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汇报

罗田县妇幼保健院关于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资质工作复审效验的汇报﹙二0一七年八月七日﹚各位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省卫计委制定的《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卫计委关于开展2017年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县卫计局非常重视,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确保通过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复审效验工作。
县妇幼保健院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完善复审效验准备工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成立专班,加强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组织管理县妇幼保健院为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复审效验工作成立了产前筛查技术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家组由从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副主任医师担任责任人,由产前筛查门诊、检验科、超声影像科、基层保健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产前筛查的临床技术服务、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二、按照要求,完善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所需条件1、人员配备情况产前筛查科:有医师6人,都具备妇产科执业医师资格,其中:副主任职称 2人、中级职称3人、大专以上学历6人。
超声影像科:有医师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产科超声执业医师资格。
检验科生化免疫实验室:有技师3人,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都具备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产前筛查科、超声影像科、检验科生化免疫实验室医务人员都熟悉有关产前诊断、产前筛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2、房屋场所(一)产前筛查门诊配备诊室 1间、候诊室 1间、检查室1间,环境安静、温馨.(二)超声诊室2间、候诊室1间。
(三)生化免疫室面积安排合理,具有恒温设施,满足设备放置和人员操作的需要.(四)宣教室1间、孕妇学校1间.3、设备配置(一)产前咨询室有电话(0713-*******)、宣传画册。
(二)宣教室有放像设备、宣传画册、挂图、宣教光盘、教具。
(三)超声影像室有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二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台、图象处理设备3台。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及家属。
三、工作原则1. 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2. 综合运用生物、医学、遗传学等技术手段;3. 遵循科学、规范、保密、自愿的原则;4. 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
四、工作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知识,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 健康指导:为孕产妇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指导,包括生活方式、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建议。
3. 产前筛查:在孕早期开展产前筛查,主要包括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等遗传性疾病的筛查。
4. 产前诊断:对筛查高风险的孕产妇,进行进一步的产前诊断,包括羊水穿刺、绒毛取样、脐血采集等。
5. 遗传咨询:为孕产妇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帮助其了解遗传病的风险、诊断、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知识。
6. 干预与转诊:对诊断结果为高风险或确诊为遗传病的孕产妇,及时给予干预措施,并协助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7. 随访与关爱:对经过筛查、诊断、干预的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爱。
五、工作流程1. 建立孕产妇信息档案,进行全面健康状况评估;2. 根据孕产妇的风险因素,制定个性化产前筛查计划;3. 开展产前筛查,收集相关数据,评估风险;4. 对高风险孕产妇进行产前诊断,明确诊断结果;5. 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协助孕产妇制定干预措施;6. 实施干预措施,必要时协助转诊;7. 定期随访,了解孕产妇健康状况,提供关爱和支持。
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 提高专业素养,加强人员培训;3. 完善设施设备,确保检测质量;4. 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
七、工作总结与评估定期对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国母婴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产前筛查工作计划和总结

产前筛查工作计划和总结一、引言产前筛查是指在孕妇怀孕期间对胎儿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以了解可能存在的遗传疾病、先天性异常或其他风险因素,以促进早期诊断和干预。
产前筛查工作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本文将围绕产前筛查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展开讨论。
二、产前筛查工作计划1. 建立产前筛查工作团队产前筛查涉及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应建立由产科医生、遗传咨询师、心理医生、护士等组成的工作团队,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2. 宣传和教育制定宣传和教育计划,向孕妇宣传产前筛查的重要性和方法,提高孕妇的知情率,促进产前筛查的主动参与。
3. 完善产前筛查流程制定产前筛查的具体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包括孕妇问卷调查、基础检查、超声检查等环节,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4. 建立合理的筛查指标根据地区、民族和疾病流行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合理的产前筛查指标,为孕妇提供准确的筛查结果和建议。
5. 优化筛查技术不断更新产前筛查技术,引进先进的基因检测、胎儿超声诊断等技术手段,提高产前筛查的准确性和预测价值。
6. 建立档案和信息系统建立孕妇产前筛查档案和信息系统,将筛查结果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归档,为孕妇提供个性化的医学建议和管理方案。
7. 加强教育和咨询开展产前筛查相关知识和咨询的培训活动,提高相关医护人员和孕妇的专业水平和健康意识,保障产前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三、产前筛查工作总结1. 已取得的成绩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产前筛查工作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产前筛查技术不断更新,筛查覆盖率和准确性得到提高,大大降低了遗传病和胎儿异常的发生风险。
孕妇对产前筛查的接受度和参与度也逐渐提高,产前筛查工作在社会各界的认可度日益提升。
2. 存在的问题产前筛查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技术水平不够、筛查资源不足、孕妇知识普及度不高等。
产前筛查工作中个性化和精准化水平有待提高,还需要加强产前筛查政策的完善和落实。
3. 未来发展方向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产前筛查工作的法规政策,提高产前筛查技术水平,加强产前筛查科研与创新,制定更加合理和严格的筛查标准,提高孕妇的产前筛查覆盖率和准确性,促进产前筛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产前筛查是指在孕妇妊娠期间进行的一系列检查和测试,旨在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和筛查出可能存在的遗传疾病或先天性异常。
为了确保产前筛查的质量和准确性,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一、前期准备在实施产前筛查质量控制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筛查的目标和范围,确定需要筛查的遗传疾病和异常类型。
其次,制定筛查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同时,确保筛查设备和试剂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验证工作。
二、质量控制方案1. 人员培训产前筛查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筛查技术和操作要点。
培训内容包括诊断标准、样本采集和处理、实验操作、结果解读等方面。
对于新进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独立操作的能力。
2. 样本质量控制样本质量是保证产前筛查准确性的重要因素。
在收集孕妇血液样本时,要注意采集标本的时机和方法,避免造成污染或血液稀释。
同时,对于采集到的样本要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存放或温度过高导致样本退化。
3. 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是产前筛查的核心环节,需要严格控制各项实验操作的质量。
首先,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校准状态,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测和维护。
其次,实验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验,避免操作失误和实验误差。
同时,实验室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实验记录管理、试剂储存管理、报告解读和审核等方面。
4. 质量指标监控为了评估产前筛查的质量和准确性,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指标监控体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复性和一致性监控:对同一样本进行重复测试,评估结果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对照品监控:使用标准对照品进行测试,评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外部质量评估:定期参加国家或地区组织的外部质量评估,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比对,评估实验室的水平和准确性。
5. 结果解读和报告审核产前筛查结果的解读和报告审核是保证筛查质量的关键环节。
医院两筛实施方案

医院两筛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医院两筛是指在孕妇产前检查中进行的两次筛查,旨在筛查出胎儿可能存在的染色体异常和遗传疾病。
这一筛查方案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以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方案。
1. 筛查对象确定。
医院两筛的筛查对象主要是孕妇,特别是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此外,对于有家族遗传史、曾经生育出现染色体异常或遗传疾病的孕妇,也应该列为重点筛查对象。
2. 筛查内容。
医院两筛的内容主要包括孕妇的血清学筛查和超声波筛查。
血清学筛查通过检测孕妇的血清中的相关指标,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孕酮(PAPP-A)等,来评估胎儿可能存在的染色体异常风险。
超声波筛查则通过B超等技术检查胎儿的器官结构和生长发育情况,以及发现可能存在的遗传疾病的体征。
3. 实施流程。
医院两筛的实施流程应该包括以下环节,孕妇首次产检时进行血清学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超声波筛查;孕妇20周左右进行超声波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再次评估胎儿的风险;对于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应及时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辅助检查,如羊水穿刺、绒毛活检等,以明确胎儿的健康状况。
4. 结果评估。
医院两筛的结果评估应该由专业的产科医生和遗传学专家共同进行,综合考虑血清学筛查和超声波筛查的结果,以及孕妇的个人病史和家族遗传史,来判断胎儿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为孕妇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
5. 结果通知和处理。
对于筛查结果正常的孕妇,应当及时通知并给予相应的孕期保健指导;对于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应当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和遗传咨询,帮助孕妇理解并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产前干预和治疗方案。
三、总结。
医院两筛作为孕妇产前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胎儿的健康和减少遗传疾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医院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两筛实施方案,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保驾护航。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县卫生局: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制定了《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2、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3、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4、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5、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6、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阳性患儿随访登记卡7、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季报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促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规范运行,根据《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一、省卫生厅妇幼卫生项目办负责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信息管理与上报。
二、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血片采集信息登记,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
三、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制定本地区血片编码规则,并为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并保存编码文档。
四、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接受各助产机构递送的血片时,应及时记录血片交接信息,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交接登记表》。
对于不合格血片,应及时通知采血机构,并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
五、各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机构收到血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检测,填写《湖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对于可疑阳性患儿应及时向采血机构反馈。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现将《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和《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督促落实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
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考核评估。
附件:1、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略)2、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考核标准(试行)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附件2: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考核标准(试行)湖北省卫生厅二OO六年六月一、综合管理(140分)被考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人_____________项目分值规范要求考评方法扣分办法考评情况实得分(一)组织管理401、有健全的保健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保健工作制度;院领导班子重视保健工作。
201、从事妇幼保健业务人员*占全院业务技术人员比例:省级≥10%,市级≥15%,县级≥20%。
2、各项保健工作制度健全,人员职责落实。
3、有专职院领导分管保健工作,并熟悉业务。
4、院领导班子定期研究保健工作,每季度≥1次,并解决实际问题。
5、院主要负责人经常下基层督导:每年省级≥2次,市级≥4次,县级≥6次。
1、查看人事档案等资料。
2、抽查5项以上保健工作制度与职责。
3、抽查考核分管院长或主要院领导。
4、查看院领导下基层督导记录。
产前筛查实施方案

产前筛查实施方案一、引言产前筛查是指在妇女怀孕期间通过一系列检测和评估方法,对胎儿进行系统性的筛查以识别可能存在的遗传和胚胎发育异常的一项医学检查。
产前筛查的目的是尽早发现患有某些遗传性或胚胎发育异常的胎儿,为孕妇提供恰当的医疗建议和干预措施。
本文档旨在给出一个关于产前筛查的实施方案,包括筛查的目的、实施时间、筛查项目、筛查方法和结果解读等内容,以帮助医疗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产前筛查工作。
二、产前筛查目的产前筛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早期筛查尽早发现胎儿可能存在的遗传和胚胎发育异常,为孕妇提供恰当的医疗建议和干预措施。
产前筛查的结果可以帮助孕妇作出合适的决策,例如选择继续妊娠、中止妊娠或进行特殊的护理和干预措施等。
三、实施时间产前筛查的最佳实施时间是在孕早期,通常在孕8-12周进行,但不同筛查项目的最佳实施时间可能不同。
因此,在实施产前筛查前,需要明确筛查项目所推荐的实施时间。
四、筛查项目产前筛查涉及多个项目,包括遗传性疾病筛查、染色体异常筛查和胚胎发育异常筛查等。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筛查项目:1.遗传性疾病筛查:这些筛查项目旨在检测孕妇是否携带某些遗传疾病基因,从而预测胎儿是否有疾病的风险。
常见的遗传性疾病包括囊性纤维化、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
2.染色体异常筛查:这些筛查项目通过检测胎儿的染色体结构和数量,以检测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主要包括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和帕尔柏格氏综合征等。
3.胚胎发育异常筛查:这些筛查项目旨在通过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来检测胚胎发育异常的风险。
常见的胚胎发育异常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和肢体畸形等。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的差异,筛查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产前筛查前,需要根据当地的标准和指南来确定具体的筛查项目。
五、筛查方法产前筛查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包括实验室检测、超声波检查和基因检测等。
以下是常见的筛查方法:1.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是通过采集孕妇的血液样本或唾液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来诊断遗传和胚胎发育异常的筛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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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2012-9-26 21:20:32鄂卫办发[2012]63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含附件:1、湖北省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基本条件2、21 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规范3、超声产前筛查技术规范4、血清学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5、系统胎儿超声筛查知情同意书6、湖北省产前筛查转诊单7、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季报表各市、州、县卫生局:为了推动我省产前筛查工作的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精神,省卫生厅制定了《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产前筛查技术是指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筛查。
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以减少重大出生缺陷为目的,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
为规范湖北省产前筛查技术的管理,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保障母婴健康,依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对象开展产前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应当进行产前筛查有关知识的宣传,经产前咨询、知情告知、签字同意后,针对孕期情况进行产前筛查。
二、筛查服务项目主要项目为产前咨询、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21-三体综合征及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筛查、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三、筛查机构(一)筛查机构的设置全省县级及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均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原则上每县(市、区)有一家产前筛查机构。
(二)筛查机构的认定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现场评审和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
产前筛查机构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必须达到《湖北省产前筛查技术基本标准》,并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执业许质量管理产前筛查机构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完善各项技术
操作规范。
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和追踪监测制度,建立质量监测制度并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筛查所选用的试剂、方法和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
产前筛查技术质量控制包括:产前筛查结果的质量监测和评定,产前筛查实验室技术质量保证,机构间进行实验室的能力比对试验(验证试验)、现场抽样检查和实验室质量评定,筛查所用的试剂、方法的评估,超声产前筛查技术质量控制参照《超声产前筛查技术规范》。
七、信息管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产前筛查技术信息资料的登记、统计、分析,每季度向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报送《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季报表》。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当地产前筛查工作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并按妇幼卫生报表上报时间和渠道逐级上报。
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全省产前筛查资料的汇总、分析,定期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实施步骤(一)2012 年 5 月:省卫生厅印发《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2012 年 6 月:省卫生厅举办湖北省产前筛查技术培训班。
(三)2012 年 7 月: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产前筛查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四)2012 年 8 月 1 日起:全省开始实施。
附件:1、湖北省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基本条件2、21 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规范3、超声产前筛查技术规范4、血清学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5、系统胎儿超声筛查知情同意书6、湖北省产前筛查转诊单7、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季报表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主题词:妇幼卫生产前筛查方案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 年 5 月 11 日印发拟稿:陈爱林校对:陈庆华共印 10 份附件 1:湖北省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基本条件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湖北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制定本省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机构的组织设置要求(一)设立产前筛查诊疗组,设负责人 1 名,由从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负责产前筛查的临床技术服务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二)设有承担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产前咨询、超声影像、生化免疫、信息管理和健康教育等部门。
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一)基本条件1、产前检查门诊:必须配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的妇产科执业医师。
2、产前咨询门诊:至少配备 2 名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妇产科执业医师,人员相对固定,必须接受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临床遗传学知识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超声影像:至少配备 1 名从事产科超声检查的专职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超声执业医师,接受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超声产前筛查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生化免疫实验:至少配备 1 名中专以上学历、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实验室技术主管人员,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产前筛查实验室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熟悉有关产前诊断、产前筛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专业技术基本要求1、从事产前咨询的妇产科医师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产前咨询的目的、原则、步骤和基本策略;?常见染色体病及其他遗传病的临床表现、一般进程、预后、遗传方式、遗传风险及可采取的预防和治疗措施;?常见的致畸因素、致畸原理及预防意义;?常见遗传病检测方法及临床意义;?产前筛查技术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局限性。
2、从事超声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师,应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脏器的正常和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3、从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标本采集与保管的基本知识;?标记免疫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风险率的分析技术。
三、房屋场所要求(一)产前咨询门诊至少具备诊室 1 间、候诊室 1 间、检查室 1 间。
环境要求安静、温馨;(三)
超声室至少具备诊室 1 间、候诊室 1 间;(四)生化免疫室应具备恒温设施,面积必须满足设备放置和人员操作的需要;(五)宣教室 1 间。
四、设备配置基本要求(一)产前咨询室电话、宣传画册。
(二)宣教室放像设备、宣传画册、挂图、宣教光盘、教具等。
(三)超声影像室二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台及图像处理设备 1 台。
(四)生化免疫实验室1、-70?电冰箱一台,(可根据开展项目配备)。
2、-20?电冰箱一台。
3、普通离心机一台。
4、普通天平一台。
5、恒温水浴箱一台。
6、二氧化碳细胞培养箱一台(可根据开展项目配备)。
7、倒置显微镜一台(可根据开展项目配备)。
8、超净工作台一台(可根
据开展项目配备)。
9、时间分辨免疫分析仪或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一套(可根据开展项目配备)。
10、计算机软件分析系统。
五、管理(一)必须具备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1、人员岗位责任制。
2、各项技术操作规范、诊疗常规。
3、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仪器管理及矫正制度。
5、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6、标本管理制度。
7、追踪监测制度。
8、统计、汇总、上报制度。
9、可疑阳性病例转会诊制度。
10、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11、病案管理制度:包括当事人的病史资料、检查资料、记录、结果、追踪监测资料。
12、生物安全制度。
13、应急预案。
(二)质量控制1、各类实验室质量保证。
2、机构间进行实验室的能力比对试验、现场抽样检查和实验室质量评定。
3、筛查试剂的敏感度和特异度标准等制度和执行。
4、产前筛查技术结果的质量监测和评定。
附件 2: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规范产前筛查,是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怀疑有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
产前筛查必须符合下列原则:目标疾病的危害程度大;筛查后能落实明确的诊断服务;疾病的自然史清楚;筛查、诊断技术必须有效和可接受。
为规范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根据目前医学技术发展,制定 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技术规范。
一、基本要求(一)机构设置开展 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
必须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如果有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许可,应及时对产前筛查的高危孕妇进行相应的产前诊断;如果无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许可,应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保证筛查阳性病例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产前诊断。
(二)设备要求设备配置参照附件 1 有关生化免疫实验室的要求。
二、管理(一)产前筛查的组织管理1、产前筛查必须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知情选择、孕妇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孕妇进行产前筛查。
医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