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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产前筛查是一种通过检测孕妇的血液或其他方法来评估胎儿可能患有某些常见遗传疾病或染色体异常的方法。

这些疾病和异常的早期筛查可以提供给家庭选择合适的管理或干预手段,以提高新生儿的生存和生活质量。

然而,由于产前筛查的成本较高,许多家庭可能无法负担这项服务。

为了确保每个家庭都能获得这个重要的医疗检测,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标和目的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提供质量高、可靠的产前筛查服务,以确保每个家庭都能获得这项服务,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

具体目的包括:1.为家庭提供免费的产前筛查服务,以提高新生儿的生存和生活质量;2.减少遗传疾病和染色体异常所导致的不良妊娠结果;3.为家庭提供遗传咨询和支持,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健康决策;4.促进社会公平,并缩小贫富差距。

三、实施步骤及流程为了实施免费产前筛查方案,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流程:1.筹备阶段:–成立项目团队,包括产前筛查专家、遗传学家、妇产科医生和医疗管理人员等;–制定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和预算等;–寻求相关政府部门和慈善组织的支持和合作。

2.宣传和注册阶段:–宣传免费产前筛查方案,包括利用社交媒体、印刷品和电视广告等渠道;–向家庭提供注册渠道,包括线上注册和线下注册点。

3.预约和检测阶段:–家庭根据注册信息预约产前筛查服务;–安排专业医疗人员进行产前筛查,包括血液检测、超声波检查和其他必要的方法;–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家庭,并提供遗传咨询和支持。

4.结果解读和管理阶段:–由遗传学家和妇产科医生共同解读产前筛查结果;–根据结果,制定个性化的管理和干预方案,包括妊娠监测、医学治疗和遗传咨询等;–提供定期随访和支持,以确保家庭得到持续的关注和帮助。

四、预期效果和成果评估免费产前筛查实施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1.提高新生儿的生存和生活质量;2.减少遗传疾病和染色体异常导致的不良妊娠结果;3.增加家庭的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4.缩小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平等。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1. 引言产前筛查是指通过对孕妇进行一系列检查和测试,以早期筛查出孕妇是否有患有某些常见的胎儿遗传性疾病的风险。

产前筛查项目是一个帮助孕妇和家庭做出明智决策、减少胎儿疾病风险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将介绍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方案。

2. 实施目标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目标如下:1.提供准确、可靠的孕期信息,帮助孕妇了解胎儿的健康状况。

2.早期发现胎儿潜在遗传性疾病的风险,为家庭提供风险评估和咨询服务。

3.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干预和治疗建议,减少胎儿的疾病发生率。

3. 实施步骤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步骤如下:步骤一:咨询和信息收集1.孕妇预约产前筛查服务,并接受初步咨询。

2.收集孕妇的个人和家族病史,包括既往疾病和遗传病史。

3.孕妇接受血液检测和超声波检查等初步筛查。

步骤二:实验室检查和遗传咨询1.孕妇的血液样本送往实验室进行遗传学检查。

2.实验室对血液样本进行分析,评估孕妇是否存在胎儿遗传性疾病的风险。

3.遗传咨询师与孕妇进行面对面的咨询,解释检查结果和可能的风险。

步骤三:风险评估和报告1.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遗传咨询师的评估,确定胎儿患病的风险水平。

2.生成详细的风险报告,报告中包含风险概率和建议的下一步行动。

步骤四:医疗干预和治疗1.对高风险孕妇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确诊胎儿是否存在遗传疾病。

2.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和治疗建议,帮助孕妇做出是否继续妊娠的决策。

4. 技术要求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需要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实验室设备:必须具备高效的遗传学实验室设备,包括PCR仪器、DNA测序仪等。

2.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用于管理孕妇的个人信息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3.信息安全保障:对孕妇的个人信息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严格的保密和安全管理。

5. 项目效益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将带来以下效益:1.提高孕妇和家庭对胎儿遗传性疾病的认识和理解。

2.早期发现胎儿遗传性疾病的风险,提供早期治疗和干预的机会。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优秀范文5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优秀范文5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生促进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推动我县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切实做好我县优生促进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 [2010]2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实现关口前移,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涉及免费孕前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孕前检查费按100元每对夫妇的标准,由省、市财政分别配套20元,专项列支,专款专用,县财政配套60元。

第四条目标人群为我县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2随访就诊时间;②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县站直接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和转诊,并开展随访服务,进行优生指导。

第十条接受孕前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到上级医疗部门检查,检查所需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对孕前检查当事人免费孕检项目以外的疾病及异常情况,定点免费孕检单位不承担医疗责任。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十二条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全县免费孕前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要求汇总考核定点单位免费孕检的具体实施工作和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宣传、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负责利用婚姻登记的时机,对当事人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孕前检查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益处,增强当事人在计划怀孕之前主动接受孕前检查的意识。

第十四条县财政局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将计划内孕前筛查所需的县级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计划内孕前筛查需100元,省、市财政分别配套20元,县财政配套60元。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本文将介绍一个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目标、筛查方法、实施步骤、人员配置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项目背景:随着科技的进步,产前筛查已经成为妇产科领域的重要工具之一,可以有效地提前了解胎儿是否存在某些遗传缺陷和其他严重疾病,有助于母亲和医生做出合适的决策,更好地保护胎儿的健康。

二、项目目标:该项目的目标是提供一种全面、准确、高效和安全的产前筛查服务,帮助妇女和家庭及时了解胎儿的健康情况,以及指导后续的关注和治疗。

三、筛查方法:采用无创产前筛查方法,主要包括妊娠非侵入性产前基因筛查(NIPT)、超声筛查和相关血液检测等。

四、实施步骤:1. 确定合作伙伴:与相关医疗机构、实验室和生物技术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确保项目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2. 筛查前咨询:为准妈妈提供详细的咨询和解答,了解她们的需求、疑虑和期望,解释筛查的目的、方法、风险和注意事项。

3. 筛查流程:根据准妈妈的个人情况制定筛查方案,包括选择适合的筛查方法、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检查,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结果解读和解释:为准妈妈和家庭提供筛查结果的解读和解释,协助他们理解结果的意义和可能的影响,并根据需要提供进一步的咨询和指导。

5. 跟踪和复查:根据筛查结果和准妈妈的意愿,及时跟踪胎儿的健康情况,进行必要的复查和监测,为后续的关注和治疗提供支持和指导。

五、人员配置:1. 医学专家:负责咨询、解读和解释筛查结果,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2. 护士和技术人员:负责采集样本、检测和监测等操作,确保筛查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

3. 咨询师:负责与准妈妈进行沟通、咨询和解答,提供情绪支持和心理疏导。

六、风险控制措施:1. 质控体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筛查过程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 风险告知:在筛查前对准妈妈进行风险告知,包括筛查结果的假阳性和假阴性可能性,帮助她们做出知情决策。

3. 合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准妈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她们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每位准父母在孕育新生命前拥有健康的身体状态,提高出生儿童的质量和整体健康水平,我们制定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旨在为准父母提供全方位的身体检查和专业指导,帮助他们做出更加明智的孕育决策,确保胎儿的健康发育。

一、背景介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孕前优生检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及早了解准父母的身体状况和潜在风险因素,有助于减少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为了健康的下一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必要之举。

二、实施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每位准父母提供全面、专业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旨在发现并预防胎儿发育缺陷、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提高出生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

三、实施步骤(一)预约登记准父母可通过电话、在线平台或前往所在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预约登记。

确保准父母的个人信息得到保护和保密。

(二)基础检查1. 体格测量:测量身高、体重、腰臀比等指标,并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2. 健康问询:通过询问个人疾病史、家族遗传病史等方式,获取准父母的健康状况信息。

3. 常规检查:包括血压、血糖、心率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检测,以及常规尿液和血液检查。

(三)专科检查1. 妇科检查:通过妇科专家对女性进行妇科检查,包括子宫和附件的形态、位置、大小等方面的评估。

2. 男科检查:通过男科专家对男性进行相关检查,包括生殖器官、精液质量、激素水平等方面的评估。

(四)遗传咨询通过遗传学专家对准父母的遗传背景进行深入了解,评估可能的遗传风险和潜在的染色体异常。

针对有遗传疾病风险的准父母,提供遗传咨询和遗传咨询报告。

(五)心理支持针对孕前检查可能带来的压力和焦虑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帮助准父母舒缓情绪、培养积极的心态。

(六)健康宣教根据准父母的个人情况,针对孕前、孕期及产后的健康管理知识进行宣教。

包括饮食营养、生活习惯、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指导。

四、评估与总结为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将定期组织评估和总结会议。

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孕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以便及早发现和干预胎儿异常,保障母婴健康。

二、服务对象1. 所有符合条件的孕妇,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

2. 孕妇年龄在18-35岁之间。

3. 孕妇怀孕时间为15-20周。

三、服务内容1. 免费提供一次全面的产前筛查,包括血液学检测、超声波检查、唐氏综合症筛查等。

2. 免费提供一次产前诊断,对于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将提供进一步的诊断服务,包括羊水穿刺、绒毛取样等。

四、实施步骤1. 宣传和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医院宣传、网络宣传等,广泛宣传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内容、对象和申请流程,提高孕妇的知晓率。

2. 预约和登记:孕妇可通过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途径预约和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孕妇将被纳入服务对象名单。

3. 筛查和诊断:根据预约时间,孕妇将接受免费的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

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将接受进一步的诊断服务。

4. 结果反馈:对于筛查和诊断结果,医院将及时向孕妇反馈,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

5. 跟踪随访:对于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医院将进行跟踪随访,确保及时干预和治疗。

五、保障措施1. 人员配置:医院将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超声波技师等,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设备保障:医院将保证筛查和诊断所需的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3. 经费保障:政府将全额资助产前筛查与诊断经费,确保服务的免费提供。

4. 培训和质量控制:医院将对参与服务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的质量。

六、预期效果1. 提高孕妇的产前筛查率,及早发现和干预胎儿异常。

2.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9篇(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9篇(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1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依据(锡署办发[]26号)精神,为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即对全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年内每人进行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内容,通过为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促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惠及民生,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原则。

通过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检查项目。

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

结合预约服务,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保证服务对象就近接受安全可靠的`服务。

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原则。

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服务。

严格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

健康指导,随访服务原则。

生殖健康检查与宣传指导和随访服务相结合,帮助服务对象树立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进而提高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建立随访服务和转诊制度。

对查出患有疾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给予成本收费的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意见,并跟踪随访,实现早治疗早康复。

三、总体要求1、综合实施。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宣传、卫生、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周密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保障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实施并完成好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

2、保障经费。

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经费, 要根据(锡署办发[20xx]26号)要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不得用“四术费”和方案生育事业费顶替免费检查服务经费。

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办〔X〕1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服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X 省儿童发展规划(X—X年)》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X政办明电〔X〕49号)等要求,为抓好落实,确保此项重点民生实事在X市的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免费筛查。

通过实施民生实事,普及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全面提升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建立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提高孕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出生缺陷防治长效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服务对象、内容(一)服务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X市户籍或夫妇双方非X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二)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免费筛查服务。

孕妇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新生儿可享受一次免费“两病”(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服务。

三、服务原则(一)免费服务原则。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享受一次免费筛查服务。

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医疗保健机构不准搭车检查、不准变更检查项目、不准搭车收费。

(二)知情选择原则。

筛查服务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服务。

(三)义务告知原则。

承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内容的义务,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一、引言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是现代医学技术的重要应用之一,旨在早期发现和干预新生儿遗传性、代谢性和先天性疾病,以提高新生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操作流程,以确保筛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项目目标1.提供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覆盖所有新生儿群体。

2.提高新生儿疾病的早期发现率,降低患病儿童的病死率和残疾率。

3.提供新生儿家庭关于疾病筛查相关知识的宣教,增强家长的健康意识和筛查参与度。

4.建立健全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数据库,为疾病流行病学和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三、项目实施流程1.预筛查阶段(1)宣传准备:在孕期宣传中加大对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孕妇和家庭对该项目的认识和了解。

(2)建筑筛查机构:在医疗机构中建设具备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的实验室和设备,并培养相关医务人员。

2.筛查阶段(1)登记与访视:新生儿出生后,由医务人员及时登记其基本信息,并访视家庭,了解家族病史和孕产过程。

(2)采样与分析:对新生儿进行血液、尿液或唾液采样,送至实验室进行相关检测和分析。

其中,检测项目应包括遗传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等。

3.数据管理阶段(1)建立数据库:将筛查结果及相关基本信息录入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分析与应用:对筛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筛查项目的效果,并提供科学依据用于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实践。

四、项目保障措施1.资金保障:政府应出资支持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实施,并提供相关设备和用品的采购经费。

2.人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提升其在新生儿疾病筛查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3.设备保障:为筛查机构提供先进的筛查设备和实验室条件。

4.法律法规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新生儿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五、宣教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凤阳县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报告书

凤阳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为打造健康凤阳,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关于印发V滁州市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凤阳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建立和完善产前筛查三级网络和双向转诊机制;2、孕早期(11-13+6周)B超NT检测率达75%以上;3、孕中期(15-20 +6周)血清学筛查率达90%以上;4、血清学筛查高风险随访召回率达95%以上。

二、工作内容(一)孕早期B超NT检测1、服务对象:在凤阳县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孕妇。

2、检测时间:妊娠11-13 +6周。

3、检测内容:妊娠孕周,胎儿数目、绒毛膜性、胎心搏动及胎儿附属物检测,在胎儿正中矢状面下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区域,即NT值(正常NT厚度为0-3mm )。

4、做好孕早期保健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教,指导做好孕中期血清学筛查。

5、工作流程: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做好早期孕妇保健工作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孕早期B超NT检测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早孕孕妇,在孕11 -13+6周时间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进行咨询与申请,进行免费B超NT检测。

指导孕中期血清学筛查的时间和服务地点。

5、结果反馈与跟踪随访: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对孕妇B超NT检查结果进行检测前和检测后的咨询和指导。

对NT值在0-3mm,继续孕期保健并指导孕妇进行孕中期血清学筛查;NT值〉3mm ,指导孕妇转诊至产前诊断机构进行后续的排畸筛查,以进一步确认胎儿异常的风险。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负责对B超NT检查结果异常孕妇建立专案并跟踪随访。

(二)孕中期母体血清学筛查1、筛查对象:在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妇,预产期当日年龄<35周岁单胎孕妇(不含试管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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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为打造健康凤阳,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关于印发<滁州市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凤阳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建立和完善产前筛查三级网络和双向转诊机制;2、孕早期(11-13+6周)B超NT检测率达75%以上;3、孕中期(15-20+6周)血清学筛查率达90%以上;4、血清学筛查高风险随访召回率达95%以上。

二、工作内容(一)孕早期B超NT检测1、服务对象:在凤阳县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孕妇。

2、检测时间:妊娠11-13+6周。

3、检测内容:妊娠孕周,胎儿数目、绒毛膜性、胎心搏动及胎儿附属物检测,在胎儿正中矢状面下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区域,即NT值(正常NT厚度为0-3mm)。

4、做好孕早期保健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教,指导做好孕中期血清学筛查。

5、工作流程: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做好早期孕妇保健工作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孕早期B超NT检测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早孕孕妇,在孕11-13+6周时间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进行咨询与申请,进行免费B超NT 检测。

指导孕中期血清学筛查的时间和服务地点。

5、结果反馈与跟踪随访: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对孕妇B超NT检查结果进行检测前和检测后的咨询和指导。

对NT值在0-3mm,继续孕期保健并指导孕妇进行孕中期血清学筛查;NT值>3mm,指导孕妇转诊至产前诊断机构进行后续的排畸筛查,以进一步确认胎儿异常的风险。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负责对B超NT检查结果异常孕妇建立专案并跟踪随访。

(二)孕中期母体血清学筛查1、筛查对象:在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妇,预产期当日年龄<35周岁单胎孕妇(不含试管婴儿)。

2、筛查时间:妊娠15-20+6周以内。

3、筛查内容:与产前筛查技术相关的产前咨询;评估胎儿患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风险;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4、筛查网络:(1)一级网络:提供孕期保健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2)二级网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三级网络: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

(4)高风险、临界风险孕妇由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负责转诊。

凤阳县周边的产前诊断转诊协议单位有: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和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5、工作流程:(1)健康宣教: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好常规孕期保健工作的同时,应广泛开展产前筛查的对象、意义和目的等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

妊娠满15周,分娩时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单胎孕妇,应发放《产前筛查告知书》(附件 1),免费为其在妊娠 15-20+6孕周期间进行产前筛查。

(2)咨询与申请:全县开展产前检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置咨询门诊,由专人负责对孕妇进行咨询,提供产前筛查信息,让孕妇充分理解产前筛查技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在知情选择和孕妇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免费《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医生填写《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申请单》(附件2)交给孕妇。

《产前筛查申请单》应填写以下内容: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出生日期、民族、体重、末次月经日期、B 超测量相关数据、单胎或多胎妊娠、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采样日期等,以上内容与筛查结果密切相关,不可误填、漏填。

(3)标本的采集与运送A、县级及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前筛查采血点。

在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或产检时初次检测时,为符合免费产前筛查条件的孕妇填写免费《产前筛查申请单》,孕妇持免费《产前筛查申请单》,采集血样,标本为静脉血3-5mL,不抗凝,离心后-20度保存血清标本。

(滁州市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递送制度见附件3)。

B、产前筛查所需材料(试管、针头、恒温箱、标本盒、同意书和申请表)由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统一配发。

C、产前筛查孕妇基本信息登记要求。

产前筛查申请单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随血样本一同送至产前筛查机构。

D、使用唯一编码。

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 4 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

做到“三查九对”,三查: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信息进行核对,即九对:对姓名、年龄、编码、末次月经、B 超、孕周、体重、地址和通讯电话。

E、筛查前必须进行B超检查,以确诊胎儿宫内情况及孕龄,如不能取得 B 超孕龄,则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月经不规则或末次月经不清楚,则必须进行 B 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准确到天数,早孕期统一以头臀径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为准。

F、各采血单位采血后应将血清标本信息及《产前筛查申请单》及时录入产筛信息系统。

由市产前筛查中心负责收集、递送。

于每周一次到全县各采血点收取血清标本和《产前筛查申请单》。

对不合格血标本,采血单位必须督促并确保孕妇在1-2工作日内重新采血,并做好相关记录。

如标本超出孕周或孕周不到,由采血单位退单或按规定时间重新采集及填写《产前筛查申请单》。

6、结果反馈与跟踪随访:(1)对于筛查低风险报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收到市筛查中心低风险报告2天内反馈给各城区、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督促产前筛查低风险的孕妇定期进行产前保健,并跟踪随访至产后1个月。

(2)对于高风险、临界风险报告,由市产前筛查中心直接通知孕妇到滁州市产筛中心咨询门诊,并由市产前筛查中心提供产前诊断相关咨询,指导其选择产前诊断方法,转诊到产前诊断协议单位做进一步的产前诊断。

市产前筛查中心负责对筛查高风险、临界分险的孕妇建立专案并跟踪随访。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前筛查咨询门诊负责协助市产筛中心对高风险、临界风险的孕妇的召回、随访工作。

7、产前筛查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4)。

三、职责分工(一)县卫计委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产前筛查工作的网络建设、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工作。

(二)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1、负责产前筛查的临床技术服务、网络管理、信息档案管理及实验报告的反馈。

提供产前筛查的技术咨询、血清标本实验室检测等技术服务。

2、接受凤阳县医疗保健机构产前筛查的转诊,接受对产前筛查结果异常者的咨询。

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档案,对筛查结果为高风险、临界风险者进行跟踪随访。

3、承担对全市产前筛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定期对产前保健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4、掌握产前筛查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前筛查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与应用。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接受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并负责对本县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技术考核与质量控制。

2、承担全县免费B超NT检查结果超出标准范围的孕妇建立专案并跟踪随访工作。

3、协助市产筛中心做好本县辖区血清标本的验收、筛查结果的反馈工作,做好可疑病例的召回、追踪和随访工作。

负责本县辖区血清学筛查低风险孕妇的追踪随访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全县产前筛查技术资料,定期向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提供相关信息。

4、负责本辖区产前筛查资金的管理。

(四)各医疗机构1、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专职医生进行产前筛查的宣传教育及咨询,做到知情选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采血单位负责本机构血液标本的采集,分离储存。

3、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孕妇,协助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做好高风险、临界风险病例的召回与追踪。

4、做好产前血清学筛查病例相关资料的登记、收集、汇总、上报,并对有关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定期自查。

5.接受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及凤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信息管理建立凤阳县产前筛查季度报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辖区产前筛查基本信息、高风险人数、产前诊断人数,无创产前检查人数,以及确诊异常情况,每季度上报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中心。

五、工作资金保障1、我县孕早期(11-13+6)B超检查胎儿、子宫情况和NT筛查共104元;孕中期血清学筛查需要费用200元。

每年共需检查费用304万元,由县财政负担。

2、对于血清学筛查高风险的孕妇,需要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的贫困孕妇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的诊断补助。

每人需要2500元左右,共需要15万元,由县财政负担。

六、督导和考核1、县卫计委每季度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县卫计委对未按照规定开展产前筛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规开展产前筛查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将产前筛查宣教率、孕妇知晓率、产前筛查率、低风险孕妇跟踪随访率等指标列入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年度妇幼与计生工作考核。

七、组织管理成立“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管理小组”,负责产前筛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管理(名单附后)。

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光前(县卫计委主任)副组长:刘洪锦(县卫计委党委委员)成员:姜正勇(县妇计中心主任)傅继荣(县人民医院院长)卢红术(县中医院院长)孟杰(府城镇卫生院院长)李明(武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司长雷(临淮镇卫生院院长)丁伟(板桥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唐传斌(小溪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郭树立(大溪河镇卫生院院长)周玉民(红心镇卫生院院长)刘登先(总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传龙(殷涧镇卫生院院长)李兰全(官塘镇卫生院院长)刘金川(西泉镇卫生院院长)郭卫勇(刘府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闫茂珍(大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怀超(枣巷镇卫生院院长)唐小雨(凤阳县鼓楼医院院长民营)王执坤(凤阳县惠民医院副院长民营)凤阳县产前筛查工作管理小组组长:刘洪锦(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组长:符广志(县卫计委公卫办主任)姜正勇(县妇计中心主任)成员:胡维艳(县妇计中心副主任)宋燕敏(县妇计中心副主任)朱广玲(县妇计中心孕产妇保健部主任)刘宪芳(县妇计中心护理部主任)卫伟(县妇计中心管委会成员)徐菊声(妇计中心信息科主任)附件:1、产前筛查告知书2、滁州市产前筛查中心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申请3、滁州市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递送制度4、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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