办音乐讲座、培训班,邀请专业老师为学生传授音乐知识。
(4)组织学生参观音乐厅、博物馆等,拓宽学生的视野。
3. 社团管理(1)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确保社团活动有序开展。
(2)定期召开社团会议,讨论社团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3)加强社团成员的沟通与交流,提高社团凝聚力。
4. 宣传与推广(1)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音乐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影响力。
(2)邀请家长、教师参与社团活动,增进家校互动。
(3)通过媒体报道,展示音乐社团的成果,提升学校形象。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提高社团成员的音乐素养,定期组织培训。
3. 丰富活动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4. 加强与其他社团、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拓宽社团发展空间。
5.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五、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季度:成立音乐社团,选拔社团成员,制定社团章程。
2. 第二季度:开展音乐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比赛、演出。
3. 第三季度:举办音乐讲座、培训班,参观音乐厅、博物馆等。
4. 第四季度:总结社团工作,表彰优秀成员,策划下一季度活动。
小学音乐社团的规章制度
小学音乐社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促进学生音乐创作能力和音乐综合素质的提升,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班集体凝聚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年级学生音乐爱好者组成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音乐社团的宗旨是:以音乐为媒介,激发学生音乐潜力,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艺术修养。
第四条音乐社团的指导教师应具备音乐教学经验和丰富的音乐艺术素养。
第五条音乐社团的成员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合作,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音乐社团设置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等职务,由社团成员自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音乐社团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社团发展规划和活动安排,接受成员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音乐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排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九条音乐社团每学年组织一次音乐会,为学校师生献上精彩的音乐表演。
第十条音乐社团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和评价。
第三章活动开展第十一条音乐社团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组织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欣赏、音乐创作、音乐演奏等。
第十二条音乐社团应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鼓励学生分享音乐经验和心得,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音乐社团可以邀请专业音乐人士进行指导和培训,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和技能。
第十四条音乐社团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音乐活动,为社会献上美妙的音乐。
第十五条音乐社团应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塑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音乐,树立正确的音乐观念和人生态度。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音乐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社团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维护社团形象。
第十七条音乐社团成员应当爱护学校的音乐设施和器材,妥善使用和保管,禁止私自挪用或损坏。
第十八条音乐社团成员应当遵守演出纪律,认真准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服从指挥和协作配合。
第十九条音乐社团成员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严肃处理严重违纪事件。
音乐类社团
音瑟音乐社团章程一、社团的性质:社团是由喜爱音乐的同学自发组织而成,为的是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社团的宗旨:以完美的音乐旋律连接天南地北心情,在音乐中绚烂我们的青春。
三、社团以登岗中学学生为成员,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四、社团的活动:内容1.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宣传文艺教育的路线与政策。
2. 积极健康地作好校园文化的传播工作,真诚的以音乐的形式来表达心声。
3. 社团开办社团内的想唱就唱活动,并在每学年办一到两次登岗中学内的校园歌手大赛,给予同学一个更好的展示自己的平台。
4. 积极认真的完成校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种任务。
5. 联合其他社团举办活动,以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社员申请加入社团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必须是登岗中学在籍学生;(二)承认社团章程;(三)是本着积极;健康的心态;以及对音乐拥有的高度热情。
社员入社的程序是:(一)自愿报名(二)通过社团安排的面视考核(三)通过考核的同学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社员证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社团的活动;(三)获得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六、社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社团的决议;(二)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四)按规定交纳社费;(五)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社团,并交回社员证。
(必须载明社员退社的办法)。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都由社团成员2/3以上社团成员到场的会议上表决决定通过。
同时此会议还拥有:(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七、社团机构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
小百灵合唱社团章程制度
小学小百灵合唱社团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小百灵合唱社团第二条,社团性质:是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由爱好唱歌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小百灵合唱社团本着旨在让天籁之声重返校园,对小学生进行听觉和乐感的培养,发展学生综合音乐素质,潜移默化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渗透统一指挥,让学生能具有严以律己通过不同的发声练习来规范学生的声音、进一步提高演唱水平和演唱技巧。
通过练唱中外少儿合唱歌曲,来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和自身素质弘扬合唱艺术,活跃社团文化,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一)组织社员开展以合唱为主的多种学习活动,以提高社员的声乐演唱技巧、音乐素养、舞台表演等专业技能,培养社员团结合作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二)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等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扩大社团的影响,创建并弘扬学校的人文精神;(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兴趣,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日常活动第五条,社团的活动时间、地点:(一)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二下午课外活动。
(二)社团的活动地点:合唱教室。
第六条,社团的主要活动内容:(一)演唱的技巧,合唱的声音、音准等方面的训练;(二)分析并演唱中外小学生优秀合唱作品;(三)赏析中外经典合唱作品,了解合唱发展史,学习音乐理论知识;(四)合唱声部和谐能力的培养,声部间平衡和配合以及音色的调配等技巧训练;(五)开展音乐会、艺术节等交流、演出、比赛等活动。
第三章社员第七条,社员入团条件:(一)拥护并自愿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二)热爱合唱艺术,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第八条,社员的入团程序:(四)采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第九条,社员的退团程序:(一)新社员在入社一个月内,为试学期,通过学习培训后,由老师行考核决定除名或转正社员参加演出或比赛时,由指导老师根据歌曲艺术要求及团员综合素质进行挑选;(二)正式社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退社,如中途退团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查通过,方可退团,否则以违纪,接受学校相应处分;(三)社员入社超过一学年后,退社要提前两周添写退社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退社;(四)对违反社团的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被勒令退社,并接受学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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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龙路实验学校小学部音乐社团章程
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毓龙路实验学校小学部音乐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2、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3、社团是小学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5、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二章音乐社宗旨
1、拓宽学生视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音乐表现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
3、发挥学生特长,培养音乐新苗,为高一级音乐院校输送人才。
4、辅助音乐学科教学,展示音乐教学的成绩与特色。
第三章组织
1、音乐社成员:全体在校学生,凡提出申请要求自愿加入者,均享有入社资格。
2、音乐社组织机构:音乐社设社长1名,副社长3名,理事若干名。
理事由本人申请,经音乐社选举后产生。
音乐社理事职责:a.全面提高自己的音乐修养,做普通音乐社成员的表率。
b.、协助社长组织各项活动。
c.根据音乐社要求,认真组稿,并参与审稿、校稿等编辑工作。
社长、副社长由提名,经音乐社全体理事会选举后产生。
社长、副社长负责日常事务。
学生理事、社长、副社长的聘期均为一年。
3、音乐社指导组:音乐社在学校艺体部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由本校社团管理部负责具体指导。
第四章活动
1、音乐社常规活动:校园课外音乐活动,音乐指导、讲座。
2、音乐社活动形式:音乐社活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
定期活动时间为周末社员活动时间。
此外,将不定期组织社员参加校内外各种音乐赛亊。
3、与校外音乐社团进行交流。
4、音乐社将不定期邀请校内外的相关专业人士,开设讲座,对社员进行指导,以提高社员的音乐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就近观看音乐演出活动。
第四章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音乐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a.参与音乐社活动的权利。
b.享受指导教师具体指导的权利。
c.享有音乐社设施的使用权。
d.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有权在音乐社展演或刊物上发表。
e.对音乐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音乐会社成员有以下义务:
a.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声誉的义务。
b.在完成日常学习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进行音乐学习和创作,创作出优秀作品。
c.爱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第五章经费
本社的经费来源:
a.社员缴纳的活动费用。
b.学校拨款。
第六章社团理事会成员
会长:孙娟
副会长:
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