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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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证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公司人员证件管理,维护公司人员信息安全,保证公司工作运转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外部人员。

三、证件管理的原则1. 真实性原则:公司要求员工提供真实的个人证件信息,不得使用他人证件或冒用他人身份。

2. 有效性原则:公司要求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人证件,合法有效的证件才能被公司接受并管理。

3. 保密原则:公司要求在证件管理过程中,对员工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4. 安全性原则:公司要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证件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证件信息被盗用。

四、证件的种类1. 身份证:作为最基本的个人身份证明,所有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并在公司进行备案。

2. 学历证书:公司要求员工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并进行备案管理。

3. 工作证明:公司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材料,进行备案管理。

五、证件的管理流程1. 入职时,员工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等必要证件,并由负责人进行核实和备案。

2. 公司将员工的个人证件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并进行密级处理,保证证件信息的安全性。

3. 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归还公司提供的工作证明及其他证件,并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领回。

六、违规处理1. 如有员工提供虚假证件信息或冒用他人身份,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 如有员工泄露公司证件信息,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七、保密措施1. 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在证件管理过程中,严格保守员工的个人证件信息,不得随意外传或泄漏。

2. 公司将建立专门的保密管理岗位,对员工证件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定期检查。

八、监督和检查1. 公司将建立专门的证件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证件信息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证件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员工证件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工作证件管理制度

工作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作证件的管理,确保工作证件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管理。

第三条工作证件是员工身份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伪造、涂改或损毁。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作证件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注销等工作。

第二章工作证件的种类及发放第五条工作证件的种类:1. 员工工作证:用于证明员工身份,可在公司内部使用。

2. 通行证: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及外部通行,需在指定区域或设施使用。

3. 特种工作证:针对特定岗位或项目,需在特定区域或设施使用。

第六条工作证件的发放:1. 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向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工作证件。

2. 临时工作人员需在工作期间使用工作证件的,由用人部门向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

3. 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4. 办理工作证件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第三章工作证件的使用及保管第七条工作证件的使用:1.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件,以备查验。

2. 员工在工作场所外,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工作证件冒充他人。

3.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件转借他人,不得利用工作证件谋取私利。

第八条工作证件的保管:1.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件,不得遗失、损毁或涂改。

2.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件放置在易丢失或易损毁的地方。

3.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应及时上交工作证件。

第四章工作证件的回收及注销第九条工作证件的回收:1.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应将工作证件上交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

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证件上交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工作证件的注销:1. 员工离职或调离原岗位,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予以注销。

2. 临时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工作证件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予以注销。

《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一、申请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相应岗位《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一寸蓝底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由身份证发证公安机关或属地政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调研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网站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3、《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需原大小的清晰黑白或彩色正背双面复印件。

经审核确认后,配发网络发布平台使用密码并颁发证书期限壹年。

4、相关申请材料寄至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农业部农研中心院西配楼205室,邮编:100810。

二、审核1、申请材料审核按本办法第一项规定,填报内容完整,相关资质材料齐全,认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经申请人、推荐人、审批人签字后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方可开通网络平台、颁发相应证件并在中心官网公示。

2、证件年审证件到期或遗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续办补办相应证件,经审核符合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即审核通过。

续办证件时,需把原工作证及2张1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一起送交或邮寄到总部,相关手续同初次办证程序一样。

未交回原证件续办新证、丢失或损毁原证件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按补证换证执行后,再执行续办程序。

到期未续办做下线处理。

3、补证换证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需补办证件,需由本人亲笔写并提交《证件丢失或损毁书面说明》,另附两张一寸的免冠照片(与原证件照片不同),调研证补证工本费300员,其他证件工本费100元。

由于单位工作变化调整需更换证件的,在通知的有效期内交回旧的工作证件,免费更换。

4、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因违规操作被下线,暂停工作期间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单位规章,写出合格书面检讨交总部,方可上线恢复工作。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障相关行业的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一)医疗卫生行业;(二)食品安全行业;(三)教育培训行业;(四)安全防护行业;(五)旅游服务行业;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行业的要求,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工作。

第四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到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服务规范。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行业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相关行业的发展和安全。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暂停或注销等后果。

第二章申请持证上岗第八条想要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在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申请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申请持证上岗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职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三)有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无违法犯罪记录;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学历证明或培训证明;(三)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证书;(四)近期的体检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第十一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领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核实从业人员的证书信息。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三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将职业资格证书放置在工作场所明显位置,方便市民和相关部门查询和核实。

第十四条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的要求,从事相应的职业工作,不得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或从事与职业不符的工作。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证件管理,提高员工证件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外包人员等所有与公司有受雇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随时携带有效的员工证件,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员工证件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门禁系统、公司车辆使用、办公设备借用等。

第二章:证件种类及申领第五条公司员工证件分为以下几种:身份证、工作证、门禁卡、车辆使用卡等。

第六条外包人员在入职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离职时需要归还工作证等证件。

第七条员工在公司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工作证、门禁卡等证件。

第八条员工因故丢失工作证、门禁卡等证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并补办。

第九条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证件如工作证、门禁卡等归还给人力资源部或主管领导。

第三章:证件使用第十条员工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员工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应主动刷门禁卡并通过安检。

第十二条员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或参加会议等需要携带证件的情况下,应随身携带工作证。

第十三条员工需要使用车辆,应在车辆使用卡上填写相关信息,并报备车辆使用计划。

第十四条员工需保管好自己的证件,不得擅自修改、损坏、遗失。

第四章:证件管理责任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证件的申领、发放、查验和收回工作。

第十六条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证件的使用管理,并组织员工定期进行证件使用培训。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有权对员工证件进行抽查和审核。

第十八条对于丢失的员工证件,人力资源部有权冻结该证件的使用,并告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对于证件管理不当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二十条对于工作证丢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将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员工私自篡改证件信息、租借证件给他人,一经查实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二条员工丢失证件未及时报备的,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指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通过岗位资格审查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每一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都能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明确划定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注册管理。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发放,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合法性;(二)公开透明,确保全面、公正、公开的资格认定;(三)分类管理,根据不同职业岗位设置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四)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职业资格证书的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根据岗位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经验的不同,确定相应的等级。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依据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三)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根据不同等级设定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工作性质的健康标准。

第十条职业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经过重新考核合格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进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费用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十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人员证件管理制度模板

人员证件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证件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持有各类证件的人员。

第三条证件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

二、证件种类及范围第四条公司证件分为以下几类:1. 专业技术证件:如工程师证、会计师证、医师证等;2. 职业资格证书:如职业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书等;3. 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4. 职务证件:如劳动合同、岗位证书等;5. 特殊证件:如驾驶证、健康证等。

第五条证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 公司在职员工;2. 临时工、实习生等;3. 公司委托的合作伙伴等。

三、证件的申领、使用与保管第六条证件申领1. 申请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2. 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申领证件;3. 证件申领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第七条证件使用1. 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2. 证件持有人应按照规定使用证件,不得滥用、伪造、变造证件;3. 证件持有人因工作需要,需出示证件时,应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第八条证件保管1. 证件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证件,防止证件遗失、损坏;2. 证件遗失、损坏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办理补办手续;3. 公司有权对证件进行抽查,确保证件的真实性。

四、证件的年审与更新第九条证件年审1. 证件持有人应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公司提出年审申请;2. 公司审核通过后,证件持有人应按时参加年审,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 年审合格的证件,公司予以续期。

第十条证件更新1. 证件持有人应在证件到期前,及时办理更新手续;2. 更新手续办理完毕后,证件持有人方可继续使用证件。

五、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证件持有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2. 纪律处分;3. 撤销证件;4. 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证件管理制度 (2)

证件管理制度 (2)

证件管理制度证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证件管理制度,维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证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内部员工、外部服务员工。

第三条:证件包括员工聘用合同、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工作证、学历证书等各类证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管理机构为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条: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根据企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六条:企业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证件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企业领导报告证件管理情况与改进建议,并不定期对企业内部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章证件管理流程第一节证件申领第八条:入职前,有关员工应提交本人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公司建立相应的个人档案。

第九条:员工应及时提交或更新已有证件,例如身份证、驾照等。

如发生证件遗失、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办理补办手续。

第二节证件管理第十条:各部门必须对员工的证件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及时更新,并定期向管理部门上报员工证件信息。

第十一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员工证件档案管理系统,纪录员工证件的种类、数量、颁发时间、更新时间等信息。

并对证件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二条:员工保管领取的证件,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三条:证件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员工应及时出具声明书,并办理证件的重新申领等手续,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时,应向管理部门归还完好的企业工作证、钥匙等物品,离职清退手续完成后,管理部门应立即注销员工的权限,人事档案内的有关证件存档,如聘用合同、身份证等由人力资源部门处理。

第三节管理控制第十五条:企业应妥善保管员工证件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员工证件信息,除法定职责外,不得向任何部门和个人非法提供、展示、泄露证件信息。

第十六条:对于涉及企业重要信息或在企业具有较大控制权的人员,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额外的授权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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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一、申请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相应岗位《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一寸蓝底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由身份证发证公安机关或属地政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调研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网站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3、《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需原大小的清晰黑白或彩色正背双面复印件。

经审核确认后,配发网络发布平台使用密码并颁发证书,期限壹年。

4、相关申请材料寄至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农业部农研中心院西配楼205室,邮编:100810。

二、审核
1、申请材料审核按本办法第一项规定,填报内容完整,相关资质材料齐全,认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经申请人、推荐人、审批人签字后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方可开通网络平台、颁发相应证件并在中心官网公示。

2、证件年审
证件到期或遗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续办补办相应证件,经审核符合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即审核通过。

续办证件时,需把原工作证及2张1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一起送交或邮寄到总部,相关手续同初次办证程序一样。

未交回原证件续办新证、丢失或损毁原证件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按补证换证执行后,再执行续办程序。

到期未续办做下线处理。

3、补证换证
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需补办证件,需由本人亲笔写并提交《证件丢失或损毁书面说明》,另附两张一寸的免冠照片(与原证件照片不同),调研证补证工本费300员,其他证件
工本费100元。

由于单位工作变化调整需更换证件的,在通知的有效期内交回旧的工作证件,免费更换。

4、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因违规操作被下线,暂停工作期间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单位规章,写出合格书面检讨交总部,方可上线恢复工作。

违法者吊销证件、收回网络平台并在网上公示除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网络平台使用费标准
1、地市级三农调研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200元;
2、省级三农调研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3600元;
3、全国级三农调研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2000元;
4、社会监督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960元;
5、特邀评论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780元;
6、特邀观察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480元;
7、特邀编辑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600元;
8、三农信息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360元;
9、特约通讯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360元;
10、普法宣传员免网络平台使用费,证件工本费100元;
注:调研员配套办公用品每套工本费300元;社会监督员配套办公用品每套工本费200元;其他受聘人员配套办公用品每套工本费100元;除普法宣传员外,证件免收综合工本费,补办证件调研证收取300元综合工本费,其他收取100元综合工本费。

四、证件使用
1、《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证件是从事三农调研、资讯核实、课题访谈、维权援助和社会监督的身份证明。

不可用于单位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违者取消其持证资格。

2、持证者应在其证件规定的工作区域内使用,超范围使用视为违规,更不可持证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3、证件只限本人使用,转借或涂改无效,证件须加盖公章(钢印)方为有效,持证者应按规定使用证件。

4、妥善保管证件,如有遗失,立即报告。

因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从事本单位工作之日起,应及时交回证件停止使用,不能再以本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仍继续使用的,单位将在网上实名通报,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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