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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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85号_1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85号_1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8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对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作了一系列决策部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一个当好,三个争创”的工作目标,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廉租住房制度(三)工作目标。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无锡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如下是较新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里面有较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流程等等,一、前提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世分量证及复印件;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

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购买住房偿还贷款,公积金可以1年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复印件(首次提取)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贷款银行打印的还贷记录;给银行说提公积金用,银行会拉清单盖章给你。

6、如果是夫妻两人同时提公积金,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附浙江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程序相关文件。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担保合同,购房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2024年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二篇)

2024年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二篇)

2024年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职工的____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盖章的提取清册(提取本人签字,提取所用的卡或存折必须是支取人的)3、盖有预留印鉴的提取申请书或约定提取申请书4、购房提取时,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或产权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或产权人的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单位加盖公章的提取申请(内容自制)。

二、除提供以上资料外按照提取原因需再分别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封皮页、买卖双方名称、房屋坐落地址、住房面积、购房金额、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2)购房____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回迁房。

(1)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二手房:(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贷款的:(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无房产证原件的:①产权证收押在银行,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及长条章的产权证复印件;银行未盖章的需提供产权证收押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②产权证收押在担保机构(不包括____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的商业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担保机构公章及长条章。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

(1)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

(1)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分摊到个人的费用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

6、翻建自住房屋。

(1)____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3)乡镇以上的规划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翻建证明。

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如何计算?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

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

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往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其中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延伸阅读: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国有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模版

国有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模版

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和《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和《xxxxxx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院行字[2003]第087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现住房未达标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下同)、无房职工以及居住不可售住房职工,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职工,是指人事关系隶属xxxxxx的在京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包括原人事关系在总院,离退休后交由街道代发离退休费的人员)。

离退休后异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且当时未做其他安置的,院按照安置地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院成立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管理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负责审定住房补贴发放方案,审核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计算,监督住房补贴发放方案的实施。

院房委会负责制定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具体方案,行政基建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第五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2、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3、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4、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建筑成本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5、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无锡公积金企业服务用户操作说明书

无锡公积金企业服务用户操作说明书

公积金企业服务用户操作说明书目录一、注意事项 (4)二、登录 (6)三、欢迎页 (8)1、注销 (8)2、登录口令修改 (9)3、资金类型选择 (9)四、住房公积金 (10)1、变更业务 (10)1.1、变更业务首页 (10)1.2、增加缴存职工 (10)1.3、减少缴存职工 (13)1.4、工资基数调整 (16)1.5、单位缴存比例修改 (19)2、缴存业务 (20)2.1、缴存业务首页 (20)2.2、单位汇缴 (20)2.3、单位汇缴删除 (21)2.4、职工补缴 (22)2.5、职工补缴删除 (25)3、查询业务 (26)3.1、查询业务首页 (26)3.2、单位情况查询 (26)3.3、职工情况查询 (27)3.4、单位变更业务查询 (27)3.5、未记账汇缴业务查询 (28)3.6、单位汇缴记录查询 (30)3.7、职工汇缴记录查询 (31)3.8、批量业务结果查询 (32)五、新职工住房补贴 (33)1、变更业务 (33)1.1、变更业务首页 (33)1.2、增加缴存职工 (34)1.3、减少缴存职工 (36)1.4、工资基数调整 (39)1.5、单位缴存比例修改 (42)2、缴存业务 (42)2.1、缴存业务首页 (42)2.2、单位汇缴 (43)2.3、单位汇缴删除 (44)2.4、职工补缴 (44)2.5、职工补缴删除 (47)3、查询业务 (48)3.1、查询业务首页 (48)3.2、单位情况查询 (48)3.3、职工情况查询 (48)3.4、单位变更业务查询 (49)3.5、未记账汇缴业务查询 (50)3.6、单位汇缴记录查询 (51)3.7、职工汇缴记录查询 (53)3.8、批量业务结果查询 (54)一、注意事项1、在办理公积金企业缴存业务时,请全程使用CA证书(国地税申报使用的CA证书),否则可能导致页面及业务错误。

2、如需要切换CA证书,请先注销当前账号,否则可能导致页面及业务错误。

自-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流程

自-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流程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流程2007-4-13浏览:634来源:firstgood【字体: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依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1、购房提取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2、建房提取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还贷提取(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据。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6、离、退休提取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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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规定
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
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依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提取
(1)购买本地(包含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下同)商品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无锡市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本地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非本地商品房或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职工凭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4、本地还贷提取
(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据。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离、退休提取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
(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季度办理一次)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医疗缴费依据。

(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偿还异地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借款人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借款人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借款人首次办理该业务需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还贷情况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月还贷额、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借款人每次办理该业务时需向中心提交所提取的公积金一次性全部用于还贷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附后)。

(5)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需提供贷款银行将借款人所提支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6)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注:A、申领人申领本人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18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同户直系亲属依据以上1、2、3、4、5、11、12、13、18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户口簿(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D、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

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三、中心审批
职工携带单位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和提款手续。

(一)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2、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以百元为单位)。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失业满三年未再就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5、职工被判处刑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6、离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7、职工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告知职工到银行驻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出纳专柜办理提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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